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乡委员会总办,广东省警察总办,粤汉铁路总办兼铁路巡警总办,广东新军督办,广东盐运使,厘物局总办、铸钱局总办,广东制造局会办(广东兵工厂),布政使司左参政(从三品),广东省肃政廉访使,黄埔总办(主管黄埔水、鱼雷局、船局和广东水师学堂)。
身兼十数职,或者还不止,还没有算上在湖广兼任的职务。陈文强对此并不是如何喜悦,有赚钱的差事,花钱的差事却是更多。新军编练是大头,制造局、机器局的改造、扩建也是吞钱的窟窿,还有清乡剿匪、扩充警察、巡视海疆等花费,以及对西南战事的物资、军饷的部分供应。
虽然在外人看起来繁复而耗资巨大,但陈文强还是充满了信心。特别是对革命军的这次巨量补给后,短期内不会再有沉重负担,工厂的三分之二产能也转为民用生产制造,更大地创造效益。
而陈文强的产业之所以能够兴旺发展,最主要的原因便是科学管理、人尽其才、效率高、奖惩分明。不用和那些官办或官督商办的工厂企业比,就是国内的民营企业,也没有哪个能把现代化的经营理念运用得如此娴熟和全面。
所谓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从陈文强的官职来看,兼有布政使衙门和臬司衙门的差使,虽然不是一把手,但依陈文强的实力,即便他擅权独揽,也几乎无人制得住他。尽管他处事圆滑,并不轻易开罪所谓的上官,可不表示他会象张人骏所建议的那样隐忍窝屈。
清末,中央威权不断削弱,地方督抚的权力很大,但握有兵权的将领更令督抚看重且不敢开罪。比如历史上的水师提督李准,握有二十个巡防营的兵力,竟敢与总督张鸣歧分庭抗礼,直到张鸣歧调来龙济光,分了李准的兵权。
虽然陈文强手中的武力现在只有警察,但扩充和装备后实力也不可低估,而且陆路提督吴禄贞是他的死党,在广东还真没什么人能够撼动他。如果真的需要,陈文强也不惮于露出强霸的面目。
经过几年的发展和招揽,陈文强手下可谓是人才济济,很多事情都不用他亲历亲为,只要安排下去,差不多就能办得妥当。
首先是广东制造局(石井兵工厂)的搬迁,陈文强借口广东无铁矿、无炼钢厂,把机器、设备和工人技师都迁往琼州,与崖州兵工厂合并。
广东兵工厂建于1874年,后改名广东枪弹局,又称石井兵工厂。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后,该批机器遂运往湖北汉阳, 成为湖北枪炮厂。1896年枪弹厂改称广东制造西局,又称称枪弹厂石井新厂,下设枪厂。
到了1905年,因为原厂只能仿造单响毛瑟,半用人工,每日仅出枪五枝,岑春煊遂奏请扩充制造,移建新厂于清远县大有村。并向德商信义、礼和两洋行新购机器,其中有可造六密里五口径1898式5响毛瑟无烟快枪二十五枝之新式造枪机,及每日能造无烟弹25,000颗之造弹机,大小共计四百余具,共六十七万余两。又订克虏伯格鲁森厂每日出药三百磅之制造棉花药,转造无烟药各种机件共十四万两,已订合同签字。
这是外藩先斩后奏,突然想到要和朝廷提一下,不料却碰了个大钉子。因前四川,湖南两省上年均奏请购机建厂,由政务处驳令缓办,练兵处正在计划于全国兵队所需之处,建北,中,南三厂,不再由各省自行其事,由陆军部统一办理。
一九零六年,岑春煊请以新机扩充旧厂。因新机已付款购定,并陆续运到。朝廷经过商议,由练兵处拟准广东以新机扩充旧厂。
随后,在广东番禺石井制造西局旁购地, 扩充旧厂成立制造军械厂,后改名广东兵工厂。以旧制造西局之枪弹厂改建为黑药厂,炮械厂改建为机器厂,复建立枪厂及无烟弹厂。并在南海县属滨江口地方,另建无烟火药厂。
虽然几经波折,广东兵工厂的经营却并不见大的起色。起初,不仅设备购自德国,甚至连弹头、弹壳铜坯均需进口;步枪的枪管,也是从外国买回毛坯,再行钻孔加工膛线。到了后期,虽然停止进口枪管毛坯,但仍需进口制枪钢材。因为广东省内一直没有钢铁工业,如果买不到外国原料,就只能停产。
而且,广东兵工厂虽然仿造成功德国1904年式毛瑟步枪, 称之为光绪三十三年六米厘八新式五响无烟快枪。但手工化程度严重,每日只能出枪二十余枝。再者,兵工厂的规模尚称齐整,然而住屋多厂房少,枪弹两厂空气不甚流通,夏间暑气蒸灼,各匠之病不到工者十之四五。制造军械的原料,也大多来自外洋,因此产品价格昂贵,造不如买倒是很契合。
改造、整合,陈文强对广东兵工厂的机器设备还算满意,毕竟是新购置的,没有什么大毛病。而他最感兴趣的还是兵工厂的匠目,也就是技术骨干。其中曾赴德见习制造工艺三个月(这三个月的见习是以购买德国机器为条件的)的留洋技工更是为陈文强所看重,不惜重金予以挽留。
把广东兵工厂搬迁至琼州,无疑使陈文强完全控制了军火的生产和供给,而辅以科学管理后,创造效益也将是很快便能见到的事实。
搬迁兵工厂的同时,陈文强将兵工厂的数处土地发卖,又筹资两万元,投入黄埔船局,除刚刚大修并建成的三座石船坞外,再新建两座大型水泥船坞,并扩建码头;又整修机械,聘请技师,重开维修、造船等业务。
其实,陈文强接手黄埔船局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柯拜、录顺两座石船坞经修理后可供两艘千吨级轮船同时入坞,也可合供一艘五千吨的轮船进坞修理,但随着轮船尺度和吨位的迅速增大,三百英尺以下的船坞,已不能满足需要。所以,陈文强与德国伏尔铿造船厂合作,对船厂进行改建、扩建,并从香港招收华籍技工,首先开始制造两艘三千吨级商用轮船。
为什么不造军舰而是商用轮船,而且扩建船坞以修船为要,自然是关系到钱的问题。商用轮船是联合航运公司下的定单,修船也是马上能见到收益的,造军舰那就是白扔给广东水师了,官府哪有钱给陈文强。
现在陈文强把黄埔船局、水雷局、鱼雷局全部收到手中,两艘三千吨级的商用轮船也出厂一艘,另一艘再有月余也能下水试航,赚到的钱已经够这三个局一年的维持费用。
兵工厂、制造局这两个产业安排完毕,陈文强又把盐运使的职权充分使用。派人巡视广东各盐场,裁撤冗员,实行现代化的生产和管理办法,提高产量和质量,降低成本。同时,陈文强开始在智囊团的策划下,改革广东盐政。
说到盐政,在整个清朝时期也进行过数次改革,但官场的腐败,监管的缺失,朝廷对利益的追求,使盐政由纲法而变为票法,经过数十年的流变,却重新回归到纲法的旧路上。
而通常来讲,制度变迁有两种类型:诱导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纲法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对现存制度有强烈的需求,这是制度的锁定效应,即制度的路径依赖模型。在这种情况下,靠自发的需求诱导制度变迁,是不能够实现转变的,这种锁定状态的打破必然要依靠引进政府的强制性行为。
陈文强有勇气,有魄力,但对改革也慎之又慎,只是在广东试行盐政改革。
首先是废盐引而行盐票,使盐业向更多商人开放。只要到盐政衙门领票就能经营,盐业行销的地界大大拓展,来去自由。官府按票加税,持有盐票越多的商人,税负越高。
其次是官运商销,利用广东的沿海优势,雇用联合公司的轮船,将盐批量运至各沿海港口,各盐商可凭票在就近港口仓库领盐。
再有一项则是官督商销:由盐运使衙门主持,召集各地盐商抽签选出盐商协会,与盐运使衙门确定加价额度,大致以二成为最高限价,以盐场出盐成本为最低限价,尽量避免恶性竞争,形成大商吞小商的垄断局面。
最后一项改革措施则是废厘为税,有票运盐,在广东境内各厘金局不再收费,减少运盐成本和盘剥环节。
纵观有清一代的盐法变革,无非是在纲法(盐引)与票法之间游走。票法之精髓,当在商人持票运盐,自由竞争,不得世专其利。故票法之利,利在小商小贩,小商多则大商不能垄断,商无垄断权力,恶习必少,官场积弊亦少,浮费得以减轻,本轻利厚,因而运销两旺,官府、商人与民众各得其所。
事实上,陈文强的改革措施有创造,却也有抄袭。但他和智囊团的策略,在很大程度上革除了纲法的积弊,也弥补了票法本身的致命缺陷,更使官商勾结的机会大大减少。
不管你是大商人,还是小民贩,只要在各地盐运使衙门持银领票,领到的盐的价格几乎是相同的。规模化的运输和就近取盐减少了个人运输的成本,废厘为税减少了盘剥环节,限价最大程度地避免了恶性竞争……
总之,改革的措施是相对周全的,作为暂行办法也不是不能进行调整和完善的。当然,这些改革肯定会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诋毁和反对,陈文强对此是有心理准备和防范措施的。
没办法,改革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利益重新分配与调整的过程。特殊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他们必然纷起而攻之。而这些人,自然是盐引制度的“时窟穴盐利之官胥吏”。
但陈文强决心已定,雷厉风行地开始实施这项迟到的改革。从而,那张充满魔力的纸片变成了废品,使靠盐引赚取垄断利润的盐商失去了特权,使普通百姓感到了盐价大降的政策红利。
接二连三的举措令人瞠目结舌,厘金局与巡警总局合并办公,各地的厘金所该撤的撤,该合的合,各所领导也重新委派。厘金重新确定,按照不同商品有免有减,也有增加的。
比如凭票领取的食盐,厘金全免;本省农产品,厘金豁减大半;本省工厂企业制造之产品,厘金减半;洋货,厘金加倍……
从以上也可以看出陈文强的思路,那就是变相地扶持民族工商业,打压洋货的销售,涉及到民生方面的更是予以优惠。既然他无法在关税上进行保护,对于洋货在销售渠道和终端予以遏制,也就是唯一的办法。毕竟洋货也多是要靠国内的商人经销,只要他们觉得经营成本提高,自然也就会丧失贩卖洋货的积极性。
新任两广总督袁树勋尚在路上,张人骏是胡混等待,广东就只剩下陈文强在上蹿下跳,挥舞着各种权力大棒,刮起了改革的旋风。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广东风气开放得早,几任总督都重视教育,这也为陈文强的改革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广东法政学堂、两广高等工业学堂、两广方言学堂的大批优秀毕业生被陈文强招揽聘任,还有警察队伍中抽调的精干者,将被委以盐运、厘金、制造局、地方警察局等各机构的官职,分赴广东各地,将陈文强的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从表象上看,陈文强干得风风火火,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的改革。而他自己把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哪里了呢?答案或许会让人吃惊,其实陈文强一直关注着清乡剿匪,一直在招募扩充警察队伍,一直要彻底扭转广东的治安。
其实道理并不难理解,陈文强想革除弊政,想鼓励扶持民族工商,想把广东这个蛋糕做大,一个相对安定的发展环境就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