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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沾染 第79节

刻意沾染 雾下菘 6822 2024-06-30 12:55

  “不用。”少年声音不大,却坚定冰凉,“别去找她。”

  他从床上站起身,去了卫生间,随后响起水声。

  江如枞神情复杂,他以前预料到了,他们迟早会走到这一步,不过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快而且惨烈,痴情郎遇到薄情女,或许不是他们之间谁的错,只是不适合而已。

  可是爱这一字,谁又说得清,江槐偏就爱她一个,爱得死心塌地,一往无前。

  他心一直被冰封,第一次的情窦初开却偏偏给了她。

  江槐看着镜子里自己苍白的脸,有一瞬间,他很庆幸,明霜没有来。

  他不希望她来,不希望她看到这样狼狈的自己。

  脏。

  童年时代,这个挥之不去的字眼,这段时间随着她对他的冷淡,又开始缠绕上来,他在家反复洗手,洗澡,明霜经常说他身上很香,其实是沐浴露和洗衣粉的味道。

  小时候,因为那顿螃蟹,他呕吐不止,被于嫣扔出了家门,一直到现在,他还记得。那些人辱骂他的话语,嫌恶的眼光,即使江槐不在意,那构成了他人生之初对这个世界的印象。

  他不愿让明霜看到这样狼狈的自己。

  “你志愿打算怎么填?”到了填志愿的日子,明立诚把明霜约过去,打算和女儿详谈,却听明霜无所谓道,“志愿我已经填完了。”

  “填的什么?”明立诚说。

  “京航的飞行器制造工程。”明霜说。

  “然后呢?”

  明霜说,“没了。”

  她一共就只填了这个志愿,而且只写了这个专业,选择了不服从调剂。

  明立诚气得手指都直颤,“你怎么这么任性?你懂不懂填志愿,你这么填,要是上不了,你等于就没学上了,白考了高考。”

  “你那么慌干什么?”倒是明霜眉头一挑,“我只想上这个,只填这个有问题吗?别的我不想上的填了干什么。”

  她的人生没有勉强和凑合这两个词。

  “大不了出国。”明霜说,“gap一年,我要换申专业。”

  她主意从小就很大,而且很坚决,打定了主意的事情,谁都劝不来,明立诚叹气,想着是不是自己从小太铱誮惯着她了,可是,他能怎么办,女儿大了,有自己的主意,他也只能尽可能给她提供帮助。

  “要是滑档了,你就去明萧那里暂时住着。”明立诚说,“你去申他学校,什么专业你自己做主。”

  明霜心情极差,她打开微信,昨天,她把自己和江槐的聊天记录都删了。

  她恨别人能轻易勾起她的情绪,江槐就是她生命里最大的一个不稳定因素,无法掌控,冷静又疯,还对她有那么强烈的占有欲。

  往下一滑,她看到安以的头像,想起那天他说回去就要把她删了。

  明霜给他发了个句号过去,结果显示自己没被删,她轻轻嗤笑了一声。

  那天,倒是也很有趣,安以唱了五首曲子,不多不少,最后,她转给了他五万,她没说上限,但是他一共就唱了五首,就不再继续了。

  安以回复了她,“我妈妈的医药费,还缺五万。”

  “谢谢你,对不起。”

  “惹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了。”

  “以后这笔钱我会还给你。”

  明霜说,“没事,不关你的事,钱不用还了,下次我再过去,打电话给你,你记得过来给我唱歌。”

  “好。”安以说,“随叫随到。”

  “开心一点。”他犹豫了半晌,最后还是给她发过去了一条。

  明霜却陡然问,“你谈过恋爱吗?”

  安以脸有些红,“……没有,你信的话。”按照那个叫林旭的男生说的,他是在酒吧卖唱,昨天还收了她的钱,她可能会以为他是个很随便的人。

  但是确实没有,安以性格安静内敛,从小只喜欢音乐,也不喜欢说话,习惯了用音乐表达自己的情绪。上大学后,他大一时,母亲查出了慢性肝炎,之后一直断断续续治疗,他财务更加紧张,迫不得已才去的酒吧打工。

  明霜问,“我听你吉他弹得不错。”

  “我还会小提琴和钢琴。”安以说,“昨天给你唱的歌,是我自己编的曲,写的词。”

  她话题跳跃很大,转眼又回到谈恋爱的话题上,“你还是别谈了,谈恋爱没什么好玩的,很烦。”

  除去片刻的甜,大部分都是烦恼和束缚。

  安以不知道回什么好。

  他想起那天看到的那一幕,那个男生很漂亮,安以扪心自问,觉得自己长相是不如他的,那个男生看起来也很爱很爱她,那为什么会觉得烦呢?

  江宅。

  江千樟坐在客厅,对面是江槐和江承庭,江槐整个人很苍白,神情却很冷漠。

  江千樟只是看了他一眼,就立马收回了视线,他现在对江槐却有些畏惧,江千樟这段时间变化很大,不再那么跋扈,在家时间都多了起来。

  “爸爸,下月家宴……”江千樟话没说完,看到江槐,话头一止。

  下月家宴他不想参加,因为他知道,那场宴会的主角是谁,江承庭要正式宣布江槐的身份,他觉得自己身份尴尬,不想去被打脸,看到那个少年淡漠的侧脸,他这话却又被吞了回去。

  他怕惹了江槐,遭他报复。江槐根本不是他想的那种乖巧好学生,这几月,江千樟已经在他手里吃了好几个暗亏,他的开销被节制,做的那些丑事,家里也不再有随叫随到的人给他擦好屁股。

  上月白晴和他聊了一晚上,严厉警告了他,“你以后可能还要在他手下讨生活,给我少作一点。”

  江千樟闹过,哭过最后不得不接受了这个事实。在江承庭心里,江槐地位比他高,江槐手腕比他厉害,能力比他强,虽然出身日期他比江槐早,但是显然,一家子都没把江槐当成他弟弟看,他倒是更像哥哥,江家未来顺理成章的继承人。

  江承庭已经开始慢慢带着江槐熟悉家里业务,江千樟自己有心无力,他看到数字就头晕,什么都不会,江承庭机即使带着他,他也不堪其用。

  “志愿填好了吧。”江承庭看着自己两个儿子,主要是看江槐。

  江槐向来是不用他操心的,经他手的每一件事情,都可以办得极为完美。

  江槐说,“填了。”

  “我下月和老明一起吃饭。”江承庭咳嗽了一声,看着儿子,“我再去找他问问他家女儿的打算。”

  江槐一言不发,却没说不好,江承庭在内心叹气,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江槐这场住院也很蹊跷,江承庭大概能猜到一些原因,却没有和他详说,江槐内心很重,不是个会很轻易对人敞开心扉的人。

  江槐也站起身,他已经恢复了往常的淡漠和沉静。

  他离不开明霜,必须把她绑在自己身边,无论用什么办法。

  她离开他,他的世界就没了颜色。

  明霜在院子里逗鹦鹉,听到门外李燕说话的声音。

  那个少年生得英俊清冷,温和礼貌,是长辈都喜欢的模样,而且据说成绩也非常优秀,他来家里这一年,对明霜影响明显是很正面的。

  李燕就很喜欢他,每次江槐来明宅,她叫厨房上的午茶分量都会多一些。

  明霜扔掉手里拿的鹦鹉饵食,见到那修长的影子落在自己身后,硬邦邦说,“你来做什么?”

  江槐看着安安静静,脸上还带着一丝没消退的病容,他站在她家的葱茏蓊郁的花园里,白衣黑裤,越发显得清丽整洁,一尘不染,和以前在学校时看不出什么不同。

  明霜看都不看他,去拨弄那从蔷薇的叶子,院子里花草都有人定期照顾,被养得很好,玫瑰娇艳欲滴。

  蔷薇很漂亮,但是带着暗刺,明霜小时候被扎过一次,长大后就再也不喜欢了,可惜明立诚还是在这里种了一丛,她想折下那一朵最漂亮的,又怕被刺伤,到底还是皱着眉没下手。

  少年伸出一只苍白修长的手,替她折下了那朵玫瑰,他手被刺伤,食指上,那个之前被她留下的齿痕依旧可以看到印记,甚至更深了,血滴从少年白皙的指尖滑落,一点一滴。

  他安静地把那朵蔷薇递给明霜。

  明霜没接,他把她的头发掖在耳后,将那朵漂亮的小蔷薇插在她的发间,动作轻柔。

  “他亲过你这里吗?”他问,抬手,冰冷的指尖拂过她的面颊。

  “他是不是做的比我更好?”他握住她的手,干净温润的黑眸看向她,“所以你更喜欢。”

  作者有话说:

  十五离开那几年,小槐是真的变得不太正常了……几年后的小槐就是个大疯批,还装得很正常,装得自己病完全好了,十五再度因为他的美丽皮囊被误导……

  都市篇快到了。

  ——

  第六十一章

  疯子。

  明霜心里只闪过这个念头。

  她以前为什么会以为江槐是纯良无害的小白兔, 她对江槐好的时候,他确实是这样的,对外人冷淡, 但是对她百依百顺, 予求予给,可是现在, 对着这样一个江槐,她还能觉得他是小白兔么?

  江槐专注看着她, 认真等着她的回答。

  明霜说, “他亲没亲我重要吗?以前没亲,以后也可能亲,我不是你的什么物品。”

  “江槐, 莫非你希望以后我一辈子只能有你一个人?”明霜抬眼看他, “我才十八, 以后余生就要和你绑定吗?”

  有什么不好呢, 少年安安静静的, 一缕微风吹来, 拂动了他额前乌黑的碎发, 那双清寒的眸子一瞬不瞬看着她,声音很轻,“不行么?”

  他愿意此后余生一直和她在一起,至死也不分开,她要是先走了, 他也会随她一起, 他先死了, 倘若有魂灵, 他便在地府耐心等她, 下一辈子还在一起。

  “不行。”明霜斩钉截铁说,“我不想。”

  她变化得很快,但是她觉得自己也不过只是把常人必经的路途按了快进键而已。

  江槐现在爱她,甚至为了她这么卑微,但江槐骨子里是清傲的,也有傲的资本,过几年等他成熟了,回想起这段岁月,说不定反而还会恨她,恨她趁着他还年轻稚嫩单纯时玩弄了他的感情。

  江槐想要人疼爱,有无数人排着队愿意,明霜不信自己在他心里就有什么特殊的。

  她抬手一把扯下发间那朵蔷薇,毫不留情碾碎,用鞋子碾过,适才娇嫩艳丽的蔷薇被混入泥土,美好在顷刻之间破碎。

  她就是这样,少女美丽又残忍,甜蜜起来时是世界最甜,甜美之下是致命的毒药。

  江槐没气没恼,依旧平静,视线只是停留在她脸上,甚至看都没看一眼那朵刚才刺伤他的蔷薇。

  “江槐,你回去吧。”明霜说,“我和你现在没什么好说的。”

  他没动,明霜忽然捻起他的手,江槐已经习惯了她对他的亲密,他的所有,都是属于她的。他很配合,伸手让明霜细细看他手指的每一部分。

  明霜凝神看他的食指,她很喜欢江槐的手,以前喜欢他牵着她,要把自己的手挤在他的掌心里,高中他提笔写字时那双手最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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