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肥水不流外人田
“胡锐,我想投资做生意!”
周海洋可不知道胡锐心中的想法,他翻了一下身,手放在了胡锐身上随意把玩着。
“投资做什么?”
胡锐眼睛一亮,刚嫌弃周海洋没出息的,没想到,这家伙立刻开窍了。
“王永杰公司那位大股东,也就是女富婆,她原本是做化妆品起家,如今化妆品生意蒸蒸日上,我和王永杰说了,让他和女富婆说一下,我们自己开一家化妆品店,从女富婆那里拿货,这样的生意稳赚不赔!”周海洋很详细地分析着。
“是很不错!”胡锐眼眸中有几分异彩。
她觉得周海洋还是有头脑的,至少不是在蛮干。
“对了,投资化妆品店至少需要四五十万资金,我妈是绝对不会给钱,她喜欢把钱存银行,吃利息,所以胡锐你能不能拿出一笔钱?”这才是周海洋真正目的。
胡锐有一种想一脚把周海洋踹下床的冲动。
“马勒戈壁的,你这个没用的废物,卵蛋,你姥姥的,弄了半天,原来你是打我钱的主意!”胡锐忍不住骂了起来。
蜜月终止,新婚夫妇在酒店内开始干架了。
当胡锐和周海洋在干架的时候,陈飞第三家小金乌开始装修了。
装修是由李大强亲自操刀,李大强这个人有点好色,爱面子,男人都是这个德性,李大强是这样,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也都是这样。
不过,李大强工作能力还是相当不错,尤其对小金乌的装修,他是亲自监督,一丝不苟,没有半点偷工减料。
必须承认,李大强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怎么才能把生意做好。
如果说,为了赚大钱,拼命偷工减料,到最后,恐怕生意会被做死。
相反,在赚到钱的基础上,把活做好,那么,以后的活才会源源不断,尤其陈飞这样的顶级大客户。
此外,李大强和大唐地产公司关于城东项目中部分装修的工程已经签订了合同。
从签订合同开始,李大强知道,自己公司已经更上一层楼了。
只要能把活做好,那么,他公司资产至少翻好几番,甚至更多。
徐建军很聪明,在李大强刚刚签订合同的当天,他就带着陈璐一起邀请了李大强。
并且晚上陈璐和李大强开了房间。
和李大强那种兢兢业业不一样,徐建军只有一个想法:赚钱,赚尽可能多的钱。
至于工程合格不合格,那无所谓,即便是偷工减料,那也在所不惜。
自从陈璐出轨了周海洋,在徐建军心中,陈璐已经不是自己老婆了,那只是自己利用的工具。
别说是送给李大强,哪怕送给任何一个男人,徐建军都乐意。
绿帽子嘛,戴一顶和戴几顶那都没有任何的区别。
更何况,徐建军也和陈璐说明白了,只要陈璐愿意干,那么以后徐建军的公司就会有陈璐股份。
股份,这让陈璐心动了。
陈璐想离婚是不可能的,这些年吃喝玩乐都是用徐建军的钱,到头来,还没离婚就给徐建军戴了一顶绿帽子。
所以陈璐也明白,只能是老老实实帮徐建军把事情办好。
这样也是双赢的局面,再说了,陪李大强睡觉和陪徐建军睡觉,根本没什么区别!
陈飞并不知道城东区工程会把徐建军牵扯进来,更没想到,徐建军为了工程,会把他自己老婆奉献出去。
陈飞正忙着招聘,忙着招厨师,同时,也在考虑小金乌经理人选。
城南小金乌贾小红,城东小金乌孙丽丽,两个人干的都相当不错。
不知为何,陈飞忍不住想到了小金乌第一任经理――吴倩。
真正论工作能力的话,吴倩工作能力要比贾小红,孙丽丽都要强几分。
要不然,当初吴倩跳巢去杨生辉那边的时候,小金乌几个厨师也不会屁颠屁颠跟了过去。
可惜,吴倩已经离开了东海市。
陆羽也明白,即便他想要邀请吴倩回来,恐怕吴倩也不会答应。
当初,传媒公司倒有几个不错的女主播,例如小柔,杨丽娟她们,能力还都行。
只是她们都已经离开了公司。
团子出事后,小柔似乎受到了惊吓,她回老家去了,据说找了一份普通工作,不想再当什么女主播。
杨丽娟当初是被李朝旺挖到影视公司,据说李朝旺要投资一部电影。
当然,李家衰败,李朝旺自己都人不人鬼不鬼,还不知在哪个犄角旮旯里面讨饭呢,自然顾不上杨丽娟她们。
陈飞依稀听说,杨丽娟被某某大导演看中,去横店演戏去了。
在国内,除了京都之外,横店就是第二大市场了,那里诞生了很多大明星。
“飞哥,小金乌第三家店开业,你要不要招副经理啊!”陈飞正在小金乌喝下午茶,金小巧电话来了。
“怎么,你有适合的人选吗?”想到金小巧对陈军那摇摆不定的态度,陈飞心里就一阵不舒服。
即便知道自己和金小巧不会有结果,陈飞内心深处依旧很排斥金小巧和别的男人亲近。
“我想推荐我妹妹!”金小巧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说了出来。
她想为自己妹妹争取一下。
要知道,现在前面两家小金乌饭店是火到爆,单纯经理工资和福利已经达到了五万每个月。
副经理达到了四万每个月,这是一般人无法想象的。
一年就是四五十万的收入,哪怕一般一个小工厂,累死累活,担惊受怕,一年恐怕也就这么多,前提条件还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她能行吗?”
陈飞眉头微皱。
若是金小巧推荐别人,那倒也罢了,金小雨性格内向,当个出纳之类的,那还行,抛头露面的事情,恐怕金小雨干不来。
“飞哥,我说的妹妹是三妹――金小玉,她能说会道,而且以前也在大酒店工作过,有管理经验!”金小巧意识到自己没有说明白,所以连忙补充道。
金小巧这句话还是有水分的。
金小玉确实在大酒店工作过,只不过,那个时候只是端盘子的,被人吆五喝六,很不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