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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 第294节

  “知道怎么做么?”做完这些,明庭眯眼看着男人。

  虽然对方是个小娃娃,可他眼神让人觉得自己随时会被杀死。

  男人后退了两步,摸了摸喉咙,“知道知道,我家丫头病死了,回头我把她埋山上。”

  “是个识趣的人!要是说错了什么话,我就挖了你的眼睛,拔了你的舌头,把你做成人彘把你丢到猪圈去。”

  见对方不知道人彘是什么,明庭特地解释一番。

  “少爷,我一定听你的话。从今以后,我家大丫死了,您放心!您放心!”

  男人吓得跪地上,哆哆嗦嗦地磕头。

  明庭可没有因为对方的承诺就相信他,他用隔音耳塞堵住林秋的耳朵,用眼罩挡住她的眼睛,随后摸出木仓对着门前碗口粗的树就是一木仓,直接将树干打断。

  木仓他藏在毛绒套里,外面看不出来。

  男人只瞧见这个精致漂亮的男孩一挥手,一声巨响,大树断了,这下他更是害怕。

  “要是叫人知道她还活着,我就对你的脑袋来这么一下。你不想自己的脑瓜像西瓜一样炸开吧!”

  明庭继续恐吓道。

  这回,男人彻底是吓坏了,连忙点头,说马上准备女儿的丧事,不会叫人知道她是被买走了。

  “不错!”明庭又丢了十两银子在地上,拉着林秋走了。

  走了一段路,林秋开始默不吭声地流泪,小小的个头,委屈极了。等上了马车,她回头看村子,豆大的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

  “哥哥,爹爹是不是把我卖给你了?是不是不要我了?”

  在明庭给林秋擦眼泪的时候,林秋小声问道。她有一个小伙伴二丫,因为家里太穷,几个月前刚被爹娘卖了。

  林秋一直努力做事,以为乖一些爹爹就不会卖了自己,没想到还是等到了这一天。

  “他不是你爹爹!”明庭认真地看着小姑娘。

  “你不是他们家亲生的,我才是你哥哥!你刚生下来不久,被坏人偷走了,流落到他家,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你的消息。现在接你回家,我是你亲哥哥。”

  明庭一本正经地给林秋编了一个身份,口口声声地说她不是林家的孩子。

  “爹爹不是爹爹?爷爷奶奶,还有弟弟,都不是真的?”

  林秋张开小嘴,眼睛瞪得老大。

  “对,我们才是亲人,是亲兄妹!”明庭笑了,“你看,我们长得多像!眼睛大大的,一看就是亲人!”

  他拿出镜子,两人凑到镜子里,明庭让林秋比对。

  林秋第一次见到镜子,觉得很稀奇,她左看看右看看,镜子里的小姑娘眼睛圆溜溜,像杏仁儿,小哥哥的眼睛也是这样,看来他说得没错。

  “我叫明庭,你是我妹妹,你叫明琅。”明庭给小姑娘改了名字,他还在她手心把两个字写出来,“等到了京城,哥哥教你读书认字,好不好?”

  什么林秋,这世上再没有林秋这个人!

  有的只是他明庭的妹妹,明琅。

  读书?

  明琅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但还是使劲点了点头,她喜欢这个和和气气还爱笑的哥哥,这是她的亲哥哥呢!

  “哥哥我听话,你不要卖了我!”明琅小心翼翼地抓着明庭的袖子,乖得像只小兔子,“明琅一定乖乖的!”

  明庭没有跟明琅说那么多大道理。

  她的年纪小,性格可以随着环境改变。等到了新家,有人陪伴照顾,跟过去的生活彻底说再见,她会改变的。

  找到歇脚的客栈,明庭请老板娘帮明琅洗澡,又把准备好的衣服给她换上。

  老板娘说明琅身上没有别的伤,唯独脸、手还有脚上有冻伤,她已经把明庭给的冻疮膏给孩子涂上了,明庭连忙道谢。

  第一次穿这么柔软暖和,这么漂亮的衣服,明琅很不自在,小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等看到桌子上热乎乎的肉,明琅咽了咽口水。

  真香啊!

  她闻过肉味儿,但是没吃过。

  爷爷奶奶说,肉是男孩吃的,女孩儿不能吃。她吃过最香的一次,是过年时候的猪油渣拌饭,一小碗,明琅一直记得。

  “慢慢吃!”明庭给明琅把过脉,有些营养不良,没大毛病。加上小孩子肠胃不太好,他点的菜都是清淡的。

  尝了一口鸡蛋蒸肉末,明琅笑了。

  肉肉真好吃!太香了!

  明琅不但自己吃,还给明庭夹。有时候不小心夹的菜掉桌子上,她连忙捡起来喂嘴里,说不能浪费。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特别是女娃,从小就早熟懂事。

  明庭摸了摸明琅的头,打算慢慢教她。

  常年吃没有油水的饭菜,猛地吃大油大肉会闹肚子,明庭只点了两个肉菜,还特地叮嘱不要太多油,先让明琅肠胃一点点适应过来。

  等他们赶回京城,只差七天就过年。

  明庭走之前在锦巷租了个两进的院子,回京后他又买了一对中年夫妻。

  这对夫妻是逃荒来的,堤坝决口,他们家没了孩子也没了,流浪到京城打工。

  只不过京城物价高,两人不但没存到钱,女人还落一身病,快死了,男人为了救媳妇只能卖身。

  明庭仔细瞧了,他们不是大奸大恶的面相。

  男人人本分老实,还有情有义,他干脆买了他们,留在家里。

  毕竟,他和明琅身边还是需要有大人照看,不然两个孩子住京城,很容易被人盯上。

  明庭给女人治病,两天过去,女人已经能下地,男人激动地直给明庭磕头。

  就这样四人在一起,在京城过了第一个年。

  病情大好的姜嫂麻溜地擀皮子,老姜坐旁边包饺子,明琅盯着他们,看着老姜双手一捏,一个饺子出来,惊地直拍手。

  老姜没有想到,自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会遇到这么好的东家。

  特别是明琅,又乖又可爱,像极了他苦命的女儿,所以老姜两口子把对去世女儿的感情都投入到明琅身上,对她格外心疼。

  家里过年气氛浓烈,奉天也懒洋洋地趴在小桌子上,“老大,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找明忠啊?”

  明忠,原主的干爹。

  孝敬干爹,给明忠养老,是祈愿人的第一心愿。

  明庭倒是没想急忙认爹,过年的时候明忠多忙多累,在容帝身边伺候,哪里有闲暇呢!

  所以,他只准备了一车礼物,让人送到了明忠在外置办的宅子。

  来日方长,孝敬爹又不是非得在跟前儿。

  晚上吃年夜饭,明庭也没那么讲究,让老姜和姜嫂上桌,他们连连摆手,最后被明琅拉了过来。

  “以后咱们是一家人,不用讲那么多虚礼。”

  明庭招呼大家吃饭。

  不过,不管是老姜还是姜嫂,都是等明庭和明琅先动筷子了才开始吃,期间姜嫂一直很照顾明琅。

  之前包饺子,明庭让老姜在饺子里藏了几枚洗干净的铜钱。按照习俗,谁吃到铜钱谁来年就会顺顺利利,还会发大财。

  最后,姜嫂和明琅运气好,一个尝到了两个,一个碗里有三个。

  明琅见明庭没有铜钱,连忙分给他,要把好运气给哥哥分享。

  “真乖!”明庭揉了揉明琅的头发。

  到晚上,老姜放了烟花。

  明琅头一次隔这么近看烟花,她眨巴着眼睛,不住地拍手,“好漂亮!哥哥快看!”

  因为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新年,明庭给老姜、姜嫂包了红包,还给了明琅一个大大的红包和一块玉佩。

  跟明庭幸福热闹的除夕夜相比,房家可以说是阴云密布。

  房新仁的伤口长新肉痒得不行,他没忍住挠破伤口,不知怎的感染了,开始化脓,又是好一番折腾。

  为了挣钱,丽娘天天晚上点灯做绣品,天寒地冻没有钱取暖,手指上长了冻疮。

  虽然是过年,可房家一点儿过年的气氛都没有。

  往年过年,房新仁还在汪家当账房,自己有积蓄,主家有赏赐,说不上锦衣玉食,但日子过得也非常滋润。

  今年别说鸡鸭鱼肉了,就连细粮都买不起。

  房启明闹着要吃肉,可房新仁的药钱还是丽娘找人借的,哪里有余钱买肉?

  她只能哄小儿子,说等爹爹病好了,挣钱了,再买肉回来做红烧肉。

  房启明也不过6岁,哪里懂这些,一个劲儿地闹腾。

  房新仁吼了他几句,这孩子干脆躺地上打滚,把棉袄蹭得脏兮兮的,丽娘一个没忍住,打了他一巴掌。

  这是孩子长这么大她第一次动手,打完丽娘就后悔了,又抱着房启明哭,嘴里说着娘不该打你。

  结果,房启明嚎啕大哭,非要吃肉,闹得更厉害。

  丽娘到底省不得孩子吃苦,割了一小条肉回来。

  有钱不买腊月货,这肉比平时贵了一半。丽娘买肉回来被邻居看见,见她有钱买肉没钱还债,邻居还上门闹了一回。

  总之,房家的日子过得乱糟糟的。

  至于宫里的房启华,他到底读了几句书,识得几个字,自从说话不结巴后,房启华也学会了看脸色做事,比刚进宫的时候好了一些。

  因为他认识字,哪怕不多,但在小太监中已经算不错了,所以被一个管事太监瞧中,调到身边做事。

  房启华总算是不用在冷宫那么凄凉的地方呆着。

  明忠一直到初五才有时间出宫,回到自己的宅子。

  管家跟他汇报哪些人,送了什么年礼。

  作为容帝身边的大红人,明忠从来不缺别人的孝敬,每年过年收礼收到手软,也没觉得有什么稀罕。

  管家把名册给明忠看,他从头翻到尾,很快就看到“明庭”两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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