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字一号缉灵组 完结+番外_139
出了门,茅楹心事重重,唉声叹息,张祺还不知死活地凑上来,大献殷勤:“楹楹啊,我看风哥跟你们新来的组员关系挺亲密的,你是不是吃醋啦?没关系的,你还有我啊,我对你最好了,风哥都比不上我的十分之一。”
“……”
茅楹哀怨地赏了他一记爆栗,怒道:“你一个直男癌懂个球球!”
送走了人,陆惊风扶着半身不遂的林谙回卧室趴着,打开空调,拿来医药箱,里面治疗跌打损伤的各种药品应有尽有,翻开来仔细一看,还是陆惊风那次受伤,林谙路过快倒闭的药店,正巧碰上清仓大甩卖顺手批发的。
“就算没遇上大甩卖,我也会给你买的。”
擦碘酒的时候,林谙嘶嘶吸着凉气说。
陆惊风微微一笑,没搭腔,手下放轻了一些。
细心地处理完伤口,擦干净血渍,林谙吃了消炎药和止痛药,继续趴着晾伤口,晾着晾着就睡着了。
陆惊风出门去超市买了菜,回来熬了一锅粥,做了几道小菜。
粥里什么都有,切碎的藕丁,过油煸过的鸡丁,嫩绿的豌豆,打了蛋花,撒上香葱和姜末,热气蒸腾,浓稠鲜咸。
陆惊风一个人过了很久的日子,早先还没有外卖这种方便快捷造福单身汉的杰出发明,也不能顿顿下馆子,就只能自己琢磨着瞎做,什么黑暗料理都尝试过,后来图省时省事,他开始热衷于各种大乱炖。
陆组长深信着这样一句话,世上必定有他打不过的恶灵,但是没有他不敢搭配着一道炖的食物。
瞎瘠薄炖了十来年,再怎么欠缺厨艺上的天赋,也能在一次次失败的教训中总结出几道能下咽的菜谱,今天这顿就是仅存的几枚硕果。
一大海碗的粥,搭配炝拌的海带、木耳、黄花菜,还有蒜苗豆瓣爆炒的回锅肉,林谙吃得心满意足,腹内荡漾,不声不响一扫而光,吃完还收拾了碗筷,主动承担起饭后洗碗的职责。
林大少打小集万千宠爱于一身,骄纵任性地长大,别说洗碗,蒜头也没剥过一瓣儿,洗个碗噼里啪啦的一阵脆响,陆惊风生怕自家的碗碟一着不慎粉身碎骨,不敢让尊贵的少爷在厨房窝着了,捞起袖子冲进去撵人:“还是我来吧,伤残人士去乖乖躺着就好。”
林谙跟盘子较上劲,洗得特别认真,不让,颀长的身躯往逼仄的小厨房里一杵,把人严严实实地挡回去。
“你这厨房太小了,一个人都嫌挤。”他估计属于那种干点家务就爱抱怨的类型,看什么都不满,“现在不都流行开放式厨房吗?那种的看上去就敞亮些。”
“开放式的容易满屋子油烟味。”陆惊风倚着门,双手插在宽松居家服的裤兜里,“我不喜欢。”
“那你不喜欢的东西还挺多。”林谙道。
“有吗?”陆惊风歪着头想了想,觉得自己一向挺随和的,没什么特别的喜恶,“没有吧。”
“有,真有,要我举例吗?”林谙掰着手指数,“不喜欢别人的名字叫林谙,不喜欢见死不救,不喜欢长相特别丑的恶灵,不喜欢别人舍命相救,不喜欢搞暧昧,不喜欢接深夜视频,不喜欢用别人的杯子……”
数到后来,两只手都不够用。
林谙这会儿穿着陆惊风的家常T恤、运动裤,他个子更高,相应的衣服就都小一号。T恤穿在陆惊风身上是oversize款,穿在他身上就刚刚好,还能凸显出流畅有致的线条,宽肩窄腰,挺拔如标枪。腿太长,裤脚吊着,索性挽起来当七分裤,露出一截小腿和骨骼突出的脚踝,脚上拖着他从家里唯一带出来的名牌单品——黑白格子拖鞋,修长的手指上全是洗洁精丰富的泡沫。
这样的他落在陆惊风的眼里,是懒散的,安逸的,又蛰伏着危险的性感。
“还要继续吗?其实也不很多,我大概能说到明天早上太阳升起。”林谙眨眨眼睛,打趣道。
陆惊风眯着眼睛静静地听他说话,看他冲自己笨拙地抛媚眼,这一秒,心跳如鼓,轰隆隆的,一声又一声,如雨夜劈开夜幕的雷电,陆惊风清楚地明白他应该是完了。
他动心了。
沦陷了。
他十分迫切地想体验两个人的生活了。
陆组长慎重保守,但绝不拖泥带水,一旦确定了心意,就很果断干脆。
“你说得好像我很难伺候。”他从容走过去,抓起林谙两只满是泡沫的爪子,把盘子夺过来,斜睨着,“那你再说说看,我喜欢什么?”
林谙冥思苦想状沉吟良久,最后得出结论:“除了给人灌心灵鸡汤和不要命地飙车,好像也没第三件特别喜欢的了。”
两人一离得近,林谙就开始心不在焉,蠢蠢欲动,他试探着伸出手,看陆惊风没躲,就壮着胆子刮了刮他的鼻子,把指尖的泡沫蹭了上去,蹭完心情极好,抑扬顿挫地叹气:“啧,拿什么挽救我们陆组长乏善可陈的生活。”
陆惊风鼻尖上顶着泡沫,有点可爱,居然没恼,冲洗着碗碟,淡淡地道:“不止,第三件特别喜欢的最近出现了。”
“嗯?是什么?”
林谙接过他洗干净的碟子,用干燥的吸水布擦拭,直擦得光可鉴人,能倒映出自己那张俊脸才罢手。
陆惊风转身,两只手湿淋淋的,捧着满满的泡沫,拍上那张惊讶挑眉的脸。
细碎轻盈的泡泡雨中,他眉目含笑,凑至耳边轻声呵气:“喜欢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