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节
接下去两三天,分分秒秒龟缩在自己的房间发呆唱歌看电视,除了吃饭绝不离开自己划定的安全范围。
期间沈琛也没太限制她,并没有强迫她时时刻刻陪着他,之类的过激行为。
沈音之松了一口气。
心里红色警报悄然解除,换上有待观察的黄ii色警报。
―― 这茬最危险的时候应该过去了。
她作出如上判断,这才开始小心思百转,在客厅里找起自己的手机和平板。
记忆里手机被她扔在沙发里,但没有。
平板好几天没玩过,应该在茶几抽屉里,也没有。
它们去哪了?
进阶选手翻遍整个家,仅剩大魔王的书房和卧室没找过。
就挑了大年二十九,气氛还不错的晚饭时间,随口道:“刘阿姨,你有没有看到我的手机,我找不到,好像没有带回家。”
她当着沈琛的面,不问他,不问平板,假意推说自己可能忘记带回家。
这已经转了三百六十五个圈,比山路都崎岖。
但好像还是触犯到他的禁忌,椅子摩擦着地面,挪出吱的一声。
他起身离开,只留下一句话:“吃完饭来书房。”
熟悉的命令语气,从前他要检查功课,讲作业,打手心,罚抄……一切被定义为严厉的事情都在那里发生,沈音之皱了皱眉。
一碗饭刻意放慢速度,活活拖了四十分钟,她上楼去,敲响门。
里头灯光幽幽的,沈琛靠在桌边,投下瘦削漆黑的长影。
转过面来又是眉目遥远,神色清冷凛冽。
他看着她走近,像出来森林觅食的小动物,两只眼睛暗藏防备,心里滴溜溜转着鬼主意。时刻准备转身,时刻准备着全身而退。
她看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我的手机!”
见了什么好东西只管伸手去拿,沈音之七年没改过毛病,被横空出世的尺子打了回去。
生疼。
她搓着自个儿发红的手背,眼睁睁看着他口袋里出来的别的东西。
黑的银行卡,红的,粉的。
还有她在拍卖会买来的好多珠宝,闪闪发光地堆积在这里。
“那是我的。”
沈音之嘴角下垂,流露出被冒犯的神情,几分敌意。
“是你的,但只能放在我这里。”沈琛慢慢地说:“同样的错我不会犯两次。”
―― 指的是1937年,她收拾珠宝首饰作为盘缠的前科。
还嫌不够似的,再掏出三样东西,薄薄的。
“身份证,艺人合同,还有你从林小雨到沈音之的身份资料,知道它们有什么用么?”
他以两根手指压制着它们,目光犹如止水,没有波澜的极端冷静。
“坐火车,坐飞机,出境,出国,进网吧,住宾馆,样样需要身份证。”
“没有身份证你哪里都去不了,顶多逃进穷乡僻壤里,没有热水没有电,到处都是蚊子和虫。”
“签约合同。”手指移动,“想躲开我,你就不能留在南江,以后再也不能登台唱歌,得付大笔的违约金。”
最后是“还有身份造假,坐牢,三年以下。”
“还给我!”
小傻子记得身份证的重要性,林昭雾和苏井里再三提过。
坐牢听起来足以吓唬娇生惯养的小姑娘,她也想抢,又挨了两下打。
他从来没有这么用力打过她。
“你跑不了的。”
神佛掌控命运般的发布宣告,沈琛往后退。
步步退到窗帘遮住的阴影里,按了下什么,电子机械音响起来:“欢迎使用智能保险箱。”
他将指纹覆上去,叮――!
“保险箱开启。”
“关闭保险箱。”
“感谢使用智能保险箱。”
结束了。
他永远熟悉当代社会的规则,永远是她人生路上遥遥领先的老师,对手。
他锁住了她的命脉,几乎就锁住了她,在这个小小的,黑乎乎的箱子里。
沈音之是不会哭的。
即便被嫌弃,被贱卖,被侮辱,被践踏,她骨头很硬,眼泪和爱一样的稀少,光是直直瞅着那个箱子不放。
砰。
窗外天边骤然炸开一朵红色的烟火,耀眼灿烂到了不真实的地步,一如1936年的大年夜。
“差点忘了。”
“你喜欢烟花不是么,今晚的烟花都是给你放的。”
他伸出手,掌心脉络疏浅,指尖修正;
他朝她笑,迷离而又妖冶,像一朵安静开到美艳处,濒临开始枯萎的花。
砰砰砰。
斑斓的色彩照清沈音之的视线,她看了看他,看了看他的手。
―― 那只牵过她,抱过她,利用过她保护过她,又刚刚囚禁她的手。
她明白了。
没头没脑就明白了,为什么他要掐她。
不是想杀她。
原来他爱她。
爱到连他自己都怕的程度。
才要杀。
第64章 哈巴狗
到底还是看了烟花的。
屋外有冬天,秋千,披肩,身旁是冬眠的海,生出模糊的雾。
烟花徐徐盛开在夜空之中,留下如流星般短暂的绚烂光景。
“喜欢么?
沈琛问话,良久没有得到回答。
因为沈音之仍然沉浸在震惊情绪里,正在严肃而专注地想事情。
她在想――
‘爱’这个玩意儿。
传闻爱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到,又嗅不出味儿的东西。
有的时候它很厉害,能治病,赚钱,创造奇迹,天底下几乎没有做不到的事;
有的时候它又很糟糕。
害你自卑,嫉妒,贪婪,多疑,颓废,绝望,足以彻底摧毁往后的人生。
无论如何。
贵不能卖,贱不能买,爱不讲情面,没有道理。
沈音之并没有亲生经历。
不过生长在百香门内,今天阿娇为爱赎身,明天玲玲为爱被赎身,后天还有个玉儿为了爱,不断推拒富家少爷赎她离开的大好机会。
她看了不少,机灵的得出一个结论:
做歌女是不得有爱的。
有了爱才做歌女,你注定永世不得翻身;
做了歌女才讲爱,你是脏的、旧的妄想,是天堂有路不肯走,地狱无门非要闯的二愣子。
毕竟。
歌女是戏子的摩登化,□□的台面化,文明化,骨子里还得会演,要妓,又保持点儿良家女子的做作。
没人愿意真正爱歌女,你必须想方设法离开这个行当,才有自尊谈情说爱,有资格谈婚论嫁。
可哪有那么容易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呢?
只得效仿那哪吒割肉还母,剔骨还父 ―― 你且登台去,在艳艳的灯光下生生剥开皮,抽去筋,鲜血淋漓红肉翻出来,犹如杜鹃啼血般唱上最后一支歌。
他们要笑你就笑,他们要哭你就哭。甭管男人要你扭腰摆臀搔首弄姿,还是女人要你磕头下跪迫切从良。反正你得乞求金主旧客谅解你,恳求尖嘴利牙的长舌妇大发慈悲放过你。再竭尽全力捞上最后一笔天文数字,献给悉心栽培你的红姨。
如此这般仍然大难不死,你成了,你满心欢喜奔赴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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