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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我随我爸,来打听情况

  苏小婉紧张的望了望四周,沈明刚死,灵魂未散,此刻的她,感受到了一股凉意。

  风吹。

  夜凉。

  苏挽歌渐行渐远,模糊的背影,藏入夜色之中。

  此时的苏挽歌。

  便是停在了院子里的一棵老槐树下。这棵老槐树,是当年她与沈北亲自种下,象征着她们的爱情。七年了,槐树长大了。

  她静静望着这棵老槐树,眼泪,涓涓流下。那里,仿佛保留着她童年时的影子。那里,仿佛看到她少年时的天真。那里,仿佛听到她成年时的约定。

  苏挽歌陷入失神当中。

  仰起头,对着这棵存活数十年的古老槐树。

  “沈北,如果你已经死了,请托梦告诉我。如果你还活着,就请你回来看我一眼。”

  她的信念,由老槐树传达。

  她的执着,万世无疆!

  忆起当年。

  苏挽歌望着,看着,哭着,笑着。

  她仿佛看到。从那老槐树的后面,缓缓走来一个人。那人轻炮如雪,缓袖如云,风骨凛然,岁月,似乎毫无更改!

  那是,错觉……

  ……

  秋夜的凉意,笼罩着这座繁华的城市。

  灯红酒绿的街道上。

  匆匆而过的行人,驶过的车辆象征着城市的喧嚣。

  灯光之下,沈北的车子缓缓地行驶着,穿梭着一条又一条的大街,路过一个又一个小巷。

  沈北的直觉告诉他,大嫂就在君城,只是未曾现身!

  他要找到她。

  无论天涯海角!

  无论天上地下!

  可,不管沈北在街道上如何寻找,都最终未能见到,记忆中那深刻的影子。

  半个小时后。

  沈北驱车,重新返回沈家老宅。

  只是这时,苏挽歌的车子,已缓缓地自沈家老宅驶离。坐在车上的沈北,看着这辆自沈家驶出的汽车,那车上两个女人的影子,映入他的眼帘。

  沈北很想去见她。

  大嫂未曾找到,他又怎能顾及儿女之情?

  两人,再一次擦身而过!

  ……

  繁华散尽。

  天涯尽归!

  很快,便是深夜了!

  深夜之中。有汽车穿梭于君城的大街小巷。

  那车自天莽山的方向而来,正在驶往君城苏家!

  开车的,正是苏挽歌。于副驾坐着的苏小婉,则是满脸无奈之色。“挽歌姐姐,那沈北一家都已经结束了,你干嘛还要这么拼命的去调查这件事情呢?”

  沈家之事。如,树倒猢狲散!

  在苏小婉看来,沈家陌路,即便有气运加身,恐回天无力!

  “沈明大哥的坟前,放着四颗人头,君城,一定有人在暗中做了这件事情。我一定要查出来是谁杀了朱阮天。”苏挽歌长出一口气。

  沈明坟前的四颗人头,触目惊心,刚才她和苏小婉又返回了一趟天莽山公墓,但却再无任何线索。

  于苏挽歌而言,君城这两天恐有大事发生,只是被人给镇压了下去。

  哪怕是,陈媛也不在状态。

  “挽歌姐姐,你该不会认为,那沈北还活着吧?难不成朱阮天,是沈北杀的?”

  苏小婉本是打趣的一番话。

  可在苏挽歌眼中,却包含着另外的意思。

  “也许,真的会是他!无论如何,我明天都要查出来!”

  噗嗤……

  哪怕是那苏小婉耐性再好,此刻也是娇笑出声。沈北北境七年,恐早已化为白骨,与大地同寿。

  她这个堂姐啊,别的都好,就是太重感情了。

  沈北都已经七年未归,即便还活着,那也当是有佳人相伴,或是孩子都有了。只留下这伤心可怜的苏挽歌,还在苦苦等待着他的归来。

  七年,真的会改变一个人!

  苏小婉摇头无奈苦笑。

  “对了小婉,明哥墓碑前四颗人头的事情,暂时不要告诉爷爷他们,我怕中间会出乱子。”

  苏挽歌,再提醒一句。

  哪怕是苏小婉,虽说嘴上抱怨,但是对苏挽歌的感情却是实实在在。

  这个刚满十八岁的少女,可是苏挽歌最亲密无间的姐妹。

  “是,挽歌姐姐,人家一定不说!”

  ……

  夜色更深,月光皎洁。苏家的大宅院,有灯光闪烁,很是迷人。

  苏挽歌的车子驶进苏家院子。

  却心生疑惑,今晚,苏家有客人?

  见得苏家的院子里,停着数辆豪车,高贵奢华、琳琅满目。似有雍容华贵的达官贵人,屈尊到于苏家?

  “挽歌姐姐,有人来了?”苏小婉疑惑连连。

  正说着。

  苏家客厅内,陈媛走了出来,见到苏挽歌和苏小婉回来,连忙说道。“挽歌,小婉,你们回来了?这么晚了,做什么去了?”

  “哦,伯母,我陪挽歌姐姐去了一趟沈家老宅,接着又去了一趟天莽山公墓去看沈明大哥。”苏小婉连忙抢答,倒也让苏挽歌一阵无奈。

  陈媛闻言叹了一口气。

  时下,苏挽歌问道:“妈,今晚家里有客人?”

  陈媛悻悻点头。“是那陈冠林与陈千寒父子来了!”

  吓?

  苏挽歌却是吓了一跳。那陈冠林便是陈天述的儿子,君城陈氏集团的接班人。而陈千寒则是陈冠林的儿子,陈家大少的威名也是横贯君城。

  陈家也自陈霸天于元城崛起之后,家族日益庞大。

  却不知今晚,这对父子竟会来到苏家。

  苏挽歌正想发问,有声音响起。

  “挽歌,你回来了?”

  一个西装青年,带着几分傲然之色于苏家客厅走出。在见到苏挽歌之后,露出那自认为英俊潇洒的笑容,以一种极为潇洒的姿态,湍步来于苏挽歌面前。

  青年衣着华贵,穿金戴银,手腕上,更是名牌手表装饰。

  此人,不可以说不豪。

  而看到此人,苏挽歌脸色顿时一沉,皱眉说道:“陈千寒,你来这里做什么?”

  陈千寒,陈天述之孙,苏挽歌,也自是熟识。

  想当年,苏挽歌与沈北在君城高中念书,便与陈千寒同窗三年。昔日的陈家还未做到如今这般,而自陈家崛起以后,陈千寒今时不同往日。

  众所周知,君城陈大少一直以来爱慕苏挽歌,并且,陈家曾多次提亲被拒。

  常言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曾经的陈家不可与苏家、沈家比拟,以至于陈千寒不得不看着沈北与苏挽歌相知相恋。

  而今陈家崛起,陈千寒,也便不再是癞蛤蟆。

  以至于,这天鹅肉,也敢放心去吃了!

  陈千寒之流,君城也多有传闻,多年的酒色,也早已掏空了他的身体。除此之外,沈明的老婆蔡玉琴,陈千寒早已惦记已久!苏挽歌自是无比清楚,这个人,入不得自己的慧眼!

  ……

  “挽歌,我爷爷在你苏家被杀,我随我爸,来打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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