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梅宴上,罗锦言破天荒地发现沈砚没有来,倒是骆淇和他的小叔父骆明一起来了,骆明在西山大营,只有休沐时才能回来,罗锦言记得前世时,骆明一直在西山大营里,而他的侄儿骆淇却如明珠一般灿烂夺目。
骆淇的妻子莫氏十六七岁,娇小玲珑,小腹隆起,已有了四五个月的身孕。
立冬之前,罗锦言在明远堂里办宴会时就给她下过帖子,那时她的胎还没有坐稳,便没有过来,现在显然已经没有大碍,反倒是庄芷桦没有来,常大太太带着常一凡的四妹妹过来,看到有带小孩来的,就要过去抱一抱,唯恐别人不知道她快要做祖母了。
常四小姐还是第一次来京城,面对满目的名媛贵女,除了好奇,没有半丝瑟缩,落落大方,若不是带了几分新乐口音的官话,任谁也想不到她自幼长在乡下。
她十五六岁的年纪,个子比罗锦言还要高挑,梳着平髻,白里透红的脸蛋,红润的嘴唇,一双大眼睛清澈如水,笑起来眉眼弯弯,嘴角两个小酒窝,不是千娇百媚的大美人,却让人看着很舒服。
罗锦言之前听庄芷桦说起过这位常四小姐,庄芷桦成亲时,常家来了一堆新乐的亲戚,罗锦言并没有留意哪个是常四小姐。
今天一见面,罗锦言对常四小姐很有好感,因是第一次见面,便送了只翡翠飘花的镯子给她。
常四小姐收下谢过,没有因为东西贵重而推辞,很是大方得体,罗锦言看着喜欢,就安排她坐在秦瑜身边。
秦瑜知道常一凡和大哥秦珏走得很近,对常四娘就亲厚了许多。
这次赏梅宴之后,京中各家的女眷们都知道了,秦家现在的宗妇已经不再是吴氏,而是秦家大奶奶罗锦言。
罗锦言刚刚及笄,又非世家出身,但言谈举止稳重端庄,贵气天成,在一众诰命面前也没有丝毫逊色,反倒给人明珠在侧之感,这令那些先前没有见过她,只是听说她是哑巴的人们,委实震惊不小。
没有人再提起做了秦家宗妇十几年的吴氏,就连次次被人提起的柳如意也没人提了,看到端庄大气的罗锦言,这些夫人小姐们便不约而同地想起了李怡。
当年李怡在京城中素有贤名,加之又生得明眸皓齿,美艳如花,以至于秦罗两家刚刚定亲时,很多人为李怡不值,竟然输给一个刚来京城没多久的小宦之女,更有人猜测罗家这位哑巴小姐是个天生的狐媚子。
去年李怡进宫做了女官,命妇们进宫时有见过她的,据说美艳更胜于昔。
罗锦言对这些传闻置之不理,出了正月,她就忙着给各家送春扇,又因为若谷要跟着秦珏去河南,这一走少则八、九个月,多则一年,罗锦言就和秦珏商量了,想给若谷和夏至快点成亲。
这样一来,各种事都要抓紧,秦珏没有食言,在九芝胡同附近买了一处一进的宅子,给夏至做了嫁妆。
罗锦言猜到夏至出嫁,秦家和罗家的长辈都会给添箱,她自是不能越过长辈们,就以秦珏的名义给了夏至五百两银子的压箱钱,自己给夏至打了两套头面,一套足金,一套足银,叮嘱夏至把那套足银的拿出来戴,足金的那套留着应急之需。
张氏听说夏至要出嫁,派了柳嬷嬷过来,给了夏至一百两银子,又赏给她两枝羊脂玉的簪子。
三太太和四太太暗中打听了张氏给的东西,不由咂舌,罗家是真的看重这位姑奶奶啊,否则怎会给个丫鬟这么重的东西,银子倒也罢了,羊脂玉的簪子即使没有机会戴出去,也能传家用了。
没过几天,秦家各个房头的女眷都打发人给夏至送来添箱,罗锦言就让常贵媳妇领着夏至,去各房磕头谢过。
嫁妆准备得差不多了,罗锦言便让夏至住到她陪嫁的一处小宅子里,又让两个小丫鬟过去服侍,到时若谷就到那里亲迎。
夏至走的时候,哭着给罗锦言磕头,又去杨树胡同给老爷太太磕头,罗锦言哭笑不得,只好安慰她:“若谷四月就跟着大爷去河南了,你那时就回来,给我当管事媳妇。”
送走夏至,罗锦言就又闲了下来,她打发常贵去给她买新出的词话,还特意叮嘱不要买怜花公子写的。
话说这怜花公子就是上元节时,她在路边买的一堆词话本子中其中三本的作者。
这人可谓妙笔生花,颇有才气,可惜每本书无论是怎样的背景故事、人物经历,其中主角的男人必是人见人爱、花开花现,书里所有的女子,无论年老年少,全都对他相思入骨,就连一个刚刚呀呀学语的小姑娘也要跪在他面前,发誓长大后非他不嫁。
罗锦言看得几乎呕吐,好在这种把书放在路边摊卖的穷酸们,都是没钱没关系请万卷坊印书的,否则罗锦言一定会暗中买通万卷坊的人,看到怜花公子就轰出去。
秦瑜过来找她时,听她说起怜花公子,便好奇地要借回去看看,罗锦言直接送给了她:“看完了不用拿回来,给厨房点火用吧。”
不过,让罗锦言没想到的是,赏梅宴后,秦瑜和常四娘就常有来往,原来在赏梅宴上时,秦瑜的丫鬟团团走得匆忙,被梅枝扯破了裙子,不远处就是爷们儿斗诗的地方,正在赏梅的几个闺秀看到,只是侧过头假装没有见到,只有常四娘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披风解下来,打发丫鬟给团团送了过去,团团这才没有丢了自家小姐的脸。
罗锦言不由对常四小姐有了兴趣,这些日子秦珏忙着准备去河南的事,并没有多少时间陪她,她闲得无聊,便给常家递了帖子,去看望在家里安胎的庄芷桦。
常四小姐穿着鹦哥绿的衫子,鹅黄色的八幅湘裙,虽然都不是京城里时兴的样式,但她目光明亮,朝气蓬勃,如同春天里的一株欣欣向荣的花树,让人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