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其他 我到古代收美男(後宮,種田,NP)

  开店铺?

  很好,很正向。

  确实是经商的第一步骤,可见宁邵对经商是有概念的。

  叶云点点头,问:“可须要我帮忙?”

  宁邵摇摇头。

  “我自己可以搞定。”

  听他这么说,叶云点点头。

  “若是要帮忙,可以跟我说。”

  宁邵沉默了许久,才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叶云一愣,笑着说:“可能我这人很幸运,遇到的人都对我很好,所以我也想对别人好一点。”

  她说真的。

  从皇子们到爷爷,她来到这里所遇见的人,都对她很好。

  既然如此,她又为何不对身边的人好一点?

  所以她愿意叁年来,每个月分给非亚十两,即便他从来,没把自己这个徒弟,给放在心上。

  “世界上怎么有你这种人,我自己的爹都能不要妻子和儿子,外祖父都能不要自己女儿,血肉至亲都如此冷血,你又何须对一个外人好?”

  看着宁邵那悲痛的神情,叶云不忍。

  走过去,一把抱住了他。

  “宁邵,这世界,本来就有一半的好人,你遇到的,只是正好是坏人。但是不要对这个世界失望,世界上,也是有好人的,例如愿意相助的我,孝顺着你娘的你,至少我们两个都是好人。”

  宁邵哭了,他以为娘死后,再也不会遇到人关心他。

  但是眼前这个比自己小的女孩,却温暖了他。

  “凝月,以后你就是我妹妹,这辈子我都会护着你,绝对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我会用尽一切力量保护你。”

  叶云愣住了,这孩子可真好。

  和皇子们一样的好。

  她原本都想护着孩子们的,没想到这时代的孩子们,这么有出息,每个都反过来想照顾她。

  真是后生可畏。

  “好的,哥。”

  叶云笑的很甜,她愿意给这受伤的孩子,多一些阳光,。

  希望有一天,他心里面的阴霾,能渐渐散去。

  宁邵笑了。

  第一次见到他的笑容。

  原来他笑起来很好看,叶云这才发现,这孩子不得了,比宫里的皇子们都长得好。

  之前他老是冷着一张脸,她完全没有看出来,这下子她可是捡了个便宜,哥哥是未来的美男子啊!

  就算只能牵牵小手,偶尔抱抱,好像都大赚啊!

  如果还能顺便,做做床上运动就好了。

  不过这时代的古人有点保守,可能不能接受炮友,恐怕是没什么机会。

  叶云的生活没有变,她每天在家写书,然后到隔壁跟着非亚学毒术。

  她并不知道宁邵每天出去做什么,从来不过问,只在天黑等着他回来。

  因为是十岁孩子,怕他出去吃亏,也帮他准备了很多自製的毒包,并且定期帮他补货。

  叶云现在自製的毒包,可不容小覷,只要丢一包出去,都能迷晕近十尺的人。

  宁邵只要事先服用解药,两天之内都不怕毒死自己。

  连非亚也觉得这发明很棒,跟她讨要了几颗。

  除了防身的物品,她也製作很多丹药,让他以备不实之需。

  毒和医本来是一家,她没有特意专研医术,但是因为喜欢製作毒药,所以在丹药上还是下了苦心。

  简单的解毒丸、止血药、补气补血丹都难不倒她。

  宁邵确实有经商天分,并且眼光毒辣,他所进货的每样商品,都能在他特意宣传之下大卖。

  叶云製作的丹药,经过叶云同意,也成了宁邵的商品。

  但是对于毒包,宁邵绝对不可能贩售。

  这是他和叶云唯一的防身之物,怎么可能让人知道底细。

  还有叶云写的书,现在已经不在其他书坊贩售了,也是宁邵店铺里的卖点之一。

  只是在宁邵拿到叶云的书,他產生了一个疑问。

  “妹妹,为兄有个疑问。”

  “嗯,你问。”

  “你的笔名,怎么如此...奇特?为什么是我的滑板鞋?”

  滑板鞋是什么鞋?

  前所未闻。

  叶云笑了,这是她和皇子们的秘密,没有人知道。

  宫里拆散了他们,她怕皇子们伤心,所以用这样的笔名,让他们知道,小宫女还活着。

  皇子们都很聪明,一定可以发现她留下的暗号。

  只要她一直出书,他们就一直能知道,她活得很好。

  “哥,我有个秘密,但是答应了别人,不能说出来。关于我的来歷,必须带进棺材里,但是某些人,他们须要知道我活得很好。”

  叶云没有说的很清楚,但是宁邵听懂了。

  能经商的他,又怎么会是一般十岁孩子。

  “放心,哥一定让你的书,传遍世界每个角落。”

  所以,在宁邵特意之下,叶云那奇怪的笔名,我的滑板鞋,居然声名大噪。

  鞋大师每次出版,肯定都抢购一空,还很多人抱怨买不到。

  宁邵很有节奏的控制数量,让每个话本的话题不减。

  热潮总是能撑到叶云出新书,然后又是一番抢购。

  亲兄弟,也要明算帐。

  该给叶云的分红,宁邵一毛都不会少,只会更多。

  “你这个月的分红。”

  看着桌上多五倍的银两,叶云简直震惊了。

  这才总算明白,宁邵并不是擅长经商,而是俗称的经商天才啊!

  原本她叁年赚四百两,以为已经很多了。

  现在宁邵帮她变成了两千两,她觉得自己都能横着走了。

  “哥,我好奇,当初的一百两,现在变成多少了?”

  宁邵摇摇头,叹了口气,回:“还远远还不够,只有叁万两。”

  叶云再次愣住。

  叁万两?

  她写书叁年才赚四百两,你随便开店半年就赚叁万两?

  一百两变成叁万两,翻了叁百倍啊!

  人比人,气死人。

  这就是天才和平民的鸿沟。

  日子过得很平静,叶云觉得自己很像老母亲,每天在家,等出外赚钱的儿子归来。

  或许是她的心也老了吧?

  看看外面天色,又快天黑了。

  儿子...不是,哥也快回来了吧!

  该做饭了。

  叶云才刚刚起身,突然看见眼前一道黑影,有个身穿夜行衣的人,用帕子摀住了她的脸。

  还搞不清楚状况,眼前一黑,她便失去了意识。

  当她再次清醒,她还是躺在自己床上。

  宁邵坐在一旁,看上去很累。

  黑衣人呢?

  难道她做梦?

  “哥?”

  听见叶云的声音,宁邵转头看见她已清醒,起身坐起来,狂喜的走了过去。

  “你醒了。”

  他激动的抱住了她。

  “哥?发生什么事情了?”

  叶云感受到宁邵在颤抖,他在害怕。

  “我差点就失去你了,差一点就害死你了。”

  他曾经一无所有。

  是妹妹给了他一个家,差一点,他连这个家也失去了。

  宁邵抱的很紧,不肯放开。

  叶云也用双手反抱着他,轻轻的拍着他的背,想安慰他。

  “哥,没事了。”

  过了许久,等到宁邵冷静下来,才娓娓道来。

  原来有人见他铺子生意好,以为他是有钱人家的小少爷,所以想绑架他,换取钱财。

  谁知道跟踪到了家里,才发现只有两个孩子。

  这下子可明白了,原来这孩子不是有钱人家的公子,而是老闆。

  很会赚钱的小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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