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重生三年后,才发现是穿书

第5节

  林老太瞥了赵曼一眼,慢吞吞的说道:“行了,都进屋说吧。”

  赵曼松了口气,给安然一个感激的眼神。

  等林家的人都进了屋,赵曼才说起娘家人的来意。她说道:“不是我不近人情,实在是我嫂子太不像话。她以前就是这样,有了东西就往娘家划拉,只是爹娘哥哥不管,我一个出嫁的闺女,也不好说什么。可千不该万不该,她把注意打到我身上。”

  赵曼可不是她父母,才不会惯着嫂子这臭毛病。刚才要不是婆婆出来,她真的敢拉着人就去上坡村生产大队找李家的麻烦。

  上坡村生产大队也是属于临川公社的,不然赵大嫂也不会这么怕姚春花。

  林老太坐在炕上盘着两条腿,听了赵曼的话,吐出一口烟圈,这才说道:“然后呢?”见赵曼愣住,她接着道,“你这一闹,老李家固然丢脸,可李家的姑娘这辈子也差不多完了。”

  这年头大家把粮食看的比命还重要,李家的名声传出去,他家的姑娘还有谁敢要?

  到时候出了事算谁的?

  当然,上坡村和临川公社距离并不远,李家的事林老太多少也听了一耳朵,上坡村附近的几个生产大队就没有不知道李家事情的。

  但,他们知道归知道,林老太并不想这话从自家人嘴里传出去。她太了解这个时代对女人的刻薄程度了。

  如果真的因为赵曼去闹事导致李家有个什么,那就是一辈子的污点怎么也洗不清了。这对赵曼、对林家都不是好事。

  林老太把她的顾忌说了出来,安然小心的问道:“那就不管了?依娘和五嫂的意思,赵家大嫂不像是个能放弃娘家不管的人。如果她继续拿赵家的东西补贴娘家怎么办?五嫂还真能看着娘家人饿死不管?”

  那样的话,别人不会觉得她冷清吗?这对五嫂的名声同样没有好处。

  通过原主的记忆,安然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很看重名声。一个人如果名声不好,全家人都要受连累的。

  也许赵家大嫂正是看准了这一点,才会如此的肆无忌惮。

  第8章 林冬至

  安然能想到的,林家其他人未必想不到。也正是如此赵曼才会不顾形象的拖着人往外走,她这是在表明自己的立场。

  “要不我去老李家,揍他们一顿得了。”林五哥最不爱动脑子,说着这话就伸手挽了挽袖子,一副准备去揍人的架势。

  林七哥挑眉,吊儿郎当的说道:“五哥,亲哥,咱动动脑子行不行,大家都是文明人,事情又不是不能解决,打打杀杀的干什么?”

  林五哥眼前一亮,他抓住林七哥的衣袖说道:“老七你有注意?”老七从小就聪明,鬼点子多,看他这样子多半是有主意的。

  见大家都望着他,林七哥摆弄了一下自己的手指,随后漫不经心的说道:“这事关键看是看五嫂家人的态度,说句不好听的,咱们想再多,他们不作为那也没用。”

  赵曼还以为是什么好主意呢,谁知道居然是这个。她叹了口气,摊着手说道:“你以为我没想过啊,可是我爹娘什么样你们也知道。大哥更不用说了,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

  有时候赵曼也奇怪,就她家人的性子,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林七哥笑笑,说道:“五嫂,我问你,假如遇到危险你只能救一个人的命,赵宝贵和春社你会救谁?”

  听了这话大家齐齐翻了个白眼,这还用说,肯定是春社了,侄子哪里有儿子亲。这么简单的道理小孩子都懂。

  赵曼虽然没有回答,但是她的眼神也说明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所以啊,你说如果威胁到赵宝贵的性命,赵家大哥还会无动于衷吗?”李家人再好,能有自己儿子的命好?林七哥不用想也知道赵家大哥没傻到这种地步。还有赵家大嫂,如果真到了生死存亡的地步,她也未必会看着儿子去死,从而选择救侄子。除非她脑袋有坑。

  不过话又说回来,赵家大嫂如果真的选择侄子而不是儿子,那么这样脑子令不清的人,不要也罢。

  如果真是这样,哪怕让他五哥出点钱再找一个,他都愿意。

  赵曼不是笨人,林七哥的话说的在理,只要她哥能立起来,她大嫂就翻不起风浪。

  只是……

  “这能成吗,我哥的性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要是能改早就改了?”说到这个赵曼就有些无力。

  林七哥挥挥手说道:“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咱们吃的是大锅饭,自家哪里有粮食?如今可是灾荒年,家家户户缺粮,赵大哥在糊涂也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儿女饿死吧?”

  赵曼想想也是。

  “那成,等会儿我就回家说这事。”

  赵曼是个行动力迅速的,说完这话就回屋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

  除了赵曼,姚春花和王桂芝也打算今天回家。

  如今家里只剩下林老太、安然、林七哥和林胜利两兄弟了。

  “成了,人家都回娘家吃好的去了,剩下咱们娘几个也吃顿好的。”

  说完这话,林老太就去厨房开柜子了。

  安然好奇的跟在后头,“娘,咱吃啥好的啊?”

  不是说大灾荒家家户户吃不饱饭吗,看着林家的样子还真不像。

  林老太伸手给安然拢了拢伸手的大衣,打开面缸,从里面舀了半瓢玉米面。“咱中午喝疙瘩汤,家里还有几个鸡蛋,娘给你打里头,保证香甜。”

  安然踮起脚往面缸里一看,玉米面并不多,只有一个缸底。她心想,看来林家也不是她想的那样富有。想着灾荒还有一年,安然说道:“娘,要不咱随便吃点得了,这玉米面也没多少了。”

  林老太好笑的点了点安然的额头,小声的说道:“你当娘傻啊,这年头谁家的粮食会摆在明面上?放心,咱家有你几个哥哥在,缺不了粮食。”

  别的不说,单说老七。老七如今在运输队,虽说还只是实习,可他嘴巴甜会说话,跟队里的人混熟了。那运输队走南闯北的,总有不缺粮食的地方,他有时候就会给人点好处,拜托拜托人给捎点粮食回来。

  林老太把玉米面倒进盆里,想了想有翻出藏起来的白面倒进去一些。她指着小半袋白面说道:“看见没,这就是你七哥捎来的。等过年咱们就拿它包饺子。”

  感觉放的面差不多了,林老太又拿出两个鸡蛋打在面里,然后放上水搅拌起来。林老太虽然最疼闺女,但对其他人也不错,难得吃一顿好的,她并不会只想着闺女。

  安然无事可做,想了想就蹲在灶台前给烧起了火。幸好她有原身的记忆,反复试了两次总算把火点着了。

  要说冬天烧火可是个好活,不仅轻松还能取暖。这个活只要林安然在家,别人谁也捞不着。

  烧开水,林老太把面疙瘩倒进水里,又拿出一个鸡蛋打进去。不用说,这个鸡蛋就是给安然开的小灶了。

  第9章 怀疑(改错)

  这边林老太刚把疙瘩汤做好,那边林六哥一家子回来了。

  不是说回娘家吗,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安然疑惑的看了两人一眼。

  倒是林老太没多说,只说了一句,“回来了就端碗吃饭。”

  也许是看出小妹的疑惑,林七哥凑在她耳边轻声说道:“你说咱六哥是不是傻,每年都是这样,放下东西就回来,连饭也不吃。”如果换成是他,怎么也要吃了饭才会回来。不只是要吃,还要多吃,吃的饱饱的,不然岂不是亏了。

  安然仔细的想了一下,确实,在原主的记忆里六哥一家似乎还真没有在老丈人家里吃过饭,哪怕是初二都是走个过场,晌午之前就回来。

  难怪呢,她还奇怪她妈怎么舍得做那么多的疙瘩汤,感情是知道六哥一家会来吃饭啊。

  像这样的小事原身也许是习以为常了,她如果不仔细去想还真容易漏掉。

  “七哥,你也说了王家不是啥好东西,你觉得就他家那吝啬劲儿会让咱六哥吃饭?也对,你没去过王家,自然不知道他家有多不讲究。”

  原身是去过王家的。

  早年林六哥还没结婚的时候,原身因为好奇跟着去送过年礼。按照习俗岳家这边都是应该留客吃饭的,王家倒也留了他们,只是说话很不好听。话里话外都是他们占了多大的便宜,往后应该孝顺他们等等。

  这也就算了,关键是王家准备的饭菜让人恶心。

  大过年的,就给炒了一盘白菜帮子,黑乎乎的,别说肉了,粉条都没给放一根。

  原身哪里吃过这东西,当场就傻眼了。

  从那以后再也没去过王家。

  林七哥听了安然的话,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随后敲了一下额头笑道:“瞧七哥这脑子,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安然没听出他话里的深意,她担忧的说道:“是不是跑运输太累了?我就说让你留着那个麦乳精多补补,你就是不听。等回头我给你送过去,不许不要。”说完还凶巴巴的瞪着她。

  林七哥笑着摸了摸她的头,“你打小身体就不好,自己留着吃吧,七哥可是男人喝那干啥。这老王家算哪根葱,七哥我可是干大事的人,哪能一直记着他家。”

  听到安然说出早年老王家的事,林七哥觉得是自己想多了,妹妹前两天才糟了灾,一时没回复过来也不是没可能。

  想到这里,他心里又恨上了那几个带头闹事的,心里想着早晚他要带着人去揍那几个家伙一顿不可。

  安然打掉林七哥的手,翻了个白眼。“别老摸我头,会长不高的。”

  林家兄妹七八个,除了安然其他的都是大高个,哪怕是才十七岁的林胜利兄弟,都有一米七三。也就是安然个子矮,只有一米六,为此她最讨厌的就是哥哥们摸她的头。

  林七哥看着安然的样子,暗笑自己真的是多心了,就她这个反应,别人怎么模仿的过来。

  安然并不知道已经有人开始怀疑她了,也幸亏她有原主的记忆,在跟原主家人相处的时候更是在心里催眠自己就是原主,按照原主的性子行事,现代的事情一点也不想,不然恐怕早就露馅了。

  因为六哥一家回来了,安然就把碗里的鸡蛋让给了不到三岁的新社。林家人看到这里什么都没说,一副习以为常的样子。

  吃完饭林胜朝偷偷拉住安然,“姑,跟我来。”

  安然一头雾水,不过还是听话的跟着走了出去。

  林胜朝叫上亲哥林胜利,三个人朝着公社的西边走去。

  临川公社的西边不远处就是深山,这也是公社名字的由来。深山属于临川公社,公社的人有时候会去山上找吃的。

  虽说这年头讲究一草一木都是国家的,但如果你真的去山上挖个野菜,打个鸟雀也没人说什么。只有打到大型的猎物,才会拿到公社去分配。

  因此,安然虽然奇怪林胜朝带着她来这里干嘛,不过也没有多说什么。

  林胜朝并没有上山,而是带着安然走到山脚下,他神神秘秘的说道:“姑,前几天我见这附近有麻雀出没,正好我今天带了弹弓,咱们打鸟雀吃去。”

  如今的麻雀属于‘四害之一’,还不是后世的保护动物。只要是这个时代的人见到麻雀都会想法子去捉,这不仅仅是因为它是四害,还因为它是肉。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麻雀再小也是肉,也能解馋。

  说道捉麻雀,林胜朝是个中好手,一手弹弓玩的贼流很少有走空的时候。

  可惜,去年开始就闹灾荒,这人吃的东西都少了,麻雀也跟着减少了。更别说如今是冬天,麻雀都躲起来过冬了,能遇见麻雀真的需要很大的运气。

  别的不敢说在野物上,林胜朝的运气一直很好,不管是上山打猎还是抓麻雀,没见他空过手。

  第10章 打麻雀

  仔细的观察了山脚下的几棵大树,林胜朝选了个被风的地方让安然等着,他则和林胜利在不远处来回走动观察着。

  林胜朝眼尖,走了没几步就看到枝头有麻雀站立,他从身上斜跨的小包里拿出事先装好的石头放进弹弓,然后拉弓射去。只听‘嗖’的一声,石子打在麻雀身上,麻雀从树枝头掉了下来。

  林胜朝的这一波操作看的安然目瞪口呆,这技术称得上是神枪手了吧?

  也不知是不是捅了麻雀窝,就在这只麻雀掉下来的同时,又有两三只麻雀叽叽喳喳的飞向天空。林胜朝嗖嗖又是两下,两只麻雀落地。

  看着侥幸逃脱,已经飞远的麻雀,林胜朝惋惜的舔舔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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