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只能够听得到鸟儿的叫声,一时之间,段怡还以为自己个又回到了只有寥寥几人的时候。
风吹得院子里的竹叶沙沙作响,段怡在铜盆里净了净手,先前在山上吃了那个果子,手上十分的粘腻。
“同你小哥哥的事情已经了了么?”段怡问道。
知桥见她与平常一样,并没有因为东宫被废而紧张起来,也跟着松了一口气,连声音都轻快了几分。
“嗯,姑娘,该说的都说了,日后便彻底只有知桥,没有乔禾了。”
段怡点了点头,“晚食我想用莲藕排骨汤。”
一旁的知路一听,乐呵呵的点了点头,她一把挽住了知桥的手,便将她往外拽,“晓得了姑娘,我们这就去准备,这个我拿手得很!”
待她们一走,屋子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段怡用帕子擦了擦手,走到了桌案前,一屁股坐了下去。
她将头上新得的宝葫芦簪子拔了下来,用力一拧。
那簪子上的葫芦玉,瞬间被她拔了下来,什么叫做大力出奇迹,这就是!
段怡拿起那簪子柄一瞧,里头果然是中空的,空荡荡的,连张“逗你玩”,“我是假的”之类的小纸条儿,都没有留。
“段好所言非虚,难怪崔子更瞧了一眼便说两清了!我现在去把簪子抢回来,还来得及不?”
段怡一脸哀痛地趴在桌子上,她对那劳什子河山印并不感兴趣。
可是亲手送出去了至宝,让她觉得自己亏了一座城!心痛!
第四十三章 大有问题
还有那厮,拐骗无知少女的全部身家,他亏心不亏心!
祈先生果然说得没有错,他们这一门没有一个好东西!
段怡气愤地趴了一会儿,随即又打起了精神来,她的手腕一转,从笔架上取下一只最细的笔,沾了沾墨汁,在桌案上的白纸上,画了起来。
听完段好的话之后,她便知晓,现如今的太子殿下,那个位置是坐不长久的,只不过没有想到,这不长久来得这么快。
她学过工笔,画物之时不说一模一样,至少样式花纹,是断然不会错的。
那宝葫芦簪子并不复杂,寥寥几笔,那纸上便勾勒出了一个大概来。
段好的话,有几个很大的问题。
首先,那宝葫芦簪子,不可能是段家的传家之宝。
段家在段文昌发迹之前,那都是吃糠咽菜的平头百姓,不可能同国玺扯上什么关系。那东西,必是后得的。
段怡想着,整个簪子的外形已经画了出来,她凭借着记忆,开始画起簪体上的花纹来。
其次,老神棍血淋淋的前车之鉴摆在眼前,段文昌能够做到宰相,绝对不可能大声嚷嚷说自己手中有同河山印有关的物件。
陛下知否,有两种可能性。
段怡提起笔,停了停,又在一旁的砚台里蘸了蘸,看了桌面上的那根假簪子一眼,细细的画了起来。
一来,陛下不知。是段娴卷昏了头,一心想要做人上人,私下透露了河山印的消息。阮贵妃迫切想要,说明东宫有不臣之心,迟早要同陛下拼个你死我活;
段文昌瞒着老夫人卢氏,说明他想要辅佐的主人,同老夫人卢氏看重的东宫,不是同一个人。
二来,陛下知晓。段文昌乃是天子心腹,这簪子中空,里头藏着的应该就是同楚光邑手上的那张羊皮碎一样的碎片舆图。既然是图,便可以描下来。
段文昌一早就拓好了图,献给了陛下,那玉葫芦簪子便可以用来钓鱼了。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鱼还没有上钩,便被毫不知情的她,转手将鱼饵送掉了。而假的鱼饵,却是无意之中,钓出了东宫的野心。
无论是哪一个,段文昌同卢家都不是一条心,东宫都是要兵行险着的。
从段文昌前脚到剑南,后脚东宫被废来看,她觉得十有八九是第二种。
簪体已经画完,段怡不光是手,连呼吸都轻了几分,宝葫芦晶莹剔透的,带着淡淡的润泽之感,虽然看似不复杂,却是比那簪体繁杂的花纹,更加难画。
兴许是大周气数将尽,今上昏聩不说,子嗣也都不怎么出众。三皇子同五皇子,已经算得上是拿得出手的成年皇子了。
东宫若在,他们是无关紧要的闲王;可东宫被废,二人的地位瞬间不可同日而语。
陛下却放心的把他们交到了段文昌手中。
这简直就像是把剑南作为了角斗场,让二人角逐,谁能够拿下河山印,拿下剑南道,谁就是下一任太子一般……
段怡想着,收了笔,她看了一会儿,觉得没有什么要再添加的了,便将笔扔进了清水筒里。
那带着墨的水一入筒中,瞬间清水筒变得漆黑了起来。
她自嘲的笑了笑,双目亮晶晶的,“怎么办呢?我们剑南道被小瞧了呢!”
这第三个问题便是,段好不是口口声声说她不得宠爱,顾杏在府中无权无势,永远被段娴踩在脚下么?那么这等家族秘事,她又是从何得知的?
不光知晓,还知晓得如此的详细,恰好的说与了她听。
再则是崔子更。
她赠与簪子给崔子更的时候,他便已经知晓了那宝葫芦簪子的秘密。
他一个江南王庶子,虽然那会儿执掌了玄应军,可也绝非是手眼能够直接安插进宰相夫人卧室里的存在,他是如何知晓的?
段怡想着,甩了甩头,朝着窗外看去。
锦城鲜少有这么秋高气爽的天气,通常都是黏黏糊糊闷闷的。
带着凉意的秋风,仿佛能吹散脑中的阴霾,让人精神抖擞起来。
“想不明白的地方,便先不想;山不来就我,我便去就山好了”。
段怡想着,将那一副画好的宝葫芦簪子,卷了起来,随手塞进了一旁的装画的瓷桶里。
她换掉了那一身扎眼的鹅黄色襦裙,还有手腕上的大珠子,换了一身轻便的衣衫,又将发髻梳得简单了些,提溜了自己的长枪,在院子中耍了几下,轻轻一跃,翻墙而去。
正剁着排骨的知路听到响动,提溜着大砍刀跑了出来,惊呼出声,“姑娘你又上哪里去!”
她家姑娘,淑女了没有几日,又原形毕露了。
知路想着,嘟囔了几声,眨巴着大眼睛,朝着知桥看了过去,“你离开那亭子的时候,可曾瞧见有什么可疑之人,在那里晃悠?姑娘的山景都被破坏了,正寻人赔钱呢!”
知桥心中咯噔一下,原本想要追着段怡出去,可这么一被打岔,便再也追不上了。
若是她没有猜错的话,十有八九是长孙凌自以为聪明的毁尸灭迹!
这厢段怡出了青云巷,将手放到嘴边,吹出了声儿。
不一会儿的功夫,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便欢快的跑了过来,在她身边蹭了蹭。
段怡伸出手来,摸了摸那马儿的鬃毛,“朝风,这几日无聊透顶了吧?”
马儿嘶鸣了几声,甩了甩尾巴。
段怡一个翻身,上了马背。
这匹马儿,便是当年她从万马丛中挑选出来的那一匹,原本是舅父顾旭昭的坐骑,她骑着回来之后,外祖父便将这朝风送给了她。
六年之前,这锦城里的人,都只识得朝风,无人认得段怡。
可现如今,一听这马蹄声响,便是三岁小儿亦知,段怡来了。
“朝风,咱们去买些好酒好肉,去看贾参军”,段怡说着,提起了缰绳,驾的一声,飞奔而去。
风吹在她的脸上,让她整个人都欢欣雀跃了起来。
这锦城东头,离顾家不远有一处小巷子,离得远远地,便能够闻到一股子卤肉的香味儿,夹杂着花椒的麻香,简直馋得人口水直流。
整整一条巷子,全都是各种小门小脸的酒肆食铺,比起那些达官贵人爱去的酒楼画舫,这里才是锦城老饕客们爱来的地方。
段怡是这里的熟客,一下马,好些招呼声便迎面而来。
第四十四章 干票大的
“三娘有些日子没有来了,听说你祖父回来了,还兴要你出来不?”
“三娘吃面不,我新做浇头,你替我试试,可还差了些什么?”
“那日段家回乡,我都瞧见了,啷个那么多人啊!像玩龙的似的,把我娃儿都吓哭了!”
段怡笑眯眯的摆了摆手,“不吃不吃,改日再吃!今日个要看老贾去,没得肉他是要把我赶出门去的!”
周围的小贩们都笑了起来。
酒旗之下,一个穿着青色短打的老汉,笑得最是大声,“今儿个谁都莫跟我抢,老贾最爱喝我家的青稞酒,吃我婆娘卤的肉。三娘还是老样子不?”
他说着,拿着刀就切起肉来,“三娘啷个不说官话,还说锦城话?大家闺秀都说官话!”
段怡从兜里掏了钱,放在了桌案上,从那老汉手中接过用荷叶包好的肉,又提了酒,绑在了马背上,一边绑一边说道,“我怕我说官话,陈老丈你吓得不敢收我银子,那我不就要吃白食了!”
姓陈的老汉,又哈哈笑了起来,“啷个会吃白食?老汉我不敢去青云巷讨钱,但我敢去找老贾讨钱!”
段怡好笑的摆了摆手,牵起了朝风,“走了走了!”
离开这个巷子,拐了两个弯儿,便到了一处单门独户的宅院门前。
那院子前面搁着一个有些年头的木头人,龇牙咧嘴看上去渗人得很,木头身子经过常年的击打,已经裂出了缝儿,看上去摇摇欲坠的。
大门敞开着,里头闹哄哄的。
段怡拴好了朝风,一进门去,一柄长枪便斜刺了过来,一个半披着甲衣,约莫三十来岁的男子嘴中吊着一根草儿,猛攻过来。
段怡抬手一转,那长枪之力瞬间便被卸掉了。
男子将手中的草儿一吐,快步上前接过了段怡手中的肉,嚷嚷道,“隔得老远闻到肉香,便知道段三来了,还愣着做什么?还不给我们相爷的孙女抬轿子去!”
男子的话音刚落,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便呸了他一口,“老贾你浑说什么?这里只有段三,哪里有什么狗屁倒灶的相爷孙女。”
他显然很少说诨话,一说脸就红了。
被称做老贾的男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苏筠,毛都没有长齐,你也学着别人护主了。”
院子里的军爷们,全都哄笑了起来。
叫苏筠的少年整了整身上的甲衣,立马跑到了段怡跟前,“段三,这几日我有好好的跟着老贾学功夫,若是要打仗,你可要带我上战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