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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金狐更是赖着不肯走了。

  皇座上的李二瞧了这边的动静,眼神中闪过一丝兴味。他看得真切,邪门的狐狸拜的不是他星宿下凡的幼弟,而是萧氏。

  莫非……

  这萧氏是狐狸的祖宗不成?是个大狐狸精?

  细思极恐。

  他瞧见太上皇后艳丽的容色,身材姣好,这种成熟女人的风韵和他后宫里的小妃嫔相比,真是胜出太多了。萧氏年纪也不小啊,怎么这脸还跟二十几岁的少.妇一样,嫩得能滴出水来。

  嗯,老实说一句,萧依依的皮肤比长孙皇后还要好。

  越想越真,这女人一把年纪还那么美,肯定是个狐狸精!

  “这般狐狸精,还是让耶耶承受吧。”李二陛下看着老父亲和萧氏恩爱的样子,后背一阵阵发麻。天呐,这狐狸精把耶耶迷住了,会不会吸人精血,把老头子搞死?

  李二的想象能力也是很丰富的。

  也许内心也有点想要老头子伸腿腾位子的隐秘想法,他脸色如常,还给太上皇后和滕王送上大军从斛薛部带来的战利品。连同那金狐和阿延蛮,也任由萧依依夫妻两处置,当作是分人头了。

  于是,不要脸的金狐跳上了萧依依一家子的马车,从宫中的广场往刘家村驶去。至于阿延蛮,被贬作奴仆,在脸上刺青之后,被李渊丢给了老太监陈大宝带着。

  陈大宝在宫里活了一辈子,可不是省油的灯。宫里的小太监小宫女谁敢不乖乖喊一句“陈爷爷”?让这种人去处理刺头儿阿延蛮,最合适了。

  “老爷放心,我一定被这小子教好。”陈大宝拿着鸡毛当令箭,对着李渊就更加恭谨了。他看人有几分准头,虽然这个异族人桀骜不驯,但一旦收复了,可是一把干活的好手。

  阿延蛮冷哼了一声,不正眼看人。

  “你这小子,就是个狼崽子。”陈大宝往年轻人身上踢了一脚,“来了村子可就要干活,我们这儿不养闲人。”

  李渊拍了拍老太监的肩膀,以资鼓励。

  “对了,这家里要多养一只狐狸,夫人说它生得好看。”李渊在村里说了一圈,怕别人把金狐当作野物,给搞死了就不好。

  他和大胃都不喜欢这个溜须拍马屁的小东西,无奈萧依依对金狐的观感甚好。这狐狸虽是个公的,但叫声尖细,眼神灵动,像个娇气的小孩一样。村里的小女孩看个稀奇,给金狐编了一顶小花环,狐狸美滋滋地戴在头上,还站起来转悠了一圈。

  它成了村里最靓的崽!

  “吱吱吱。”

  妈妈,我美吗?

  它认准了大金毛,蛋黄派的妈妈就是它的妈妈!

  萧依依忍不住想要给金狐做衣服的冲动,大赞道:“天呐,你是吃可爱多长大的吗?”

  看腻了大狗子的萧・渣男・依依,一转眼就投入到萌物的怀抱中。狐狸狡猾,惯会讨好人,几日下来,连记性不好的大胃也接受它了。

  小胖子忘了狐狸在广场上放屁那回事儿。

  只要不放出生化武器,这就是一只讨人喜爱的美狐。金狐屡败屡战地追逐着金毛大狗的身影,成了一个锲而不舍的小三。

  “吱吱吱。”

  小哥哥,等等我啊。

  “吱吱吱。”

  小哥哥,我今天美吗?

  “吱吱吱。”

  小哥哥,我想跟你耍朋友呢。

  这么一个小东西一直打扰着,别说蛋黄派,连灰珍珠都烦了!小狼崽从小习惯了跟在蛋黄派的身边,连吃饭都是两个一起分享。蛋黄派是个疼媳妇的,有了大骨头,都不舍得吃,留给灰珍珠啃呢。

  突然间多了个捣乱的第三者,嗨呀,真的好气!

  灰珍珠在家里一向是听话的,很少发火,温顺得像个大狗子一样。它见家里多了一个小狐狸,也并没有太多厌恶感。直到这一天……它发现那个尖嘴细眼的丑八怪,把蛋黄派留给它的大骨头藏起来了。

  “汪汪嗷!”

  你这个小偷,把蛋黄派给我的骨头还给来!

  灰狼怒发冲冠,后背的毛都竖起来了。它被驯服并不代表是个随意可欺的,狼最是护食,为了一口吃的,血战到底也在所不惜。灰珍珠被金狐抢了食物,那还得了?

  狗可忍狼不可忍了!

  它低吼了一声,锋利的前爪在地上挠出一条条痕迹,作出即将攻击的姿态。

  偏生这狐狸一点把骨头还给它的意思也没有,还挑衅似的舔了舔骨头上的肉。炖好的羊腿骨上面的肉可足了,一丝丝肉香味钻进了金狐的鼻子里。这比生肉香太多了,叫它吃得更加欢乐。

  “吱吱吱。”

  小哥哥饭碗里的骨头,四舍五入就是我和小哥哥共进晚餐。

  羊油沾到了金狐胸前的长毛,灰珍珠就更恨了。

  这本是蛋黄派给它的呀,这狐狸居然偷了去!它一个箭步往前扑,想要把这狐狸精撕碎。妈的,不发火还真当它是淑女狼?

  它本是凶狠的猎手!

  金狐尖叫了一声,叼起骨头就跑。它逃啊逃啊,把这羊腿骨丢到大胃的狗车上,一下子就惊慌地跳开了。

  灰珍珠见狐狸认输似的,得胜般窜进去狗车里。大胃的狗车很宽敞,铺了软和的坐垫,蛋黄派和灰珍珠都偷偷上去玩过几次。

  嗯,抢回来的骨头虽然少了几口肉,但还是很香的。灰珍珠沉浸在重获食物的喜悦当中,忘我地啃着骨头,没有察觉到有人步步逼近。

  萧依依听得院子里有动静,一瞧,哟,这狼居然在儿砸的小车上吃东西?她的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一把上去把灰珍珠从车厢里揪了出来。

  萧依依:“你,是不是在车里吃东西?”

  灰珍珠一脸诚实:“汪汪嗷。”是的。

  萧依依见灰狼还不知错的样子,就更气了,“你怎么那么不听话?大胃的车都被你弄脏了,怎么洗?天那么冷,你去给把坐垫洗干净?”

  灰珍珠的脑瓜子转了转,终于明白了妈妈的意思。它嗷呜了一声,非常不服气。它不是故意在车里吃东西的,分明就是那狐狸精把它引到了车里。可惜它不会说人话,只能光着急,不能跟妈妈解释刚才的情况。

  暗处的金狐人性化地咧开了嘴,笑了。那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婊砸还跟它斗?它可比这个灰扑扑的野狼聪明多了。论颜值论姿色,它自认为比灰珍珠好看多了。

  金狐舔干净脖子上的油渍,仿佛刚刚捣乱的不是它。它在空气中闻了闻,分辨出金毛大狗所在的位置,又一溜烟地跑过去了。

  哼,今天又是努力当小三的一天!

  为了惩罚灰珍珠弄脏坐垫的行为,萧依依罚它这顿饭少吃两块肉,可把它委屈坏了。蛋黄派心疼小媳妇,干脆把它的晚饭都分给了灰珍珠。

  一狗一狼头挨着头,各自吃了个半饱,感情好极了。吃罢了晚饭,两只在院子里晒着月光,灰狼把大金毛当做了靠背,葛优躺得可舒服了。

  亲眼目睹的金狐,恨得眼都红了。

  哼,叫这臭狼占便宜了。好气啊,情敌居然和小哥哥真・同吃一碗饭。

  相比之下,它偷偷啃了两口的大骨头,变得索然无味。

  唉,它那么好,小哥哥为什么就看不到它呢?

  孤零零的金狐抱着自己的大尾巴,“吱”地一声哭了出来。

  第74章

  在农场里忙活了一天的阿延蛮, 日子可没有金狐那么滋润了。

  毕竟他不是人见人爱的宠物, 还是叛乱的异族人,村民们能给他好果子吃才怪呢。金狐靠着撒娇卖萌,能讨得萧依依的喜爱,不仅有肉吃, 还有新衣服穿。而阿延蛮是个战俘, 裹身的旧衣是有的, 也饿不死。

  但再多就没了。

  “你们突厥人会放牛放羊吧?”陈大宝带着他到了牛棚, 满满恶意地指着一头正值壮年的小公牛, “去,把大花牵去溜达溜达,它可比你值钱多了。”

  阿延蛮皱了皱眉, 没有说些什么。

  牛是会认得人的,突然间换了个生人来放牛,牛脾气一上来, 抬起蹄子就踢过去了。这老太监不安好心啊, 分明是借着干活来欺负他。这牛浑身都是肌肉,一脚下去命都能没了半条。

  “虎落平原被犬欺, 这等阉人居然敢欺辱我。”阿延蛮嘴里发苦,在心中唾骂了好几句,硬着头皮上前, 解下了牛脖子上的缰绳。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斛薛部的其余族人还分配在长安城里各个贵族家中为奴,他要是敢继续搞事, 连带的斛薛人名声不好,全族人当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大花甩了甩牛尾巴,打了个响鼻,把阿延蛮吓得往后退了一步。

  “哞哞。”

  这一届的新人不行啊,胆子那么小。

  大花骄傲地昂起头,也不用人带,自顾自走上村里水草最丰美的地方。萧依依借着太上皇的势,跟北边的商人买了不少紫花苜蓿。这是牧草中最鲜美的一种,不仅牛羊爱吃,村里的大妈也爱薅上一把,回去剁点蒜蓉和酱油,凉拌了吃着爽口。

  小山坡上种满了嫩嫩的苜蓿,开出了一朵朵紫色的小花,还有几只蜜蜂在花草间飞舞,映衬出一番乡村的美丽景象。阿延蛮懒洋洋地跟着小公牛,开始自己放牛的任务。

  “呵呵,我也不过是苟活罢了。”

  作为一个已经废了的人,他只想做一条咸鱼。

  斛薛人和突厥人同出一支,是北方的游牧民族。以前斛薛部的族人也放牛,爱喝奶吃肉,阿延蛮是年轻的首领,自然也对此了解一二。他百无聊赖地躺在草地上,抽了根青草塞到了嘴里,那清香中带点微甜的味道,一下子就让他愣住了。

  外行的看热闹,内行的看门道。

  阿延蛮瞪大了眼睛,嘴里嚼了嚼,才“呸”地一下吐开了。他发现这牧草和自己家乡的不一样,甚至好上了几个档次!

  “我们斛薛部若是有这么好的牧草,战马健壮,何愁不旺。”他像个孩子一样,趴在地上仔细瞧着,嫩绿的草汁染黑了他的手掌,半刻钟后他又怅然若失地叹了一口气,“我已经回不去了。”

  不过嘛,事在人为,老天爷的事儿,谁能说得准呢?

  运气好的话,他说不定会有儿子,儿子会给他生下孙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怀着一丝隐秘的野心,阿延蛮认认真真地担当起放牛的活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这才发现这条小村子里,竟和外面处处不同,作物都长得特别好!他在山坡上远远望去,看到农家的黄豆豆荚又肥又嫩,若是到成熟的时候,肯定能收获到一大把质量极好的豆子。

  时人不爱吃黄豆,但阿延蛮知道,黄豆用来喂马,能让战马长得膘肥体壮,让部族更加强大。

  还有,村里养了大约四五十头大牛,每只牛都眼神灵动,腰上臀上都是结实的肌肉,爆发力很强。看得阿延蛮一脸羡慕,他以前的部族里可没有那么好的牛,这么一头大牛,能换一个非常貌美的女奴或两三个青年奴隶。

  突然间,他想起自己如今奴隶的身份。

  阿延蛮:“……”

  对不起,他还真不如大花值钱。

  不过,他并非伤春悲秋的人,年轻人带着一种《走近科学》的想法,打算先和村里的小孩亲近起来。大人都记得斛薛部叛乱的战事,小孩子忘性大,对他的排斥心理没那么重。

  他赶着小公牛,凑到了两个小男孩的身边,“你们这是喝什么?是牛奶吗?”

  大娃子抬头一看,见是宝二爷(陈大宝排名第二)家里的奴隶,停了下来。小孩好奇地瞧了瞧年轻人脸上的刺青,又警惕地拉着弟弟小娃子的手,往后退了一步。

  “是水牛奶,比黄牛奶好喝一些。”小娃子抢着炫耀道,“夫人对我们最好了,能给我们喝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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