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逆流重生90年代

第215章 亡命之徒

逆流重生90年代 倚栏听风 4459 2024-06-29 15:34

  距离叶启明和陈韵吃饭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十个小时了。

  这十个小时里,他们一直在活动,几乎没有停下来过,因此,能量的消耗毫无疑问是巨大的。

  肚子,自然而然的有些饿了起来。

  而欧阳雪,直接是晚饭都没有吃,实际上早就肚子饿了,只不过一直没好意思说而已。

  “有点,这附近有饭店?”

  叶启明倒是也不客气,直接开口问道。

  九十年代不像二十一世纪很多城市都是不夜城。

  大部分地方,包括还在开发的深圳特区,基本上过了十点之后,宵夜就很少。

  至于弄通宵的饭店,那更是十分的稀有。

  这年代的人还奉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习惯。

  “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饭店。”

  陈霄忽然说道,“我以前在这边执行任务的时候,经常晚上通宵,就是去那个饭店吃饭。”

  看来,他应该是这里的常客。

  “呵呵,你小子说的是和平大饭店吧。”

  听到陈霄说这些话之后,聂鹏忽然眼睛一亮,这么说道。

  “师傅你也知道这个饭店?”

  陈霄有些惊讶的看向聂鹏。

  “好好开车,目视前方,别朝着我看。”

  聂鹏指了指前面,陈霄立刻把头给扭了回去,目视前方。

  “一把年纪了,开车还要我来教。”

  聂鹏没好气道。

  “开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叶启明也是点了点头,想到了高速公路上的这么一句话。

  不过,他听到和平大饭店这五个字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的觉得有些眼熟。

  好像以前在哪里听说过。

  “去和平大饭店吧,大家也累了,估计这次一起行动的兄弟们也都饿了,在那里吃个饭,顺便大家休息一下,再开一两个小时就到广州了。”

  聂鹏说道。

  陈霄点了点头,叭叭叭的按了几下喇叭,示意前面的车注意,我要超车了。

  他们一共八辆车,陈霄的车是卡在中间开的,等于是前面有人开道,后面有人保驾护航。

  按了喇叭之后,陈霄左转到超速道,一脚油门下去,立刻加速,一下子就超过了周围的车,开到了前面。

  在即将超过前面第一辆带路车的时候,聂鹏放下了车窗,第一辆车的司机见状,也立刻放下了自己的车窗。

  “你们跟在后面,让后面的车也一并跟着,一起先去吃个饭再回广州。”

  聂鹏大声说道。

  “是,头儿!”

  开车的司机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聂鹏这才摇上车窗,陈霄加速,冲到了第一的位置,变成了头车。

  几分钟之后,他们转下了高速,到了市区偏郊区的一条道路上,很快,看到了一家灯火通明的饭店,饭店也不是很大,上面有个广告牌子——和平大饭店。

  在二十世纪,是一个饱受战乱之苦的世纪,因此,很多的饭店都会为了爱好和平,而叫这个名字。

  七八辆车很快停到了饭店门口,所有人都下了车,足足二十几个人,风风火火的进了饭店。

  此时此刻,是凌晨四点二十分。

  饭店里面,冷冷清清,没有一个顾客。

  当然,现在顾客来了。

  “老板,有没有吃的啊!人快饿死啦!”

  聂鹏一进来,就大大咧咧的捂着自己的肚皮大声嚷嚷着。

  “哎,来了来了。”

  在厨房里忙活的老板立刻走了出来,穿着厨师服,脖子上挂着围兜,笑呵呵的迎了出来。

  叶启明定眼一看,顿时眼珠子都差点掉了出来。

  他看到了谁?

  那个贵人!

  那个,在二十多年后,叶启明被暗算,差点坐牢的时候,帮了他一把的大贵人!

  竟然是他!

  和平大饭店,和平大酒店。

  难怪,难怪这名字听起来那么耳熟。

  这一家饭店,别看现在仅仅只是一家饭店而已。

  但是,在二十年之后,他是深圳唯一一家符合国际标准的六星级大酒店,并且,在全国开了多家的连锁五星级酒店和四星级精品酒店。

  这和平大饭店,就是和平大酒店的前身。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叶启明刚刚还在想着不知道在深圳能不能遇到这个贵人,没想到今天竟然就遇到了,简直是天意如此,造化弄人。

  “王富贵。”

  叶启明看着一脸憨厚可掬的饭店老板,笑呵呵的喊了一句。

  饭店老板顿时一愣,有些意外的看着叶启明,他之前没见过叶启明,因此,对于叶启明能够喊出他的名字来,颇为有些意外。

  毕竟,他的饭店名字是叫和平大饭店,而不是叫富贵大饭店。

  如果是叫富贵大饭店,那么叶启明喊他王富贵,这事儿也就不让人奇怪了。

  关键是他酒店名字是叫和平大饭店,而王富贵本人平时是不怎么对外宣传自己的名字的,因此,对于叶启明这个年轻人能够叫出他名字来,吃惊不小。

  “小伙子,你认识我?”

  王富贵是一个看起来很憨厚老实的人,事实上,二十多年以后,他帮助叶启明的时候,也是这样,看起来十分的憨厚老实。

  “以前来你家吃过饭。”

  叶启明笑了笑,说道。

  上辈子落魄的时候,口袋里一个钢镚都没有,路过和平大酒店,是王富贵请他好好的吃了一顿山珍海味,否则的话,他现在可能已经饿死了。

  实际上,叶启明应该说是以后来你家吃过饭才对。

  不过这种话听起来总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一个病句,免得麻烦,因此,叶启明也就干脆说是以前来你家吃过饭。

  叶启明立刻看向王富贵的右手手指。

  他没记错的话,王富贵的右手只有三根半手指头。

  还有一根半,据说,是以前开饭店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晚上,冲进来三个亡命之徒,据说那三个亡命之徒,刚刚抢完了金店的金银财宝首饰,从珠海那边一直跑到了深圳,在这里看到和平大饭店开张的之后,就冲了进来吃饭。

  王富贵有个女儿,十八岁,还在上高三。

  这三个亡命之徒,见王富贵的女儿漂亮,起了歹心!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