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都市娱乐 医女当家:带着萌娃去种田

第270章 吃醋(一更)

  “他们到底是什么人?”顾秋乔问道。

  无论他们势力有多大,无论他们武功有多高,无论他们是什么人,追杀楚莫,害死爹跟四婶那么多条人命,她都不可能轻易放下的。

  村长欲言又止。

  “秋乔,不是我不想告诉你,而是我告诉你,无异于找死,我……我不能害了你。”

  “我说了,在我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我不会去找他们。”

  “那你给钱一些时间,我还是明天再决定要不要跟你说。”村长有气无力的说着。

  顾秋乔也不想再逼他了,村长今天能对她说这么多,已经是破底线了。

  “我跟你说的这些,千万不要告诉别人。”

  “好。”

  “我给你们找了一处地方,你们先去那里住着,我把楚莫也接来,可以吗?”

  “不用了,他们有心想找的话,无论去哪儿都能找得到。万一他们在杏花村找不到我们,愤而屠城,事情就麻烦了。”

  “可是……可是杏花村已经不安全了。”

  顾秋乔扫了一眼焦虑的村长,转身离开,“那些人没有除干净,走到哪儿能安全?”

  村长双眼泛红,这场浩劫也不知要怎样才能避过去。

  他该告诉秋乔实话吗?

  秋乔也不像是冲动的人。

  万一告诉她以后,她走了极端,又该如何是好?

  村长眼里尽是挣扎,今天跟她说那么多,也不知会不会害了她。

  院子外,肖红一边捣鼓着药材,一边熬药,看到顾秋乔出来,不禁问道,“你在屋子里那么久做什么呀?问你件事,大牛的尸体怎么办?要不要我把他送回家里?”

  送到他家里?

  他家里,好像只有一个年迈的老母亲,并没有什么亲人了。

  他母亲身体本就不佳,若是看到尸体,只怕……

  只怕也会受不了这个刺激的。

  “不用了,大牛跟四婶两情相悦,即便死也要护着对方,他们应该是想永远在一起的,就把他跟上婶合葬在一起吧。”

  “啊……这会不会不大好,他家人有权力知道啊。”

  顾秋乔眼里闪过一丝痛楚,绕过他,不再说话。

  肖红放下手里的活儿,赶紧追上去,“秋乔啊,还有一件事,你也考虑考虑啊,现在天气虽然不热,但是尸体长期停放,也会腐烂的,咱们都已经放了一天一夜了,不能再长放下去了,你看要不要找个地儿,把他们给埋了。”

  肖红骂娘的冲动都有了。

  在医宗门,她什么时候干过这些杂活。

  来了杏花村后,所有的杂事都要她干就算了,这种事情也要她来操持。

  如果顾秋乔没有失去父亲,她肯定要骂她的。

  可现在,她只能多担待了。

  “楚莫还没有回来。”顾秋乔吐出一句。

  肖红捂脸,有气无力的道,“楚莫不是写信过来,说他在哪个哪个镇子上吗?他一时半会的,怎么可能赶得回来呢,等他回来以后,尸体都腐烂了啦。”

  顾秋乔拳头紧握,握得嘎吱嘎吱的作响着。

  良久,才痛苦的闭上眼睛,滑下一滴热泪,再次闭眼,眼里一片清明,无喜无悲,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准备一下,明天下葬,把我爹跟我娘合葬在一起就好了,至于大牛跟四婶,就合葬在我爹娘墓旁吧,他们都是善良的人,生前和睦,死后也会和睦的,作个伴也挺好。”

  “哦……”肖红喃喃道。

  半晌,她才反应过来。

  靠,准备一下,明天下葬,她要准备什么啊,她什么都不懂啊。

  而且这是顾秋乔的亲人死了,又不是她的亲人死了,为什么要她来准备啊。

  正当肖红气得想骂人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道动听的温润声。

  “我来吧,葬礼的事,我来操持,这些日子,你照顾你哥哥也够累了。”

  肖红听到这道声音,脸上一喜,豁然转头,身后是白衣飘飘,温润儒雅白以泽。

  肖红捶了捶他的胸,竖起大拇指,赞道,“还是你够义气,这些日子,一直忙碌着,我都好多天没有好好睡过了,特别是我哥出事,到现在,都没合过眼。你都不知道,除了我哥,我还得操心小鬼头跟莹莹,真是不容易。”

  白以泽脸上一红,不大习惯肖红这么亲密的动作。

  微微一笑道,“肖姑娘心地善良,大家都看在眼里的,在下替顾姑娘谢谢你了。”

  “你对我这么客气做什么,我又不需要别人感谢,更不需要你替她谢我,这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谁让我总是心软呢,小鬼头跟莹莹也是好可怜,这么小,就失去亲爹跟爷爷了,特别是莹莹,你都不知道,自从她爹死后,就一直哭到现在,怎么劝都劝不好。”

  白以泽望着灵堂的方向,眼里一痛,喃喃自语道,“痛失至亲的事,岂是一朝一夕能够缓和,怕是这辈子,都难以抹灭了。”

  “你不要自责了,大家都知道,你已经尽力了,哥哥也尽力了,要怪,只能怪那些-凶手,我要是不把那些扒出来,我就不姓肖了。”

  白以泽收复心神,望着肖红的眼神柔和了几分,“我帮你熬药吧,你哥哥我来照顾,你快去歇息。”

  “哥哥这样,我哪里睡得着,算了,我自己来吧,你还是先帮秋乔处理一下葬礼的事,她虽然脸上没有表现出来,心里肯定是非常难受的。”

  “常林回来了,他会去安慰的,我就不操心了。”

  “常林?他回来干嘛?又缠着秋乔吗?我去他轰出去。”肖红撸起袖子,气冲冲的就想过去。

  白以泽无奈的将她拦住,苦笑一声,“楚莫短时间内回不来,让常林陪陪不也挺好的。”

  “可是常林除了耍赖捣蛋以外,他还能做什么。”

  “那是你对他有偏见,常林人挺不错的。”

  肖红摸了摸白以泽的额头,没发烧啊。

  “你别忘记了,当初他可是千方百计想把你赶出杏花村,在学堂也是一直给你使辫子。”

  “那是因为他把我当成情敌了,若我不是他的情敌,他自然不会针对我。”

  “那,你喜欢顾秋乔吗?”

  白以泽将熬好的药端起来,倒在碗里,淡淡道,“我对顾小姐是敬佩,她的医术让人敬佩,为人也让人敬佩。”

  “敬佩是什么意思?你就告诉我,你喜不喜欢她就好了。”

  “任何人看到顾小姐,都会喜欢……”

  “砰……”

  刚熬好的药,被肖红狠狠摔在地上,洒得满地都是,瓷碗也破碎成无数片。

  “你既然喜欢她,那你跟常林一样缠着她就好了,你还跟我说什么话,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了。”

  说罢,肖红恨恨的踹掉面前的椅子,红着眼睛奔向后山。

  白以泽傻眼。

  肖红这么激动做什么?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

  他是想说,任何人看到顾小姐,都会喜欢跟她做朋友的。

  毕竟顾小姐心思磊落,为人仗义。

  白以泽犹豫着要不要上前跟她解释,再一想到肖蓝病得那么严重,踌躇一会,重新抓药,煎药给肖蓝喝。

  希望肖蓝的伤可以赶紧好起来。

  后山里,肖红坐在山头,时不时的往后看去。

  不知看了多少次,肖红呜呜的哭泣起来。

  白以泽没有追上来。

  他果然是喜欢顾秋乔的,他果然喜欢顾秋乔。

  既然喜欢顾秋乔,为什么又要对她那么好?

  想到顾秋乔不管做人,还是样貌,又或者医术,都比她出色,肖红号啕大哭起来,声音里,全是委屈。

  正当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时候,忽然有人拿了一件披风,披在她的身上。

  肖红一喜,以为是白以泽给她披上的。

  猛然回头,看到的不是白以泽,而是顾秋乔。

  肖红将她的披风扔了,怒道,“你来这里干什么?看我笑话吗?”

  顾秋乔蹙眉,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说话。

  她只是心情不好,来这里吹吹冷风的,没想到碰到她在这里大哭。

  她怕她着凉,这才好心给披风的。

  “你怎么了?是不是阳阳惹你生气了。”

  “小鬼头有那么大的本事吗?惹我生气的是你?”

  顾秋乔不确定的指了指自己,“我?对不起,是我疏忽了,葬礼的事,我自己来安排就好了,你照顾你哥哥也很辛苦了,我不应该再……”

  “顾秋乔,我说的不是这个?”

  顾秋乔错愕了一下。不是这个,那是哪个?

  “你哥受伤,我也很难过,我答应你,你哥肯定会好起来的,我顾秋乔欠你们一个人情。”

  “我又不是说这个,别说是我哥,就算是我,拼了命也会去保护你爹,我们又不是贪生怕死的人。”肖红气得直跺脚。

  “你先别哭了,我真不知道哪里惹你生气了,如果我惹你生气,我跟道歉好不好?”

  “我要你的道歉有什么用,你要是真想道歉,你就让白以泽不要喜欢你,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喜欢人,可是白以泽他喜欢的是你,他看不上我,呜呜……”

  顾秋乔是真的惊到了。

  白以泽喜欢她?

  她怎么看不出来?

  白以泽对任何人不是一样好。

  如果说,对谁比较特别的话,那肯定是对肖红比较特别的。

  这些日子以来,白以泽一有空闲的时候,就去找肖红。

  虽然是让肖红教他辨认一些她的药材,可是白以泽不也教了很多医术给肖红,又经常帮肖红抢活干吗?

  肖红是不是搞错了?

  白以泽单纯跟她说话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啊。

  而且她有楚莫就够了,要那么多男人做什么。

  正想解释,常林冷不防的怒喝一声,“好你个白以泽,明明喜欢秋秋,居然还敢跟我说只是朋友,本少爷杀了他去。”

  就罢,常林将手里的一把野花狠狠扔在地上,足尖一点,直奔村子而去。

  肖红扯开嗓子,狼嚎大哭,一手不断抹着眼泪,“白以泽真的喜欢你,我是一厢情愿,呜呜……”

  顾秋乔的心本来就乱了,被他们这么一整,更乱了。

  拽过肖红的手,阻止她继续抹眼泪,擦得那么用力,伤到眼睛就不好了。

  “这件事情有误会,白以泽不可能会喜欢我的。”

  “什么误会,白大哥都亲口承认了,而且常林也说了,白以泽喜欢你。”

  “就算白以泽喜欢我,那又怎么样?我的夫君是楚莫,这辈子,只有楚莫一个人。”

  “你也承认白大哥喜欢你了,你也承认了是不是?”

  “我没有承认,我只是打个比喻。”

  “白大哥那么出色,比楚莫好了不知千百倍,等你跟白大哥继续相处下去,你也会喜欢他的,到时候……到时候我就是一个多余的。”

  顾秋乔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情人眼里出西施。

  白以泽在她心里或许很好,可是在她心里,只有楚莫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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