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这时候陆嚣猛地抱住了他,脸埋在他怀里,低声道:“何勋哥哥,你别怕我。”
何勋心想,我怕啊,但还是硬着头皮说:“我才不怕你,你刚才就是太生气了。”
陆嚣仿佛得到了极大的安慰,抬起脸委屈道:”我就是生气,他们那样对你。”
何勋嗤笑:“他们哪样对我?他们什么便宜都没占到,还被我抽了几鞭子,手都被我咬烂了。”
说着推开了陆嚣,抱怨道:“多大的人了,撒什么娇。走,我带你去吃饭,今天我们不在家做了,去吃顿好的。”
陆嚣发现一个现象,何勋特别不喜欢跟他有肢体接触,这让他十分不爽。
俩人各怀心事地往梧桐镇为数不多的几家餐厅走去,最终选了一家最受全镇人民欢迎的火锅店。在落座后,何勋终于是想好了措辞,语重心长道:“陆嚣同志,你的异能会一天比一天强大,到时候别说杀个把人,就是这家店里的这些人——”他指了指在店子里落座的其他客人,大人小孩都有,大家看起来其乐融融的,“你动动手指,他们可能都五马分尸了,但你要学会控制脾气懂吗?我们生存在这里很不容易的,你刚来这个星球还不懂,其实每时每刻都有好多虫族在侵占我们的营地,到时候就要很多向你这样的异能者去抵挡,去保护我们。”
组织这席话对何勋这个从和平年代远道而来、从未经历真正硝烟的老流氓来说真不容易,更难得他还说得如此伟光正,他一边说,一边在心里翻白眼。
“像刚才那种瘪三,揍一顿也就算了,杀人犯法的,再说就算不犯法,人家还要为建设家园做贡献呢,看,这一钻一瓦,你吃的这块魔芋,很有可能就是不知道哪个瘪三建设出来的。”
何勋说着说着,又开始本性暴露胡言乱语起来。
陆嚣讷讷地低下头,答非所问:“好,我保护你。”
“光保护我怎么够,你要保护好多人。”
“包括刚才那几个?”
“大概吧。”何勋回忆了一下陆嚣生平的风光伟绩,他短暂的三十一岁,估计造福了不知多少万万人口。
陆嚣沉默了一下:“我才不想管他们。”
何勋一本正经地点点他脑袋:“你是光你是电,你就是我们人类的神话,普度众生是你义不容辞的责任,懂吗?”
陆嚣嘟囔道:“和尚才普度众生,我还没看破红尘呢……”
何勋:“嘀咕什么呢,大点声。”
“没有。”
陆嚣负气地撕咬下一块鸡肉。满嘴的油香和鲜嫩的肉感,勉强让他心情好了些。他使用了太多异能,应该说超负荷使用了,因此饿得很,一下子吃了好几份。这个时代的火锅样式还很简单,肥牛肥羊价格奇贵,他们也没点太多,大部分都是相对便宜的根茎类,鸳鸯锅底红白一起涮,辣的何勋红光满面。他不是异能者,食量就是普通男人的量,所以大部分都进了陆嚣的肚子。
何勋估摸着陆嚣差不多吃下跟他体重一样的分量了,少说也吃了近两千块钱。他就不明白陆嚣那么小个肚子,怎么能吃得下那么多。
锅底都快吃得见底后,陆嚣总算饱了,何勋正要去结账,突然店子里有一桌人吵了起来。
这桌人是何勋他们进店前就一直在的,点的食物分量也是奇多,餐盘都堆成小山包,本来吃得好好的,他们中的一个女人突然开始破口大骂。
那女人可真彪悍啊,小小的个子,清秀的长相,骂起来全是“你妈.逼,他妈.逼,艹你全家”之类。何勋听了几句,从她的脏话连篇中听出来了,这伙人全部是由异能者组成的雇佣兵组织。他们似乎是完成了一个什么悬赏任务,本来来吃饭是庆祝的,但吃着吃着,开始为分赃的问题吵了起来。
一开始,其他人似乎对这个女人很谦让,但没过多久,其中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员开始不满了,跟她大声对骂。
结果没骂两句,只见他们那桌开始升腾起一股火焰,竟是从女人嘴里喷出来的,女人头一歪,那片火就猛地向男人窜去。
“草啊,瑞莎住手!”其余人开始劝架,但似乎没什么用,女人气得根本不控制自己的火焰,反而越烧越高,她开始无差别地攻击自己的伙伴、以及试图来阻止自己的店员们。
眼看火势要烧过来了,何勋止住自己看热闹的八卦心,拉着同样想看热闹的陆嚣走了。
陆嚣还一步三回头,仿佛对这些人着了迷。
其实,他还是第一次见识到别人的异能,哦,不包括刚才那个恶心的长舌怪。他觉得那女人特别酷,并且能感知到她身上的能量非常强势,如果对她使用重力压缩的话,她的能量场估计不好控制……
也不知道这么强悍的异能者会有多少,陆嚣握了握拳,低声问自己:“我到底能有多强?”
何勋刚好就听见了他的嘀咕,露出一个自信的仿佛洞悉一切的眼神:“你是最强的。”
陆嚣:……?(? ???w??? ?)?
何勋哥哥,别乱夸我,你这样子我会等不及到法定婚龄的。
他们刚走出餐厅,身后一股热浪随即袭来,众人惊人的发现这家可怜的店已经全部着火了。
紧接着,那队雇佣兵也跑了出来,而刚才还争吵不休的女人男人,此时仿佛一烧泯千仇了,竟然勾肩搭背着搀扶着从他们自己制造的火灾中跑了出来。
女人刚才还一副要吃人的悍妇样,此时翻脸比翻书还快,转眼就哭成了一个小女人,嘤嘤嘤扑到在被她攻击过的成员怀里。
何勋和陆嚣相视无语,就听到那女人哭着道歉:“光哥,对不住,我控制不了自己。”
那光哥抱紧她安慰道:“没事没事,你能量增长太快,会这样也很正常,我又不是不知道,怎么会怪你呢,走,我们多买点凉茶喝。”
其他几个人也纷纷附和道:“就是,我们也好久没喝了,光哥,这次金火系的凉茶都多买点。”
凉茶?
何勋耳朵一动,似乎想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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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暗示
他终于想到陆嚣今天出现控制不住自己异能的原因了。
这个时代的异能者,几乎是人类史上首批变异人。这一时期的异能者处于新旧基因更替和生活环境的急剧变化中,身体状态非常不稳定。异能者们会随着自身异能的增长,逐渐改变自己的体质、外貌、性格,甚至连三观都会颠覆。
比如火系异能者,即使曾经是个温柔的人,但力量增长到一定程度,性格会变得热烈、火辣,甚至暴躁。金系的异能者,则会变得尖锐,极端,甚至出现反社会倾向。据说这两个方向的变异人是最容易发疯的群体,人数也最多,开荒时代人员管理的混乱跟他们脱不了干系。直到两百年后,人体变异带来的骚动开始实现自我调节,再加上科学手段的干预,异能者们才趋于稳定。
刚才那几个人说的凉茶,估计就是早期抑制他们身体或性情变化的药物。
何勋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不是异能者,经验缺乏,所以才没能第一时间察觉陆嚣的不对。幸好醒悟的还不算晚,他还没酿成什么大祸,现在干预来得及。
陆嚣,他是哪个方向的异能呢?
能够控制重力……金系?不对,应该是土系的。何勋仔细回忆了自己有限的关于异能者的知识储备,确定他就是土系。
一般来说土系的人会比较稳重,但陆嚣的异能特殊,能操控重力场,虽然听起来很酷,但明显是比较阴暗的变异方向。
何勋顿时想起来他今天杀人时脸上无意识浮现的沉醉感,头皮阵阵发麻。十三四岁的陆嚣还很稚嫩,保存着少年人特有的蓬勃朝气和阳光,但没有人抑制他逐渐强大起来导致的性格扭曲,恐怕会变成暗黑大魔头。
作为监护人,何勋觉得自己有必要关爱陆嚣的身心发展。虽然史书上记载了这位伟人在三十一岁才制造大屠城,但谁也没说早期他就没有因为性格变化杀过个把人。搞不好,他大屠城就是因为初期的药物对他已经起不到作用,一时发疯才自爆的。
何勋没有改变历史的信心,但至少在陆嚣自爆前,他尽可能让这孩子正常点。
于是他特地抽空去打听了那几个人所说的凉茶。
所谓凉茶,真正的名字叫异能缓冲剂,火系的缓冲剂叫“寒山水”,金系的叫“玲珑茶”,据说喝起来甜甜的,跟古时候的板蓝根很像,所以异能者戏称为凉茶。
凉茶铺子在整个梧桐镇只有两家,一家卖寒山水,一家卖玲珑茶,老板说这是因为这两个变异方向的人数最多。
“那其他方向的异能者吃什么?”
老板耸耸肩:“其他的啊,一般木系异能者多晒晒太阳就行,水系和土系变异人太少见了,我们为那么小的市场定制消退液成本划不来,所以遇到这三类客人,都是推荐通用款——”他推了一杯黄褐色的液体出来,道,“喏,通用消退液,清热解毒,活血化瘀,包治百病。”
……听起来不太靠谱,但何勋还是买了一大杯给陆嚣。
陆嚣端起来就喝了一口,舔舔嘴巴道:“甜甜的。”
坑爹,不知道这消退液是什么东西熬制的,一杯三百联邦币,反应大的群众需要天天一杯,也就是说,陆嚣光喝糖水就得九千块钱一个月。
何勋瞪着了眼睛:“你这是黑店?成本能超过五十吗?”
老板无辜地指了指自己脑袋:“我贩卖的不光是茶水,而是智慧的结晶,你知道研制一个配方要耗费多少脑细胞吗?”说着,摸了摸自己举世瞩目的光头,骄傲道:“聪明绝顶。”
何勋悻悻地付了钱,不甚友善地瞪着着因为太贵而喝得惴惴不安的陆嚣同志,觉得自己养了个奢侈品。
仔细算算,这小子一个月吃穿用住花费他一两万,与他如今每个月流水也相差无几了……真是亚历山大。
不过何勋这个人,字典里几乎就没有节俭两个字,在他看来没钱就努力赚,赚了就要花,“不然我赚钱干嘛”简直就是他的人生座右铭。所以尽管陆嚣跟讨债鬼一样,总是出其不意就从他不太鼓的荷包戳个洞漏漏财,何勋也不打算节流。
手里刚有点点存款,他就想着改善住宅了。
鉴于余钱有限,何勋暂时还是租一室一厅的单间。只不过新房子配套和空间要好太多了,可以放得下两张单人床。陆嚣毕竟是大孩子,再加上俩人那点别扭的婚约,何勋可不打算跟他太亲近。何况他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睡的,多一个人,哪怕陆嚣在睡觉时从不触碰到他一根汗毛,他也觉得不自在,于是果断从为数不多的改善经费拨了一笔买床。
陆嚣看着明显一大一小的两张床,表情很僵硬。
“发什么呆,你人这么小难道想睡大的?去去去,睡那边。”
何勋把他赶到了一米二的儿童床,自己在一米五的大床躺下来。
陆嚣嫌弃地看了一眼小床:“何勋哥哥,我不能睡你那张?”
“不能,”
“为什么?”
“闭嘴,等你块头比我大了再说。”何勋翻个身,背对着少年,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陆嚣无语地比划了自己的手脚,又看着何勋袖长的躯体,暗自嘀咕:那可是你说的。
少年躺着自己床上,翻来覆去却睡不着。他整个人裹在被子里,只露出两只眼睛,在黑暗中紧紧盯着何勋的后背。何勋的肩既薄又宽,看起来很有美感,也很有安全感。陆嚣其实睡眠不是特别好,他老是做一个血腥的梦,似乎跟自己父母的死相关,但一醒来就忘了,可那种打心底的愤怒和恐惧却延续到了苏醒,所以下意识的他就想从何勋身上汲取安稳。
陆嚣在黑暗中唤了一声何勋的名字,何勋睡得很沉一点都没反应。于是他大着胆子从自己床上爬起来,悄咪咪地上了何勋的床,脸半贴着何勋的后背。
鼻尖全是何勋的气息,陆嚣心里平静下来,也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个狠厉的巴掌,把睡得香香的少年拍醒。
“谁让你睡这里的!”何勋怒道,“你还流口水了!我后背都湿了!”何止如此,他醒来发现俩人是食指交缠的,鬼知道是什么情况。
陆嚣一下子惊醒,片刻后,冷静道:“我梦游,哦,还梦到吃鸡肉。“
啪!
“鬼信你!”
于是这个早上,何勋对陆嚣同志进行了深刻的思想教育,其中夹杂着一些手与屁股的友好互动。最后陆嚣忍辱负重地把何勋脏掉的上衣洗了,晚上何勋让他在外面喂了一个小时的蚊子,确认这小子不会“梦游”后才放了进来,临睡前自然又是三令五申,这才算放过他。
陆嚣委屈死了,不就是一滩口水,何勋为什么这么避自己?他是真的不记得自己就是他的婚约对象吗?为什么这么冷、酷、无、情!
陆嚣决定给他一点暗示。
他故意把自己的那条项链拿出来把玩。那条项链是何勋明确感兴趣过的东西,但陆嚣一直嫌少拿它在何勋面前晃荡。
今天,陆嚣装模作样地拿了块小布仔细擦它根本不存在的灰尘,察觉到何勋看过来时,他“恰好”打开了吊坠——那其实是个金饰盒子。陆嚣打开后,露出了内里的三件东西。
一个指环,一粒五彩的圆球,还有一条发丝一样的东西。
何勋看到指环时僵硬了一下,因为那个指环跟他在坟地里扔掉的一模一样,明显是配套一对的,如果他没猜错,内侧一定刻着他的名字。不过他很快镇定下来,脸上的表情几乎没有任何破绽。
陆嚣一直偷偷地观察何勋,看到他无动于衷时非常失望。果然是不记得了。
何勋见他不急着收起,就故作轻松道:“喔喔,你一直宝贝的就这些玩意儿啊,我还当是什么呢。”
陆嚣不动声色地收好戒指和那条头发丝一样的东西,只留下那颗五彩小球在桌上。看着它圆滚滚的样子,陆嚣有一瞬间的空白,竟然想不起来这是啥。
它仿佛是突然出现的,陆嚣竟然不知道自己的盒子中有这个东西。但很奇怪,他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告诉自己,这玩意儿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