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被毁得一塌糊涂的面孔之外,这死者的双手被对称地放在了胸前,十根手指断得整整齐齐,从断面淌出的鲜血流满了衣襟。
而他露在外面的下肢,则也一样是血糊糊的——他的男性象征物连同下面的配件,同样被贴着根部割掉了。
“杀人凶手没把死者的‘那套东西’带走。”
冯铃注意到柳弈的视线盯着死者下面的伤口看,伸手指了指大约半米外用粉笔线划出来的一圈血迹。
“就那么直接丢在地板上,我给收拾到物证袋里去了。”
柳弈皱起眉。
他记得,冯铃在电话里就告诉过他,在这个凶案现场,没有找到死者的十根断指。
“真有意思……”
柳弈琢磨着,说道:“没有带走男性的特殊器官,却带走了十根手指,这是什么意思呢?”
毕竟就犯罪心理学的常识来看,在古今中外各种异常杀人的案子里面,凶手破坏尸体的第二性征并不少见,这多半意味着凶手选择杀人的对象,以及在行凶及毁坏尸体的过程中,包含了满足自身的变态欲望的情绪在里面。
比如举世闻名的雾都杀手开膛手杰克,就曾经多次在犯案过程中割毁女受害人的双乳;而澳大利亚的一对关禁、暴凌并杀害多名女性的兄弟,也在遗弃受害人的遗体之前,将她们的下半身糟蹋损毁得一片狼藉。
所以,在一般的犯罪心理学认知中,受害人的生理外在特征的象征意义,要远比“手指”这种无甚特别的“零件”要重要得多。
既然这屋子里的凶杀现场,看起来完全符合性暴力罪案的特征,那么何以凶手在割掉了受害人的特殊器官之后,选择带走的,却是死者的十根手指呢?
“这人死了多长时间了?”
柳弈想了想,回头看向冯铃。
“尸斑进入固定期。”
冯铃蹲下来,用手指在死者光着的大腿下方一块尸斑上按了按,“指压不褪色。”
所谓的尸斑固定期,是指尸斑固定,用手指或者钳子压迫尸斑时不能褪色,翻动尸体的位置,在新的低下部位不能出现尸斑,原来的尸斑部位也不致褪色。一般尸体进入这个时期,快的时候,大约只要八到十个小时,而通常情况下,则需要十二个小时左右。
然后,她又指了指尸体头部附近的地板,那儿还有两颗没来得及收拾起来的残破眼球,“角膜浑浊,但瞳孔仍然可以勉强分辨。”
冯铃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尸体出现了全身尸僵。还有,我刚到的时候就测过尸温,肛温大概是24℃左右,距离现在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吧……所以我琢磨着,这人大约应该死了十三到十五个小时左右。”
“唔,那就是说,命案是在昨天晚上发生的了?”
柳弈低头看着表,往后倒推了一下时间,“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应该还蛮热闹的吧?”
他说着,抬头朝四周打量了一番,“我看这老房子的隔音效果也应该不怎么样吧?附近就没哪个邻居听到这屋里的动静吗?”
“关于这点……”
戚山雨脸上露出了十分一言难尽的表情,“这位死者的……工种,比较特殊,在邻居里面风评很不怎么样,所以平常他家就算传出什么动静,都很少有人会来搭理他的。”
“哦?”
柳弈露出了一点儿感兴趣的表情,“死者的身份已经调查清楚了?确定就是这屋的屋主?”
“关于这点,还不能完全肯定,毕竟脸已经毁成这样,根本无法辨认了。”
他遗憾地看了看死者那张血肉模糊、眼窝塌陷、牙齿外露的狰狞面相,继续说道:“不过,从现在掌握的各方面证据来看,是他本人的可能性应该很高。”
说着,戚山雨打开手机,从相册里点出一张照片,隔空递到柳弈面前。
柳弈定睛一看,发现里面是一张正面免冠大头照,但是,和一般的证件照不同,这张照片里的年轻男人,表情显得十分俏皮。
他的发色和地上的尸体一样,是浅棕色的,他侧脸斜四十五度入镜,经过液化磨皮而尤显细皮嫩肉的脸蛋上,一只眼睛半眯着,嘴角邪魅狂拽地朝一侧翘起,似乎正对着镜头抛媚眼,右手还举到脸边,拇指和食指交叉比了个心。
而在照片下方,还有一行鎏金花体字,上书“Franco”,大约是个艺名一类的玩意儿。
“所以,这位的职业,到底是什么?”
柳弈心里其实已经浮现了一个猜测,不过还是等戚山雨跟他解释。
“照片里的这位,本名叫做黄子祥,今年22岁,父母双亡,这处房产,就是他父母留给他的遗产。”
戚山雨回答:“至于他本人,两年前大专肄业之后,就一直在两公里外的酒吧街里的一家夜总会工作,在店里的艺名叫Franco。他名义上是个咨客,不过实际上应该做着陪酒和应召的工作。”
“所以,他其实就是个牛郎,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