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鼎派是方外之地的三大巨头之一,本就是极其瞩目的存在。
超然地位,万年的底蕴,足以让一个门派处处彰显不凡。
在普通人看来,高愈万丈的凌峰山已经称得上奇观。
殊不知,人鼎派自身的门户,便是以两座高度达到凌峰山三分之一的巨峰作为立柱。
其上更是郁郁葱葱,古树,奇花,灵草,以及实力堪比凝气境初期,却灵智未开的白鹤,零零星星点缀其上。
纵然是出身不凡,见过了险峰峻岭其余两鼎的大修士,在此处也得到感叹一声,这才是仙门气魄。
此时,身居有天下第一门户之称的人鼎派面前,没有人会在这一对夺天地造化,穷人力至极,才打造出来的左右双峰。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一人一妖,体型相差巨大,气势却平分秋毫的两者所吸引。
一方蜷缩到一起尚且有千丈身躯,八只长度达到身体数倍的触手,挥舞在四周,继续占据了整个天空。
这一幕,纵然在这个人类自身可化神的世界中,对于普通人来说,也仅限于耳闻。
甚至就算是红秀跟人鼎派长老,这些外人眼中已经站在世界顶端的强者,也是第一次亲眼得见大妖展现真身。
另一边,则是一个本身微不可查,却以火种点燃了整片天空的女子。
小小且秀气身躯中,蕴含的能力跟威势,足以跟山岳般的大妖向抗衡。注定了这并不是以体型判断实力的世界。
看似声势极壮的双方,却深陷同种尴尬的境地――他们都低估了对方的实力。
“红秀,我此番前来,目的在于向你们宣布我们妖族即将反攻的消息。你们三鼎注定会被我辈妖修踏平。”
在双方气势都达到巅峰时,八爪大妖率先打破了沉默,道出了此行的目的。
只可惜,红秀不是天鼎派那个喜欢讲道理的稚童掌门,此时更是最不喜欢讲道理,举手投足之间,都想要将所有碍眼之物烧为灰烬的火焰之主。
她虽将这些话一个字不拉的全部都听了进去,却压根不会进行深思,这也算是她本源意志飞速成长的代价。
按照红秀原本的性子,她虽然觉醒了百年难得一见的本源意志,她的心性却跟这种暴虐,无情,破坏力极大的意志相悖。
在这个残酷的世界,当个人意志不够强大时,就必须屈服于群体意志。
所谓的梦想跟自由,也不过经过无数次妥协后的追求。
不管红秀原本性子如此,包括三鼎在内的所有门派,都不会允许一位拥有本源意志的弟子自暴自弃,浪费如此好的潜力。
功利的确是人鼎派太上长老们让红秀改变的初衷,却也是对她的一种保护。
人鼎派的强大是毋庸置疑的,却也不是没有任何潜在的威胁跟对手。若是让他们的敌人,得知他们本门有一位尚未成长起来本源意志的弟子,恐怕就算是搭上两三位七重天的修士,都要将其扼杀在摇篮中。
穷是原罪,弱小同样是原罪。任何战争都没有道义可言,对敌人的仁慈,便是对自己人的残忍。
以眼前的八爪大妖为例,若是它独自遇到红秀,对方身后没有那么多援手的话,它宁愿同归于尽,都要不择手段的将红秀击杀。
此时的它论综合战力,可以说跟红秀旗鼓相当,双方都很难占到什么便宜。
只是以它的岁数跟资质,想要进一步提升实力,最低都需要千年的时间作为一个台阶,而且未必会有很大的改观。
眼前这位拥有本源意志的女修,则有可能在数年甚至数月之内,成长到一个全新的高度,成为碾压自身的存在。
人类修士妖族漫长的寿命,打不过也可以熬死你,等千年万年之后再复仇。
妖族却羡慕人族成长之快,妖族中曾经有一位智者推测,他们就算是将所有达到七重天的人类大修士击杀。人类只需两百年的时间,就可以恢复七七八八的元气。
两百年对妖族来说又算什么呢?除了某几个特殊的种族外,大多数妖族两百岁时还算稚童。
生长周期的合理性,是一个种族崛起的关键。绝非寿命越长越好,周期太短也未必是什么好事。
不管初衷如何,红秀在空谷峰闭关十年,再次走出时,那个患得患失,没有什么自信的小女孩好似完全消失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位行事乖张,完全不考虑周围人感受,完全以自己为中心的极度自我的人,外加喜怒无常,瞬间就会翻脸的脾气。
这让无数人鼎派修士暗中叹气时,又让他们庆幸的是,他们的新掌门只是性格古怪火爆了一些,好似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并不是那种苛责下属,滥杀无辜之人。
气势跟红秀相当的八爪大妖,最大的优势便是,已经活了上万年的它,经验跟阅历都是亲身经历,而不是通过书籍跟传闻脑补出来的。
它不仅一眼就认出了红秀的本源一直,曾经更跟此类的修士交战过。
只是在上次交战中,它只是一头刚刚达到化神境不久的小妖,更准确点来说是旁观,当初它只要稍稍被对方水本源意志触及,今天出现在人鼎派的就不是它了。
自己的话被对方忽略,八爪大妖也丝毫不恼,只因对方有这个资格。
它虽为兽类,却是灵智早开,活了上万年的怪物,神智早就超过了大多数人类。
“你们人鼎派的典籍上,肯定记载着我有两种天赋神通。你之所以敢站出来,必定有对付我这两种天赋的手段,这种早就有预料的战斗根本就没有意义。”
八爪大妖开口之际不忘了察言观色,等到红秀终于露出了倾听的模样,它才继续说下去。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的天赋神通不是两种,而是三种。只要你们能够合力挡下我的第三种天赋,我可以束手就擒,就算为你们人鼎派做一方护水神兽也并非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