“呸,不正经...”
程红雪白了杨帆一眼,你还别说,这小神医长得是真的蛮帅的,医术也是真的高明,要是能收来当男朋友,那倒是个不错的选择,起码以后治病不用给钱了。
杨帆被她用异样的眼神盯得有点慌,这女人漂亮是真的漂亮,气场也是真的强,难怪能被人称之为雪玫瑰了,雪是冰冷彻骨,玫瑰是带刺的花儿,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冷冰冰带着刺的漂亮女人,这个称谓用来形容程红雪那真是在贴切不过了。
“我给你开一张药方,你派人多去几家药店购买,这些都是补气血的药,每个人都是可以吃的。”
一般中医治病要根据不同的病人,表现出的不同症状,还要根据每个人对于药材的吸收能力进行调整,也就是说百人百方,一百个人要一百个不同的药方,而杨帆则是省略了这样的步骤,他用针灸给所有人疏通了经络,那么就已经把疾病治好了,剩下的就是需要补气血,让人恢复生机,那么吃的药方也是可以通用的。
换个通俗点的说法,那就是经过了杨帆的手调理后,不论是什么病都能吃这些药方,完全可以当做保健品来吃,不会任何的顾虑,只要在杨帆设置好的疗程时间内,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
“嗯,我这就派人去买。”程红雪吩咐手下,“按照杨神医给的药方买个百来斤,分成十个药店去买,要是不够的话,那就先买一半回来,先给兄弟们吃了治病,你再到隔壁的城市里买点备用。”
一次性买一百斤...杨帆嘴角抽了抽,这女人该不是疯了吧,要知道中药这种东西的计量单位都是论克,你这满打满算也就二十个病号,买个几斤不就够了,你买许多干嘛呀,难不成是当饭吃的嘛?
说到底还是财大气粗呀,花钱都不用犹豫的。
“你是不是觉得我买的太多了?”程红雪看出了他的小心思。
她可没少来黄巧云的诊所里治病,自然也晓得买药的常识,“我选这么多的药材,一方面是别的地方还有受伤的兄弟,他们也要用,还有就是最近的形势对我很不利,说句难听点的话,万一真的敌不过仇家,我可能要找个地方躲藏起来,到那时别人肯定会在药店医院等地方布置眼线,想用顺藤摸瓜的方式找到我,毕竟跟在我身边的人,受伤那是家常便饭,总不能等死吧。”
顿了顿,又道,“我往常也都有储存一些药材,只是那些普通医生怎么能和你相比呢,无法是买些常用的中草药,以及急救用的中成药,你的药方既然是可以通用的,那我就用你这个为标准,这也能给兄弟们更多的保障。”
听完程红雪的一番话,杨帆都呆住了,这女人的思虑也太深远了吧,相比程红雪的老辣,他在社会经验方面就差得远了。
又花了两个小时把这些病人都看完了,程红雪拿毛巾给杨帆擦了擦汗,“杨神医,今天真是辛苦你了,走,我请你吃夜宵。”
杨帆也确实有点肚子饿了,这个点江珊估计早就睡了,他便和程红雪一块儿去了附近的酒店。
“你来点。”程红雪把菜单给杨帆。
杨帆一点也不客气,“来五十根肉串,三条烤鱼,一盘大炸鸡,再炒三四个小菜,这是我的份,你自己吃什么看着点。”
程红雪:...
这家伙难道是猪嘛,这么多够五六个人吃得了吧,还是说这家伙想要吃不完打包带走,就故意多点?
貌似真的有这个可能的,程红雪总觉得杨帆有点抠门,明明不是缺钱的人,也不买辆车,治完病就急着要钱,生怕她会跑掉了,听孙虎说这家伙在马场里大显神威,也只是拿一百万来空手套白狼,像杨帆这样的人,干得出这样扣扣索索的事情的。
只是这剩下来的饭菜打包给谁吃呢?
这家伙有女朋友?
程红雪这边还在胡思乱想,那头杨帆已经迫不及待的动工了,自从来到了江北,他还没有这样消耗过内气,要知道内气固然是要修炼,但修炼的前提也是要吃饱饭的,古代说修道的人财侣法地,其中财摆在首位,就是修炼的人要用充足的物质基础,不然成天忙着上班插田,哪有时间去练功呀。
杨帆风卷残云般把他点的东西都解决了,还不忘吃了两碗饭,看的程红雪眼睛一跳一跳的,她也自负见多识广的人,平常也有手下的兄弟们经常聚餐,那都是些刀头舔血的粗犷汉子,但也没见哪个人能吃的像杨帆这样多的。
“你吃饱了嘛,要不咱再点些东西?”程红雪弱弱的问。
杨帆打了个饱嗝,满意的拍了拍肚皮,“差不多了,七分饱就够了,吃得太多对胃不好。”
程红雪:......你吃的还不够多呀,这才七分饱,不怕撑死你!
“服务员,结账!”
“您好,一共是两万五千八百二十块,对折后是两万五千块钱,请问您是付现金还是刷卡或者扫码呢?”
服务员把账单和二维码都拿了过来,程红雪出门是从不带现金的,“扫码吧,我用微信转给你。”
她低下头盯着手机屏幕,就在这时那服务员忽然目露凶光,从袖子里抽出一把匕首,直接刺向了程红雪的心脏!
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谁也不会想到来吃个饭会被服务员行刺,
以程红雪的身手一般人很难能近的了身,然而她的注意力都被手机给吸引了,没有丝毫的防备,等到她发现服务员手里多了把匕首,已经来不及了!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杨帆将桌上的茶杯扔了过去,将匕首打掉了地上,那个服务员显然也没有想到看似平常的杨帆会打乱他的计划,趁着程红雪还没反应过来,伸手就要去掐程红雪的脖子,想要扭断程红雪的脖子!
只是可惜他已经失去先手了,程红雪哪里还能给对方行刺自己的机会,一个闪身退了开来,抬腿就朝对方的子孙根踹了过去,高跟鞋像是锋利的刀锋,这要是被踢到了,怕是要成废人了,要换做正常人肯定要先闪开,然而那刺客就像是铁了心要杀掉程红雪,竟然丝毫不闪避,硬是抗了下来,抓住了程红雪的脚踝,同时他左手也抽出了一把匕首飞向了程红雪的咽喉!
这样近的距离,而且程红雪的脚踝被人抓住了,根本就无从闪避,那人嘴角轻笑,他来刺杀雪玫瑰就做好了必死的准备,最起码他的得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