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节
看到马时,追命当即就乐了,“你说这皇上是故意的,还是他也忘了这茬?”
“怎么了?”冬凌不解。
无情说:“这马是前年蔡相的人献上去的。”
冬凌嘴角直抽,心说这要是被蔡京听说了,还不得气死?
但这显然蔡京想不知道都不行,别说他们本来就隔外关注神侯府还有冬凌,就算不是,皇帝下旨亲赐,京中总会传上一段时间。更何况此事还本就与他们有关,自然会有人不断的在蔡京面前提起。
“蔡相不高兴,我们就高兴。”追命拍了拍大黑马,道:“别说,这马还真不错,据说当真能日行千里。”
“那我们这次就用这匹马了。”冬凌道。
当即便有人将马车换了马来套,然后准备好一切,冬凌一行人就出发了。
这时候,皇宫中的赵佶看着木匣子中的几颗红药丸,问王実,“这是什么药,做什么用的?”
王実哪里知道啊,总之,“应该是有大作用的。”
“这还用你说?”赵佶说完,就让他将东西放好,至于是干什么的,等冬凌回来一问就知道了。
另外还抱怨一句,“也不知多说两句再走,能用她多少时间。”
身后王実抽了抽嘴角,心说皇上啊,不是您不想看到她,让人家凌云公主赶紧走的么。虽说当时没明说,但您那表情就是这么回事儿……
公主不说,估计就是生气您态度不好。
其实这还真是王実想多了,冬凌送回血丸,完全就是因为这东西胡青牛知道了,她就得先给皇帝送几粒。不然到时候江湖中都传开了,皇上一想为何朕没有,犯了小心眼儿怎么办。
至于为什么没提药效,这个还真忘了,她心中已经觉得世上的人都快知道这药是干什么的了。
一直等到出了京,冬凌才反应过来,不过也懒得去管,反正皇上再过几天总会知道。
这一次出行不比上次去抓赵敏,说急却也并不急于一天半日。所以他们并非日夜兼程,晚上还是有客栈可住。
无情将一切安排得妥妥贴贴,将路线规划好之后,他们几乎每到傍晚必进一城,即不至于在野外过夜,也不会因为怕赶不及下一个城镇而在半下午就停下。
然而今日,正午时却已经停了下来,并准备好客栈,明显是准备住一晚上就走。
冬凌奇怪道:“我记得,再往前走还有城镇吧!”
她当时去京城时走的就是这条路,而且当时走得极慢,沿途看风景自是不提,这些路线也自然是了然于心的。
果不其然,无情点了点头,“是这样,我们停下,是因为有点儿事。”
冬凌心思一转,突然反应过来,“莫不成李园就在这座城内?”
无情点了点头。
他是当真很喜欢跟冬凌说话,很轻松,只需要提一个点,她便能猜到后续。来之前他们谁也不曾说过要去李园看看林诗音,但之前跟远在关外看着蒙古的李寻欢通迅时,有时对方会问一下表妹的情况。
通过传言,对于林诗音的现状,无情等人自然是知道不少。但既然来了,自是应该亲眼看上一看,也好让李寻欢放心。
原本若是他一个人,无情或许还不会前往拜访,只会打探一下便好,毕竟李园如今只有林诗音一个女眷,本身又是被诸多人盯着想要求娶的状态,这时候上门很容易引起误会。
可别小看江湖中人,他们传起闲话来,可是脑洞大得很,且越传离真相越远。
但如今却是不同,有冬凌在,且再加上林诗音本身又也算半个江湖女子,他们只要找个合情合理的理由,便不成问题了。
无情想得明白,又说:“她府上如今只有她一人在,太晚不太方便,我们吃过午饭再稍等一会儿就去。”
冬凌点了点头,这个时间的话,坐一会儿再走,甚至都不用被留晚饭。
说起来,对于林诗音这位柔弱美人,冬凌倒还真是挺好奇的。
吃过饭,她便同无情一起往李园而去,本觉得有金风细雨楼相护,现如今虽然李寻欢不在,林诗音府上也该是十分安静。但不想还没到门口,就听到一阵吵闹声,一个男声正高声道:
“自来女子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林姑娘即已被唯一亲人托付给龙兄,你们又怎好毁婚不认。”
等等!
冬凌心说,这龙兄是谁,龙啸云?
他不是被苏梦枕赶走了么,怎么还会在这儿,难道是当真不要了脸面,还想回来撒泼不成?
第 72 章
再往前走几步, 拐过那个拐角, 便能看到李园前面堆了好多的人。围在外圈的自然是看热闹的,再里面便是正主。
刚才出声的那个人一身蓝衫, 身后跟着四个手下,在他旁边还站了一位长相算是不错的男子,想来便是那人口中的龙兄,龙啸云了。
龙啸云正一脸深情的望着门口的方向,好似能透过大门看到林诗音似的。
林诗音如今在哪里尚且不知, 门口站着的管事者却不像是普通家丁。他拦下众人不让往里闯,只是道:“你们在这里胡搅瞒缠亦是无用,林姑娘同那姓龙的早已没有任何关系,该给他的早就已经给了……”
“什么叫该给的早就已经给了。”蓝衫男子当即嗤笑道:“人呢?李寻欢临行之前的意思分明便是将林姑娘托付给了龙兄,也不知道你们苏楼主究竟是起了什么心思, 竟然赶走了龙兄让林姑娘只能依靠他,莫不是……”
“你给我住口。”拦在门前的那位金风细雨楼的人怒道。
但即便打断了这话,在场的人也不是傻子, 哪能猜不出这人原本是想要说什么。怕不是苏梦枕早就对林诗音有意吧, 所以才将人家正儿八经的未婚夫赶走,自己想要替上?
偏还不够,那蓝衫男子还在嚷嚷着, “不过三万两银子就将我们龙兄给赶走了, 你们打发叫花子呢。李寻欢走时可是将林姑娘和李园一起托付给龙兄,如此李园的一切都是龙兄的,你们苏楼主想要鸠占鹊巢, 也要看看我们答不答应。”
这人诬陷了苏梦枕看上林诗音还不够,还说人家是贪图李园的家产,可谓是将人一黑到底。
门口的那位金风细雨楼的人哪能忍得住,当即气得不轻。然而他想动手也是无法,这蓝衫人往四个手下身后一站,依旧嚣张,“你可别想杀人灭口,我告诉你,这么多人看着呢,可由不得你们胡来。”
看到这里,冬凌已然是气得不轻,“这人是哪里来的棒槌。”
“江湖中一个三流小门派中的少爷,我只知道他姓郑,叫什么却也不知。”无情说道:“他本人在江湖上没什么名声,所以……”若不是当初机缘巧合见过一面,无情连他是谁都不知道。
冬凌这一听就明白了,怪不得敢和金风细雨楼做对,原来是个二世祖,不知天高地厚,在这里瞎嚷嚷。
龙啸云也是蠢,跟着这种人来折腾。
但也不得不说,这位郑少爷嘴皮子还算利索,指鹿为马的本事更是极强。经他这一说,苏梦枕反倒成了窥视人家家产,看上人家未婚妻美色,硬生生把原主赶走,然后霸占一切的恶人。
也怪这年代实在太有问题,原未婚夫(李寻欢)将未婚妻让给旁人这种事情竟然也能成立,要换现代是个人都觉得这些人脑子有问题吧!更别说李寻欢的东西是留给林诗音的,别说你们没在一起,就算结了婚那也是婚前财产,没你龙啸云一分钱。
但在这位蓝衫男子口中,仿佛一切都已经成了龙啸云的,而且还是李寻欢为了感激他的救命之恩,所以这才如此。
甚至到了最后,还不忘给自己洗一下人设……
他拉了拉那蓝衫男子,“快别这么说,显得我们是为了东西而来。但我真的只是想保护诗音,让她一生欢喜,不为这些琐事发愁。我想,我兄弟也是这么想的,所以走时才做出那般安排。”
冬凌听得只想呵呵……
“真是好一副即痴情又温柔可靠的好模样,只可惜演得实在太假。再听你说下去,我隔夜的饭只怕都要吐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