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好香啊!
鱼很大,所以要小火慢炖,炖到那些酱料的滋味缓慢而坚定地穿透鱼皮,渗入到每一丝肉里去。
被煎过的鱼很容易炖出美丽的浓白色,汤汁不断翻滚,涌起雪色的香喷喷的浪花,几乎与雪白的鱼身融为一体。
院子里的小麻雀也在准备开饭了呀。
它们叽叽喳喳挨在一起,蹭蹭彼此的小脑袋,用尖尖的鸟喙将羽毛打理得清清爽爽,这才飞下枝头,在地上轻巧地蹦着跳着,捡拾被人有意无意洒落的谷物颗粒。
温柔的阳光照耀着大地,多么美好的一天呀。
为了配这条铁锅炖大鱼,孟阳特意蒸了奢侈的米饭,晶莹的米粒闪耀着美味特有的光辉,牢牢锁住每个人的注意力。
这可真好看。
鱼太大了,根本没有匹配的盘子可以装,若要弄断,却又可惜。
好在三人都不是迂腐之辈,于是各自端着饭碗,拿着小马扎,就这么围坐在热乎乎的灶台边吃起来。
吃饭先喝汤,不用大夫开药方,老人的话是一定要听的呀。
孟阳先给每个人舀了一勺浓白的热鱼汤。
雪白的鱼汤上面浮动着点点金灿灿的油花,再配几颗翠绿的葱圈,色彩明艳,十分动人。
那香气呀,好像活过来一样,拼了命的往人鼻孔里钻。
嘶溜溜,一口下去,从口腔到食管,然后一路滑落到胃袋,那热力又渐渐流窜到四肢百骸……整个人都暖和了呀。
喝了鱼汤,再吃鱼肉。
那鱼肉也好大颗,筷子轻轻一掰,白嫩嫩的肉就落下来。再沾一点鱼汤呀,哇!
这是何等的美味?
这会儿的廖雁已经顾不上嚷嚷着杀谁啦!
他无师自通的舀了一大勺鱼汤,又夹了许多雪白的鱼肉,拌饭吃!
香喷喷的大米饭已经是世上难得的美味,可若再加上热气腾腾的鱼汤和鱼肉呀,啧啧,妙不可言!
妙不可言啊!
第41章 挺好的 真好呀
人在用过饭后难免会有点瞌睡, 可冬天日短,不宜午睡,孟阳就去写对联消食, 顺便走走困。
无所事事的另外两个人亦步亦趋, 也磨磨蹭蹭跟着进了书房。
说起来,他们活了这么些年, 还是第一回 进这种地方。
刚一进门,两人就被震惊的合不拢嘴。但见三面墙上都是直通房顶的高大书架, 上面密密麻麻摆满了书籍。
这可真是……
江湖固然不通朝堂, 但对于做学问这种事, 世人总有种发自内心的尊重。
饶是廖雁素来嘴贱, 此刻也有些失语。
良久,他才隐约带着一点敬佩的问道:“这些书你都看过?”
有那么一瞬间, 他简直都不敢大喘气啦!
孟阳点头,熟门熟路的取了笔墨纸砚,“都是自己背下来抄的, 也算是看过了吧?”
背下来?!
两个江湖客齐齐倒吸一口凉气。
小书呆瘦弱的身躯里,竟然藏着这许多墨水吗?
真是人不可貌相。
不过敬佩归敬佩, 白星和廖雁对这上头的事都不大感兴趣, 盯着孟阳写了几幅对联之后就厌烦了。
写来写去都差不多, 有什么意思?
两人活像脚底像长了尖刺一样, 晃来晃去, 连老老实实站着都难。
廖雁只觉得被文绉绉的空气所包围, 人都要喘不过气来了, 可若就此落荒而逃,难免又伤了脸面……
他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书呆子, 你这里可有什么话本没有?”
孟阳有些诧异的看了他几眼,忽然笑了。
廖雁最喜欢折腾人,却也最怕别人冲自己笑,总觉得浑身不自在,“笑屁!”
比起笑,他宁肯别人冲自己横眉倒竖的,至少能一眼看透对方在想什么。
孟阳摇摇头,也不说话,果然去抱了一大匣子话本来。
他只是觉得很有趣,越相处越能觉出人性之复杂。
就好比眼前的廖雁,虽然初见面时闹得不大愉快,平时也故意装的凶巴巴的,但其实这是个蛮懂礼数的人吧?
不然他此时已经身在书房,距离书架不过两臂之遥,但凡想找什么,随手去翻也就是了。
可他没有。
非但没有,甚至还很正儿八经地询问问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这难道不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吗?
“《江湖鬼话》,这个名字好,就它了。”廖雁简单粗暴地翻了一遍,很快选定一本,美滋滋道。
名字简单,关键字他都认得,听上去就很刺激。
白星熟练地顺着桌腿蹲下,廖雁也挨着她,两人就这么脑袋挨着脑袋,安安静静地看起话本来。
从孟阳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见两颗毛茸茸的头颅,若再往前一点点,还有几排小扇子般浓密的睫毛和两棵高挺的鼻梁……
两人的腿挨在一起,话本一边一半,白星伸出一根手指,顺着上面的字往下挪,口中念念有声。
怪乖巧的,孟阳暗想。
但很快,她就念不下去了。
白星的手指停住,她拧起眉头皱起脸,对着那个字看了老半天,扭头问廖雁,“这个怎么读?”
笔划这么多,黑乎乎一团,看着好烦哦。
后者抓耳挠腮,光棍道:“我哪儿知道?”
想要长久的混迹江湖,单凭武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用脑子。白星和廖雁都非不识丁之辈,只是认识的字并不算太多,也不懂什么典故……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整齐地向后仰头,又把手中的话本高高举起:
“这是什么字?”
孟阳从后面撩起眼皮看了下,“罄,一种乐器。”
“哦。”两人齐齐点头,又继续看下去。
两个年轻的江湖客就这么蹲在书桌下专注地看话本,还时不时抬起头来问一句“这个字怎么念?”“那个又是什么?”,虽然磕磕绊绊,倒也读得津津有味。
后来看到一篇捉狐妖的故事里写道“二桃杀三士”,两人都十分震惊:这是什么暗器?看上去好厉害的样子!
孟阳听后失笑,一边写对联,一边解释说:“那个不是暗器,而是一段春秋时期的典故,说的是权谋和人心……”
他知道这两人没正经读过书,说的复杂了恐怕听不懂,略一沉吟便言简意赅道:“很久以前有个帝王,他麾下有三名勇士,功劳很大,帝王十分忌惮。恰巧有个谋臣告状说那三名勇士无理,并献出一计:由帝王亲自赏赐两枚桃子,只给他们三人中最骁勇善战的两位,三人一番争论,先是起了龃龉,后又羞愤自杀……”
说到最后,他的脸色已经十分暗淡,眼神中也罕见的带了一丝怨怒。
勇士跟随帝王打天下,且不说那无理究竟是否为真,纵然为真,又如何?终究还未起不臣之心。但那帝王却早已心生忌惮,借助谋臣之口除去有功之臣。
飞鸟未尽,良弓先藏;狡兔未死,走狗先烹,帝王心之冷酷无情,何等可怖又可悲。
他为那三名勇士一大哭。
心一乱,笔就不稳,孟阳手下立刻点了两个墨团,这张对联已然不能用了。
他骤然回神,缓缓吐出一口气,将那张废联揉碎丢开,重新取了一张新的。
“蠢才,真蠢才!”却见廖雁忽然拍着腿哈哈大笑起来,“若换作是我,就把三个桃子都吃了!”
孟阳:“……”
好像重点不是这个吧?
又见廖雁笑完之后忽然面色一变,冷声道:“被人三言两语就挑拨,死了也不冤!若换了是我,就杀了那什么狗屁谋臣!”
三名勇士在外挣扎的时候,那光会耍嘴皮子的谋臣还指不定在哪撒尿和泥巴呢,这会儿反倒来掌握别人的生杀大权了。
就听白星幽幽来了一句,“那什么帝王也不是好东西。”
上梁不正,下梁歪,指不定就是君臣联手做的一场戏呢,谋臣看出了帝王的心思,所以故意帮他找的借口。
哼,官府的狗腿子,她愤愤地想。
“对,星星说的对!”廖雁用力一拍巴掌,扭曲着脸道,“杀了,都杀了,通通都杀了!”
孟阳:“……倒也不必如此激愤。”
全都杀了,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然而廖雁并不这么觉得,他认为自己做的很对。
为了证明自己,逐渐上头的廖雁当即拔出刀来,用力挥舞着狂笑道:“那什么狗屁史书不本来就是胜者编造的么!谁知道是真是假?就好比此刻我杀了白星,转头就可以放出话去,说她垂涎我英俊的面庞和伟健的身体已久,又嫉妒我出色的天分……被我打败之后她抱着我的大腿,苦苦哀求三天三夜,但我始终不为所动……”
反正人已经死了,死无对证嘛。
孟阳:“……”
公里公道的说,这个真的比篡改历史还要过分。
白星沉默片刻,冲廖雁勾了勾手指,“拔刀吧。”
廖雁大笑出声,简直像孩子得到了期盼已久的美味糖果一样高兴,迅速应战。
两人立刻丢开话本,从屋里一路乒乒乓乓打到外面,又从地上打到房顶,只干得天昏地暗鬼哭狼嚎,甚至踩碎了好几片瓦。
廖雁带来的那匹大黑马似乎见惯了这样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阵仗,非常沉得住气,自始至终都慢吞吞的嚼干草,眼皮都懒得抬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