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科幻末日 我在星际复兴魔法

第257章

我在星际复兴魔法 西怀 3419 2024-06-29 10:48

  她拖着蛇尾出现在了舱门, 四处遍布的监视器将她的形象展现得一清二楚。

  那是一张普通人类女性的脸,白皙的皮肤,海藻般的长发, 从太阳穴直脸颊两侧布满细微的鳞片,而咽喉处也有鳞片, 比脸颊上的稍大,比胸口处的稍小, 质地看起来坚硬许多。

  只是一眼, 他们就明白,这些鳞片怕是那迦一族保护自己的方式,越是重要的部位,所长的鳞片越是坚硬。

  腰部以下是蛇尾的放大般, 根据史迪夫的观察,那大概是一种有毒白环海蛇, 简单的黑白配色便让人感觉到不好惹。

  议员们正色起来, 看着张开双手便可以化作翅膀的翼人, 在翅膀的形态下还可以保留手腕和手掌部分。

  还有雪人一样的雪怪,有人心里痒痒的, 想上去掐一把看看是不是真的是雪的手感。

  但这种叛逆的想法很快被理智拉回。

  议员们矜持又友好地进行了进行问候,随后邀请远道而来的客人稍作休息。

  身临现场的议员们需要矜持克制,但监控背后的人可不需要。

  行政人员,服务人员如临大敌,迅速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科研人员则是将刚刚的监控视频拷贝一份,作为珍贵的研究资料打算回去反复观看。

  面对一种未知的物种,哪怕是走路的姿势都充满着学问。

  ……

  异族们抵达星际联盟的第一天,双方进行了友好的交流。

  在星际人摩拳擦掌研究异族的时候,那迦他们也在暗中观察如今的人类。

  但越看他们越心惊。

  整个星际联盟的人都有魔法学徒的等级,虽然体内的魔力循环杂乱不堪,根本无法释放出魔法,也就只有转换成精神力这种魔法像点话。

  但……这有什么用么?

  芬妮不解。

  但她倒没有马上贴脸嘲讽,即便她一向看不起人族。

  她又不是傻子,虽然这些人类的魔法学习得不像话,但无论在哪一个国家,如此之多的高天赋天才聚集的地方一定很重要,贸然在这里做出出格的行为只会给自己找麻烦。

  经过内部商议,异族们决定走一步看一步。

  先让他们看看这些人类在耍什么花招吧!

  星际联盟的人贴心给了异族们一星期的适应期。

  又在这一星期内不断进行一些细节的调整。

  例如给芬妮的卧室直接改造成了巨型鱼缸――他们之前以为扩建浴室就行了,但没想到芬妮对场地的要求还要挑剔一些。

  给雪怪房间重新加急换了一套控温系统,温度最低可以达到零下八十度。

  翼人倒简单一些,直接换房间到了窗户朝树林的位置,翼人自己飞出去睡觉。

  果然,最让人省心的是史迪夫一开始就看好的格莱纳,没有什么特别的需求。

  而一星期后,史迪夫终于找到了芬妮,开始谈起正事。

  “亲爱的朋友们,这些时日住的是否还舒心,有没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地方。”

  芬妮直接了当,“别废话,你们到底想玩什么把戏。”

  “就是就是,”雪怪附和,“我们又不是自愿跟你们来这里的,有什么把戏尽管使出来吧。”

  史迪夫汗颜,果然想取得这些异族的友谊可不容易,甚至连在口头上虚伪的友谊也不肯给予。

  但史迪夫并不气馁。

  这些天相处下来,他们发现异族们大多数都是一些骄傲?的种族,就像那迦看不起只能生存在雪山上的雪怪,雪怪看不起半人半鸟的翼人,翼人看不起“老好人”巨魔一样。

  可神奇的是,他们一同看不起人类。

  史迪夫一开始并不明白为什么,终于在一次套话下,格莱纳终于说出了原因。

  这都归结于人类的臭名声。

  人族是唯一一种会奴隶同族的物种。

  即便每个种族之间弱小的存在总是饱受欺凌的,但异族之间的欺凌更接近于丛林发展,只有强大的个体才能适应自然的选择。

  因此,在他们眼中,人族可真是一个奇怪的种族。

  明明拥有足够让所有族人都幸福的能力和资源,但偏偏他们选择压迫更弱者。

  史迪夫很羞愧地向格莱纳承认了这种属于人类的错误,并且保证如今的星际时代可不是那样了。

  如今的星际时代再无欺凌,每个人都能接受到补助,起码不会因为饿肚子而死去。(这当然是假的,或者说失去自己母星难民们起码没有在他们眼前死去,那么他们也能理直气壮地粉饰太平。)

  格莱纳听完这话……表示自己才不关心人族的改变。

  转头,史迪夫就把这一重要结论写成报告汇报给自己上级。

  他的观点如下,看来异族们都处于一种落后的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形态,生产资料归于集体所有。

  而根据他们对同时期人类的描述,人类已经进入了君主制,远超其它种族不止一星半点。

  史迪夫写到这段的时候甚至兴奋地捏紧了笔,说不定在那个魔法盛行的时期,人类所建立的王国还是霸主呢!

  如果让格莱纳或者芬妮知道史迪夫的想法,他们大概也不会任何触动――无论过去多少年,人类还是如此盲目和自大。

  ――为了维持稳定,魔法天赋越高,越强大的种族,孕育后代的可能性越低。无论哪个种族都需要遵守这条最基本都法则。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