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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隔壁的小书生 少地瓜 7696 2024-06-29 17:27

  第4章 那书生(二)

  腌糖蒜最好用刚上市的新鲜蒜头,不过晾干的也能做,只是稍微麻烦些。

  书生先把那些蒜头清理干净,用心挑选出圆润饱满没有磕碰痕迹的来,留下几层薄薄的皮用清水泡发。如今天气冷了,大约要浸泡一两日才能进行下头的步骤。

  虽然雨停了,但地上积水未干,山路难行,并不适合上山砍柴火,所以书生决定继续写之前的话本。

  读书人写话本什么的,传出去必然要被骂斯文扫地,但有什么法子呢?他也要生活的呀。

  不少文人考不中进士之前便会去各处教书,但大考三年一次,一次才得进士三百,考不中的人实在太多了些,教书的竞争太过激烈。

  他从小读书,但因不能参加科举而没有功名,莫说富贵人家的私人教书先生,便是那些私塾、公学,也不大愿意聘用。抄书的收入又无法维持生活,几年前的一天,他忽然灵光一闪,开始写话本。

  只是他写的话本卖的也不是特别好,一年也不过十两银子上下,因为世人都喜欢看才子佳人,但他写的是妖魔鬼怪。书铺的掌柜不止一次跟他讲过,你写妖魔鬼怪不要紧,但那些东西怎么能是好的呢?百姓不爱看的呀,要降妖除魔才有趣的嘛。

  书生不太高兴,也不服气,既然人有好坏,那么为什么妖魔鬼怪就一定要是坏的呢?你又没有跟他们接触过,凭什么这么讲?未免太不公平。

  不过桃花镇是个小地方,民风淳朴,物价也不高,他自己种菜、养鸡鸭,精打细算过日子,一年十两银子甚至还花不完。

  书生刚写到狐妖救了一对落难的母女时,忽然听到嘎吱一声门响,便下意识抬头望去。

  不是自家。

  他愣了下,是隔壁!

  这一条街上都是同样构造的两进小院,因为他住的是街角,东面是没有人家的,但西面一直空着。

  可是今天,有动静了。

  他有点高兴,同时也有点紧张,想着如果邻居不好相处该如何是好?

  等他回过神来时,就发现自己正侧着身子、竖着耳朵听墙角,不由得有些脸红。

  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这种行为实在太不读书人了。

  虽然这么想着,但书生还是下意识屏气凝神,可新邻居却十足安静,连脚步声都听不大清,以至于最后书生都忍不住开始怀疑,是否连那一声门响都是自己的幻觉?

  次日一早,书生去铺子里面交头一天晚上写的书稿,回来的时候路过隔壁的院子,见院门紧闭,却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也不知住来的是个什么人,除了昨儿那一声之外,竟像是没动静似的。

  想到这里,他赶紧摇摇头,把这些不该有的念头甩出脑海中去。别人家的事儿,他怎么好胡乱猜测呢?不好不好,实在不是君子所为。

  今天去书铺领到了一两二钱银子,比平时多了不少,掌柜的也替他高兴,还额外送了一刀纸。

  回来的路上,书生狠了狠心,去猪肉摊子上要了一副下水和两根打碎的筒子骨,打了一角酒,决定今天小小的犒劳下自己。

  下水怪味大,非常难收拾,又没有什么油水,买的人不多,所以价格相对便宜,这么多统共才花了五钱三分银子。

  眼下一天冷似一天,哪怕肉食暂时吃不完,在表皮上抹一点盐巴,挂在屋檐下风干也能保存好久。

  他哼着小曲将筒子骨炖上,水烧开后撇去血沫,略略加了些葱姜蒜和黄酒调味提鲜,继续滚火炖着,又把一副下水反复洗了十来回,冻得一双手红彤彤的。等终于洗干净了,他这才将心肝脾肺大小肠等等都片了一点下来。而这个时候,筒子骨已经煮得差不多,瓦罐里的清水也变成浮着油花的淡白色,正咕嘟嘟冒着大气泡。

  书生舀了一勺出来尝咸淡,一入口就觉得鲜得舌头都要掉下来,身上的毛孔都跟着舒展开了。

  白色的骨髓被煮出来,随着水泡上下浮动。这可是好东西,他小心地舀过来吞掉,用舌尖勾着它们在口中打几个转才舍得咽下去,果然又黏又滑又香。

  他忍不住把两只脚在地上乱踩,眉飞色舞,开心得像要飞起来。

  两进小院面积不大,但住一个人绰绰有余,书生便将院子里都种了菜,如此也能省些花销。

  深秋已至,北方除了白菜萝卜和窖藏的红薯土豆也没什么菜蔬,他便各样都弄了些切成薄片,准备等会儿跟猪下水一起涮锅子。

  天冷了,涮锅子最合适不过,又能吃肉又能喝汤,舒服极了。

  筒子骨煮的骨头汤每天熬一回,可以作为老汤保存好久,平时煮面、泡饭都很好。今天涮锅子,也只需要舀几勺出来,余下的都干干净净继续煮。

  一个人吃饭无须讲究太多,书生便将板凳搬到灶台边,就着温吞的炉火涮肉。

  灶台的草木灰底下埋了一只大红薯,也不必额外添柴,就这么用余烬慢慢焖着,等入夜之后便都软烂了,芯儿简直能淌出蜜汁来。到时候再配一碗骨头汤,又是一顿香甜的晚饭。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他又背了几句应景的好诗词,心满意足,夹起一筷子心尖儿肉吃了。

  他刀工不错,或许是长年累月的贫穷迫使他刀工不得不好,总之所有的东西都切的很薄,所以并不需要煮太久。用筷子尖儿斜斜夹着,悬在汤锅上方,默默地数上十个八个数就成了。

  下水没什么油脂,吃起来不如肥肉香甜,但十分脆嫩劲道,自有一番风味。

  书生夹了第二筷子,还特意往倒了香油、葱花、芫荽和干辣椒末的碟子里沾了沾,再抿一口小酒,美得眼睛都要眯起来了。

  而就在这个时候,隔壁忽然也飘过来一阵肉味。

  他愣了下,本能地分辨起来,“是羊肉吗?不对,不大像,羊肉的味应该更大些。那是猪肉吗?似乎也不像,这个味道里面带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却是猪肉没有的。”

  他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子丑寅卯来,骤然回神时,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十分可笑。但他马上又为自己开脱,“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这许多年来我一直连个邻居都没有,如今忽然来了一个,多留神些不是人之常情嘛?”

  或许等过两天对方忙完了,自己可以挑个合适的时候去拜访一下。

  不过这天一直到他吃完饭、刷干净了锅碗瓢盆,坐在书桌前读书时,却还是忍不住琢磨:邻居家烤的那到底是什么肉呢?

  书生的书房里只有一桌一椅一梯和两面围墙直通房梁的巨大书架,上面密密麻麻塞满了书籍。

  书籍价高,略有些内容一本就要几两银子,他自然是买不起的。好在他记性还算不错,每每便厚着脸皮去书铺翻阅,抢在掌柜的撵人之前囫囵吞枣的背下来几十页,然后飞奔回来埋头抄写。

  几年下来,市面上但凡有的书已经被他默写的七七/八八,若要山穷水尽的时候卖出去,倒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哩。

  书生不能科举,倒也不专注于诗书文章,什么游记、杂谈、工学的,也都爱翻一翻。

  他搬着梯/子,将北面墙上正数第二排右边第三本抽出来,正是一本《洛阳游记》。

  这书写得极好,词藻华美、描写生动,将作者的所见所闻所想都描绘的栩栩如生。但卖的不好,当年书生去偷看时,掌柜的都懒得撵人。

  书生就这么踩在梯/子上,如痴如醉的读了无数回,只觉唇齿留香,仿佛比刚才吃的锅子还要可口。

  罢了罢了,出去涨涨见识总是好的,待他多攒些银钱,便先去那洛阳古都玩耍一回,也算不枉此生了。

  书生心里忽然又涌现出一点干劲,重新雀跃起来,然后便径直去了西厢房。

  里面放着好些片好的竹篾片和许多彩纸、颜料,是他准备做花灯的。

  再有两个来月便是冬至,届时在城西三镇交汇处有大庙会,不管有钱的没钱的,时人都爱买些花灯赏玩,运气好的话,卖花灯的商贩一天便赚到十几两银子也是有的。

  书生心思细腻,手也巧,又多看了书,略琢磨一回,便画了一头活灵活现的小狮子出来。明年又是猪年,他又画了一头圆滚滚的小猪,屁/股上还有两朵剪窗花的图案。

  他预备将花灯的头和四肢都弄成活动的,这样手一提便摇头摆尾,多么神气多么有趣呀。

  第5章 那女子(三)

  桃花镇是真的小巧可爱,内部相对繁华的也只有东西、南北各三条大型主干街道,分别按照方位被称为东道、中大道、西道,北街、中大街和南街,再往外,便与繁华无关,街道也细。

  小院儿位于桃花镇中央偏东的位置,夹在南街和东道中间,从西门入城后慢悠悠走约莫三刻钟就能看见了。

  周围全是格局相仿的住宅,大街小巷像任何一个北方城镇那样四通八达,不易守,但也难攻。四面几条街之内最高的建筑也不过那家两层的客栈兼酒楼,可以有效避免弓箭手埋伏;许多百姓家中都养了狗子,但凡有点动静,白星可以迅速选择的退路非常多。

  她对这个位置很满意。

  小院是临街第二家,院子里空荡荡的,只有靠东墙的位置有一颗高大的柿子树,大约有三四个人那么高,粗壮的枝条豪放地向四周延伸,有几根已经越过墙头,落到邻居家去了。

  树上沉甸甸挂满了成年男子拳头大小的双层柿子,橙红色的柿子皮在阳光下微微发亮,像挂了满树的红灯笼。

  白星以前见过这种柿子,必须要熟透放软了才好吃,不然会很涩。等熟透之后,柿子肉就会变成浓郁的果浆,剥开皮凑近了猛吸一口,甘甜的味道便充满口腔。再有一片片筋肉组成的果瓣,微微透明,咬在嘴里咯吱咯吱……

  她正想着,阿灰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张嘴往坠下来的一颗生柿子上啃去,片刻之后,却又蹦着跳着呸呸吐了出来。

  白星忍俊不禁,随手挑了几个轻轻捏了下,发现已经开始慢慢变软,“再等等吧,过几天就好吃了。”

  植物天生具备对气候的敏锐度,比方说柿子,下雪之前差不多就都约好了似的熟透了。

  阿灰将两片厚嘴唇吐得噗噗响,无比惊恐地后退,仿佛在躲避什么可怕的东西:

  你骗马,怎么会有这么难吃的果子!

  白星心情很好地轻笑出声。

  临时摘了眼罩后,一蓝一黑一双异色瞳便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晃动着细碎的愉快的光。

  屋子里各色大件家具都是齐备的,虽然因为太长时间无人居住而落了一层尘土,但可以看出前任主人将它们保养得很好。

  空气中浮动着一股长年累月的沉闷味道,白星刚一推开门窗,门框上便落下许多灰尘,随着她的走动,那些细小的尘埃便游鱼似的在斜射进来的光柱下欢快游动起来。

  冬半年午后的阳光正好,斜斜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舒坦。

  周围很安静,白星茫然地盯着看了会儿,忽然久违的疲乏起来。

  行走江湖自然没那么多讲究,风餐露宿乃家常便饭,她只将那张空荡荡的雕花大木床简单擦了擦,然后把在关外穿的皮裘做铺盖,直接搂着刀躺了上去。

  再然后,她就被擅自闯入的阿灰咬着衣角拖了起来。

  哦,差点忘了,还没安置祖宗。

  小院分两进,第一进里就有现成的马厩,对面则是存放农具的杂物间,很便利。

  因为太久没人居住,马厩虽然是好的,但里面光秃秃的连一根草都没有。

  阿灰以主人的姿态进去溜了一圈儿,然后朝着积灰的食槽打了个响鼻,望向白星的眼神中清晰地流露出一种含义:

  给大爷上马料!要最好的!

  白星用力捏了捏眉心,认命地重新戴上眼罩转身出门,过了约莫小半个时辰,果然带回掺了豆子的上等马料和一车干草。

  马匹价高难养,寻常百姓人家所用家畜多以牛驴骡为主,好马就更少。桃花镇上舍得喂养这般精饲料的饲主都是有数的,白星一口气要了两麻袋八十斤,几乎将店内库存清空,店主都快美坏了,还特意给每斤便宜了两文钱,希望拉个长期的回头客。

  桃花镇生活安逸,人工也不贵,只要家住城内,买多了东西店家还会送货上门。若是买家高兴,随便打赏些也可;若是不乐意,便是不给也行。

  白星的领地意识很强,不愿生人入内,只叫人在门口卸货,又抓了几个铜板将人打发走,自己将东西扛进去。习武之人力气很大,这点货物不算什么,她一手提着一个麻袋,不过三趟就搬光了。

  取些马料放入食槽,白星又给小祖宗在马厩内铺了干草。关内的草不如关外的有嚼头,但豆子很香,身后的阿灰惬意地甩着尾巴用餐,将几只苟延残喘的蝇虫抽昏过去,美滋滋看着自己的新家呈现在眼前。

  内院有水井,水桶还是好的,但连接水桶和辘轳的绳子却早已风化,一碰就碎。白星用刚才捆干草的绳子重新系了,先将里面的枯枝落叶捞干净,提了几桶将水槽刷了两遍。

  井水很清澈,日光下波光粼粼泛着涟漪,她用手捧着尝了口,只觉也像这座小镇一样,温温柔柔的,带着点暖意和甘甜。

  没毒。

  她向水槽内重新注入清水,然后又被阿灰磨着讨了一个苹果去。

  这小畜生,惯会享受的。白星顺手替它刷了刷毛,仿佛能感觉到柔韧结实的流线型肌肉下血液流淌的动静,又轻轻掐了下大耳朵。

  阿灰嘎吱嘎吱嚼苹果,被掐耳朵也不恼,反而带点讨好和调皮地拱了拱她的胳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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