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系咸鱼穿成综艺万人嫌摆烂后 第172节
林羡鱼连饭都是在屋子里吃的,浑身上下没有力气,终于有了合理的借口,把宅发挥到了极致。
闭门不出、全身心休闲。
如果换了别的人,会觉得林羡鱼懒,但这个缺点,在洛云郅眼里反而是极大的优点。
他如同蛛丝般细腻的控制欲,在此刻达到最大,他甚至手把手喂林羡鱼吃饭。
林羡鱼也相当配合的张口、咀嚼。
只是偶尔,在视线对上的时候,林羡鱼会忍不住脸颊发烫。
然后迅速摸出手机,开始玩小游戏,借以分散注意力。
节目组为了给足艺人空间,不会24小时跟拍。
所以林羡鱼才会这么嚣张。
不过他的心静不下来。
满脑子都是洛云郅。
他想,这不对,这是7型的爱!
虽然他跟洛云郅是那啥过了,虽然也确实很舒服。
可是看洛云郅一副精神不太好样子,林羡鱼觉得这样不行。
洛云郅可不能继续这样变态下去了!
林羡鱼放下手机,非常认真的跟洛云郅说:“你不能在这样下去了!”
洛云郅放下正在投喂的动作,专心听他说话,他英俊的脸庞上带着吃饱喝足的恬足笑容,甚至相当温柔,就算是林羡鱼现在冲上来咬死他,他也不会生气。
洛云郅问:“嗯?”
林羡鱼鼓着腮帮子,抱怨道:“你是个变态!”
洛云郅相当好脾气,坦诚道:“嗯,我是个变态。”
林羡鱼说:“你不能被童年的阴影束缚,你要变强,但不要变秃。”
洛云郅摸了下自己的头顶:“应该……不会。我家没有秃顶基因。”
“我不是这个意思!”林羡鱼更加气鼓鼓,“你要拥有有追求爱情的勇气。”
“嗯?”洛云郅终于反应过来,林羡鱼的逻辑了。
他是个骨子里干净的烂好人,拥有着全天然对人类的信任。
所以在看到洛云郅这种“社会败类”的时候,会情不自禁向其伸出援助之手,因其“清澈的愚蠢”,未经世俗尘埃的打磨,他并不会在意自己会付出多大的代价――单纯又美丽,让人想要破坏,又想要拥护他的干净。
洛云郅托腮,深邃的眼眸宠溺又深情。骨相凸出的眉眼,睫毛如树木林叶遮掩着幽深的池水。
既神秘幽远,又深情腻歪。
“那我应该如何追求自己喜欢的人么?教教我,林老师~”
他伸手圈住林羡鱼的手指,细细揉捏。拉长的语音和细密的调子,如同从涟漪里,骤然伸出数道触手,抓住了懵懂无知的小蝴蝶。
小蝴蝶扑棱着翅膀,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白给了一把。
林羡鱼受不了他这种调子,骨子里又带着点“好为人师”的毛病,故而开始认真去思考怎么才能帮洛云郅追人。
那必须得浪漫。
谁会不喜欢浪漫呢?
还得往死里面宠,是吧?
当真是“我单身的朋友正在帮另一个单身的朋友,如何的追求别人”,给人看服了。
林羡鱼高谈阔论,将东摆西,贯彻和落实了看过的一切小说。
什么骚话攻。
什么深情攻。
……
笑死。
病娇攻他也很懂的啊!
林羡鱼小.嘴叭叭个不停,小话痨属性暴露无疑。
他每次多说一个人物类型,洛云郅眉头就抬起来一下,然后又深深拧起来,显得很认真在思考的样子。
林羡鱼如数家珍,把那些小说里追人情节,包括但不限于:钓系、狼系、狗系、神经病系……通通交给了洛云郅。
洛云郅云淡风轻,脑子里已经脏了。
他揉了揉眉心,没办法把脑子里那些肮脏的念头全部抛出去。
但终究是没有抛离出去的,为了追老婆,他学了个十乘十。
洛云郅略显深沉的问:“那鱼鱼比较喜欢哪一种呢?”
林羡鱼认真思考:“不知道诶,如果能每个都试一下,一定很有意思。”
洛云郅眼神晦暗。彼时的林羡鱼还不知道,自己到底要面对什么事情,他仍旧只是快乐的一条鱼,不知道人心险恶。
当然他也不全然把这些交给洛云郅,还是得结合现实生活的。
“比如说,你应该记住他的喜好啦,然后在他需要你的时候出现,让他感受到你强烈的存在感。”
洛云郅点头。
两个人腻歪在一起,林羡鱼补了会儿瞌睡,模模糊糊间感觉到旁边的有些轻轻的动静。
被子被也掖好了,空调发出滴滴的声音,出风口带来的低温感让林羡鱼睡得更加香甜。
他惯性的抓着旁边的衣角,半迷糊半晕神的问:“去哪里?”
迷迷糊糊的小模样令洛云郅头脑发晕,他掖好林羡鱼的被子,摸了摸他的额头,确定他没有发烧和异样后,才说:“去给未来老婆找点吃的。”
林羡鱼:“……嗷。”
洛云郅轻轻笑着离开。
“嗷?”林羡鱼瞪大了眼睛,唇.瓣红肿的部分都在发麻,他睁了会儿眼睛,有慢慢闭上,只是有些燥热。
他怎么感觉,洛云郅怎么一股子骚气,好像在追他啊?
啊不对。
洛云郅就是在追他啊!
林羡鱼把枕头往脸上一砸,闷了一会儿,又热。
干脆踢开被子,对着出风口呼啦啦的吹。
吹得脸色发白,林羡鱼就睡着了。
洛云郅今日份高兴,普天同庆。
五星级酒店订了一大桌子菜,顺便把爱心小屋的人全部请了。
心动小组都觉得奇怪。
“怎么感觉洛影帝挺高兴?”
“如果不是真的高兴,平白请这些人吃什么饭呢?”
“……就没有人觉得,这是喜宴?颇有一种今天我要结婚了,请各位都来随份子的感觉?”
……
别说,真的别说。
片段播出后,全网都在讨论洛影帝举动背后的含义。
【啊啊啊啊!!!谁懂啊!!!大家联合前面的表白来看啊!!!】
【以前还要藏一下,现在藏不住了是吧?】
【感受到洛影帝的爱了吗?】……
本来以为是大好的事情,结果洛云郅回去的时候,就发现林羡鱼开始发烧了。
最近天气变化大,加上昨晚两个人玩得过火,考虑到第一次,洛云郅没敢真的发疯,浅尝辄止。之后更是担心林羡鱼生病,准备好了药片和常备药,能考虑到的,他都考虑了。
没想到林羡鱼老大个人,却跟个小孩似的,踢完了被子,还把自己扔在16度冷风的出风口。
洛云郅无奈又心疼,赶忙送医。
其实问题不大,单纯受凉受累加上胃病犯了,有些难受,本来就白的小脸蛋白得令洛云郅心疼。
林羡鱼躺在纯白的病床上,一睁眼就是熟悉的天花板。
吓得他以为自己快死了。
他是个医盲。
小土鳖。
在他穷困的人生里,只要是进医院的,那一定是大事情。
进一趟医院的基本流程他一窍不通,只知道从抽血到照ct,无论哪一趟下来的价格都不会太便宜。
林羡鱼生病都不敢上医院,家里人总是跟他说,如果生了重病,家里是不会条件给他治疗的,贫穷的家庭支撑不起任何一个病人。
林羡鱼恐惧医院,当他张开眼睛,看到雪白天花板的时候,恶心难受的痛楚,几乎在瞬间席卷了他。
他还没有经验丰富到能够对身上所有的痛楚做出相应反应。
反正就是难受,胃酸在肚子里翻滚,总有种快要吐出来、又咽不下去的感觉。
痛楚混乱了林羡鱼的思考,他迟钝又空荡的感觉到医院的寂寞――独属于世界伤心人的,在生死边缘徘徊的味道。
是孤独又绝望的、空空荡荡的。
他毕竟不是什么太有文化的人,无法形容出一秒或者瞬间的茫然。
他只是感觉到某个瞬间,周围好安静。
寂静到他好像要离开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