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啊……”
众将士受他鼓舞,胸间热血瞬时点燃,无数的叫喊声冲天而起,勇猛的大越儿郎冲出掩体,直往河谷下奔去,用火枪,用弓箭,用石块,对着尚有余息的罗斯人打去。
“咦!梅将军,你怎么趁我指挥战斗之机又来占我的便宜?”荆明激昂的喊了一通口号之后,突然感觉身边有个软绵绵的躯体轻轻起伏着,低头一看,忙将梅兰风推了出去。
梅兰风羞涩的低下头,嘟着一张小嘴久久的白了他一眼,低声喃喃自语道:“小气鬼,暴雨倾盆,我站立不稳,抱着你也不行么?”
河谷战场里,罗斯人的凶悍果然名不虚传,他们身高体壮,力大无穷,当同伴的尸体塞满了河谷后,他们又一个个又从战友的尸体堆里爬了起来,踩着同伴的尸体奋力走上斜坡与大越军士火拼。
输得不亦乐乎更是脱光了身上湿漉漉的衣服,露出一身茂盛的胸毛,端起火枪对着大越军士射击。
十多万大越新军也不是吃素的,他们心中的怒火早已经爆发,虽然在身材和力气上比不过罗斯毛子,但是杀伤力和斗志不可谓不强,见到罗斯人想反扑上山,纷纷从掩体后冲了下去,一拨接一拨的与罗斯人鏖战,士气便逐渐显现了出来。
几十万军队在松木岭厮杀,光是叫喊声都让天际为之失色,再加上暴雨、洪水和枪炮声混杂在一起,那场面无比的壮丽。
双方激烈厮杀了两个多时辰,暴雨一直下个不停,虽然罗斯人处于相当不利的地形下不断的折戟,也有无数的大越儿郎就此倒下,胸前的汩汩鲜血,和着暴雨流进了河谷里。
到处都是枪炮声,到处都是刀光血影,小小的松木岭瞬时便演变成了大越与罗斯历史上永远都会铭记的一个坐标。
“啊……”惊天的长嚎响起,一名大越将士杀红了眼,竟是一把甩开早已被罗斯人砍断了的手臂,鲜血汩汩中狠狠将那罗斯人压在了身下,张口就向他喉管咬去。那罗斯人暴吼一声,从腰间拔出一柄弯刀刺穿他胸膛,刀尖一挑,竟是将他肠子都挖了出来,血光洒了一地。
“王八蛋,我干你八辈子祖宗……”荆明在山顶看得真切,长长的怒吼一声,眼眶龇裂,仿佛是头雄狮般跳了起来,从山顶上直冲下去,捡起地上一把火枪对准那罗斯狗贼的脑袋就是一阵猛射,发疯似的咆哮声传遍整个松木岭:“罗斯狗杂种,老子杀光你们……”
梅兰风反应过来,双目惊愕,俏脸失色,大叫一声跟着他冲了下去:“荆明你疯了吗?说好了要你躲在我的身后,你为何要这般冲动!”
“梅将军,我荆明虽然怕死,虽然是被逼着来参军的,可是我现在也是一名战士,我也有男儿的血性,哪里有战士躲在别人身后不出阵的?我不能眼看我的战友被敌人斩杀而无动于衷!”荆明怒吼着,脸色十分狰狞,又端起火枪冲进最前沿对着敌人猛射,仿佛瞬间便成了无敌的勇士,眼前的血光在他眼里,根本不过只是一场红雨。
“他疯了……”
梅兰风喃喃叹着,眼眶湿润,却是对他更加爱慕,这一份男儿的热血,正是她当初迷恋他的模样,今日表现出来的却是愈发的悲壮。忽地对着身后的十余名侍从暴喝一声:“你们不用管我,一定要保护好驸马爷,要是他伤到一根汗毛,我拿你们是问!”说罢,也抽出腰间长剑,杀进了敌群中,与荆明互为依背,手起刀落,一个又一个的罗斯狗贼的脑袋被他斩了下来。
九儿和十余名侍卫分别守候在梅将军和荆明身边。
荆明身上到处都是罗斯狗贼血管里喷涌出来的血迹,他自己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他浑浑噩噩之下,除了向罗斯人开枪之外,再也想不起任何的事情,身上的银色铠甲早已被鲜血染透,看不清了模样。
梅兰风一直陪伴在他身边,帮她看着附近的罗斯狗贼,身上、脸上也到处是血渍,虽然下着暴雨,鲜红的印痕却是清晰可见。
文卫华的工程兵也下到了河谷,他们的装备最差,却是丝毫不能改变他们击杀罗斯狗贼的决心,一个个红着眼睛,拿着铁锹、锄头和木棍跟罗斯人拼命。
已经激战一整天了,河谷里的罗斯人越来越少,尸体却是越来越多,河谷处都被尸体堵塞了,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堰塞湖。
松木岭的出口被巴图鲁的火枪军层层包围,任何人想逃出去都不可能!
天色渐暗,突见一名上身赤果的罗斯人在一群军士的护卫下往出口逃亡,巴图鲁一眼便看出他就是罗斯军的主将输得不亦乐乎,顿时像打了鸡血针一样,端起火枪高吼道:“兄弟们,那个穿女人衣服的罗斯狗贼想要逃跑,跟我去杀了他!”
几百名火枪军如猛虎下山一般,对着输得不亦乐乎直冲过去,顷刻之间,输得不亦乐乎身边护卫被射杀完毕,巴图鲁、豹子以及几百名火枪军端着枪指着他的胸口。
“你这狗贼,今日真的是输得不亦乐乎了吧?敢抢我大越国土,只怕你没命花了!”巴图鲁瞪着虎眼怒视着他。
“壮士饶命啊,我给你一千万银票!”输得不亦乐乎从裤子口袋里莫出一叠厚厚的银票甩在巴图鲁面前。
巴图鲁哈哈大笑,指着他道:“这都是我大越百姓的血汗钱,你敢拿出来送人情!去死吧……”
“罗斯狗贼,我要替我爹娘报仇!”豹子越战越勇,几百支火枪对着输得不亦乐乎身上射去,一瞬间便已将他打成了筛子。
见到主将被杀,罗斯人失去了指挥核心和主心骨,纷纷丢下手中武器,举手投降。
荆明一身血迹,突然见此情形,马上下令收缴罗斯人武器,将他们一一押了下去,随后吩咐将士们打扰战场抢救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