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了句,孩子的饭量就那么大,平时吃不了什么东西。这个饼虽然看着很好吃,但不一定好消化,所以她只让孩子吃一个,剩下的慢慢吃。
说完,她自己拿出一个馒头,这馒头不是今天新做的,而是前些日子还没吃完的,已经变得很干巴了。没有配菜,干巴的馒头就直接放到装了热水的水杯上,就着热气稍微软一软,这便是她的晚饭了。
小男孩眼睛亮了亮,喝汤的动作都快了起来,脸颊鼓鼓的,看起来很可爱。
努力将鱼汤喝完,小男孩认真的挑选自己要吃的饼,有绿色有红色有白色有黑色还有黄色的。纠结了好一会,他选择了红色的,这个颜色很漂亮,嫩嫩的红,他觉得像红太阳。
“妈妈,我吃这一个。”
吃之前他还特意给妈妈看了。自己又拿着饼小心的观察了下,然后咬下一口。
嫩红的饼有点脆,但不会很难咬,对他来说没什么负担。饼确实很香,不仅香,还甜甜的,有一股很清新的味道。小男孩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味道,他觉得,这味道就像以前跟妈妈上山,妈妈摘了个野果子塞到他嘴里,也是这样甜丝丝的,可好吃了。
一个饼不是很大,喝过汤的小男孩吃得分外珍惜,那也吃了好几口才算吃完。吃完还将落下的碎屑给舔干净,哪怕很想再吃,却也还是听妈妈的话没有再拿饼干。
“吃完了,那妈妈把剩下的放到柜子里,你饿了再吃可以吗?”
吴丽看到了儿子喜欢的表情,心里酸涩得很。只要儿子能健康,别说吃饼了,就算是那些昂贵的蛋糕,她也要天天买给孩子吃。
小男孩老老实实的点头,平时吃了晚饭他还能再玩一会的,但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吃完这个病他就很困了,好想睡觉。
“妈妈,我想睡觉。”
吴丽赶紧把碗给收好,让他躺下来休息,看着孩子躺下一瞬间就闭上了眼睛,眉头舒展睡得香甜无比的模样,她悄悄松了口气。
洛渔和张秀梅忙的时候,就看到吴丽突然过来,见到人多,二话不说挽起袖子开始帮忙。
“咱们明日才开始呢。”
张秀梅提醒了一句,怎么今日就过来了。
吴丽是把碗筷什么都洗干净了过来的,听到张秀梅问话,只是爽利的笑了笑。
“我先来熟悉熟悉怎么做,不然到时候我手忙脚乱的可怎么办?没事,我儿子都已经睡着了,正好出来干点活。”
这么说完了,她就拿着抹布去擦桌子,手脚麻利得很。
因为有了吴丽的帮忙,张秀梅和洛渔俩人就只需要在守着推车,一个人管毕罗一个人管馄饨这些,吴丽这人很会干活,人也大方,人来就先问要吃什么,然后马上报给张秀梅和洛渔。外面的那些桌子凳子都不用她们管,眼睛亮得很,客人吃完马上就收回来。张秀梅和洛渔俩人轻松了不少,前面都不用担心。
不仅如此,吴丽还抓到两个吃完不想付钱就跑的。也不说人家是故意不付钱的,就大大方方笑嘻嘻的说自己忙过头忘了收钱。钱到她手里也不会装自己口袋,转手就交给张秀梅。
摊位上有时候忙起来确实顾不上太多,也有那些爱占小便宜的趁着人多吃完就跑。不过一般来说就几毛钱,张秀梅和洛渔也没那么多精力去计较这几毛钱。大多数时候张秀梅会抱怨一句,说是下次注意点,实际上忙起来还是那样。
这一晚上张秀梅尝到请人的快乐,跟洛渔回家的时候还悄悄说了。
“我觉得吴丽好,有她在轻松了很多。”
因为只需要打包烤毕罗,这一晚上她轻松得很,就站在那,两个小时而已,一下子就过去了。
晚上洛渔一算账,今晚毛利润都有一百五十多,去掉成本,能挣一百块。挣得和往日没什么区别,但轻松程度上确实相差很大。而且今晚卖得还快,平日需要两个小时,今日一个半小时就卖干净了。卖干净后吴丽还帮着把桌椅板凳,地上的各种垃圾都处理干净,几分钟功夫他们摊位这就干干净净的了。
不仅张秀梅尝到了请人的快乐,洛渔甚至后悔没有早点请。
吴丽给洛渔他们帮完忙,回病房就看到原本睡着的儿子起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块黄色的饼,吃得美滋滋香甜得很。
见到妈妈回来,小男孩赶紧解释,“妈妈,我睡醒了,又饿了,你说我饿了可以吃的。”
孩子喜欢吃,只要对肠胃没有太大的负担,吴丽怎么会说孩子。她点了下儿子的光脑袋,抿唇笑起来。
“没事,吃吧,吃完了再睡。”
妈妈没说自己,小男孩也笑得眉眼弯弯。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做梦的时候就一直想吃饼。然后他就醒了,醒来后还在想要不要吃呢,后来觉得自己饿了,就打开来拿出一块。
妈妈说过的,他饿了就可以吃。
而且,他觉得吃完饼后,他就很舒服,像躺在云朵上,软绵绵的,呼吸也轻轻的,可舒服了。
饭盒里还有好多饼干,他决定慢慢吃,这样就可以天天这样舒服啦。
……
第二天一大早洛渔去市场将食材运回来,中午要摆摊,食材需要的就要多一些,所以她得跑两趟。原来一天挣四十块钱的时候,她跑一趟还轻轻松松的。现在挣的多了,要的食材多,连带着那些摊位老板跟她说话个个都很亲热。
整个市场都知道,她这么个小姑娘是摆摊的,生意可好了。每回买食材最起码能买四五十的,她常常关顾的几家摊位,只要做她一个人的生意,就比得上做十来个人了。
平时她还喜欢买些新鲜菜,如果你跟她说那些菜怎么做啊,她就更开心了,笑起来甜兮兮的。
以前那些态度不怎么好的摊主在那甜兮兮的笑容还有甜兮兮的酒窝里,都不好意思脾气不好了。
跑第二趟去拿食材的时候,那水果摊老板娘就说了。
“以后你那些定好的水果肉之类的,可以让人给你送过去,你要得多,都愿意送的。”
洛渔还真没想到这茬,她都不知道能送。
“这还能让人送啊!”
“能啊,怎么不能,你就这样一个拖车,这样跑来跑去多折腾啊。那些肉摊拉货回来是有三轮车的,叫人送一嘴又没事。就是我摊位上没车。我要是有车我就叫我男人给你送过去了。”
水果摊老板娘也是心疼洛渔,这么大点的小姑娘,漂亮又勤快,她喜欢极了。当然了,最喜欢的还是洛渔在她摊位上买樱桃,一买能买一两箱。
洛渔学到了,又跑去跟经常拿肉的摊位老板一问,还真可以送。只是以前洛渔没问,他们以为不需要呢。
洛渔一拍脑袋,还真是,自己辛苦了小几个月,现在才知道原来不用那么辛苦。跟肉摊老板说好了,以后就让他家送,反正地方也近的很,都没有几脚路。
等洛渔回去了,那吴丽已经过来,这会跟正在那清洗樱桃。
她是大清早就跑去了工厂,做了几个小时的活。怕耽误这边的,就提前过来了。
张秀梅正在那包毕罗,嘴里还在跟吴丽聊天。
“我儿子很喜欢昨天小老板给的饼,晚饭吃了一块,八点多又吃了一块,后来大半夜醒了,自己偷偷摸摸的吃了,今早上我给他弄床的时候摸到那些碎屑,才发现的。”
“喜欢吃就让孩子吃嘛,阿渔做了好多,就是给她弟弟妹妹吃的,吃完了就来拿。她时不时捣腾一些孩子爱吃的东西,可惯着他们了。”
张秀梅是个大方的,孩子能吃多少东西。再说了吴丽的孩子还得了病,本就该纵着点。
吴丽看着在院子里玩跳房子的阿淼和阿海,圆嘟嘟的脸,胖乎乎的小身子。自己儿子要是能好,也这样健康就好了。
转眼看到洛渔进来,吴丽赶紧打了声招呼。
“洛小老板。”
洛渔点点头,将推车上的袋子提起来放到水井边。
“怎么来这么早。”
面对洛渔,吴丽还有点紧张。
“怕耽误事,就早点过来了。”
不知道怎么的,这家里明明只有张秀梅是大人,而洛渔是一个才十六岁大的小姑娘。但吴丽和张秀梅说话就像普通朋友那样,跟洛渔说话就不由自主的变得很尊敬。
“以后这十一点前过来就行了,你不是还要在工厂打零工,能多挣一些是一些。”
人家家里这么个情况,洛渔是能理解的。只要不耽误这边的活,随便吴丽打多少零工。
吴丽擦了擦手,应了声,见洛渔进了厨房,自己就去把没洗好的樱桃洗了。
快到十一点的时候,洛渔和张秀梅连带着吴丽一起把推车推过去。
他们难得中午来摆摊,隔壁摊主本来还想把摊位摆在他们这的,见到他们来又挪了回去。
“我还说你们中午不会摆摊呢。”
那摊主觉得稀奇,还真是少见。
“以后就天天来了,中午也摆,请了个人专门卖毕罗,也不卖其他的。”
洛渔同隔壁摊主说起来。
这摊主昨日就看到了吴丽,当时还以为是洛渔他们亲戚呢。现在听她说是请来的,就打趣洛渔。
“这是挣了不少啊,居然请人看摊位了。”
摊主在这边摆了好些年的摊位了,一直卖盒饭的。生意嘛,还可以,那也是做了这么多年积攒起来的。自己也没别的手艺,就是炒炒菜,卖卖盒饭而已。卖盒饭的这么多家,自家手艺不突出,一个月下来顶天了能挣五百,这还是两个人一起挣的呢。
她摊位就在洛渔边上,天天看着,知道洛渔生意有多好。就那一个小毕罗,一晚上就能卖几百个。还有馄饨这些,煮起来快得很,客人点了,马上下锅煮,分分钟捞出来就给客人了。一晚上也能卖几十碗的量。一天就卖那么多量,之前她粗略算了下,一晚上最起码能挣八十,可把她羡慕坏了。
这才摆几个月的摊位啊,吃过的客人一定会带朋友再来,手上已经积攒了一批很忠实的老客户了。
但羡慕没用,人家手艺确实好。要不是自己不舍得花钱吃,她都恨不得天天上人家摊位吃呢。
隔壁摊主心里啥想法洛渔不清楚,她只是看了会,见吴丽干活细致,招呼起客人来声音响亮,心里更是添了几分满意。
只呆了会,她就先回去了,留下张秀梅陪着吴丽一起。
厨房里已经弥漫着香味,她之前就炖了一份羊肉汤,这会羊肉的香味已经出来了。
把手洗干净,她又取了一块猪肉。
整块漂亮的五花肉入锅,撒上花椒大料等一起煮熟。
等猪肉煮好的功夫,她打开一个坛子,坛子里是杏酱,她自己做的。从水果摊老板娘那买了新鲜的杏子,然后同砂糖一起腌制。腌出来得杏子果肉酸中带甜,发酵一段时日后果肉非常容易捣烂。再取出来装在小碗里,果核扔掉,只留下杏肉。
这样的杏肉可以沾着白切羊肉吃,酸甜有滋味。也可以沾着猪肉吃,她今天就是准备沾着猪肉吃的。
做菜的功夫呢,听到外面传来陆启帆的说话声,洛渔眉头一皱,走到厨房门口掀开门帘。
哪知道门口站着个人,门帘一掀开,正好看到对方的胸膛。
洛渔个子不算高,但现在长高了些,能有个一米六。
这么平视前面只能看到对方胸膛,足可见对方有多高了。
她还以为是吴鹏呢,抬起笑脸正要说他不要挡在门口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熟悉是因为,轮廓什么都很熟悉,陌生是因为,这张脸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站门口的正是宫沧溟,自从上次在陆启帆的酒店见了一面,俩人有差不多二十来天没再见过。中间都是吴鹏过来拿饭菜,洛渔只听说对方很忙。
根据宫沧溟找她父亲花的钱,洛渔自然知道对方的身份不是一般人。像这样的非一般人,忙,那是应该的。
就好比皇上,日理万机,不也忙得不行。
所以洛渔对宫沧溟的印象还停留在二十天前,那会的他吃了几天单独水珠做的饭,整个人虽然清瘦,却没有那么可怕,属于能在阳光下见人的样子。
但现在,完全不一样了,凹陷的眼眶已经不凹陷了,那是一双斜飞的丹凤眼。因为眸中淡漠,看起来毫无情感,但这种淡漠和这样的一双丹凤眼配在一起,降低了丹凤眼的含情度,多了几分凌厉。
脸颊也不像以前那样透着骨头了,刀削感消失了很多,多了一些顿感。这也让宫沧溟看起来没有那么尖刻,不再像顶着个骷髅脑袋那样。
他的五官是非常立体饱满的,洛渔觉得他这种长相有点像胡人,长得好看中又带着一些野性的美感。
她见过很多胡人,浓眉大眼,笑容灿烂,长得非常漂亮,同时那份野性的美感又赋予了他们非常不一样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