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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第一作家 第17节

大清第一作家 大团团 6655 2024-06-29 17:25

  最近他脑海中的戏文出现了以汗阿玛为男主的清宫剧,讲述了汗阿玛与穿越女之间的爱恨情仇。

  狗血有之,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也有。

  胤禩给自己以皇子之身写话本定了个笔名,名“倾城”,因为与汗阿玛相爱的穿越女子,名字便叫做钮钴禄·倾城。

  也许是写多了需要动脑子的智斗与战斗,胤禩转变文风,随手写了一篇不需要动脑子的爱情故事,别说,下笔还挺顺。

  感谢太子殿下追求佳人给了他灵感,如今他又重燃起了写作热情,不如就写一篇冷静清冷的名士不懂爱,受天真善良女主所吸引,逐渐学会爱人、保护爱人的感动故事吧!名字也想好了,就叫《倾世钟情》!

  第15章 这根本就狗屁不通!

  胤禩身边的小阿哥们,八岁熟读诗书,九岁开始会做文章,十岁的阿哥们已经能够对各家典籍倒背如流,像太子那样的,更是文武兼备。

  因此,在他的认识中,写话本会被师长与汗阿玛定义为“不务正业”,但要写出话本,并非难事。

  如果忽略他卡文、拖延、脱纲等一系列如分娩时难产的痛苦过程,对于一个还未满十岁的孩童来说,能够定下心来搜集史料、野史,写出诸葛亮与司马懿宿敌交锋这等大作,固然其中文笔有皇叔祖润色,胤禩也已经很厉害了。

  由于他的小脑袋经历了太多“戏文”的冲击,他的记忆力、分析能力等皆比同龄人高出一大截,就连精力也超出常人许多,对此韬塞感到非常惊喜。

  胤禩就像是一座宝山,山中究竟有多么深不可测,又有多少可以探究得到的宝物,如无底洞般令人忍不住探究。

  因此,韬塞从未夸过胤禩“很好”,每当胤禩有所表现时,得到的都是“尚可”、“还算过得去”。

  他在试探胤禩的极限,期待他在自己极满意时能够做得更好!

  这回点醒了胤禩后,韬塞就有些期待胤禩的新作。

  “胤禩从未说过大话,能保证绝不会令人发现,可见是成竹在胸了。”

  胤禩点了点头:“待我写出新作开篇就给皇叔祖过目。”

  韬塞颔首道:“既然是你以皇子之身所写,那这新作只能由你一人之力完成,我不插手过多。”

  “皇叔祖放心,弟子有准备了。”

  既然新作不打算藏着掩着,胤禩带上了小本本,在上书房课间歇息时动笔。今日他来上书房时,瞧见一棵树上挂着只哀叫的白猫,毛色纯白得仿佛会发光,圆圆的猫脑袋饱满圆润,可见是哪位贵人所养,举手之劳叫来侍卫将白猫救下为它寻主人。

  待回到自己桌案上,胤禩开始埋头刷刷刷地写。

  谁能想到,写爱情小说特别令人解压呢?

  写的时候,记住三点要素。

  男主人翁要聪慧有能力,女主人翁要人美善良单纯,二人之间要有波折的甜蜜!

  坏蛋坏个彻底,好人好个彻底。

  戏文里的常见剧本大多都是宠,往死里宠!

  渐渐的,胤禩的新作《倾世钟情》有了大致框架。

  东汉末年,乱世来临,天下第一名士胡昭,隐居于山林。

  这位心有沟壑的名士,长相俊逸,接连推拒袁绍、曹操的招纳。

  袁绍为了得到他,曾派人不远千里前来搜山,最终一无所获。

  曹操钦佩胡昭,成全其做隐居散人之心。

  便是这样一位如鹤般仙气飘飘,随时会羽化登仙的名士,在山林间遇上了家道中落,避战乱而迁居的大家闺秀,也就是女主人翁玲儿。

  世道动荡,到处都是落草为寇的土匪,玲儿被抓走时幸得胡昭所救。

  她那双小鹿般湿漉漉的秋水盈眸,因受到惊吓而含着泪花,怯生生地望向胡昭,待她张口说话,那声音如黄莺般动听……

  英雄救美,美人钦慕,多么正常的戏文开局!

  胤禩打了鸡血般刷刷地写。

  戏文看多了,什么细腰不盈一握,什么秋水眼波,什么黄莺细语,那叫一个信手拈来。

  玲儿善良,不忍野兔受伤,于是胡昭放下了要猎的野味。她扭伤了脚,胡昭捧着他玉足,为她正骨,玲儿轻咬贝齿,轻呼一声,坚强的忍着没哭。

  这种神仙人物为女主折腰,女主善良单纯温暖男主孤寂内心的戏文,写起来不费脑,比写权谋、战争要容易多了。

  对于胡昭来说,她是不同的,她那么单纯美好,与世界格格不入,又是那么惹人怜惜,他想保护她。

  对玲儿来说,胡昭如谪仙般完美,她时常患得患失,因为她觉得自己配不上得到他的心。

  可当胡昭受伤时,是玲儿照顾他,她是个好女人,为了心爱之人不畏生死,愿意付出一切。

  胡昭与玲儿在一起后,走遍了山山水水,救助穷苦百姓,惩恶扬善,最终隐居于山林,他们教化山民,在乱世中创造了一片世外桃源。

  曹操听闻胡昭在此隐居,见他教民有方,特命人不得前来打扰。

  胡昭护着这方土地,使得这里恢复盛世时的秩序,带着玲儿在乱世之中开辟出一片世外桃源。

  多么甜蜜而美好的故事,胤禩将大纲确定完成后便开始琢磨细节。

  他轻轻松松地写,写到了胡昭送玲儿回家,玲儿父母误会他挟恩图报,商议着要拆散他们。

  玲儿之父严厉斥责她:“你是高门贵女,怎能与闲人村夫为伍?”

  于是要将她许配给太守之子。

  玲儿终日以泪洗面,以为此生再不能见到胡昭,绝望地等来了太守之子前来提亲。

  却不料,太守本人竟出现在此,惊呼着阻止其子与玲儿之父交换庚帖。

  太守愤怒地命人将儿子押送回家,而后对一男子弯腰赔笑:“下官这就将犬子带回家中好好教养,绝不令他再出来丢人现眼,还请胡先生大人大量,高抬贵手。”

  玲儿之父遥遥望去,只见太守如今正在巴结之人,正是此前被他斥为“闲人村夫”的男子。他穿着锦衣华服,冷淡疏离,贵气逼人!

  玲儿之父惊得眼珠子都快掉落在地上,他腿下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正在此时,府中传来丫鬟的惊呼:“不好了,小姐自尽了!——”

  《倾世钟情》第一篇,经过十几天的奋笔疾书,终于写完了。

  胤禩卡在这里,快乐地写下了“完”这个字,不由笑弯了眼。

  对于最终写出来的第一篇成品,他自己当然是极满意的。

  断篇章这事儿还是皇叔祖做的示范,这可真是“言传身教”,胤禩立刻便学了一手断章绝活。

  他将《倾世钟情》第一篇交给了皇叔祖。

  韬塞笑眯眯地翻阅起了“倾城”的第一作,看着看着,笑容就僵了。

  “你既然写玲儿柔弱善良见不得血,怎么胡昭杀了土匪,她还能一见倾心,地都不挪就与胡昭嫣然一笑?”

  “为什么玲儿是大家闺秀,身边连个保护的人都没有,被土匪掳走了,家中父母也不联系官府找人?”

  “前文写了玲儿归乡路途两天能到家,胡昭送玲儿回家送了半个月。”

  “这胡昭不是连曹操都招揽不到的第一名士吗?他都报上了姓名来历,玲儿之父好歹也是大家族族长,又怎么会不知道名满天下的第一名士是谁?”

  “闲人村夫,难道胡昭穿了一身粗布麻衣,他去找太守还换了身衣服?”

  皇叔祖的疑惑一个接着一个,他感到匪夷所思。

  “因为玲儿单纯善良不忍心伤害兔子,所以胡昭与她饿肚子?”

  “胤禩,你怎么写这等狗屁不通的东西呢?”

  “小鹿般的秋水盈眸又是什么东西?!”

  莫名奇妙男主就爱上了女主,莫名其妙女主就开始撒娇,莫名其妙出现了恶人,莫名其妙就用嘴巴说两句大道理斥退了恶人……

  韬塞以一言难尽的神色看胤禩:“写截然不同的话本来区分这我能理解,可你写的这是话本?”

  “外头的话本,不都是书生小姐相爱,书生金榜题名辜负小姐,我只不过是换一种写法,让男主人翁变的‘强大’一些,又有何不可?”

  韬塞皱眉反驳:“既然是天下第一名士,又怎会儿女情长?”

  他斥责起了胤禩的话本:“你这写的纯粹是在折磨人,这样的话本也会有人要看?前后颠倒,自相矛盾,有失于你此前的水准,得重写!”

  胤禩拒绝重写话本:“皇叔祖看话本就不能不带脑子看?”

  韬塞刚要为他这态度而皱眉,便听胤禩道:“您忘了弟子如今九岁,九岁写什么都正常,况且不是您说要弟子藏拙的吗?”

  韬塞一想,不由恍然:还真是这么回事。

  既然要藏拙,写的差劲一些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只是可惜了他此前的期待,到头来却看了一堆乱七八糟的爱情话本。

  韬塞叹息一声:“到时候,我少印一些便是了。”

  胤禩并不认为自己写的东西不能看,他强调道:“‘倾城’所写的故事,是给夫人们看的,皇叔祖看不进,不代表‘夫人们’看不进去。”

  韬塞见胤禩信誓旦旦,一点都不信。

  他将这话本带回家中,随意地搁置在书房的桌案上,因不重视也并未去印刷,也没有再催胤禩写续篇。

  辅国公夫人而今年过半百,保养极好,与韬塞夫妻二人琴瑟和鸣走过了半生,韬塞的书房中全都是些书画,辅国公夫人要作画时,也会来到此。

  他们老夫老妻二人感情好到不分彼此,这天底下也唯有皇上与辅国公夫人知道韬塞的真正身份。

  整理书房时,老夫人不假他人之手,每一次都是亲自来的。

  桌案上多出一本从未见过的话本,名字还是《倾世钟情》,这让熟知韬塞心情的老夫人感到奇怪。

  她拿起这话本,坐在椅子上翻看起来,不知不觉就看到了天色近黄昏。

  丫鬟在书房外头每一回询问老夫人“夫人,您好了吗?”时,都能听见老夫人平静又敷衍的回答“快好了,再等会儿。”

  一等一个时辰过去,也不见老夫人出来。

  “夫人,辅国公回来了。”

  以往辅国公回家,夫人都会笑着出来迎接他,可这一回,丫鬟却并没有看到夫人出门,她依然关在书房里头。

  韬塞没见到自己夫人,好有些不习惯:“夫人人呢?”

  丫鬟不由急了,忙禀告了老夫人的异样。

  韬塞心里头一抖,还以为出了什么事,忙冲去了书房里头。

  只见自家夫人,正拿着一块帕子,哭成泪人。

  她一边擦拭眼角的泪,一边津津有味地拿着他此前放在书案上的话本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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