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扎在卡维领,只是一个不大的贸易城镇,不过因为靠近卡维最大的武器生产地,萨尔布吕特等兵工厂,因此成为了有名的军备品集散地。
虽然从20年前起,迪拿尔的洛维尔领出产的优质装备,越来越受到欢迎,占据了不少的市场份额。但卡维领仍是迪拿尔最悠久的军备生产地,负责供应整个军方的需求,加上各种对外贩售的武器制品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因此每天从各地前来普拉扎采购的商旅络绎不绝,使得这里相当的兴盛。
整个城镇虽然不大,但人气非常的旺,街道上人来人往,不时能看到一队队满载的马车驰过。道路两旁开着各种店铺,其中尤以装备店居多。每家店铺外都挂着显示自家品质的刀剑铠甲,据说到了正午时分,反光会充满整条街道,是为一景。
这时,雷蒙三人正沿着城镇的主干道,向市中心走去。
一路上,芭丝特不住好奇的四下张望,无论是行人漂亮的衣饰,装潢精美的店铺,甚至是脚下平整的石板路,都能让她惊叹一番。对第一次离开北部荒原的猫女来说,能来到这样漂亮的地方,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而一路行来,雷蒙也为这座城镇的繁荣赞叹不已。但和芭丝特不同的是,他的感受更多是来自一种内心的认同,看着周围全是和自己一样长相的人,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不再是一个异类。
“少主,有很多人在看我们。”突然,鲁兹的话把雷蒙惊醒过来。
这时,雷蒙也注意到,已经有不少行人对他们侧目而视。不过这也难怪,除了雷蒙穿得较为整洁外,芭丝特这些天摸爬滚打,身上的轻甲早已破旧不堪;鲁兹更甚,因为在翻越断剑峡要塞那晚变身后,他穿着一件从狼骑兵身上扒下的皮甲,肮脏且满是血污,极为惹眼。
况且,鲁兹的比蒙族和芭丝特的猫人族,即使在兽人中也比较少见,更别说他们和雷蒙这样的人类(就外表而言)走在一起,的这样的组合实在是非常奇特。
三人这样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想不引起人注意都难。
鲁兹提议道:“少主,进城之前,我们先换一身衣服吧。”
雷蒙点点头:“好主意,入乡随俗嘛。”
说着,他在芭丝特的屁股上一拍:“走了,少主给你买新衣服去。”
当三人踏入一家装备店,老板也和外面的行人一样,眼中闪过惊讶之色。不过毕竟是做生意的,他很快恢复常态,热情的迎了上来:“欢迎欢迎,本店贩卖的都是正宗的卡维领制式装备,质量上乘,几位有什么想要的,请尽管看。”
“喵呀,我要这个。”看到橱窗里琳琅满目的各种装备,芭丝特立刻满眼星星的扑了上去。
老板连忙追到她的身后,适时的介绍道:“呵呵,那是用水犀皮做成的皮靴,非常轻便,最适合盗贼一类的职业使用。”
“还有这个,和这个。”
“好的好的,您真是一眼就看出了本店最好的装备啊。看来您不仅是位美丽的小姐,更有第一流的眼光呢。”
虽然有些过分的献媚,但不得不说老板非常会做生意,连恭维带推荐,很快就把芭丝特逗得心花怒放。不多时猫女面前就堆上从皮靴到轻甲等一大堆东西,而且全都是上等货色。看来不管种族如何,喜爱购物都是所有雌性的天性啊。
“那么,两位呢?”伺候好芭丝特后,老板又转向雷蒙和鲁兹。显然他也一眼就看出了,谁才是真正给钱的主。
从未见过芭丝特那么开心,雷蒙失笑道:“我们只需要一些普通的冒险者装备,你看着办就行了。至于她么,随她高兴吧,她想要什么就给她什么。”
“好咧,请稍等片刻。”见雷蒙如此爽快,老板也大为高兴。他答应一声,立刻前前后后的忙碌起来,很快就为雷蒙和鲁兹各挑选了一套装备。
挑选完毕,在纸上计算一番后,老板对雷蒙道:“难得遇上您这样慷慨的客人,价钱我就算您便宜点好了,一共1300枚金币。”
“什么,这么贵?”听到这个数字,雷蒙不禁一怔。
老板也同样吃惊的道:“哎呀,客人不知道吗。虽然受到洛维尔制品的冲击,价格有所下跌,但本店贩卖的毕竟是正宗的卡维产装备,这已经是很优惠的了。”
“呃…你先等等。”雷蒙示意老板稍等,然后把鲁兹和芭丝特拉到一旁。
“糟糕,我们好像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喵啊,怎么了?”爱不释手的抱着皮靴的芭丝特疑惑的道,跟着一下恍然:“少主,你不会是钱不够吧?”
“嘘。”雷蒙连忙捂住她的嘴:“鬼知道买套装备竟然要这么多钱啊,我当初只带了1000枚金币出来,还以为至少能用一阵子呢。”
在兽人帝国,由于经济系统的原始和简陋,兽人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货币系统。在獠牙城中,兽人们习惯使用迪拿尔王国制的金币,而在北部荒原四处散居的原始部落里,兽人们更习惯以物易物。
雷蒙虽然身为王子,但却没太多花钱的习惯,况且獠牙城里也实在没啥可买的东西。以至于在离开时,他考虑得最少的反而就是金钱的问题,所以随身只带了有限的金币。
哪知道出来后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恰恰就是经济危机。
好歹也是堂堂兽人的王子,买东西居然不够钱,说出去不知会笑掉多少兽人的獠牙。
芭丝特幸灾乐祸的道:“少主,我听说人类的世界就是金钱的世界,没钱可什么也做不了哦,这次你可惨了。”
雷蒙心里郁闷,狠狠瞪了她一眼。
这时,鲁兹沉声道:“那么就把芭丝特的装备换成便宜的吧。”
“可、可是所有的东西我都很喜欢呀。”没想到第一个就拿自己开刀,芭丝特下意识的抱紧了手中的靴子。
“真那么想要的话,就去弄点钱回来。”雷蒙没好气的指指店外:“以你的身手,偷几个钱包应该不成问题吧?”
“喵呀,这绝对不行。”哪知这话一出,芭丝特竟然用少有的严肃表情摇头道:“少主,我们猫人一族不是窃贼,战神赐予我们的天赋,绝不允许做这种可耻的事,否则灵魂是无法得到菲瑞斯的宽恕的。”
从没想过迷糊的猫女竟有这样的坚持,雷蒙颇感意外。看着一脸认真的芭丝特,雷蒙摸了摸她的脑袋:“我只是开个玩笑,我保证,以后永远也不会让你去做小偷。”
“嗯,少主最好了。”芭丝特高兴的点点头。
“所以,还是把你的装备换成便宜货吧。”
“呜…”
就在这时,老板忍不住走了过来:“不好意思,出了什么事吗?”
鲁兹点头道:“是的,我们希望你把为她挑选的装备,换成更普通一些的。”
老板遗憾的道:“哎呀,那可都是一流的货色呢,几位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是啊,少主,再考虑一下嘛…”芭丝特楚楚可怜的拉拉雷蒙的衣角。
不过话没说完,就被雷蒙一巴掌拍了回去。
见挽回生意无望,老板只好失望的走回去,准备更换货物。突然,他注意到雷蒙腰间挂的那把剑。
“咦,等等,这不是…”他惊讶的转过身:“您这把剑能给我看看吗?”
雷蒙不解,不过还是依言解下长剑递给老板。店老板珍而重之的接过剑,拿在手中仔细的端详起来。
“这形制,这手工,果然没错…”他不住赞叹着。
“怎么,这把剑有什么特别吗?”雷蒙只听老妈说起过,这把剑好像是洛维尔领某个有名的工匠打造的,似乎值不少钱,但当时并未在意。
这时见老板一副找到宝的模样,他不禁也好奇起来。
“怎么,难道客人您不知道吗?”老板瞪起眼睛,似乎对雷蒙拥有这把剑却不知道来历,又是惊讶又是生气。
不等雷蒙说话,他用梦呓般的语气喃喃道:“这是有名的工匠师范矮人曼森,仿照洛维尔传奇的剑客克雷斯的佩剑,铁砣所打造的。虽然没有铁砣的魔法属性,但这把剑用的是最上等的钢材,用一种很难成功的秘法反复锻造而成,整把剑坚锐无比,有着超过同等形制的长剑重得多的重量,据说与战锤硬撼也丝毫无损。”
“最重要的是,由于打造方法太过复杂,曼森用了好几年时间才成功了一把,是他最为得意的作品。所以,就算不提这把剑超凡的品质,光是曼森耗费在它上面的心血,也足以让这把剑成为20年来唯一称得上名剑的作品了,这可是所有收藏家梦寐以求的珍宝啊。”
见老板一脸陶醉的模样,雷蒙有些愕然。当初老妈轻描淡写就把这把剑给了自己,哪知竟有这么大的来历,天知道她是怎么弄到手的。
一刹那,阿玛达的音容笑貌浮现在雷蒙脑海中。虽然自己离开时她表现得那么平静,但此刻再看这把剑时,雷蒙已完全能感受到母亲对自己的不舍之情。
不过…再怎么说,老妈你也该多给我点路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