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家
漫长的梦境,辽远,迷离。
隋恕顺着梦境一直向前走,来到了将军路尽头的劝业场。黑灰色的六角形塔座与穹隆式穹顶俯瞰着古老的街道。
他已经很久没有梦到祖父了,所以这次他格外仔细地端详着祖父的脸——十几岁的少年,身形挺俊,浓眉烈目,袖子旁别一圈鲜艳的绛布,正带头把死人纸幡塞进自己老师的手里。
他拿鞭子抽他们的皮肉,布料黏进肉丝里,黑鞭子进,红鞭子出。隋恕看到他的脸上浮现出了一种诡异的红润,那是由内而外的、发自内心的幸福。好似在火彤彤的夕阳里,做了一件最有利于人类的大好事。
他鞭笞了敌人!
隋恕审视着他的幸福,就像静静地看着显微镜下的数据。人的喜怒哀憎对他来讲和实验的数字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从来不觉得震惊,因为人和数据一样,都是可以被操控的。
那么自然,也可以被编码。
他有了一些兴味。
隋恕联想到了自己手上的实验。亲自排布基因的感觉,就像变成了造物主。
这种感觉放在他的身上,外显为一场实验。放在另一批人的身上,是权力的欲望。
所以他的祖父,是一场庞大而自私的社会实验的实验品。
科学家拿着小鼠得出的成果发刊、升职,小鼠会病死,也会疯掉。
随后画面跳转为一片银白,松软的雪平平地覆在黑土地上,反照出洁净而晶莹的亮光。邵方明的盖帽滚进雪里,溅起一圈雪沫子。
他揍了隋平怀一拳,然后很快被更为高大的隋平怀反折在地上。
军绿色的大衣上全是未融的雪粒,擦出一道道乌青的泥印。
“你是伥鬼——”邵方明说,“你以为你是正义的卫士,实际上你不过是阎王的小鬼。”
“你多有觉悟啊——和你旧贵族的爷爷奶奶划清界限,自请下乡,身先士卒。”邵方明阴阳怪气。
“你这个极端反动分子!”隋平怀一拳砸在他的颧骨上,“我们是有文化的新农民,做螺丝钉才有意义,为百姓服务才有意思!”
“可是我要读书!”邵方明大吼了起来,“我要回家!我要读书!我不要浪掷青春!我要读书!”
隋平怀停下手,非常失望:“你真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毫无集体观念。你怎么会是这样的人?”
邵方明从雪地上爬起来,盯着他的眼睛。
“只有涉及到个人,集体主义才是有意义的。不涉及到个人,集体主义就是施加暴力的工具!”
隋平怀扇了他一巴掌。
隋恕看到他的手在颤抖,那是被戳中了死穴的,惊恐至极的颤抖。
此时已经是1971年,人们敬爱的林副统帅居然企图行刺伟大的领袖。这等不轨之事,举国震惊。
他难道是包藏祸心的阴谋家?
人们惊恐又不安,那么他所宣传的上山下乡大有作为的理念呢?是不是也都是像他一样“包藏祸心”?
如若一切都是如此,那他们这些年轻人,为什么要放着大好青春不读书,到这种地方浪费青春?
人们慌了。
但是隋恕知道,人是固执而一叶障目的生物,特别是沉没成本极其高时,人就会努力说服自己,同时不容许别人说一点不好。
隋平怀一直坚信自己是个正义的年轻人,是热血而激情的,是有学习精神的,是最有觉悟的。
他将信将疑,不容许任何人的批评。
此后的梦境像加速的电影,爷爷拉着他的手走在马南里的小路上,跟他讲1983年伟大的引滦工程,人们喝上了干净的饮用水,政府给每家每户发了一包茶叶,配文:您尝尝这水甜不甜。
讲便民的煤气配备工程,百姓一家四口围在炉灶前,一根火柴就能点着煤气,孩子们高兴地跳起来。
人最大的问题就是过了一两天好日子,就以为好日子能永远地过下去。
隋恕在将明未明的昏暗里醒来,窗外路灯还是亮的,但是他的一天已经开始了。
他有条不紊地起床、洗漱,慢条斯理地整理衬衫夹,扣上衣袖上的金属袖扣。
晨光勾出他健实劲瘦的腰腹。
报纸已经送抵,他简略浏览,今年的应届生失业率再创新高。国企赤字,外企撤离,就业岗位急剧减少。
他放下报纸,准备下楼。
走出房门前,在落地镜的反射里,他看到了简韶的身影,在被子里拱起一个很小的弧线。
她还在安睡。
隋恕改变了主意,折回她的身边。
他摸了摸她柔软轻盈的黑发,再度离开了房间。
﹉
八点二十。
简韶睁开眼,天光早已不是她习以为常的鱼肚白。
木质的日历框旁,立式闹钟没有响。简韶眯了眯眼,后知后觉地想起,今天是星期六。
身旁的位置依旧没有人,隋恕离开许久了,但是那里放着一本泛黄的书。
简韶撑起身,把头发捋到脑后。她看清了书的名字:《吃蜘蛛的人》,杨瑞着,叶安宁译,南方日报出版社,1999年12月。
上次隋恕留了一把钥匙,她没有碰。这一次,她却拿起了书。
冥冥中,她有一种预感,如果她真的想走近他、了解他,就要拿起这本泛黄的书册。
馥郁的花香萦绕在晨光熹微的窗台,单调的冬日里,庭院的海棠伸展着灰棕色的枝干。
简韶倚在床头,翻阅书页。
这是一本回忆录,讲的是上山下乡时期的黑龙江建设兵团。
有一页被折了角,用红笔勾出一段文字,简韶凝目看去,是这样一段话:
为使梦想成真,我们做了多少蠢事?作了多少孽?如果是为了想解救天下受苦人而铸成大错,上天是否会宽恕我们?纵能逃过报应,一个人又如何面对自己良心法庭的审判呢?
日光静谧地延展。
简韶摸着安静的腹部,对着书陷入长久的沉思。
下午周姨来打扫卫生,顺便捎给她一个礼盒,打开后是一套高尔夫裙装和防风外套。
邵文津邀请他们去屏山湖球场打球,隋恕发消息问她,要不要一块去转转。
简韶换好后,发现隋恕的车已经到了。他坐在一楼大厅的壁炉旁等她,正在翻看外文学刊。
她对着镜子照了照前面,又照了照背面,最后捋了捋裙摆。背心是夹绒的,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既暖和又轻盈。
之前在学校上瑜伽课的时候,她穿过瑜伽服。走在路上,男生的目光从她的小腿,流连到臀部、胸乳。很怪异,很不舒服,导致她很长一段时间都十分抗拒穿修身的运动衣物。
他们过来问她要微信,头发没有洗,泛着油光的内裤边和运动裤胡乱地掖在一起。被拒绝后,白一眼,找补一般地说:“又没有刘熙婉漂亮……”
你装什么装。
但是穿高尔夫裙装的女孩,男生们就不敢随便去骚扰。他们下意识认为她们有钱,跟她们恋爱的话,会“费钱”。
简韶注视着镜子,忽而讥笑一声。
今天是平城冬日难得的好天气。简韶深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入目白雪皑皑,一片银装素裹。
隋恕停下车,给她拉了拉大衣。
“冷么?”他的气息温热,扫在她耳畔。
简韶摇摇头,“没事,我穿的很厚。”
“待会我帮你找副手套。”隋恕道。
简韶被他的气息挠的有些痒,禁不住缩了缩脖子,笑道:“不用的,我不会打的。”
不待隋恕说什么,便听得清脆的口哨声传来。
前呼后拥中,邵文津双手抄兜,嬉皮笑脸地在二人面前站定。
他戴着鸭舌帽,穿着长筒袜,背着一根核桃木的老球杆,一幅英国佬的做派。
“呦,打扰你们二人世界了——”
空气里流动着微微的寒,简韶看到邵文津背后有一张熟悉的面孔。
那是一个纤细窈窕的女孩,不怕冷似的穿着白色的羽绒背心与包臀短裙,裸色裤袜包裹下的小腿又直又长。她从邵文津背后探出头,冲简韶眨了眨眼。
——竟是吴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