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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八章山大王抢亲记(六)

书虫女配逆袭记 若你安离 4173 2024-06-29 13:27

  (六)

  她得好好想想怎么折腾吴晔那个小白脸了,原主说想让他都一辈子土匪。

  默璃觉得,当土匪都是便宜他了。

  不是不想做压寨夫人吗?她就让他必须做压寨夫人。

  也不知道到时候做了压寨夫人的吴晔还能不能入了公主的眼成了驸马。

  默璃一边想着如何折腾吴晔,一边睡了过去。

  而在柴房辗转反侧睡不着的吴晔,打了个寒颤,就好似被什么盯上了一般。

  他真的有点儿忍受不了柴房的环境,枯草,霉味,还有老鼠乱窜的身影。

  就算是吴家败落,被上层社会看不起,但是也没有沦落到如此地步。

  这么恶劣的居住环境,他还真是头一次经历。

  吴晔忍住恶心,在心里不断的宽慰自己,昔日越王勾践尚且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吞吴一雪前耻。

  到后来,又有多少人记得越王委曲求全,忍辱偷生的事情,大家记得的都是越王破吴时的雄姿。

  嗯,只要自己忍了这一时的屈辱,恢复吴家的无上荣光指日可待。

  在自我安慰,自我畅想中,吴晔靠在扎人的稻草上说了过去,嘴角还带着淡淡的微笑,就好似做了什么美梦一般。

  第二天一大早,吴晔便到处央求着要见默璃。

  每日锁在柴房,那何时才能实现他的目标。

  “大当家的没空见你,正在忙着建学堂的事情呢。”行色匆匆手中抱着桌椅的人不耐烦的对着吴晔说道。

  默璃昨天的话已经被人贯彻了下去,毕竟并没有多少父母想看着自己的孩子以后也成为土匪。

  作为土匪,才知道土匪的苦。

  若是能安静简单,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活着,又有多少人想要落草为寇呢?

  当年先辈们落草为寇,他们没了平民的身份,所以不得不背负着土匪的身份。

  虽说他们也不清楚大当家的怎么能够把官府记载中的土匪头衔去掉,但是他们相信大当家。

  这么多年,在大当家和前首领的带领下,他们都日子才越过越好。

  才能够让十里八村的女子嫁给他们,所以他们愿意一如既往的相信。

  建学堂?

  一听这三个字吴晔心里就乐了。

  他可不会觉得是寨子里的人自己当老师,要知道这卧龙寨可是他精挑细选选出的。

  数代土匪,但是民风却不像其他寨子那么彪悍,来这里自己的基本生命可以得到保障。

  如今建学堂,一定是因为他昨日那番话,还有那几大箱子的书。

  不对,箱子中还放着他精心做好的衣服,能够最大程度的显示出他儒雅书生的一面。

  说实话,他的文化还真不怎么高,要不然早去走科举这条路了。

  但是,跟一帮土匪比,他就是个大文人了。

  想当初他也是被母亲娇养着长大的,但谁让吴家日渐衰败,就连基本的衣食住行都难以满足呢。

  本来他也应该是鲜衣怒马,衣食无忧的少年郎,现在哪里还需要跟一帮土匪打交道。

  只要他成了这寨子里的夫子,那么自然可以慢慢施展他的计划。

  于是,被这一句建学堂的话安慰到的吴晔,心安理得的在柴房中呆了下来。

  甚至已经开始做起了美梦,如果有人来请他出去,他应该说什么,提什么要求。

  吴晔等啊等,从日出走到日落,还是没有人来请他出去。

  他饿的饥肠辘辘,从被绑进来,他就好比被人遗忘了一般,没有吃一口饭,喝一口水。

  现在他不想那些美梦了,只要饱饱的吃一顿,舒舒服服的睡一觉。

  “我要吃饭,我要吃饭。”吴晔伸手不断的拍着门,声音嘶哑。

  一天一夜不吃饭,他实在是受不了了。

  “老实点儿,你现在就是个俘虏,如果大当家能看上你,你就是个压寨夫人,看不上你就消停消停吧。”

  外面看守吴晔的人没好气的说道。

  大当家说的对,这个姓吴的书生确实不安好心。

  只是吴晔实在是太闹腾了,以前是个没有受过委屈,受过苦的小少爷,现在整整饿了一天一夜,觉得整个世界都昏暗了。

  默璃正在用晚饭都时候听到了有人汇报吴晔的情况。

  默璃挥了挥手,想都没想,接着饿着。

  等什么时候饿的喊的力气都没了,再说。

  剧情里原主可是没有苛待吴晔,虽说是把他掳上了山,但敬他是文人,所以也就一直吃穿不愁。

  貌似吴晔的那几个大箱子里还有些锦衣,现在被她一把火给烧了。

  默璃整整饿了吴晔三天,在这三天了学堂已经基本进入了正轨。

  古代是怎么教书识字的她不清楚,所以只好用上当初她识字的神器,拼音。

  拼音既然能够作为扫盲的神器,千千万万的人都能识字,更何况是山寨上的这几十个人。

  幸好寨子里的人也不识字,以前也没有接受过教育,所以也没有觉得默璃那拼音奇怪,倒也省了默璃解释的功夫。

  “把吴晔带过来。”

  默璃把全寨子里的人集中在平坦的广场上,嗯,她就是要先绝了那些有着爱情幻想的少女,以防再被吴晔的三言两语所欺骗。

  她就不信蓬头垢面的吴晔还能吸引了寨子里的姑娘。

  千万别说什么会被内在所吸引,一个乞丐和一个玉面公子同时站在你面前,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你选什么。

  吴晔被捆绑着手脚,身上那件干净整洁的长袍一斤还没满是污秽,看不出一丝原来的颜色。

  头发披散,打着结,散发着恶臭。

  手指乌黑,脸上也是一块儿白一块儿黑,看起来可笑极了。

  寨子里那些爱干净的女孩儿一个劲儿躲的很远,就怕沾上吴晔。

  看着这副样子,默璃满意的点点头。

  果然,不论是女人还是男人都是视觉动物,对于好看的东西或人下意识的就会多喜欢几分。

  “这就是我们那天掳回来的那个人,他说他是个书生,你们大家看着像吗?”默璃坐在毛皮椅子上,淡笑着说道。

  她就是要把吴晔黑的不能再黑,到时候寨子里就再也不会出现剧情中以跟他说一句话为荣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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