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资产不过是为家族里购置基金,保住萧家基本的门楣不倒,其实在那时,他就已经准备放手。
他曾经为了萧氏放弃了她,如今,却是为了她,把以前最看重的东西说放就放了……
为了这一场商战,她整整准备了数年,可他却连挣扎都没有,袖手旁观似的,眼睁睁地看着萧氏没入谷底。就像是,他已再无可恋……。
仇恨,凭白堆砌成高塔,却如今,轰然倒塌。
她知道,这一切,不能全然怨他,但,这样的结果,却是最好的结局。
接到冰徵的电话的时候,就知道,他不会再回来了。
从前的萧然,高高在上、不可一世,将她的一片深情视为理所当然,如今,他变了很多,可变得再多,也回不到从前……。
从日出到日落,她呆在墓地里,轻轻地摩挲着那墓碑,目光落在旁边的无字碑上,一转而逝。
那是她的衣冠冢,是她曾经“埋身”的地方,如今,却已经再不能牵动她丝毫情绪。
为她立起这无字碑的人,已然自我放逐。欠了她外公血债的张先生,也已经在香港死亡。或许,这已经是复仇最高的境界,她却只觉得,安静……
天色越加暗了下来,云溪终于拍了拍尘土,站了起来。
就在转身之际,她的目光扫到一个背影,顿时,脚步豁然一定。
那个人……。
一天下来,情绪丝毫不外露的云溪,脸上终于出现了一抹惊讶的神色。
报纸上、媒体上,争相报道的那张脸忽然出现在这里,这样的场景,云溪从来没有想到过。
英俊挺拔的男人却根本不知道,此刻他已经落入了云溪的眼帘。他的目光执着而温暖,捧着一束硕大艳丽的梅花走到拐角处,神色温和地低下身子,轻轻俯身,亲了亲那冰凉的墓碑。
漆黑的墓碑上,雕刻的字体已经些微有点模糊,似乎经常被人来回抚摸。
手底下的温度那般冰凉,他眼中却渐渐地露出几分笑意。
仿佛,落在他眼底的并不是一尊毫无生命的石碑,而是,他梦中都会辗转反侧、念念不忘的那个人。
“梅,我来看你了。”呢喃的,近乎自言自语般的声音。
只要心中爱过那么一个人,那么,听到他的声音,便不会怀疑,他说话的人,是他心尖最重要的人。
因为,他说话时,明明带着情人间独有的温度。
云溪忽然指尖一颤,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脑中闪过!双脚就像是倏然在地上生了根,根本没法挪动分毫!
为什么,为什么,岳晨竟然会出现在这!
“没想到,她竟然真的做到了。短短几年,她竟然真的将整个萧氏都颠覆了!想当初,我还觉得,这个小姑娘简直是脑子有问题,竟然敢和萧氏对上,如今,倒是我因为她而得到了当初心心念念的一切。”岳晨小心翼翼地将那墓碑上的肖像擦了又擦,露出照片上那爽朗而灿烂的笑容。他像是陷入这张照片的记忆中一样,也露出了一张堪称和煦的笑容。
笑中,带着淡淡的甜,甚至有点缅怀和情不自禁。
“我有时候忍不住想,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当初,我出生贫民窟,一路用命拼出一条出路,可到底还是配不上你。”而如今,这商界,已再无谁敢言比他尊贵,他却已经没有了当初拼命的执念和冲动。
他的爱情,已经随着她,彻底埋入地底。所以,他的婚姻才选择的那么简单。不是为了钱而联姻,而是,他的情爱已经随着她的逝去而枯竭,那么,谁成为他的妻子,又有什么区别?他娶的并非是那个道金斯小姐,而是,道金斯,这个姓氏。
云溪怔怔地望着那微笑着抚摸爱人墓碑的岳晨,终于明白,自己刚刚想起了什么。
那是她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冷云溪这具身体,真正的男友祁湛被萧然逼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她曾经请岳晨帮过忙。过程曲折,条件却并不苛刻。只因,那次她是通过自己的堂兄冷偳来找他帮忙。岳晨当时给她的回复是:“我给你十亿本金,但我希望你对外不透露我的名字,作为交易,不管你这次能不能赢萧然,日后你得答应我一件事情。这笔买卖,你觉得如何?”
当时,她曾怀疑他用心不良,却不过换来对方微微哂笑:“放心,一定是生意上的事情。我已经有了爱人。”……
彼时,只当自己是自作多情,却没想到,他口中的“爱人”竟被埋在这片阴冷的墓地中。
“这是谁的墓?”站得太久,已然没有必要再躲。云溪走到岳晨身后,静静地问出这一句话。
刚将鲜花摆在一边,被这突然的问话一惊,他的手忽然一僵,却是很快又恢复了自然。
面色平静地回头,看了她一眼,那眼里,甚至带着淡淡的包容和无奈。但,他始终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转过脸,继续静静地望着这一块小小的墓地。
他的目光,那么沉寂,又那么伤痛,虽然不言一字,云溪却渐渐垂下眼帘,露出一个苦涩的笑。
是了,哪里还需要再去询问。
这里,躺着的是他的爱。
毋庸置疑。
商界中最身份最神秘的岳晨,自然有他不可为外人道的过去。否则,怎么可能在萧氏的垄断下,还能独揽那百分之四十的贸易额度?
“所以,你从一开始,就是准备要帮我。只不过,未免我怀疑,才借着冷偳的名目来接近我。”云溪仰头,看了一眼天空。晴朗多云,密密实实地压在上空,仿佛此刻,她的心境一样。
到底是什么时候和岳晨真正接触的呢?
在珠宝店里,为母亲张翠挑选粉钻的时候?
那是,她重生后,第一次见到他。
和冷偳站在一起,完全一个商业精英,冷漠疏离的样子。
那时,他看她的眼神,一扫而过,仿佛,在他眼中,她不过是空气中一颗微小的粒子。和别人,并没有多少不同。
然后呢?在祖父的生日宴会上?
略带诧异的眼神,探究而惊奇?那时,她似乎是送了爷爷一方血砚。那是故人之托,一个老人为自己妻子守护了十年的嘱托。
便是从那时开始,渐渐不同的吗?
云溪皱了皱眉,却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如果说,岳晨是因为野心而一直站在她身后,为什么,在那之后,一直沉默至今?每一次,似乎都是她想起他的时候,他就会及时出现。他说,他已经有了爱人,可这,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云溪又一次看了看那墓碑上的照片。
灿烂而瑰丽,双眼动人,却,太过年轻。
约莫十*岁的样子,便已定格了此生。
脑中所有的记忆都搜索一空,她知道,这个女人,她,并不认识!
☆、第二百四十一章 原来,是你
“这世上,没有人会相信一个人会无缘无故地帮助别人。”岳晨忽然开口,只是,他的视线却没有从墓碑上的照片上移开丝毫。这世上,也并不仅是商人重猜忌,而是世上所有人都信奉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更何况,他接近她,暗中帮助她,原也不是自诩纯良。
远处,幽幽的鸟鸣声传来。
云溪低头,望着墓碑旁的鲜花,神色渐渐带出几分恍然。
“我帮你,本来是不想被你发现的。”因为自己就是商人,所以更会以己度人。对于一个陌生人的帮助,就像是走到悬崖边,即将跌入谷底,却忽然面前出现了一根树枝。谁也不知道,那树枝的另一头是连着一株浓密粗壮的大树,还是,一条奸猾歹毒的蛇。
岳晨抚了抚照片一角,目光悲悯,却带着淡淡的涟漪。
“想不想听听她的事情?”
他已经有太久没有忆起过去。只是,今天,这般孤寂的景色,站在他身边的人,恰是她,他竟忍不住,想要找个人倾诉。
哪怕,知道当年事情的人,大多已经忘却,又或许,已然将之前的种种彻底丢在脑后。
云溪淡淡地蹲下,拿出纸巾,慢慢地擦了擦灰尘,轻轻道:“你说吧。”
“三十多年前,我并不叫‘岳晨’,‘岳’这个姓,是她的,而我,不过是个刚出生就被丢在巷子口的弃婴,连命都是捡来的,更不用说名字。”岳晨转过身,忽然望着她,微微一笑。只是,那笑中,带出的肃杀,却让人心中一涩。
云溪没有打扰他,指尖却是忍不住地开始颤抖。
名声赫赫的商界奇才,除了萧然,便是他,占据了能源贸易界最瞩目位置之一的人,传说中的出生神秘,从来没被人挖出过去。这样的人物,竟然是个弃婴?
没有背景,没有资历,他是靠着什么,成就了今天的一切?又是为什么,愿意在她面前敞开自己过去那些不为人知的事情?
她知道,有许多事,或许会在今晚揭晓。
比如说,睡在这墓地里的人,到底是谁?再比如说,他为什么费了那么大的功夫,站在阴影处暗中蛰伏,却在最后,助她夺下了萧氏江山!
“我出生在江南,那时大大小小的弄堂连着东西南北,三岁时,我被人丢在其中一条不起眼的弄堂口,被一个姓‘岳’的工人看到,于心不忍,捡回了家……。”当年,饶是工薪阶层,也不过仅仅是填饱肚子,家里有个嗷嗷待哺的闺女,男人不过是一家厂房的零时工,妻子连个正式工作都没有,只能靠着街边卖小吃添补家用。所以,他被捡回去的第一个晚上,那个家庭就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男人是个老实的闷葫芦,被自己老婆嫌弃了多年没本事,也从来是闷头不吭声。可当他妻子提出来要将这个弃婴扔到孤儿院的时候,第一次,他指着门口对她说:“你要是嫌弃这日子过不下去,现在就走,我绝不拦你!”
双手粗糙、满脸世俗的妻子没想到竟然会被老实的丈夫这样硬脾气地顶回来,一时间,噎得满脸通红,却也正因为如此,她第一次没占得上风。于是,他顺利地在这个家活了下来。
岳晨闭了闭眼,他被岳家收养,从有记忆起,就被左邻右舍用一种“怜悯施舍”的眼神看待,久而久之,不用女主人刻薄,他自己也知道,他压根是个拖油瓶。只是,望着小小、暖暖的“妹妹”,他从来不会和那位尖酸刻薄的“母亲”发生任何冲突。没有户口,没办法读书,他也并不在意。毕竟,这个家里,能让他吃饱饭,就已经非常不容易了。上学,那是要花不少钱的。一个工人的工资哪够?他也压根没去奢想过。
没读书,从小跟着四周游手好闲的人混着,长到十岁的时候,便理所当然地成了不思进取的街头霸王,唯一珍视的便是“妹妹”岳岚。对于他的养母,岳岚的亲生母亲,他一直是忍耐偏多。直到,他十五岁,整个弄堂拆迁,岳岚的母亲偷拿了拆迁费连夜跑了,他才知道,当初,她不是被丈夫的那句话给震慑住了,而是,她那时,压根离了家没有办法生存。瞧,等她手里攥紧了钱,哪里还会管,他们一家大小的死活。
他一直记得,那天一早,岳岚扎着辫子,第一天去上学。可爱的马尾辫一跳一跳的,就像她跳舞的时候一样,消失在胡同口的时候,那双笑着眯起来的眼睛,就像是天上最美的星星。
可是,等岳岚放学回家的时候,迎接她的,却不是母亲温暖的怀抱,和父亲关心的询问她第一天上学的种种。
相反,空荡荡的房间,破败的门口,颓丧而僵硬的父亲,这一切都在她最高兴的一天,让她彻底从天堂跌入地狱。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并不是说,穷人家的孩子天生就比别人坚强。而是因为,他们压根没有软弱的余地。
养父的钢铁厂改制,工人们纷纷下岗,连那份微薄的收入也渐渐成为空想。弄堂拆迁的开发商天天逼着他们离开,甚至隔三差五地找人来给他们松松皮。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他从没想过,那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可爱的妹妹竟然会有一天过上东躲西藏的老鼠样的日子。
老实巴交的人终于也被这种绝望打击得麻木,从此迷上了酒精。买那种路边一块钱三斤的劣质酒,躲在拐角,就能醉上整整一个晚上,借此逃避现实。
直到,岳岚饿得去掏垃圾桶,他忍无可忍,终于做了一个决定。
那天,他消失了整整一天。第二天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一个面包,不是在面包房外捡的那种面包碎屑,而是松软的、带着黄油味道新鲜出炉的法式面包。
他永远记得,岳岚扑过来咬着面包的样子。
那双星星样美丽的眼睛里,流满了眼泪和屈辱。
从那一天之后,他消失的时间越来越多,带回来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从流离失所到住在贫民窟,从租房子,到买房子。家里的生活渐渐好了起来,岳岚也终于不用辍学。可是,家里却越来越安静。每一次,他拿着钱放到她手里的时候,他们父女的眼睛都带着一种疼痛和悲伤。
他却似乎看不到一样,自己躲进房间,一个人包扎伤口。
那时,他成了附近名气越来越大的混混,跟了个小头目,成天打打杀杀。
那些钱,是他拿命搏来的。
除了命,他不知道,他还能用什么养活这个家。
“我把你养大,不是让你去做那种见不得人的勾当的!”日子久了,风声越来越难听,四周人鄙薄的眼神终于压破了养父的最后一根神经。喝了整整一瓶酒,借着酒劲,他终于说出了平时不敢说的这句话。
蒙在表面的那层遮羞布终于被挑开。
可是,他除了沉默,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我不出去干这种损阴德的事,难道你能养活我们?”可到底还是意难平吧。凭什么,他靠着自己的命去换来的钱要被他看不起,凭什么他养活了这个家,要被别人背后讥笑,没家教!
是,他是没家教!他自己的亲生父母都能把他甩在大街上,他如果还想靠着骨气生存,那这个“家”早就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