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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我在蛮荒忽悠人 六号良铺 7796 2024-06-30 08:30

  推开兽皮做的门,凌霄端着一个石盆往旁边的山洞里走,然后撩开挡着的兽皮,野兽独有的腥味就窜了出来。憋气,凌霄熟练的摸索到门的旁边,然后把石盆里面的肉倒进另一个石盆里,做完这一切,他立马转身走了出来。

  放下兽皮,凌霄这才呼出一口气。然后低头,看了眼还在颤抖的腿肚子,弯身冷漠的捶了两下,嗯,不抖了。

  野兽很听话,是白獠家养的野兽,这几天野兽都在洞里养伤,他进去喂食的时候,也没有攻击他,凌霄不怕它,只是这具身体好像有点怕它。

  这残留的本能啊。

  只是凌霄每一次给野兽喂食的时候都很好奇为什么白獠会养野兽,而不是吃了它,反而每天省出来大量的肉给野兽吃,凌霄真的亲眼见到过白獠饿肚子,晚上饿了爬起来狂灌水。

  等腿肚子彻底不抖了,凌霄抱着石盆回到屋里。说是屋,其实只是两个山洞。白獠睡的是左边的山洞,野兽睡的是右边的山洞。

  山洞是打出来的,洞口只用兽皮遮住,山洞里面也没有其他的东西,只有几张兽皮放在地上,当床,还有一个两人合抱才能抱起来的石缸,里面装的就是生活用水。凌霄每天洗碗收拾山洞都是在这里用水。

  把石盆放到一边,凌霄弯身去打水起来洗碗。不得不说,自从他当了白獠的奴隶之后,这个山洞就整洁多了,当奴隶的第一天,凌霄醒来的时候,闻到的那味道,他真是一点都不想回忆。但与此同时,伴随而来的就是水也用得比较快。

  看到里面的水没了,凌霄直起身,熟练的拿着一个兽皮囊子出门了。

  其实白獠居住的地方距离部落有点距离,就像一个独居的人,部落依山而建,部落里的其他房屋都围绕在广场周围,但只有白獠的山洞,是靠着山打的,只有一条路连接他的山洞和部落。

  顺着小路往下面走,刚走到部落边缘,凌霄就看到两个小孩子在那里玩石头。一个小孩子把石头扔过去,另一个小孩子就接住,然后再扔回来。

  这游戏其实挺凶残的,石头至少有小孩子拳头大,要是一个接不好,另一个小孩子就有可能受伤。

  第一次看到这游戏的时候,凌霄足足愣了好几分钟,站在原地思考要不要不顾自己的奴隶身份去阻止这个游戏。就在他思考的时候,一个小孩子就没接住石头,被打倒,凌霄正紧张着呢,就看见那小孩子一骨碌从第上爬起来,狠狠的踩了一脚那石头。

  然后石头碎了……

  在这之后,凌霄就默默的把白獠住得远,是因为担心野兽伤害小孩子这个可能性给扔掉了。

  再接下来,凌霄出门的时候,彻底领略了这个世界并不止是小孩很凶残,成年人更加凶残。反正他从来没见到过人类能够从十几米的地方跳下来还安然无恙,一手能够举起一颗巨树还不带喘气的。

  这里随随便便拉一个人到现代去,完全就是美国队长。

  这里还是地球吗?

  凌霄才发现,他的记忆没有接受完全。肯定是白獠那小子给的他那一下,才会导致认知出现偏差。

  幸好他打得晚,不然他连这世界的话都不会说。

  越过小孩,凌霄继续往前面走。他的目的地是部落前面的一条小河,从小河里装水,然后把石缸灌满,这几天,石缸里的水用得太快了。

  天气热,白獠还为了养野兽使劲儿灌水,当然,凌霄也不例外。

  摸摸肚子,凌霄把腰上的草绳勒得更紧,饿意总算是消了许多。但总这样下去可不行,总有一天,他不会因为伤口没好死亡,而是被饿死。

  “喂!白獠家的奴隶,你去哪儿。”

  凌霄正一边走一边思考的时候,突然一个高壮的男人挡在他的面前,男人手里还举着一块巨石,上上下下的,锻炼肌肉。他皮肤黝黑,肌肉臌胀,看上去身体很笨重,其实他的敏捷度绝对不低。

  前两天凌霄来这里打水的时候,有幸见到了这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的战斗。

  低着头,凌霄表现出恭敬的说道:“狂大人,我去打水,白獠大人家里的水没有了。”

  狂哟了一声,贪婪的目光从凌霄的头皮刮到脚底板,粗声粗气的说道:“那你可得慢点,不然不小心摔死了,这肉可就不好吃了。”

  吃,怎么不撑死你。

  “是,我知道了。”凌霄都不知道怎么维持着一张唯唯诺诺的表情回答的。

  等狂走了,他的脸才黑下来。

  狂就是那天在广场上说他要死了,养一头野兽都养不活,建议杀了他吃肉的人。所以,凌霄非常厌恶狂,对他没有任何好感。

  离开狂,凌霄接下来又遇见了很多部落里的人。那些人里有觊觎他的肉的,有对他没有任何在乎的,也有用莫名其妙眼神盯着他的人。

  等凌霄到达小河,已经花了十多分钟,那里已经有其他的奴隶也在打水了。

  把兽皮囊展开,凌霄站到河里,口对着河水,等河水灌进来。这兽皮囊也不知道是用什么兽皮做的,严密性如同袋子,用这装水,完全不用担心漏水。

  装好水,凌霄微微一使劲儿,就把兽皮囊从水里提起来了。兽皮囊足有凌霄半个人高,重量至少有一百五十斤。

  嗯,换了这个身体,力量也大了很多。

  只是……凌霄侧头一打量其他来这里打水的奴隶,表情就有点微妙。他提一百五十斤,费了老大的劲儿,别人提一百五十斤,轻轻松松无压力。

  “嗤,我就说白獠养这小子亏了,看吧,肉本来就少,养了几天过后,肉更少了。等他死了,这肉分到部落,一人能有一块吗?”

  有男的在小河边洗澡,赤条条的,只在腰间那里有一块黑色的图纹,像一条蛇,这就是这个部落——有蛇部落的图腾了。

  男人动作间肌肉勃发,鼓囊囊的,肉确实多。要是战斗失败了,他的肉绝对可以供敌对的部落一人一块。

  “可不是,也没力气,看他打个水,那么小的东西都提不起来。”

  谢谢,他提起来了。一百五十斤,单手提起来,在地球,已经是健身达人了,谁都以为是你们这些变态人种吗?

  而且,没看到他这具身体还小吗?才十多岁,以为他就不长了?

  是的,凌霄这身体才十多岁,顶天了有十六岁。在现代,还是个在读书的孩子,在这里,就是奴隶,被人评价能吃的肉不多,还得认真听着。

  现在呢……

  现在他是一只沉默的小鹌鹑。

  在清楚这个世界人类的武力值,一拳能砸开石头,甚至能凭力气砸开一个山洞之后,凌霄就迅速的定位好了他的角色。

  “喂,你在上面打水干什么,下来,和这些奴隶一起打水。”

  凌霄打水都是在上游,其他奴隶打水在下游。上游得走一段距离,那边的水比较深,一般没人去那边打水,还远。

  但每次凌霄都是在上游打水,之前几次没人发现,这次被人发现了。

  呵呵,不在上游打水,难道要喝你们的洗澡水,洗衣服水,洗屁股水?

  凌霄的心里想的越变态,表面仍旧非常恭敬的说:“白獠大人的野兽生病了,所以他特意吩咐我打上游的一点水,那里水深,装水装得快,能快点打回去给它喝。”

  提起白獠的野兽,男人的表情突然有点不自然,哼了一声,骂道:“那你还不快点把水带回去!”

  凌霄默默把这件事记在心里,提起兽皮囊,往山洞里赶。把水倒进缸里,凌霄拿着兽皮再次出来,一趟根本就装不满,至少得三趟。

  跑了第二趟,水就装满了三分之一。到了最后一趟的时候,凌霄就没去小河边了,而是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拐了一个弯,快速进了部落旁边里的树林。

  再不找点东西吃,他绝对会饿死!

  第3章

  凌霄的目的是去森林里找点可以食用的瓜果,在蛮荒世界呆了一共有十天,这十天里,除了养伤,就是把周围的情况大概摸清楚了。加上继承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凌霄还是能辨别出一些能吃的植物。

  记忆虽然没有继承完全,但该知道的还是得知道。只是作为奴隶的他没有吃饱饭的权力,所以为了不饿死,凌霄都得自己想办法找食物。

  不仅仅是他,其他奴隶没食物的同样也得找。不过森林深处很危险,就是战士也不敢孤身一人进去,凌霄就只敢在森林边缘找食物。

  也幸好森林边缘有食物,还不至于为了食物丧命。

  除了填饱肚子,凌霄还有一个计划,那就是报复。

  他熟门熟路的走到森林边缘,找到一个地儿,蹲下身扒了几下,从里面摸出了一个黑褐色的,长长的块茎。凌霄也顾不上脏,擦了几下就吃了。

  这玩意儿和番薯差不多,但比番薯大很多,凌霄这几天就是靠这个活的,没饿死,但要吃完了,再吃一两顿可能还得找新的来吃。

  吃完之后他没走,而是找了一个地方躲起来,拿了根树枝等在一个大树后面。在听到脚踩树叶发出声音的时候,凌霄闭了闭眼,掩住里面的冷意。

  “大石,我看见大奔那小子往这边过来了,他绝对找到了吃的。”一个男人放低了声音说道。

  在那个男人说完话之后,另一个男人开口道:“大河,你看清楚了?”

  “嗯,我真的看得清清楚楚的。”起初说话的男人肯定的说道。

  灰暗的森林里,两个瘦骨嶙峋的男人小心翼翼的摸索着往森林里进去。森林很危险,他们不知道大奔那小子去了哪儿,也不知道他躲在哪里,不管怎么样都得小心。

  就在两人继续往森林里走的时候,突然一个强壮的男人往这边来了,他看到大石和大河两个人,拧起浓眉,一脸凶神恶煞的叫道:“你们两个奴隶,去哪儿!”

  奴隶和战士不同,奴隶长得高大但瘦削,因为没吃的。而战士则浑身的腱子肉,肌肉鼓鼓胀胀尽是力量。而且奴隶在部落里都畏畏缩缩的不敢抬头看人,行走也很小心,因此大石和大河两个人在森林里摸摸索索的前行,立刻就被看见了。

  大石和大河听到那战士的吼声,当即僵住了身体。

  妈的,这个时候怎么会被战士看见!

  “过来!”那战士吼道。

  大石和大河咽了咽口水,转身,小心朝那个战士走去。一看清那战士,他们两个人的腿肚子都软了。

  躲在森林里的凌霄也听到了那战士的声音,便小心探头往外看去,就见到大石和大河两个人战战兢兢的站在一个战士的面前,看清楚了那战士,凌霄心里立刻就咯噔了一声,转身就藏在大树后面不肯出去。

  原始部落没有其他休闲放松的活动,因此便诞生了一种战士观看其他人战斗的活动,而战斗的其他人也不是别人,正是奴隶。

  部落里的战士会找几个奴隶来打架,拼了命的打。胜利了的会给食物吃当做奖赏,而输了的则会被饿上很多顿。

  很多时候,都是几个战士约好了用自己的奴隶去打架,但也有其他情况,比如一个战士蛮横的抓着部落里的奴隶来打架,只要主人不反对,就没有人说什么。

  此时叫住大石和大河的那个战士就是最乐于看奴隶打架的战士,前两天凌霄在部落里远远的见到过,他深深的为这个世界的蛮横咂舌。之前凌霄只是当旁观者,没想到这一次却离他这么近。

  那个战士蛮横不讲理,抓到奴隶就不会放过,凌霄只得躲在森林里放弃这次报复大石和大河的想法,不出去。

  大石和大河那两人和凌霄的矛盾也简单,就是那两个奴隶看凌霄是个小孩,还是刚来的,于是便合起来抢他的吃的。凌霄之前没防备被那两人抢过好几次,这一次他就是故意引这两人过来,没想到被一个战士搅了局。

  凌霄在森林里等着,想等那个战士带着大石和大河离开。这次是不行了,只能再找其他的机会报复回去。

  凌霄等着,却没想到外面的那个战士突然抬高声音对着他这个方向大声吼道:“还有一个,出来!别想藏着,我早就发现你了!出来!”

  凌霄:“……”

  凌霄不知道那战士是诈他的还是真的看见了他,便继续待在那里,放缓了呼吸,一动都不敢动。然而就在下一刻,一只大手突然从旁边伸过来抓住了凌霄的脖子,拉着他直接拽出了森林。

  那个战士把凌霄抓了出来!

  凌霄被那战士扔在地上,他的旁边还有大石和大河两个人,他们两个安安分分的跪在地上,只是看向凌霄的眼睛透着恶毒。如果不是因为他,他们两个也不会在森林外面晃荡,最后被人发现。

  全是他的错。

  凌霄把大石和大河两人的眼神全部接收,他在心里冷笑了声,这两个人抢劫他的东西就算了,现在还感觉是他的错。

  下面三个奴隶的暗涌没被那战士看见,此时他正笑呵呵的对周围的战士说他们可以看奴隶打架,放松放松。

  这战士揪了三个奴隶出来,周围休息的战士都看见了,于是没多久就围了上来,全是看热闹的。

  “你和他打,打完了再和他打。”战士指了指大石,又指了指凌霄,最后再指了指大河,指完了他再说:“你要是把他们都打赢了,这块肉,就是你的。”

  他的意思是让凌霄和大河轮流和大石战斗,大石则一个人承受车轮战,如果大石赢了,那么这块肉就是他的了。

  大石块头大,大河第二,凌霄最小。那战士的想法就是让凌霄给大石热身,等大石把凌霄打败了,就让大石和大河两个大,他们两个才是重头戏。

  说完就立刻扔了一块肉在地上,肉沾满了灰尘,脏兮兮的。但血红的颜色和鲜嫩的肉块却散发着迷人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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