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 章
这个时间,电脑城的led广告大屏还亮着,但里面的店铺基本都打烊了。
小丽领着程末走到三楼,又辗转了几圈才找到那家卖二手的店面。
她推开门,笑着冲一个干瘦的男人打招呼:“老板!不好意思,我们下班比较晚。我带我朋友过来了。”
老板摆了摆手:“就等你了。小伙子你来看看吧!这个配置,这个价格,在外面都买不到的。”
程末跟着进去,看到桌上摆着一台联想,型号应该是前两年的了,不过看外观还算七成新:“老板,方便我看一下主机内的配置吗?”
老板愣了一下,拧着眉说:“都这么晚了,拆拆装装的多麻烦啊!你放心,配置绝对没问题的!你女朋友中午来的时候,我都给她开机试过了。”
老板这话一说,小丽跟程末面面相觑都有点不好意思,小丽笑眯眯地抢着说:“老板~你就让他看看吧,我是诚心想要的。”
程末接过话头:“是啊老板,人小姑娘攒几千快钱不容易。我也不会硬挑你毛病的。”
话说这份儿上了,老板也不好说不了,只得看着他把机箱拆开了。
程末就着手机的自带电筒,着重看了一下cpu、显卡、硬盘和线路,确认了没问题,又看了下内存条,小是小了点,不过以后可以扩容,整体都还行。
毕竟是二手的,就看价格上给的是不是虚高了。
“老板开的什么价?”程末问小丽。
“2400。”小丽小声说。
程末皱着眉说:“高了。”
“商量好了没啊?我老婆还等着我回家吃饭呢!”老板锁好柜门,走过来问他们。
“老板……再便宜点吧。”小丽恳切地说。
“中午的时候不是谈好了吗?没得少了。”老板断然否决了。
“老板,你这个价都能买台新的了。虽说你这个是品牌原装的机子,品相也还不错,但毕竟是二手的旧型号了,2400确实高了,你少赚些,我们痛快点拿走吧。”程末帮着小丽说。
“说好的2400我才等她这么久的啊,不然你看哪家这个时候不关门了啊?”老板声音大了起来,依旧不想松口。
“那成吧,走吧。我们明天再看看,大不了加几百买台新的。”程末面不改色地揽着小丽往外走。
小丽看见程末朝他使眼色,闷声偷笑跟着他装模作样地往外走。
其实程末这招是学着他奶奶的,老人家最喜欢砍价了,一斤土豆都还要人家送颗蒜头。
“哎哎,先别走!你说多少啊?你开个价。”老板不想看煮熟的鸭子飞了,按捺不住地说。
“1800。”程末说。
“日!小伙子你这价砍得也太狠了吧?你怎么不说1000呢?”老板瞪大了双眼。
程末从容地笑了笑:“老板,你有的赚就好了。她到时需要换新配置不还是来找你吗?”
“这个价还赚个毛啊?你认真的啊?”老板不死心地说。
“嗯。你就说行不行吧?不行我们也回家了,很晚了。”程末心里有底。
“……加个200吧!”老板退一步。
“加不了,就1800。”程末不肯让步。
“……哎!行行行,拿走拿走!赶紧付钱!早知道我就不等了,做个赔本生意。倒霉!”
在老板不甘心还骂骂咧咧的情形下,小丽开心地付完了钱。程末帮她把电脑抬到了马路边,一起等出租车。
“小程哥,你真的好厉害啊!居然砍了600块耶!”小丽手上比着六,不可思议地仰视着他,眼里都是崇拜的目光。
程末倒不好意思地笑了:“其实,这是我头一回砍价。”
“头一回就这么猛啊?”
“主要这玩意儿我了解,心里有点底。能帮到你就好了。”程末说。
“对了!我还说要请你吃煎饼果子呢!这电脑也不知道往哪儿搁……”小丽很纠结,两条细眉都快绞到一块儿了。
“没事儿,改天再吃也一样的。你先回去把电脑装上吧,你会装吗?”程末问。
小丽点了点头,笑着说:“嗯!他系统装好了的,我回去直接接上网线跟电源就好了。”
正说着一辆空车开过来,程末赶紧帮忙招下。
“小程哥,要么一起吧,晚上不好打车。”小丽看着程末帮她把电脑搬到后备箱。
“不用了,这儿离我家不远。再说跟你家也不顺路。你路上注意安全。”
“好吧,那明天见!今天真的谢谢你!”小丽坐上车,依依不舍地朝程末挥手。
“嗯,明天见。”
程末对着车尾拍了张车牌号,目送小丽的车走远。
电脑城其实离顾琛家是有段距离的,打车大约要十来分钟,程末正琢磨是打个车还是走路回去,就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突然从身后响起。
“送女朋友?”傅旻一身西装革履,依旧带着那副金丝边眼镜,儒雅的模样,出现在他身后。
程末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回过头一眼认出了他:“是你?那个……什么总来着。”程末硬是没想起来,那姓氏平时听得少。
“傅,傅旻。你不是我下属,叫我傅哥也行。”傅旻说,“你在等车?”
“……是啊。您刚下班?”
“嗯,年末事比较多。”傅旻的目光定格在他的脸上,“我不是让你打我电话吗?”
“……忘了,再说我现在上着班呢。”程末干笑了两声来掩饰这份尴尬。
傅旻蹙起眉:“那种工作不做也罢,浪费时间。”
程末无奈地解释:“主要是我有时间局限,而且这份工作已经干了十来天了。”
“你要是做不了多久,过年这段时间可以到我办公室打个下手,正好我这段时间忙需要人手。等你开学了给你结工资就是了。春节还给你一天带薪假,怎么样?”傅旻慢条斯理地说。
说实话,这回程末是真的有点动摇了,因为这份工作的专业相关性的确比酒楼极具诱惑多了。
“先上车吧。”傅旻走到一辆黑色宾利跟前,打开了副驾驶位,好整以暇地等着他。
程末觉得自己不应该坐,但是又想不到好的理由去拒绝,说要走回去不是太矫情了吗?偏偏这个时候一辆空的出租车都没有。
“麻烦您了。”程末还是上了车,扯过安全带扣上。
“年轻人,别总这么客气。”傅旻淡淡地笑了一下,“你家在哪儿?”
程末顿了一下,说:“您送我到酒楼就行。”
傅旻瞥了他一眼:“这是在防着我?”
“不是!真不是!”程末头大,他是怕顾琛看见不好解释,这大半夜突然坐个豪车回去,怎么想都像狗血连戏剧里的经典误会场面。
傅旻心下了然:“家里有人?”
程末想起顾琛,尴尬地笑了笑没说话。
“都是男的怕什么?”傅旻说完用余光观察他。
程末眼神有点飘忽,下意识转头望向窗外:“我就住在酒楼旁边……没别的意思。”傅旻的眼神很犀利,在这种聪明人眼下打马虎眼不是很明智的举动,可他也没辄了。
“工作的事呢,你怎么想的?”傅旻没为难他,换了个话题。
“可能还需要回去考虑一下。”
“我现在急需用人,就当帮我个忙也不行?工资给你按每天两百,总比酒楼高吧?”傅旻停在十字路口,看着红绿灯不急不躁地说。
这么好的机会的确是可遇不可求。程末认真地思考了片刻,最终还是动了心。
他咬咬牙下定了决心,回过头说:“那,等我明天去酒楼说一下吧。虽然没签合同,这么一走了之也不好。”
“好。我电话没存上吧?”傅旻说。
程末扫了他一眼,看他好像并没有生气,甚至还有点笑意,便点了点头:“不好意思啊,我那天确实没当真。”
“正常,不过你这样有原则的小年轻也少见。”傅旻颇为赏识地瞧了他一眼,接着道,“说来你跟我能再碰到,还是挺有缘分的。带手机了吧?我念你拨一下吧。”
程末掏出手机,才发现屏幕上显示有一条顾琛发来的未读消息,都没来得及看便赶紧点开拨号页面,等电话拨通了,存上了傅总两个字。
后来又聊了些有的没的,不过基本上都是傅旻在讲,程末慢热属性使然,基本上都是听着,偶尔回答一两句。
最终他还是在酒楼门口下了车,傅旻离开时留下一句:“后天早上八点来报道,相信这次你不会再爽约了。”
回去的路上程末心情还不错,但一想到酒楼这边的工资大概是结不下来了,还是挺操蛋的。
顾琛给他配了一套钥匙,等他到家的时候,顾琛正躺在床上玩手机。
“挺快啊。”顾琛说,“买好了?”
“嗯,一千八买了个二手,那机子日常用用还可以。”
虽然跟顾琛的那台没得比……程末那天看了下他的电脑参数,拿去打职业联赛都没问题,他又不玩游戏,只配个音还搞个这么壕无人性的顶级配置。
程末突然想到四个字:败家爷们!差点笑出了声。
“又在那儿傻乐什么呢?”顾琛把手机扔床头柜上,下了床。
“不告诉你!”程末脱下外套,挂衣架子上,“跟你讲个事,我刚遇到上回跟你说过的那个傅总了,他让我去他那儿上班。年三十还有一天带薪假呢!你说我是不是运气倍儿好?”
“傅总?”顾琛盯着他。
“就是电脑城那个大boss,手腕上的电话,记得不?”程末举起手臂晃了晃。
“在电脑城遇到的?”
“是啊。”
“他干嘛要平白对你这么好?”顾琛没什么表情,挑了下眉,“不就是一面之缘吗?”
“他说年底缺人啊,碰巧我又是这个专业。”程末觉得挺靠谱的。
顾琛看着他拉开衣柜,拿出睡衣:“你要去?”
程末回头后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顾琛的神色有点冷峻。
“你怎么好像不太高兴啊?”
“没事,去吧。”顾琛淡淡说了句,回到床上继续玩手机。
程末扑了上去,抢下他的手机,瞪着他:“操!有话说清楚!有屁放干净!”
“啧,我没事。”
程末继续瞪着他。
“好,我就是觉得他对你居心叵测行了吧?是不是小人之心我不知道,但总归你们也就见了两面吧?这么好的工作真的会招不到人?”
“可他能图我什么啊?你以为个个都像……”程末声音越说越小,他发觉自己讲错话了,但是也来不及撤回了。
“都像什么?”顾琛的眼神慢慢沉了下来。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你拿我跟他比?”如果说之前顾琛只是有点郁闷,现下是真的有点气着了。
“……我错了……”程末刚才的气势全无,耷拉着个脑袋乖乖认错,“我一时嘴快胡说八道,你就当我脑袋被门给夹了!我,我这就去跪搓衣板?不是,遥控器?那什么,方便面?”
呃,这三样儿好像房间里都没有……
顾琛都被他气笑了:“你倒挺会选啊,要表演跪空气吗?隔空跪?”
程末捏着他的手心按了按:“顾琛,你别真生气啊。”
顾琛收起笑,垂下眼睑,心软了:“……好。”
“你要真不喜欢,我就不去了。”程末认真地说。
顾琛倚在床头,勾住程末的手指摩挲着,思索了一会儿说:“去吧,不用为了我改变你的选择。你已经选了我,这就够了。”
他看得出来程末很想去,所以并没有阻止他,但是对这个姓傅的他持保留意见。
程末抿了抿唇,心道:你也有任性的权力啊,不用总这么委曲求全,事事替我考虑周到。
可到嘴边,只剩下一句调侃:“听着有点傻。”
“傻就傻吧。我要你一直念着我的好,哪怕是内疚觉得亏欠我……”顾琛勾起一抹淡淡的笑,“这样你就没办法离开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