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线点了点头,伸头一看,吓得差点哭出来,“小……小……小娘……不好了!”
刘鸾扭过头一看,只见那猫食盆子那儿,已经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了。
狸狸不见了。
离那小横桥不远的地方,一个男子鬼鬼祟祟的东张西望,怀中鼓鼓囊囊的在动,闵惟秀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三大王,这就是你出的好主意?到头来还是咱们自己个偷猫?”
她本来打算在家中练功,但是姜砚之非要她来看大快人心之事!
哪里大快人心了,分明就是当小偷啊!
姜砚之有些欲哭无泪,他千算万算,没有算到王七郎那个挫人,眼珠子白长那么大了,竟然没有发现刘鸾带着白猫儿来了。
但是男人怎么能够认怂!
“咳咳,闵五啊,小王是这样想的,那刘鸾之前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是个人都认识她了,野味馆的人一瞧见她是皇后侄女儿,便不敢偷她的猫了。所以我才把它偷出来,放到街上来引诱敌人啊!”
这么说还真是这么回事,姜砚之简直被自己的机智感动了。
他已经寻了人去告诉王七郎了,不怕他不来抓猫。
他四下里看了看,寻了个觉得今日气运最差的地方,将狸狸放了下来。
狸狸睁大了猫眼睛,水汪汪的看着姜砚之,姜砚之赶忙别过头去,“你别看我啊,大丈夫要舍小我,顾大局。你就小小的牺牲一下自己,拯救一下你的族人吧!放心吧,我肯定不会让他们把你吃掉的。”
闵惟秀顿了顿,还是张口说道:“狸狸是一只母猫。不是大丈夫,是小娘子。来了,咱们快走……”
两人二话不说,默契的上了树,狸狸一见,也想跟着上树,却不想一盆水冲天而降,将它浇了个透心凉。
人类没有一个好东西!狸狸想道。
第三十九章 我家大王超凶的
“七郎且看,当真是一只纯白无瑕的猫儿。咱们这野味馆生意红火,这两日有些触眉头,也不知道是谁告去了开封府,引来了三大王。”
“不过七郎且放心,咱们做的是那猫狗的买卖,又没有杀人放火的,便是三大王抓到了有馆中小厮偷猫又如何?下人手脚不干净罢了,咱们赔那猫主子一点银钱,够她再买一只的,多大点事儿!”
王七郎身旁站着一个穿着绸缎的矮胖子,将自己的肚皮儿拍得砰砰作响,讨好的说道。
“表舅我虽然不过是一介商人,但是对于大陈律,那是门清得很。七郎不若快些家去,给老太爷用猫。”
王七郎皱了皱眉头,迟疑了片刻,到底没有伸手去抓狸狸,“你说,这猫会来报仇么?杜……”
他的话说了一半,又不言语了。
陈百万哈哈一笑,“七郎,放心吧,有钱能使鬼推磨,猫狗再凶,哪里有人凶!”
他说着,从袖子上撸下来一串佛珠,“这是新得的一串佛珠,相传是大庆高僧开过光的,你且戴着,保证百毒不侵。”
王七郎想着杜三娘的模样,心有余悸,厚着脸皮接了陈百万的东西,一把抄起地上正在舔毛的狸狸,便塞进了篮子里。
……
闵惟秀惊讶的看了姜砚之一眼,“这个陈百万,不是接过赵离的木头猫的人么,原来他是王七郎的表舅,听上去野味馆也是他开的。”
姜砚之笑了笑,“岂不是更好,路丙,等王七郎一走,你叫开封府的带刀侍卫,大张旗鼓的封了野味馆,把陈百万抓了,就说他们偷猫,被人告了,务必要让刘鸾听见了。”
路丙点了点头,唉,这样的也不知道缺德还是不缺德的事,他干得实在是太多了。
陈百万有一句话说得对,这猫狗再凶,哪里有人凶!
而他们家三大王,超凶的!
三大王就像是一炷香,被闵惟秀这个火把点燃了,散发出浓浓的不祥气息……你看他们两个才搅和在一起几天,就人见人倒霉,猫见猫短命了。
路丙望了望天,加快了脚步。
姜砚之觉得鼻子有些痒,强忍住了想要打喷嚏的冲动,领着闵惟秀跟了上去。
大陈朝文人比武将地位高,这王家乃是文臣之家,王七郎自是没有功夫在身,二人跟得十分的轻松。
……
那厢刘鸾不见了狸狸,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事情严重了起来。
林娘子没有子女,狸狸就是她的命根子,这后宫之中,便是打碎了一个花瓶,都能整出一出好戏来,何况是皇后的侄女儿,弄丢了宠妃的猫?
刘鸾觉得她自己个都能写出一本折子戏。
“殿下,狸狸不见了。我同狸狸向来亲近,之前也经常带它来这小横桥看鱼,岂料今日,它却不见了!”
刘鸾心急如焚,但依旧不忘一个贵女的自我修养,拿着帕子擦了擦眼角的泪,就差扑倒在太子怀中,嘤嘤嘤的暴风哭泣。
她边擦着眼泪,便偷看太子。
可是等了半日,也不见太子脸上露出遇见了梦中情人的欣喜。
怎么回事?是今儿个拿错了话本子,还是太子殿下情感内敛,不显露于人前,刘鸾一头雾水!
太子却是一脸铁青,“你叫我来?就是叫我来帮你找猫的?这小横桥鱼龙混杂,乃是下九流之地,你一个小娘子独身带着猫儿前来作甚?哦,你带一只猫来看鱼……”
自打景雀桥月老庙那事儿一出,太子脸面丢尽,正是想要勤于政事,扳回一城的时候。
刘鸾乃是他的青梅竹马,又是皇后亲侄女,她气归气,总是要给她一些颜面的。
但今日实在是太荒唐了吧?
带一只猫来赏鱼?噗……你是想要欣赏一只猫是如何投河自尽的么?
而且宫中没有鱼吗?要来小横河赏鱼?秋日已经到处都是一片金黄色,闪得他的眼睛都疼了,刘鸾还穿得犹如一棵银杏树……
太子深深的觉得有些忧伤。
再一想到,自己将要进门的另一位侧室闵惟芬,还是武国公府管家的后人,亲爹杀了他自己的亲爹,不光是忧伤,还蛋疼。
日后家中水深火热,因为有两个不省心的妾,外头水深火热,因为有虎视眈眈的二弟,还有一个见谁坑谁的亲弟弟。
他想自己这辈子的运气,大概都用着跑得快上了,只有跑得快,才出生得早,成了太子。
太子想着,顺眼一看,不光是蛋疼,连眼珠子都疼了,那厮不是他弟弟的贴身侍卫路丙么,雄赳赳气昂昂的领着一帮带刀侍卫,简直犹如恶霸下山,抓了一堆人,这是又要去作天作地啊!
太子有些胆寒。
“路丙,你这是哪里去?砚之呢?”
路丙咧嘴一笑,露出了整齐的八颗牙,“殿下,我们接到消息,这野味馆偷猫儿炖肉吃。来这吃的人不少,那猫儿来路不明,万一是个死猫病猫的,不是要吃出问题来?三大王便让小的先来查看一番。”
“这不正好撞到这馆主陈百万,偷了一只纯白色的猫儿。我们要追,却瞧见被一个穿着紫衫的小郎君抱走了,也不知道抱到哪里去了。另外有两人正在追呢。”
太子松了口气,还好,是正经事。
姜砚之这次没有惹祸。
一旁的刘鸾一听,偷猫儿?死猫?炖肉吃!
她整个人都不好了!一旁的红线着急的叫唤了起来,“小娘,狸狸,狸狸该不会被他们偷走了吧?纯白色的猫儿,那不就是狸狸!狸狸若是被他们杀掉了,宫中那头怎么交代啊!”
刘鸾一听,更是心急如焚,一把揪住了陈百万的衣领子,“你把那白猫儿弄到哪里去了,那可是御猫。”
陈百万一听,差点儿尿裤子,顿时左右为难起来。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侍卫喘着大气儿,急冲冲的跑了过来,“有人认出来了,说见着那个穿紫衫的往郑国公府去了,不过他们人微言轻,怕唐突了贵人,不敢跟进去……路侍卫,您说该咋整啊!”
路丙挑了挑眉,艾玛,这年头当个侍卫赚点钱不容易啊,还得兼当戏子……
他觉得自己若是再长得好看点,怕是能当红角儿!
“殿下,您看怎么办?”
不等太子回答,刘鸾已经嗷嗷叫道:“还等着做什么,快去郑国公府,再晚一点,狸狸就变成死猫了。”
第四十章 这只布谷鸟怕不是傻
就像那些夫人挑着兰花指说死鬼,死相,绝对不是想要当寡妇一样。
刘鸾骂骂咧咧的说死猫,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要把狸狸变成一只死猫。
就算死,也不能死在她的手中啊!
她眼眶红红,小嘴微张,心中跳起脚来骂娘。最近是哪个臭不要脸的给了下了什么霉运诅咒,好好的太子妃变成侧室便罢了,借只猫儿出来撸,太子不喜想走便罢了,一只猫它也不喜,走丢了。
她越想心中越是气愤,若不是太子尚在场,她能一脚把陈百万凸得像锅底的肚子翻过来,整得凹下去能下一碗汤!
刘鸾急吼吼的上了马车,临了还不忘记拽上太子,“殿下,我实在是太心急,失态了。”
一行人赶忙朝着郑国公府冲去。
而在郑国公府墙头树冠里蹲着的闵惟秀同姜砚之,全都面露不忍之色。
“三大王,狸狸也太惨了吧,要被剃掉毛了,简直惨绝人寰。要不我下去将它救下来……”
闵惟秀虽然五大三粗的,但架不住人家狸狸双眼饱含泪水,一副良家妇女就要舍身取义的模样,看得便是武国公来了都忍不住啊!
姜砚之别开眼睛,摇了摇头,“不行不行,狸狸若是毫发无伤,那林娘子怎么吹枕头风?实在是对不住它啊,我哪里知道,王家人这么猴急,一抓到猫,立马就褪毛要煮了吃……”
说话间,那在院子里拿着把大砍刀给猫剃毛的妇人同一旁正在杀鸡的那位闲聊起来。
“这猫长得怪好看的,按我说,应该连毛带皮一块儿留着,给我孙女做个毛领子,那也好看啊!哪知道主家连皮都要吃,还把一只小崽鸡塞猫肚子里,这是何说法?”
那杀鸡的妇人看了看四周,神神秘秘的说道:“你不知道吧,我二舅姥爷的侄女的女儿,在国公爷身边伺候,听说那头不大好了……之前吃的黑的,阴气重。如今需要阳气,偏生新抓的这只是个母的,所以加一只童子鸡,给添添阳气!”
郑国公在当年投靠柴家的时候,便已经是一把年纪了,如今陈朝都新立了十多年,简直是老得已经不动了。
前两年有人就怼他了,占着茅坑不拉屎是怎么回事?郑公老矣,尚能饭否?
郑国公是个要脸面的,他也想像廉颇一样,吭哧吭哧的塞上几碗,大吼一声能饭!
但无奈牙都掉光了,只能忍着痛喝了几碗稀饭,弱弱的回了一句能饭。
能喝稀饭,稀饭也是饭。
这最近一年,已经连稀饭都快要喝不下去,改喝米汤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妇人嘀嘀咕咕的说着,手上的刀子却并不慢,不一会儿,狸狸屁股上的毛便被剃光了。
闵惟秀不忍心看,回过头去望着大门口,一瞧见刘鸾的清油顶马车,立马拽了拽姜砚之。
姜砚之深吸了一口气,“布谷布谷,布谷布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