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绍芸知道再套不出话来,叹了口气:“这时节天黑的早,若是看够了,还是早些回去吧。”
她说完,便打了头阵,转身想下山。没成想石子松动,脚下一滑,竟然仰面栽了下去!
“啊!”
惊叫尚未结束,她已经跌入了温暖的怀抱。那怀抱如此熟悉,昭示着水乳|交融的夜和绵延不绝的情。
男人死死抓住她,眼里有未曾消散的恐惧,好像一撒手她便会不见似的。
“二爷。”丁绍芸望向那副熟悉的眉眼。
她低声说,“你来了。”
见对方还要推拒,她便又道:“你就是烧成灰,我也认得出的。”
男人在喉间浅浅叹息了一声,最终好像认输一般,应了声。
丁绍芸倚在男人的怀里,突然莫名觉得有些好笑:“是因为我说过不要你来寻我,所以你便连自己是宋广闻也不肯认了么?”
宋广闻点点头,又摇摇头。
“我死过一回,人走到阎王殿,干的坏事不够多,又被送了回来。”男人轻声说,连带着胸膛都震动起来,“所以我是他,又不是他了。”
丁绍芸对着这厚颜无耻的评判,若有所思的“唔”了声。
宋广闻续道:“在医院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若是就此死了,这辈子最后悔的是什么。想来想去,应是一门心思守着狗屁规矩,而不知道你离开之后,过得好不好。”
男人一直觉得,自己是不怕死的——但子弹真的射穿胸膛的那一刻,他才知道,自己没活够。
丁绍芸在信里说的是对的——没有什么是逃离不开的。
啰嗦的规矩也好,陈腐的宅子也罢,只要他想,只要他敢,他便能离开。
困住他的不是别的任何东西,而是他自己。
所以他来了,顶着旁人的身份。
如果丁绍芸愿意再见他,那是意外之喜。如果她不愿见他——那他便是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无名无姓,看一眼,余生便也够了。
“你在留下的信里说,’也许日后有缘,我们会再相逢于同一条街巷,彼此寒暄问好,也许又会有新的故事发生。’”宋广闻不知看了多少遍,已经能把女人的话完整背出了。
“所以我们如今……算是在陌生的街巷重逢么?”他的言语里带了小心翼翼。
丁绍芸没有回答,突然转了话题:“我方才脚好像崴了。你能背我下山么?”
自然是能的。
宋广闻蹲下,把女人背了起来。那一点甜蜜的负荷跨过千山万水,跨过交替的时代和更迭的人心,承载了男人心里最原始的殊荣。
丁绍芸呼吸间的热气喷在他的脖颈上,吞吐之间,如同山野在呐喊,蓬勃出隐晦的爱意。
二爷的脚步很稳,也很慢,好似舍不得走完这段路似的。
临到山脚下,他突然顿住。
倒不是因为累了,而是因为丁绍芸在他耳边,低声道了一个字。
“算。”她说。
作者有话要说:小小的故事写完了,鞠躬,后面再更短篇的话,我会全部写好再放上来,就不会出现这种等待的局面了。
我一直觉得欲望是个很迷人的东西。无论是物欲、□□、控制欲、权力欲,都是潜藏在每个现代人身体里的最后一点兽性。而试图逃脱欲望控制的过程,又无异于是人的野性与理性在搏斗,精彩程度相当于都市版荒野求生。所以接下来《太阳的ab面》和《困兽》,我会继续探讨这个话题。谢谢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