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侨明心里咯噔一下,连忙顺着这条拖拽的痕迹追踪而去。
这痕迹只蔓延了大约五十米左右,因为五十米开外的地方,泥土并没有翻滚过,所以很结实,并没有留下其他的痕迹。但很显然,人是被拖往这个方向的。
宋侨明开始展开了漫长的搜索,这个过程一直持续了两天,这两天,可以说是他过的最为凄惨的日子。之前跟队伍一起行动,好歹还有宋侨明的战友兄弟们照应着,那会儿就他一个人,吃没得吃,很多野果子他都不认识,也不敢随便吃,丛林里还有猴子,时不时会被猴群围观,一大堆果子往他头上砸。
至于蚊虫、蚂蝗这些东西就更不用说了,仿佛知道人少好欺负似的,有事没事儿就来叮他一下,喷了驱虫剂也没太大的作用。唯一敢吃的就是野菠萝,这东西比较好辨认,不容易跟毒果子搞混,但吃多了就拉肚子,每天一脱裤子,拉出来的就是黄稠稠的稀水儿,别提多恶心了。
终于,在第二天下午的时候,他有了发现,不过这个发现,对于宋侨明来说,还不如没有。
当时,他走入了一片湿泽地带,这种地方的特点就是树木少,但每一棵活下来的树,都能长得特别大。其次是泥土湿润,到处都是浅水坑,坑里各种吸血虫繁殖的特别多,还有很多隐藏的沼泽,一不留神,人就会陷进去。
密支那有很多这样的湿沼地带,之前我们遇到这样的地方,都是尽量绕过去,但这次宋侨明没办法饶,因为沿途留下的痕迹都显示,周玄业很可能是被弄到了这片区域里。
尽管宋侨明万分小心,但最后进还是中招了。他眼前明明是一片浅水坑布满苔藓的绿地,谁知道一踩进去,竟然是个沼泽坑。这沼泽坑也不知有多深,所幸他掉下去时眼疾手快,抓住了岸边的一些植被,这才靠着自己的力量艰难的爬了出去。
沼泽的下陷力太强,为了爬出去,他不得已放弃了装备包,背包沉入了沼泽里,而在他往外爬的过程中,沼泽中的一些东西,也被带翻了出来。但那会儿宋侨明正忙着往外爬,因此根本没注意沼泽里具体是什么,等到他完全爬出去,在沼泽边上喘气时才发现,那些被自己移动所带出来的东西,赫然是一具具人的尸体!
原来,这不是什么沼泽坑,居然是一个尸坑!
一些人手人脚或者人头一类的东西,就这么被带了出来,浮在表面上,那些尸体并没有腐烂,如同被这里的环境发酵了一样,一个个圆鼓鼓的,皮肤上沾满青苔,显得绿油油的,由于戴着防毒面具,宋侨明也没感觉到有多臭。
他那会儿,浑身都是黏糊糊的液体,就是从尸坑里带出来的,鬼知道那是些什么玩意儿。
宋侨明连忙到了不远处的一个潜水坑清洗,将防毒面具也摘了,这一摘才发现,周围真是臭的可以,差点儿没把他给熏晕了。
一边洗身上那些恶心的粘液,宋侨明一边去打量那个尸坑。
他是军人出身,胆量本就比一般人大,再加上最近在丛林里碰到的恶心古怪之事太多,因此竟然有种习惯了的感觉。在最初的恐怖和恶心感褪去之后,宋侨明开始觉得奇怪。
那坑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尸体?
那些尸体是谁的?
难道是远征军的?
莫非是被同伴掩埋的远征军尸体,因为环境的原因,没有腐烂,反而发酵了?
洗干净后,宋侨明远离了那个尸坑,他主要的目的是寻找周玄业和其它失散的人,这个尸坑虽然古怪,但他并不打算将时间花在这上面。接下来又寻找了一天,湿泽地折磨的他痛苦不堪,周围连野菠萝都不生长了,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一匕首切开,里面却早已经烂了,全是虫子在爬了爬去,恶心的要命。
不得已,再第三天后,宋侨明放弃了寻找,因为他的食物和体力,已经不允许他在湿泽地待下去了。他开始试图去寻找其他人,最后,遇到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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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尸參
众人听到此处,早已经听懵了。
乌史铃砸了砸嘴,说:“那小孩儿到底是什么东西?真有这么厉害吗?”
宋侨明说:“骗你们干什么,我能活下来,都多亏了周老板。哎,苏兄弟,苏兄弟你怎么了,你别着急……”宋侨明八成见我脸色变了,连忙来安慰我。
说实话,我能不急吗,按照他的说法,周玄业都被那诡异的小孩儿弄走三天了。
三天,会发生什么事情?
深深吸了口气,我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道:“这三天里,你也没有发现过其他人的痕迹吗?”周玄业不见了,那谭刃呢?
宋侨明叹了口气,跟着摇头。
william虽然汉语说的挺顺溜,但宋侨明这一通扯下来,让他有些着招架不住,显然弄不明白,满头雾水的说:“你们说什么小孩儿,还灰色的脸,是我听错了吗?”
这时,一直没说话的小眼睛突然道:“你没有听错,那小孩儿,确实是存在的,我相信这位宋老板的话。”
宋侨明打量了小眼睛一眼,道:“听之前的说法,你们是从野人手里跑出来的?你们行啊,被野人逮了还能平安无事的出来?”
这话显然是踩到了小眼睛等人的痛脚,除了卫冕依旧沉默外,其余三人面上都显露出一丝古怪和不自在的神情。显然,对于怎么从野人手里逃出来这件事,这几人都没有想告诉我们这两个外人的意思。
乌史铃显然是听说了真相的,因此她的脸色也变了,狠狠的瞪了其余四人一眼,似乎是在责怪他们。
片刻的尴尬过后,小眼睛咳嗽了一声,将话题给带了过去,说:“宋老板,你带回来的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其实非常重要。”紧接着,他又看向乌史铃,道:“那个小孩儿,就是我们要找的尸參。”
“什么!”乌史铃大叫一声,一脸活见鬼的表情,说:“你可没告诉过我,尸參是个小孩子!”
小眼睛悠哉悠哉的说道:“我不是跟你说过吗,尸參自己会跑的,难不成你们没听过人参娃娃的故事?”
人参娃娃的传说,大部分人都听过。说人参生长在特殊的环境里,年头够了,就可以化成娃娃遍地跑。如果逮住人生娃娃,千万不要被它可爱的外表蒙蔽,直接将娃娃扔进大锅里,压上盖子煮。
你看起来煮的是个小孩儿,但等煮熟了揭开锅盖一看,其实就是根老人参。不过这玩意儿药力大,所以抓到人参娃娃不能全部煮,而是要用绳索绑起来,让它上不见天光,下不着地,这样人参娃娃就跑不了。
只等需要的时候,再去割它的肉,肉一离体就化为參片儿,据说吃人生娃娃的肉,能长命百岁,益寿延年。
这个传说,是中国精怪故事的一种,在民间,诸如狐狸精、黄鼠狼精、人参娃娃一类的传说,数不胜数,又有谁会当真呢?
乌史铃闻言噎了一下,辩解道:“可那是尸參啊,又不是人參!”
小眼睛道:“别管是什么參,反正是用来吃,用来救人的。这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如果单凭我们几个在这野人山里找,还不知要找多久。现在宋老板直接给咱们送来消息,难道不是好事吗?”他的神情明显不是在开玩笑,一时间,众人都愣了。
我没想到,原来乌史铃等人所要寻找的尸參,竟然是这么个诡异的玩意儿,真是完全超出我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了。
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精怪这类东西吗?
那尸參如果真的成了精怪,吃它,和吃人又有什么分别?
啊……呸呸呸,我赶紧将这个想法甩出脑海,觉得自己思考的方向有些偏了。这种时候,可不是想尸參该不该被吃的时候,我立刻问小眼睛:“尸參是植物变的,它、它应该不吃人肉吧?”
小眼睛眯眼看着我,笑了笑,道:“尸体越多,尸气越重,它越喜欢。它虽然不直接吃人,但最喜欢的就是多制造一些死人,你说呢?”
我脑海里嗡了一声,忽然觉得周玄业的生还几率似乎有些低了,至于谭刃等人,冷静下来后,我反而不怎么担心他们了。
原因很简单,宋侨明这人晕倒后,在原地睡了那么久,没有任何保护,俨然就是一块儿大肥肉,尸參却没有动他,说明尸參被什么东西绊住了。这个东西,很可能就是周玄业,至于他后来还是否安全,就很难断定了。
想到此处,我立刻看向小眼睛,思绪已经变得清晰起来:“你既然会让小铃他们来寻找尸參,就肯定是知道尸參的厉害的。不打无准备的仗,你肯定有办法对付尸參!”
小眼睛冲我笑了笑,说:“你挺聪明的。没错,我是来帮助病人寻找药引子的,可不是来送死的,既然会来,就肯定有我的办法。”说着,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道:“天快黑了,就在树洞里休息一晚,宋老板,明天带我们去事发地看一下,我有办法,帮助你们找到周玄业周老板。当然,是死是活我不敢保证,那得看他自己的本事。”
我等不及,道:“别等明天了,现在就启程。”三天,即便周玄业还活着,想必现在也已经是强弩之末,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如果再耽误一晚上,天知道他会不会死在今晚。
宋侨明也顾不得累,抹了抹脸上的泥,说:“对,咱们现在就去找那个尸參。”
小眼睛去却有些不满,道:“我们需要休息,即便现在赶过去,到了地方,只怕也是后半夜了吧?夜晚行动非常不方便,我不建议疲惫行动。”
没想到,这会儿反而要求他们了,我正要给小眼睛下话服软,脸也不打算要了,老板的命都快没了,我还要脸干什么。谁知不等我开口,乌史铃便道:“咱们现在就走,大家都辛苦一下,救人要紧。”
刑磊峰反驳道:“那尸參那么厉害,我们如果连夜赶路,等到了地方,估计都快累趴下了,还是……”他话没说,就被乌史铃打断了。
乌史铃看了一眼,眼中满是失望,沉声道:“如果不是天顾大哥收留我,我恐怕早已经死了。你要是害怕,就留在这里吧,还有你们,谁要退出的,现在提出来,毕竟是冒生命危险的事,我不勉强大家。”
刑磊峰见乌史铃真的发火,有些怂了,偷偷瞪了我一眼,眼神很不友善。
让我意外的是,最先开口的,竟然是卫冕,他目光看向我和宋侨明,道:“我去,我帮你们找失散的同伴,但我有一个条件。我的兄弟,还在野人手里,你们有人、有枪,到时候,你们要帮我救人。”
这卫冕沉默寡言,没想到却是一个重情重义的,我想了想,道:“我愿意,但我不能代表队伍里其他人的想法。”
卫冕道:“你答应就行了。”
宋侨明没有表态,毕竟那个被叫傻大个的人,肯定已经被女野人拖进野人窝了,闯野人窝,可不是一件随口说说的事。如果事平时,我恐怕也很难答应这个交易,但事到如今,便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最后只有william没有表态,他正在琢磨我们说的煮人參娃娃的事情,一个劲儿自言自语嘀咕:“煮娃娃,娃娃怎么煮?中国人还喜欢吃小孩儿?”由于不知情,所以他依旧是选择跟着大部队走,算是被我们给蒙了。由此可见,汉语真是博大精深。
有了乌史玲的支持,众人也只能遵从我的决定,当下收拾了一下装备,在宋侨明的带领下,开始往周玄业等人之前出事的地方而去。这个过程中,乌史铃和我走在最后,我向她道谢;“小玲,这次谢谢你。”
“是我要谢谢你,你对我有救命之恩呢。说真的,天顾大哥,像你这么好的人,其实已经很少见了。”顿了顿,她看向前方不远处,时不时偷看她的刑磊峰,叹了口气,道:“他以前,其实不是这样的。我们以前很要好,他家境很富有,后来家道中落,可能是怕我嫌弃他吧,开始把我看的特别紧,整个人也变得越来越疑神疑鬼,”
我没想到刑磊峰还有这么一段往事,便道:“原来如此,怪可怜的,看起来,他对你是一片真心。”
乌史铃点了点头,道:“我知道。但他已经不是从前的他了,我指的不是家世,而是对人对事。他以前很热心的,看到谁有困难都会帮忙,和许多富二代都不一样,可现在……天顾大哥,如果他有什么冒犯你的地方,你别往心里去,多包涵。”我点了点头,这才知道,乌史铃其实并不像表面上那样没见红头发放在眼里。
看样子,她其实还是挺关心他的。
第169章 诱敌
由于才下过一场雨,地表的泥土非常湿滑,大大小小的水坑,各种各样的寄生虫到处都是,其实这样的环境是最不适合赶路的,但我们为了救人,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四个多小时后,天完全黑了,众人吃了些东西,略微歇脚,便打开手电筒,就着昏黄的灯光在黑暗中行走。湿泽里蚊蝇滋生,有趋光性的蚊子在光照的范围内飞来飞去,仿佛附近的蚊虫,都聚集到了我们这一处似的,除了宋侨明和乌史铃以外,其他人都有防毒面具,刑磊峰将自己的面具交给了乌史铃,自己不停的用手赶蚊子,一边赶一边骂娘,最后蚊子直接飞到嘴里去了。
越往后走,湿度越大,泥土的软硬度都不一样,有时候一脚踩下去,半截小腿都会陷下去,我们走走停停,拿着树棍探路,防止陷入沼泽里,走到后半夜的时候,宋侨明看了看环境,道:“就是这儿了,周老板就是被拽入这片湿地的。”
小眼睛打着的灯光四下里看了看你,说道:“你说的那个尸坑在那个方向?带我们去看看。”
乌史铃道:“找那个尸坑干什么?”
小眼睛道:“得确定一些东西。”他说话没说话,显得神秘莫测,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宋侨明看了我一眼,便在前方找路,半个多小时后,我们到了那个尸坑所在的位置。
那尸坑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由于外面覆盖着一层青苔和腐叶,因此和周围的环境完全合二为一,难怪宋侨明当时会踩空了。宋侨明指着尸坑不远处的一棵大树,说:“就是这儿,我在那棵树下歇息过一阵子,树上有个大瘤子。”
小眼睛二话不说,拿着树棍探路往前走,片刻后走到了尸坑边缘,紧接着他蹲下了身子,用树棍去搅动那尸坑。搅着搅着,从坑里冒出了一样绿油油的东西,我一看,发现那竟然是一只人脚。
小眼睛盯着那只人脚看了片刻,便摸出一双塑胶手套戴上,紧接着直接用手抓住那只脚开始往上拔,片刻后,一具绿的发胀的尸身被拔了出来。
“啊!!!”乌史铃大叫一声,再怎么说也是个姑娘,八成还是第一次看尸体,一来就看到这么重口味的画面,不害怕才怪。她捂着脸压根儿不敢看,喊道:“啊,好恐怖啊,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姓刑的也吓的脸色发白,挡在了乌史铃跟前,结结巴巴说:“别怕,死人有什么好怕的,又不是野人。”
小眼睛看了我们一眼,大概是觉得我比较镇定,于是笑了笑,道:“你胆子到挺大。”
我没吭声,心说自己第一次见尸体的时候,和乌史铃差不多,自从进了事务所干活,这种刺激的场面,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我只是有些好奇,小眼睛将这具发酵的绿油油的尸体挖出来,究竟是想干什么?
凌晨三点多,四下里黑暗潮湿,蚊虫飞舞,小眼睛蹲在尸体跟前,开始用手去抚摸那具尸体,这个情景怎么看怎么诡异。我忍不住凑近了观察,问他在摸什么,小眼睛头也不回,道:“你看,这人穿的衣服。”
说话间,他的手开始去梳理尸体的衣服,衣服很多地方都烂了,绿油油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但还可以看出款式。之前我们猜测,这会不会是掩埋远征军的尸坑,但此时一看他的衣服,我才发现,这衣服的款式,竟然是现代的户外服。
不仅如此,小眼睛还从对方的衣服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现代打火机。
他道:“这尸坑里的尸体,不是远征军,应该是一些探险队或者科考的人员,被害死后,扔在了这个坑里。”
这些年来,消失在野人山一带的探险队和科考队确实不少,很多传闻,都说他们是被野人给抓去了,或者中毒死了,但现在看来,除了那两个可能性以外,这地方还潜伏着其它危险才对。
这些人是谁害死的?
我想到了尸參,顿时打了个寒颤。
这尸坑里,会不会有周玄业?
我下意识的往前走了一步,像是被鬼迷了心窍似的,忍不住想去打捞一下。幸亏小眼睛制止了我,用手将我拦了一下,否则没准儿我就直走到尸坑里去了。
“抱歉,我失态了。”
小眼睛耸了耸肩,将手套摘下来,随手扔进了尸坑里,道:“我理解你,重情义是好的,但不要太冲动,你家老板不一定在这坑里。”说着,他离开了尸坑,观察着周围的环境,随后开始自己挖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