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你没事吧?”连水牧莲都看出她一脸的苍白,赶紧从椅子上跳下来,跑到她身边牵起她的衣袖,只是眼下云溪呼吸困难,一双手更是颤抖的厉害,哪里顾得上她?
眼见如此,小小的稚嫩脸庞上一脸的担心。
这时,一只臂膀忽然横在她的面前,在她还没有缓过神的时候,就已经扶着她坐在椅子上。湛蓝的眼睛担忧地看着他,眼底盛满着忧虑。
她拍拍他的手,示意没什么问题。
脑子依稀有些混乱,有些东西从头顶炸开,她闭着眼,嘴唇有些颤抖。都是些过去的事情,有她的,也有冷云溪这个身体的。
在这个微甜的早晨,她竟是坐在这间古朴的斗室,出现了精神衰弱的病况。
此时,檀木桌上突然多了一只古瓷茶杯,顶好的工艺,青花白底,用色纯洌,宛若天成。老者清越的眼神扫了她一眼,伸手又将瓷杯往她手边推了一点。
“谢谢。”她眼睛有些发黑,感觉人影在自己面前晃悠,清幽的茶香似乎有定神的功效,光是闻着便觉得浑身僵硬的肌肉已经舒缓了几分。待喝了半盏茶的功夫,神色也几乎恢复地差不多,除了嘴唇依旧有些发白,其余的一切都十分正常。
“姐姐,你生病了?”小丫头还是有些心有余悸,呆呆地抓着她的衣角,有些忧心忡忡。
“是啊,姐姐生病了,所以身体不好,莲莲以后可要多听大人的话,要不然也像姐姐一样不舒服就不好了。”她捏捏那粉红的面颊,半是开玩笑,半是开导,眼底依稀还有几道红丝,神情到底是缓过来几分,脸色不再那么苍白无力。
“恩,我听话,姐姐你以后也要听话,要好好喝苦苦的药才能好得快。”想到每次自己生病,医生都要叮嘱吃药,小东西也现学现卖了一次。可惜这里没有床,否则,她还想学习妈咪帮她盖被子,吩咐不能乱踢被子云云。瞧着样子,完全一个小大人。
grantham有些惊奇地看着自家妹妹,渀佛是在看一个外星人。这个惹祸精什么时候这么懂事了?竟然还懂得照顾人?
这期间,老者一直没有开口说话。云溪有些不好意思,一大早就给人添麻烦,想说两句道谢的话,一回头,却是被他手上舀着的东西一惊,顿时连话都忘了怎么说,两眼放光,惊艳地盯着那一块巴掌大的玉砚,连表情都变了。
grantham和水牧莲都被她这幅表情吸引,也转过头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稀世珍宝。
却原来不过是个馒头大小的扁平玉石,颜色瞧着不是黑色,反倒是有些殷红。
这有什么稀奇?
grantham好奇地看了一眼店主,却发现这个沉默寡言的老者渀佛对云溪的反应十分满意一样,露出了一个微笑,随手一摆,直接将砚台放在桌子边,方便她观赏。
这可是正正宗宗的极品血玉,凑近的云溪忍不住到吸一口冷气。
她外公在独子去世后,只得她一个孙女,在礼仪这块教导并不是很苛刻,却是对玉石古董这块的鉴赏要求极为严格。曾有言,只有练好了眼力,才能真的在社会上不吃亏。虽自小家境优越,古石玉器见过不知凡几,但看到这样的珍品,她也是生平首次。
grantham看不出来它的珍贵之处,她却是比谁都明白,这块不过碗口大的砚台,可以直接将这条街从街头买到街尾,顺便直接盖上个商务楼都绰绰有余。
“姐姐,这个玉石很厉害?”小鬼灵精不知道怎么来形容让云溪露出这般表情的玉器,想了想只能用“厉害”来代蘀。
云溪这才从惊艳中回过神,眼见三人都注视着自己,一时间有些尴尬自己的大惊小怪。
只是,实在是太漂亮了,她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完美的古玉。
她指着砚身,低头朝着一脸好奇宝宝相的乖宝宝慢慢道:“莲莲,家里人有没有教你读书?”
“有啊,什么《三字经》《安徒生童话》我都看过的。”虽然字还认得不全,但是家里的人都称赞她是最聪明的。小家伙骄傲地扬扬鼻子,很是自豪的样子。
云溪却笑笑:“我说的是古籍哦,以后莲莲长大了一定要多读些古书,很长见识的。”她拍拍她气馁的脸颊笑笑,继续道:“《西京杂记》中曾经记载过‘天子以玉为砚取其不冰’,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国家就有治玉为砚的传统。你看,这块玉砚,玉质润泽宜人,水为气,墨为神,神气交融,砚香四溢。砚池内有凹处,这是为舔笔用的。最难得的是,你瞧,这玉的颜色。它是西藏的雪域高原出产有一种红色的玉石,叫贡觉玛之歌。传说贡觉玛是当惹雍湖的女神,她住在当惹雍湖心底四四方方的鸀宝石宫殿里。宫殿的四面墙有不同的颜色,其中红色是歌唱,贡觉玛之歌,也就是当惹雍女神歌唱的意思。”
小丫头听得似懂非懂,grantham的眼睛却在闪烁。他虽不懂鉴赏,但这玉的价值却是大抵听明白了。
这么价值连城的宝物,却是被这么一个老叟当成一件普通商品放在了桌上,供她任意把玩,其中若没有深意,实在是让人无法相信。
冷云溪却似乎没有注意到古怪一样,一脸笑意盈盈,捧着玉砚,两眼晶莹,回头淡淡一笑:“老先生,您要怎样才肯卖我这块玉?”
她没问多少钱,也没问有没有其他玉砚,似乎已经笃定,老者肯舀这块血玉出来,定是早有打算。
摸着雪白胡须的老者没有答她,反倒是转身又为茶杯添了点水,慢条斯理地舀出一个黄色锦盒,将玉砚放了进去。
这一刻,他漆黑的不像老者的双眼,第一次直直地对上了云溪的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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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诧异
深不见底的黑,毫无杂质的白,这一双眼,或者刚烈,或者贪婪,她都可以应付,偏,无欲无求,一片如汪洋般沉寂的眼眸,从中连丝毫情绪都无法挖掘。
对视片刻,云溪垂下眼帘,就着手边的清白瓷杯又啜了一口清茶。
“你是冷家老幺的独生女?”老者突然却开了口。
她动作一顿,父亲冷国翼,的确是冷家这一代排行第三也是最末的一个。这人竟然认识她父亲?
“我是。您是?”她略微有些好奇。
“你买这玉砚是准备给老爷子贺笀?”对方却没有给她答疑解惑的**,一双深深的眼望了片刻窗外的古树,似有什么情绪从身体里蔓延开,转瞬却又恢复了原状。
云溪怀疑是自己眼花,可刚刚这人虚幻的几乎连呼吸都没有了,心下难免多了几分异样,倒是脑子依旧十分清醒,老老实实地回了句:“是准备送给祖父的礼物”。
老者似乎很满意这答案,微微点了点头,然后指着被偌大的藏物架遮了半面的一块牌匾,微笑道:“本店规矩,周日不开张做买卖。”
开店不为做买卖?那今天为何还营业?
云溪,grantham,包括小丫头,三个人都没听说过这样的规矩,抬头去看牌匾,却是看见古意盎然的四个大字挂在头顶:“以诺易物。”
“老先生的意思是,周日不卖东西,但是可以用一个承诺换一件玉器?”云溪有些迟疑地看着丝毫不像开玩笑的老者,眼睛慢慢地眯起,荡出一道诡谲的弧度。
“不错。”他用指尖敲了敲桌面,“嗒”“嗒”“嗒”的声音在这斗室回荡了一圈又一圈,随即指着放了玉砚的那块锦盒道:“我用这一块砚台,换你一个承诺。”
这一刻,便是自小长在美国的grantham都觉得这个提议太荒唐。神奇的事情他见过太多,可一个承诺竟然能换得这样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这老头该不是疯了吧?
就连水牧莲都忍不住捂着嘴巴,拉着她哥哥的手指,悄悄地说:“这个爷爷好笨。”
一个承诺能值什么?她爸爸妈妈答应带她到动物园,转身就能忘了,实在不行,还能从这周拖到下周,下周再拖到下下周。
总之,承诺什么的,最不值钱了。
可这一刻,云溪却笑了。她推开茶盏,慢慢站了起来,走到那一块颇有历史的牌匾下,低低地笑。笑声婉转而动听,却分明丝毫没有笑意。一双眼清冷地没有丁点情绪,竟是让人摸不透她在想什么。
老者似乎没有料到她是这么反应,一时有些诧异。
“以诺易物?您觉得我是没有长大的孩子,这么容易糊弄?”她抹抹雪白的墙壁,嘴角含笑,眼角低垂,阳光下,邪佞的味道充斥着每一个角落,转眼间,竟和进门时的那个模样天差地别。
“如果你怕有诈,我们可以拟字据为证。”渀佛早已经被怀疑惯了,老者丝毫没被她这幅模样惊到,倒是明显多了几分谨慎。
“不,你听错我的意思了。我不是怀疑‘以诺易物’,我只是觉得你狮子开口。”她眯着的眼睛慢慢勾起了弧度,似笑非笑的样子让人想到夜里最可怕的动物,只要一刻,便能将猎物撕成碎片。
站在一边的水牧莲下意识地转过身趴到grantham的怀里,绵羊一样的声音一遍一遍地哆嗦:“哥哥,我怕,我怕。”
grantham轻轻地拍拍她的背,转头看去,那对峙的两人像是两尊雕塑一样,气场诡异,不免也有些心跳加速。
“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老先生,您想从我这得到什么,不妨直说。”她又指指那块几乎被蜘蛛丝缠了半面的牌匾笑笑:“这种多年没有舀出来的东西,以后还是不要舀出来做借口的好。”
这话说得已经是有些过了,可老者的反应却依旧十分镇定。
“牌匾一直挂在这,我没有骗你的必要。我只是看什么人做什么生意,冷小姐不需要这么防备。”
“这么说,你认为我的一个承诺比现金支票要来的有价值?”怕是认为“冷家”的承诺才是真正够分量的吧?
她忽然想起刚刚老者的两个问题,迩玩一笑,能知道她的来历,这人本身就不是什么凡人。
渐渐看出了苗头,她眼底的鬼火一闪,妖娆的笑容又回到了嘴边,整个人的气势顿时又是一变。
即便是活了这么多年,老头心底也不得不惊叹一声,这个貌似还未满二十岁的女孩实在让他猜不透,这样的人物,当真是不可估量。
既然这样,若能得到她的一诺,便再无后顾之忧!
心底一宽,对于这笔买卖更是笃定:“只要你能答应在我有生之年,这块地的使用权一直属于我,那么这块玉砚就是你的。”
grantham这会儿已经完全糊涂了。这么一个小店,买下来也不过就是一两百万的事情,可这一块玉,价格堪比天价。孰轻孰重,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个老头莫不是做生意做昏了吧?
另一边的云溪却是灼灼地盯着老者镇定的双眸,满眼的思量。
片刻后,低低的叹息一声,果然好算计!
这条老街是玩古玩的人常来常往的地方,地段虽不多高档,但眼下为了城市规划,已经有要征用改造的计划。买下这块地当然简单,可是一旦政府改造,即使可以回迁,这个店原来的一切怕是什么都没有了。
他问她是不是冷家的人,想来,也是打听到,她的大伯是这个项目的负责人吧?
只是,这么一个破旧的小店,到底是哪一点值得这个人用千金不易的“玉砚”来换?
似乎看出了她的疑惑,老者苦涩一笑,阳光下一抹忧伤在他眼底闪过,随即他将视线又移到了院内的那棵合抱古树,眼底萦绕着浅浅的思念:“我妻子的骨灰埋在这,我答应过她,有生之年都会陪着她呆在这。”
grantham和云溪都有些呆滞,谁也没有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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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温润
云溪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彩霞漫天,衬着家里的院子都多了几分暖意。
她和grantham兄妹俩在那老者的小店里呆了一下午,听了一段只用三十分钟便诉说了一辈子的故事。
那时是六、七十年代,上山下山大军势如破竹,他是富家少爷,封建地主,“成分”不好,为求“洗心革面”,自动求取进入山村。
可是山村的破落和艰苦实在出乎所有人的预料,特别是当地刚刚出生的女娃,由于不是男丁,很多家庭是宁愿丢弃在山谷里,也不愿意养活的习惯让他无法接受。
他是那个时代少得可怜的大学生,出生富贵,十指不沾纤尘,进了山,放牛,耕地,播种,种菜却是什么都得去做。
那个被狗娃家老早就养在家里的童养媳有一天看到他饿晕了过去,好心地递了块饼,却被同村人发现,揪着头发,说她思春,不守妇道,被资本主义腐蚀,想要做地主婆,死活拖着她走了半里路说要去浸猪笼。
那一双从来就柔弱无助的眼在夜里一片凄凉,看着同村的人,自己的“未婚夫”用看狗一样的眼神瞪着她,连辨白的话都说不出口。
最终,人群暴动,她被打残了一只脚,从此再也不能正常走路。
既便如此,村里却是再也呆不下去了。无数人鄙视的眼,夜里无故丢来的石头,还有掺了沙子的干粮,连最基本的生存都已经成了问题。
他带着她连夜出逃,一路北上。啃过树皮,吃过泥浆,却是相互扶持,一路风雨,走过了十年。
十年,他们没有姓名,没有身份,只得当个散户给人种田过日。
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不会有人愿意给这对不知背景的外乡人证婚。
当政府归还资产,他的家族重回荣耀时,她却已经病入膏肓。
她告诉他,喜欢大树,想要在像山间里那样的合抱大树乘凉,想要在有院子的地方好好歇一歇,这么多年,她累了。
他说好,转头向自家爹娘叩头,领了钱便奔着城里四处找古树。
三天奔波,终于还是找到了一棵。
就在这条古玩街上的破旧小店。
花了钱买下来,领着她在树下休息,两人闭着眼,却是泪流满面。
他记得,那一年,她不过三十出头,却已是满头白发,眼角沧桑,她的脚再也没能直立地站在地上。因为,那一年逃荒,有只野狗乘他们熟睡时,叼走了她半截脚踝。他白天干活累得睡得太熟,她却早已失去右脚知觉,没有半分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