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锦绣分身乏术,只能将每一分钟掰开两半用,到了学校,她一头扎进办公室,整理钟飞这几天敲定的课程表。
自从新招的几位助理逐渐适应了工作上的节奏之后,俞锦绣和钟飞开始试着将一部分工作分配下去,只是,小助理年纪轻,经验也不足,不可能在每一个方面都面面俱到,因此,俞锦绣和钟飞会花一大部分的时间修正他们的工作。
补足工作上的不足之处其实是更繁琐的,俞锦绣一开始忙碌,这大工程就直接落在了钟飞的身上,虽然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但是,以俞锦绣自身来说,她还是希望能够出点力的。
俞锦绣窝在办公室里,一连好几个小时,累得困了,她就去茶水间,给自己冲杯茶。茶水凉了些,入喉的时候温温热热的,带着甘甜,俞锦绣又笑了。
其实,人都是有惰性的,如果可以安逸,俞锦绣也想躺在家里,舒舒服服地过一天又一天。然而,这样的生活,没有任何意义。
她可以选择休息一天,休息两天,甚至可以休息十天半个月,可是,短暂的休整之后,她必须要重新投入工作中去。毕竟落后就要挨打,他们坚持了这些年,公司的模样终于见了雏形,怎么能轻易松懈呢?
伸了个懒腰,俞锦绣继续工作,办公桌上的文件叠得很高,直到遮住了她的脸。
看了眼时钟,已经十二点多了。俞锦绣终于可以下班,她紧紧抱着一摞文件夹,晃晃悠悠地走到钟飞的办公室去。
把文件夹摆好,俞锦绣转身出门,虽然疲倦,却还是精神百倍。
来的时候,俞锦绣没骑车,更没开车,这会儿要回去,倒成了个难题。好在公司的位置离家里不远,再坚持十几分钟,就能到家了。
俞锦绣走出院子,不忘把小院的门锁上,回头的时候,余光所捕捉到的一切却让她心头一动。
程廷的车还停在原来的地方,没有移动半分,他一直没有走。
这该等了多久?
俞锦绣赶紧跑过去,凑到窗边,她看见程廷已经睡着了。他闭着眼,侧面轮廓分明,眉头微微拧着,这段时间,他确实累了。
驾驶位的椅背往后靠,可车厢里的空间始终不算大,程廷的腿没法伸直,双手则背在脑后,她想,他睡得并不踏实。
俞锦绣轻轻叩了叩车窗,程廷的身子微微一动,他睁开眼睛,睡眼惺忪,下意识坐直,打开了车窗。
“这么累了,为什么不回家睡呢?”俞锦绣柔声说。
程廷缓缓回过神来,因为刚睡醒的缘故,眼神变得更加温柔,他笑了笑,说道,“不累,我想送你回家。”
第七百二十四章心不在此
第七百二十四章心不在此
回到家,俞锦绣洗漱一番,回到屋里,一觉就睡到大天亮。
第二天清早醒来,俞承光已经在外边等着了,“姐,我先去店里了,今天这么大的日子,你可别迟到了。”
“今天什么日子?”俞锦绣睡得迷迷糊糊,打开房门。
俞承光哭笑不得,“今天不是双方家里人见面吗?爸早上出门去上班的时候可穿了他最好的西装,咱哥结婚那天穿的那套!还有妈,她都念叨了好几天了,生怕在见面的时候失礼,毕竟程廷哥的爸爸是市长!”
混混沌沌的脑袋终于清醒了一些,如拨开云雾一般,俞锦绣一拍脑门子,“你看我,把这么大的事情都给忘了。”
若是在过去,俞锦绣的一天,只能做一件要紧的事情。程廷的父母要约她家里人去饭店见面,那她就必须要花上很长的时间准备,整天盼着,直到那一天到来。
可现在不一样了。
从早到晚,俞锦绣已经被她的工作排满,大家都说她将自己逼得太紧,可她却觉得充实。因为足够充实,所以她没有时间考虑太多私人感情上的问题,比如说晚上的见面是不是能如意等等。
一切与往常一样,俞锦绣先回到自己的公司,钟飞一见她来了,赶紧来了她的办公室,“锦绣,你怎么回事?那些工作交给我一个人就行了,你非要一个人包揽。昨天我走的时候都八点多了,你几点来的?该不会是通宵了吧?锦绣,别以为自己年轻,就能透支身体!”
钟飞和陈婉妹一样,整日将“身体”二字挂在嘴边,俞锦绣知道他们是在为自己好,可实际上,她没这么糊涂。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因此,俞锦绣从来没有放弃过锻炼,即便是最忙的时候,她也会早起四十分钟,就算去院子里慢跑一会儿,拉拉筋,整个人也能舒展一些。
钟飞教训了她一顿,就像是真正的亲人一般,俞锦绣便笑了,“我没有通宵,你吃得消,我还吃不消呢。十二点多就回去了,程廷送我回家的,一点钟入睡,晚是晚了点,但偶尔为之,不怕。”
“公司里的事情交给我就行了,你不是也要忙吗?再说了,程廷那边的工作,和我们这里也是挂钩的,你再辛苦,也是为我们公司赚钱啊。”
俞锦绣乐了,笑眯眯的,“但我赚的可是两份钱。好了,能者多劳嘛,你怎么就不能夸夸人呢?”
俞锦绣轻描淡写的,钟飞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意义了,只是,他仍旧不太赞同,摇摇头,俞锦绣连忙把一份资料推到他面前,岔开话题。
“对了,这份资料,你看一看。等参赛的选手来到雅城之后,我觉得我们还是得先仔细观察一下,看看她们各自适合什么样的妆容。虽然妆容是可以统一,但我认为,大家都来自不同的地方,跑这么远,也是为了追逐梦想,要是可以的话,让她们的状态看起来更好一些,不管是对她们个人,还是对这个比赛,都是有帮助的。”
比赛的宣传工作已经做到位的,短短几天的时间内,就已经有不少选手寄来了简历。照这样的速度下去,再过一段时间,应该能招满三十位海选选手,等到了那个时候,他们的比赛就能真正开始了。
将选手的人数定到三十位,是因为他们到底没有这么雄厚的经济实力,虽说找到了一些赞助企业,但是,若说真的要把规模做到极大,他们心里也没底。
“你说得没错,每个人都有追逐梦想的权利,我们应该尽量做到公平。”钟飞说。
两个人达成了一致,便开始各忙各的,俞锦绣用最短的时间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便溜了出去。
新车已经到雅城了,她开了几天,手感不错。上一世,俞锦绣早就考了驾照,本来以为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帮上叶世宏的忙,可没想到,婚后,他几乎不愿意看她一眼,到了后期,甚至连家都不肯回了,于是,俞锦绣考到的驾照压根就没用,就这样发了半辈子霉。
车子启动的“轰隆”声将俞锦绣带回现实世界,她摇摇头,将脑海里的思绪甩到脑后。踩了油门,她往程廷的公司开去。
她已经许久没有回忆起上一世的种种。
上一世发生的一切,除了在必要的时候提醒她不要重蹈覆辙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意义。她习惯了新的生活模式,于是,过去的回忆几乎没法在情感上影响到她分毫。当初不懂事,现在,她早就已经变了个人。
开到程廷的公司把车停好,俞锦绣便直接往他办公室去了。程廷的公司刚开始发展,还没招多少员工,能留在这里的,全都是能帮得上忙的。他们话不多,一见到俞锦绣,只礼貌地打了招呼,说道,“他今天还没来呢,可能单位里比较忙。”
“那我先去他办公室。”
程廷的办公室不大,整理得也很干净清爽,装修是请杨霖帮忙的,设计简约,俞锦绣很喜欢。
俞锦绣给自己倒了杯水,坐在程廷的椅子上,闲来无事,她便从桌上随手拿了本书。
是关于企业管理的书。
一直以来,俞锦绣便知道程廷是个天生的管理者,他做事情之前向来都是深思熟虑的,而在执行的时候,也从来没有犹豫的时候。每当俞锦绣不知道自己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时,便会询问他的意见,而他总是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俞锦绣信任他,也确定他值得一切的信任。
这样的一个人,又怎么能忍受在单位里工作时一板一眼的模式呢?
即便领导们多加挽留,可是,这个地方,始终是留不住他的。
俞锦绣知道,他很快就要离开物资局了。
毕竟他心不在此。
坐在这办公室里,俞锦绣突然在想一个问题。
等到程廷真正离开物资局之后,他就会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在公司里,到了那个时候,他的成就,将是她无法想象的。
而她能做的,也只有更加勤奋,完善自己,与他并驾齐驱。
第七百二十五章恨铁不成钢
第七百二十五章恨铁不成钢
与俞家人见面的时间和地点是程济森定的,下班的时间还没到,劳模程市长第一次提早回家,他坐在沙发上,喝了一杯又一杯浓茶,看起来紧张得不得了。
“你说我们几点出门比较合适?约的时间是六点三十,那就六点出门吧,算上路上的时间,刚刚好。”
“不行,还是五点三十出门比较好,第一次见面,别一个不小心在路上耽误了时间,让人家久等就不好了。”
“对了,倩倩呢?倩倩去哪里了?她该不会还没有下班吧?这丫头,平时见她上班也不勤快,怎么这会儿倒是不愿意请假早退了呢?”
程济森看起来很反常,他站起来,在客厅里来回踱步,盯着墙壁上的时钟瞧。
“倩倩她――”
于美红刚一出声,屋子里传来的声音便打断了她,“爸,你着急什么呀?我早就已经回来了,下午压根没去上班!知道你在意我哥的婚事,我怎么能给你拖后腿呢?”
“少嬉皮笑脸的!”程济森斜了她一眼,又看了一眼时间,“要不我们现在就出发?”
程济森看着于美红,她却只是笑眯眯的,今天她穿了一件红色的毛衣,气色看起来特别好。程廷要结婚了,这对她来说可是大喜事,再加上于倩和叶世宏终于和平分手,于美红觉得,这段时间,他们家是双喜临门了。
她慢悠悠的,也不着急,拿着鸡毛掸子,时不时掸掸家电上的灰,看着程济森难得露出焦灼的神态,于美红忍不住笑了,“急什么呀?这才四点钟呢!这么早过去干坐着?济森,我知道你心里紧张,不过没什么好紧张的,你可是市长呢,什么场面没见过啊?”
于美红一脸揶揄,连于倩都忍不住偷笑,程济森撇撇嘴角,“我不紧张。”
于美红又笑了,点头如捣蒜,“我知道,你一点都不紧张。堂堂大市长,见过了这么多世面,怎么会因为这些家长里短的小事紧张呢?”说着,于美红放下鸡毛掸子,走到程济森的身边,她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柔声道,“我知道,你是担心程廷的婚事。程廷这孩子特别固执,从小到大,就没听过你的话,你们父子俩表面上看来好像无话可说,但我知道,你是恨铁不成钢。”
于美红说中了自己的心里话,程济森叹了口气,“你说这小子,做什么不好,非要去开公司。照我说,他就在局里待着,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当局长了,你看看我,看看他爷爷,我们走的都是这条路,这条路没什么不好的,前方铺得平坦顺利,他却非不答应。其实啊,我也不想总是教训他,可他不听话啊,我有什么办法?”
程济森终于坐了下来,眉头微微拧着,见大人说正事,于倩便进屋去了,于美红就趁着这个机会,好言相劝,“济森,你有没有想过,正是因为这条路已经被你铺好,所以程廷不想继续走下去?他是大孩子了,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主见。别的不说,如果是你,你愿意走你父亲为你铺好的路吗?”
于美红至今记得第一次见到程廷时的情景。
当时他不过十来岁,明明脸庞看起来是稚气的,眼神中却充满着戾气。光是见到他的第一眼,于美红就猜他不好处。大家都说后妈难当,于美红又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于是,这么多年,她尽量不让自己的所作所为出任何纰漏,至少,她要让人家无话可说。
于美红一直以为与一个这样的孩子同住一个屋檐下肯定非常辛苦,可没想到,真正相处下来,她才意识到,程廷是一个好孩子。
他不乖巧,但懂得为他人着想,他从来不顺从长辈的想法,但是,却能看得出别人是关心他的。于美红与程廷一处就是十几年,逐渐地,她觉得程廷也是打心眼里尊重自己的。
“美红,这么多年,你为这个家付出了不少,尤其是对程廷,就连他爷爷奶奶都说你是没话说的。他妈妈走得早,要是她在天有灵,看见程廷现在的样子,也会感激你的。”
听到这里,于美红鼻子发酸,眼眶也有些红了。
说来也不怕人笑话,这么多年,于美红是真拿程廷当自己的亲生儿子看了,即便程廷从来没有改过口。
看出妻子很是感慨,程济森搂住她的肩膀,“孩子不懂事,别跟他计较。往后他们的孩子出生了,你就是孩子的奶奶!”
于美红“噗嗤”一声笑了,耸耸肩,她不会在意这么多。
人活一辈子,若是总被所谓的条条框框定死,那就少了很多乐趣。想要过得潇洒自在,首先是,自己不能给自己心里添堵。人们都说性格决定命运,其实的确如此。
不知不觉到了五点三十分,程济森终于盼到了时间,他张罗着,催着于倩终于从屋子里出来,三个人这才出了门。
“爸,你就别担心了,锦绣姐的家里人都是知识分子,没一个难相处的。今天晚上,我们纯粹就当吃一顿好的,别想这么多!”于倩是想起当初与叶世宏的父母相处时的那一幕幕了,对于结婚是一时冲动,如今这样的感觉终于散去了,于倩忽然有劫后余生之感。
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她已经不小了,应该为自己考虑了。
“就是,只当平常吃顿饭而已。”于美红也笑着说,“程廷这孩子,虽然不太乖,但从小到大,他让我们操过心吗?结婚的问题,我们一个一个细节,慢慢敲定,两个孩子工作忙,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把他们的婚事给办妥了。”
妻子也好,闺女也好,都是真正的贴心人,程济森站在她们中间,心中感慨。
这么些年,一路走来,有不容易的时候,可好在他的家人们一直陪伴着。
一会儿把婚事敲定,往后俞锦绣嫁进程家,再等到于倩也有了好归宿,他就真的没有任何遗憾了。
毕竟,孩子们过得好,比什么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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