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把这个秘密说出来,那他就真的没用了,罗德斯要是让他死,他甚至连反驳的能留都没有。
因为就连他自己也找不到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可赫迈还是想活着,至于为什么,谁知道呢?
或许只是本能,他就是不想死,谁会想死?都想好好活着。
赫迈看着眼前的年轻人,他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他的脸上扯出一个笑容,配着他枯瘦苍老如树皮的脸,简直就跟地狱里爬出来的魔鬼一样,加上监狱里气温低,叶斐然还是打了个冷颤。
赫迈还拍了拍自己的床,对叶斐然说:“来坐啊。”
叶斐然:“不用客气,我站在这里就可以了。”
赫迈也不生气:“已经很久没人来看过我这个老人家了。”
叶斐然:“你这辈子干了多少猫想都不敢想的事,该知足了吧?”
“知足?”赫迈摇摇头:“我要是知道知足两个字怎么写,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叶斐然:“后悔了吗?”
赫迈颤巍巍的扶着墙站起来,他老了,但还是很倔强:“就像你说的,我做到了很多猫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事,我为什么要后悔?”
叶斐然坐到了床边,这下是赫迈站着,而他坐着了。
此时叶斐然也不急着给赫迈注射,他没接触过这种历史书中才有的赫迈这样角色的人,所以他还是挺好奇赫迈在想什么的:“你那个时候是想当皇帝吗?”
赫迈笑着:“是啊,我想当皇帝,谁不想当皇帝呢?罗德斯不是也想当皇帝吗?区别只是他成功了,而我失败了,你们当然可以来笑我这个失败者。”
叶斐然摇头:“不,你们的区别不止是这个。”
赫迈:“那是什么?”
叶斐然:“罗德斯从来没让无辜的人成为他上位的垫脚石,他也从来没站在私人的角度谋得过什么好处。”
赫迈冷哼了一声:“我们的手段或许不同,但追求的都是同一样东西,从本质上来说,我跟他是一样的。”
叶斐然懒得跟他争:“那我们来聊聊你运走的国库里的钱吧?”
赫迈哈哈大笑起来,一脸不屑:“你们之前花了那么大的本钱,搬来了那么多机器,也没从我嘴里撬出来,现在你一个毛头小子过来问我,我就会说了?”
叶斐然:“我只是很好奇,你就算当了皇帝又能和你是元老院院长的时候有多少差别?那个时候你不是已经掌握了实权吗?只差一个名头而已,至于吗?”
赫迈紧盯着叶斐然,紧盯着叶斐然的眼睛,他笑道:“所以你不会想成为皇帝,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其实是罗德斯,他知道我为什么想坐上那个位子。”
“你看,雄性就是这么神奇的生物。”赫迈对叶斐然说,“有时候我们就是喜欢那个名称而已。”
叶斐然也笑:“那你还真是简单易懂。”
赫迈哈哈大笑。
他从来不后悔他做过的事,虽然他最终没成为皇帝,但他也曾经统治过这个帝国,掌握着最高的生杀大权,在那个时候,他也站在整个帝国的顶端,俯瞅着所有猫,而他高高在上,与他们完全不同。
只有那个时候,赫迈才觉得自己活着。
他活着,就是为了权力,只有权力,才会令他快乐。
否则他就是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叶斐然忽然说:“那你知道奥德里奇是谁了吗?”
“他告诉过我。”赫迈说,“但我不怪他。”
叶斐然:“?”你有什么立场去怪他?
赫迈说:“因为他很弱小。”
叶斐然:“……”
赫迈说:“正是因为他弱小,所以他才不能从正面打败我,他知道自己的斤两,如果没有罗德斯,或许他一辈子都不会出现在我的面前。”
“而我的失败,也不是因为他。”
叶斐然:“你还挺有自知之明。”
赫迈的山羊胡随着他说话时喷洒出的气息而一颤一颤的。
赫迈紧盯着叶斐然,他说:“你看,所以罗德斯是我的对手,而他只是罗德斯手里的一颗棋子。”
叶斐然没有说话,他只是默默的拿出来吐真剂。
赫迈现在已经很虚弱了,不能和正直壮年的叶斐然比体力。
叶斐然甚至没用多大的力气就制服了赫迈。
就在他要注射吐真剂的时候,赫迈忽然说了一句话:“你们以为现在就结束了吗?”
叶斐然笑了笑:“不用说谜题,你很快就会自己告诉我答案。”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叶斐然有一种自己才是反派的错觉。
注射吐真剂之后,赫迈就闭上了眼睛,整个人十分恍惚,似乎失去了所有的力气,他瘫坐在床上,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眼睛里已经没有了刚刚疯狂的神采。
就如同得了老年痴呆的老人一样。
叶斐然这才仔细打量了赫迈,他身上已经有了老人斑,叶斐然查看了一下赫迈的身体,他发现,赫迈其实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或许这两年也只是因为他在强撑而已。
他只是不想死,于是这口气就让他支撑到了今天。
叶斐然先问了两个简单的问题:“你叫什么名字?你的家乡在哪里?”
赫迈老实地回答:“我叫赫迈,家乡在甘盾星的乡下。”
叶斐然又问:“为什么要转移国库的钱。”
赫迈:“等待东山再起的那一天,这些钱可以用来招兵买马。”
果然。
叶斐然:“那笔钱现在在哪儿。”
赫迈:“在我曾经的心腹那里。”
不对啊,赫迈的心腹应该都死光了,罗德斯不可能留下漏网之鱼。
叶斐然:“你的心腹是谁?”
赫迈轻声说:“迪尔。”
叶斐然大惊失色,迪尔是个年轻人,他高大英俊,并且能力出众,现在已经是科研院的院长了。
而且迪尔的身份背景早就被调查过了,只要有一点不对,他就不可能活到现在。
叶斐然虽然没见过他,但是也在罗德斯的资料上看过,关于这些罗德斯从来没想过瞒着他。
叶斐然:“他和你是什么关系?”
赫迈:“我是他的养父,他从小就被我养在甘盾,他是我最忠诚的仆人和战士。”
叶斐然:“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赫迈:“七月底。”
七月底!这正是罗德斯要宣布就职的日子!
叶斐然急忙跑出了监狱,他要告诉罗德斯这个消息。
要知道,科研院能接触到很多高端武器,甚至不少都是新研发的,而且极其不稳定。
这相当于一个定时炸弹!
第114章
迪尔是个健康英俊的小伙子, 也是个难得一见的天才,他有卷翘的头发,白皙的皮肤,双眼总是不太有精神, 就像常年没有睡好觉一样。
可猫们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总是温和有礼, 就像春风或是细雨, 没有丝毫侵略性。
女性们不会以看待异性的目光去看待他,反而会以看待晚辈和后代的眼光。
总之,迪尔是很多猫羡慕的猫生赢家。
他有一套大房子, 这是他离世的父母留给他的遗物, 同时也留下了不菲的财产。
所以当迪尔成为研究院院长的时候, 很多人都非常兴奋。
怎么能不兴奋呢?一个有钱的院长总比没钱的院长来得好吧?
本来研究院就没有多少油水。
在里面做研究的大多数都是疯子,真正在意薪资收入问题的猫还是少数。
大多数都是连吃饭都要人劝, 不然就绝对不动弹的研究员。
叶斐然到研究院的时候, 所有猫都集合在一起, 因为罗德斯说不用打草惊蛇,如果只是一个迪尔, 根本就不需要紧张。
他们现在要知道的是, 这么久的时间过去了,迪尔又收集了多少连赫迈都不知道的人手?
所以……叶斐然就成了新加入研究所的研究员。
他还做了变装。
同时加入的还有奥德里奇。
两人一起成为了卧底,这种感觉还是相当新奇的,叶斐然还觉得挺刺激,很有意思。
罗德斯原本是不准备让叶斐然去的——他倒是对叶斐然很有信心, 可是问题在于,叶斐然去了,煤球儿白就只是他一只猫照顾了,现在煤球儿白已经学会走路了,正是见谁都不怕的时候。
罗德斯的手臂上都是儿子的咬痕和抓痕。
但是这有什么办法?自己的儿子,只能忍着,不然还能把儿子一口吞了?
所以罗德斯觉得,叶斐然自告奋勇的接下这个任务,说是为自己分担,其实就是不想带孩子。
可是没办法啊,罗德斯耳根子软,叶斐然撒个娇,然后再亲亲抱抱举高高,罗德斯就妥协了,坚持是什么?那是完全不存在的东西。
叶斐然和奥德里奇两个都是新人,他们还要从助理做起。
研究院不止是研究武器,也有研究生物学的地方,只是在不同的两个区,一个在南边,一个在北边,基本上不会有什么交集。
而研究院院长的办公室是在南边,他们所在的大楼在北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