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原上休息了一夜,颉利一早起身,啃着干巴巴的青稞,很不是滋味,只觉得浑身提不起劲力。
他们草原人平常以肉奶为主食配着少量的青稞,吃一顿不但浑身有力气,还不容易饿。但这一次来的匆忙,带着牛羊行军实在太拖速度,为了避免渔阳落陷,他也只能效仿着中原人,以粮草为食。草原上种不起大米水稻,但是能种青稞,也就准备了大量青稞作为随行物资。
让吃惯了奶肉的民族,改吃青稞,莫说大军抱怨,连颉利自己都不习惯,觉得气力不如以往充沛。
不过眼看渔阳在即,颉利也忍不住为之亢奋,六日前他得到了高开道派来的消息,消息是说罗士信野心极大,取渔阳不守,大军往盘蛇谷围剿奚族。他是觉得奚族有四万骑兵,就算抵不过罗士信,怎么也能支持个七八天,他有足够的时间绕到罗士信的身后将他一网打尽。
这些年来,他多次入寇中原,虽遇到的抵抗越来越强,但最后他们突厥都能够趁机的赚上一笔。从未如上次那般,动静最大却半点收获也没有,罪魁祸首就是罗士信那堪称惨绝人寰的两战,折损他一员大将,灭他两万勇士。那是突厥与大唐交锋以来,从未遇到过的惨败,也令他那段时间里威望大跌。
好在他经营突厥多年,有着一定的根基,还不足以因为一次失利就众叛亲离。但是罗士信这三个字却因为那一战,深深的刻在了他的心底,不惜花大功夫大价钱调查他的一切。
这一调查,颉利登时有一股大汗淋漓的感觉,罗士信近年来的表现委实有些惊人,尤其创出陌刀阵这种专门针对突厥骑兵的特点兵种,更是让他有一种突厥克星的感觉。
此番有机会将这个克星给除去,折损大唐一员大将,那是再好也没有的事情了,仅是想想颉利就觉得兴奋。
这用完早餐,颉利兴致冲冲的吹起了聚兵出发的号角。
十万精锐突骑都是训练有素的精锐之士,没浪费多少时间已经准备就绪。
随着颉利的一声令下,号角长鸣,十万铁骑犹如血肉洪流扬起漫天尘土,激起山河地动,直奔燕国长城关隘。
这方刚奔袭二十余里,一名裸着身子,一头奇葩短发的斥候迎面冲了过来。斥候舞动着马鞭,利索的打着手势。
颉利看着斥候的手势,皱着眉头,从胸前摸出一根骨笛,放在嘴里大声吹奏起来。四周的突厥骑兵听到骨笛声,也跟着从胸口掏出骨笛附和着吹,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
不片刻整个草原上空洋溢着刺耳的骨笛声,随即高速奔行的十万大军渐渐减缓了奔袭的速度,直至骨笛声止,大军也在那一瞬间停顿下来。
突厥骑兵虽乱,但以这种传讯方式,却能在短时间内传讯给所有骑兵,令他们听命行事。
斥候还没有说话,颉利已经一马鞭抽了过去,喝道:“我突厥儿郎,怎么这幅模样?”
突厥并不重视什么礼仪,衣服发型都是自由的,不受任何限制。但就算如此也不意味着你能赤着身子,还有一头凹凹凸凸的非主流发型。
斥候哭丧着脸道:“我们在巡逻的时候遇上了一个中原人,骑着好马,以为他好欺负。想不到是个真勇士,把我们十个人都杀掉了,只留下了我一个。他拔了我的衣服,割了我的头发,让我给可汗带个话。”
颉利闻言,登时大怒,喝道:“好胆,是谁,胆敢如此羞辱我族人。”
斥候道:“他说他叫罗士信,就在前面不远处等可汗。”
“谁?”颉利确信他没听错,但是理智告诉他,罗士信不可能出现在这里,干脆怀疑起了自己的耳朵。
“罗士信,就是那个大唐的主帅,什么卫大将军的罗士信,他亲自告诉我的。”斥候重复了一遍,说的异常肯定。
颉利失神了片刻,问道:“他当真是一个人?”
斥候点头道:“确实是他一个人。”
那家伙在玩什么花样?
颉利一阵惊疑不定,奇道:“他让你带什么话?”
斥候道:“他说可汗远来辛苦了,他特地备上了两份大礼送给可汗,他说他就在五里外等可汗。”
颉利实在想不出罗士信的用意,转念一想,暗忖:“就算他在如何骁勇,就不信他能一个能打我十万。这送上门的肉,哪有不吃的道理”想着手一挥,十万大军再次动了起来。
奔行近乎五里,果然见远处的一个小高坡上,孤零零的站着一人一骑,在茫茫的草原中那身影是多么的渺小。
颉利放眼四顾,对方所在之处是一处平原的中心地,四周一望无垠,里许之内都在眼中,根本不可能藏兵:他确实是一人。
颉利领着大军在一里外停了下来,将四周的草原部落族长召集起来,将情况细说。
一个个突厥族长气得义愤填膺,一个年轻的突厥汉子叫道:“罗士信欺人太甚,可汗给我一千兵马,让我将他擒来,为我父亲报仇。”他叫阿史那别胡,正是被陌刀阵第一个血祭的对象阿史那思力邪的儿子。阿史那思力邪惨死罗士信之手,阿史那别胡对他是谓恨之入骨,自告奋勇的要去擒他。
突利道:“人家不傻,选择的地方就是能够一眼看数里的小坡,派大军去,他哪有不跑的道理。”
夷男点头道:“突利可汗说的不错,据我所知大唐的罗士信向来是言出必行,他说送礼,就算不是真的大礼也另有所指,不凡去看一看。反正他就是一个人,何惧之有?”他眺望远处的影子,人看不清晰但那匹马却似曾相识,心想:“难道是他?”
颉利点头道:“突利、夷男说的不错,罗士信单骑而来,有事找本汗商讨,本汗若是不去,天下人岂不笑本汗胆小?我倒要看看,那小子究竟有什么好说的。”
阿史那别胡立刻道:“那侄儿领一百拓揭陪可汗同去。”
颉利怒瞪了他一眼道:“一百拓揭怎够,来三……不,调五百拓揭随我同去。”
他恼怒中表情又带着些许脸红,罗士信单人单骑,他却要领五百拓揭相护,相比之下,实在不言而喻。
这本是天大的笑话,但四周却无人露出半点笑脸,不是因为不敢取笑颉利,而是觉得颉利所作所为理所当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
罗士信一人一骑,值得他们如此对待。
五百拓揭簇拥着颉利往罗士信所在之地赶去。
罗士信远远看着五百余人缓缓逼近,嘴角忍不住不屑的翘了翘,阵势够大的。
双方来到一箭之地,罗士信眺望着人群中的那个鹤立鸡群的人物:他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汉子,穿着一身华丽的金丝铠甲,头戴金盔,下颏生了一丛褐色胡子,双目一转,精光四射。
人长得确实威武雄壮,不过最吸引人眼球的还是那一身金光闪闪的铠甲,那本是杨广的战甲,随着萧皇后一起流落突厥,成为了颉利之物。
在罗士信打量颉利的时候,颉利也在打量着罗士信。
他久仰罗士信大名,但这还是第一次与罗士信真正的照面,与他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在他看来罗士信应该是一个魁梧能够力拔山河的巨汉,可事实表明罗士信就是一个带着几分文人气息的俊小伙儿,在他不施展功夫的时候,身上没有半点的彪悍气息。
随即颉利的注意力落在了罗士信的马上,确切的说是马颈,马颈左右分别绑了三个人头,组成一种诡异的场景。就如一个书生打扮的人,手拿着杀猪刀在卖猪肉一样。
“你就是罗士信,找本汗有什么事情?”颉利远远的喊了声。
“如假包换!”罗士信笑着道:“都说了,送你两份大礼。”
“第一份,接好了!”他说着将马颈左右的五个人头丢了过去。
突厥人不忌讳这个,左右拓揭纷纷伸手接过,逐一递给了颉利。
颉利一个个伸手接过,面色吃重,他认出了首级的身份……奚族五部酋长,他们竟然都死了,死在了面前这个高瘦的少年郎手里。
“怎么样,这份大礼重不重?”罗士信笑着说道:“奚族在草原上也算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不过现在他们的酋长死了,四万奚族兵没有一个活着回去的。也就是说偌大的奚族,现在只有最多一两万的战斗力,可是这一两万的战斗力却拥有数十万头牲口,以及十数万妇孺,这在你们草原是多大的一笔财富,不用我说了吧。现在的奚族,就是待宰的羔羊,谁先下手吞并就归谁。你说这份大礼,够不够?”
颉利虽然心动,但心底更多的却是充满震撼,罗士信表现出来的实力实在是超乎他的想象。
奚族实力固然比不上他突厥,但是将近六万控弦之士,他也要忌惮三分,任由他们在西北称雄。
可连他也忌惮三分的奚族,就这样让罗士信灭了。
五万步卒对四万骑兵,竟然将他们全歼,这是何等强悍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