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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一起穿越了[种田]_76

  于是,叶凡打定了主意,背上柳条筐,特意选了条人多的路,遇到村民就主动打招呼,为的就是让更多的人知道他要进山了。

  也算是煞费苦心。

  如今已是四月末,韩岭山比他第一次来时热闹了许多。

  野草长高了,灌木郁郁葱葱,偶尔能看到一两只山鸡野兔慌慌张张地跑过。

  叶凡干看着逮不着,心里直痒痒。

  他想到了陷阱,不会挖;扔石子,没准头;比速度,呵呵。

  所以说,为什么要让他这样的人穿越?

  胖团叉着腰,气势十足,“凡凡,让我来!”

  刚好一只羽毛斑斓的山鸡扑扇着翅膀飞出来,胖团鼓足了力气,把自个儿憋成一个圆溜溜的球形,紧接着,一道柔和的光从他身上发出来,咻的一下,射到山鸡脑袋上。

  那山鸡在半空中足足停顿了三秒钟,之后鸡眼一翻,脖子一歪,落到了草丛里。

  “呀呀,打中啦!”胖团兴奋地飞过去,抓着鸡冠努力拽。

  叶凡眨了眨眼,这就完了?一只大山鸡就这么到手了?

  跟白捡的有什么两样!

  “要点数!”胖团软软地提醒,“能量箭,要两点。”

  “不怕,咱还有金针菇。”

  叶凡当即卸下背筐,把藏在筐底的金针菇翻出来,底部不好吃的地方正好掐下来,一丛接一丛地丢进系统里。

  系统面板不断发出“叮、叮、叮、叮”的声音,提示有点数进账。

  原本停在个位数的贡献值嗖嗖地往上涨,叶凡笑得见牙不见眼。

  “儿咂,这些点数都给你,随便用,咱今儿个来票大的!”

  胖团激动地握住小爪子,“要打老虎咩?”

  叶凡嘴角一抽,“个头不大,志向不小。”

  呀,被夸啦,好开心!

  胖团趴到叶凡脑袋上,幸福地滚啊滚。

  他昨晚睡前洗的头发,经过一个晚上的翻滚,早起一看,像是被雷劈过似的,炸成了蒲公英。

  就连胖团都倒在被子上咯咯直笑。

  大清早,为了把那些桀骜不驯的头发丝绑成一个髻,叶凡举得胳膊都酸了。好不容易成了型,如今被胖团这么一滚,瞬间散成了蘑菇头。

  小家伙一点“闯祸”的意识都没有,反而顺势堆出一个小坑坑,满足地躺进去,“凡凡的头发软软哒,好好睡。”

  叶凡把山鸡放到背筐里,抬手捏捏它,“那你就‘好好睡’吧,看到兔子我叫你。”

  “好(⊙v⊙)。”又萌又乖。

  很多时候,叶凡都会不由地想着,如果胖团真是他的孩子就好了,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宝宝陪在身边,即使没了李曜,日子也不会很难过……吧?

  ***

  有句话十分灵验――说曹操曹操就到。

  似曾相识的山崖,似曾相识的护卫,似曾相识的前男友。

  叶凡扒着崖边的灌木往下看,正瞧见李曜带着众护卫,围住一头健壮的公鹿。

  那头鹿生得十分特别,雪白的皮毛,健壮的四肢,流线型的身体,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对粗大的鹿角。

  那角并非常见的枝杈状,而是像鸭蹼一般,有主枝,有相连的“薄膜”;又像蝴蝶的翅膀,以一种美丽的姿态向上弯折,似乎下一刻就要翩跹起舞。

  所有人的视线都被这头漂亮的白鹿所吸引,除了叶凡。

  在叶凡眼中,还有一个比珍贵的白鹿更加耀眼的存在――那个挽弓搭箭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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