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科幻空间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第33节

  “不用,我让它自己慢慢好吧,这次感冒好了,有了抗体,下次就不容易感冒了。”赵明月说,“对了,方姨给你的那网兜东西,你根本就没看对不对?”

  沈旭跃说:“我看了啊,我拿了点牛肉干,还有一罐午餐肉。”

  赵明月从口袋里拿出一沓子钞票、粮票和布票,递给他:“这是方姨放在网兜里,她给我们钱和票干什么?”

  沈旭跃看着那些钱和票:“可能是给我们用的,怕我们不够吃穿。”

  “那给你拿着。”赵明月将东西塞到沈旭跃手里。

  沈旭跃说:“你拿着,以防不时之需。”

  赵明月摆头:“我不要,是方姨给你的。万一我要用,到时候找你借就行了。”

  沈旭跃看着她,然后点了下头:“那好,我先拿着吧。不用说借,直接问我要就行。”

  没过两天,两人的学校都接到了一封表扬信,学校用大红纸写了通告,贴在宣传栏上,一时间沈旭跃和赵明月都在学校出了名,两个宿舍一下子也都出了名。

  赵明月的名声显然更响亮一些,因为她是个女生,敢下水去救人,这一点就令很多男人佩服了。赵明月发现,班里的同学看自己的眼神都变得有些怪怪的,有那种刮目相看的感觉。

  赵明月也没当回事,事情都已经做了,目前看来,反响还不错,起码到时候可以在自己的操行分上添几分,而且档案上也能够有精彩的一笔。

  不久,北京某报刊刊登了一则小文,说的是一个学生去看病的事情,感叹不懂医术的医生胡乱给人开药,而会看病的老医生却拿着笤帚在一旁扫地。文中对这种现象虽然没有明确的批判,却也以一种深沉的无奈感叹出了时人共有的感触。文章署名的是佚名。末尾还有一句“请本文作者尽快与本报社联系,以领取稿费”。看样子写文章的人没有写地址,估计也没有对刊登抱有多大的希望。

  周末的时候,沈旭跃拿着那份报纸来给赵明月看,赵明月看完之后:“你写的?”

  沈旭跃点头:“对。”

  赵明月看到文章最后的那句话,说:“你没有留地址吗?他们让你联系报社去领稿费呢。”

  沈旭跃笑着说:“嗯,这就回去写去。本来想着这种事可能不会刊登的,就没敢留名,没想到居然还给登了,这说明咱们的社会越来越好了,以后终于可以正常说话了。”

  “对啊,生活会越来越好的。”

  沈旭跃又想起一件事:“我刚过来的时候,在那边看到一个通知,说是x省同乡会,你看到了没有?”

  赵明月摇头:“还没有。同乡会吗?”她想起了边红玉那个同乡。

  “是的,你去吗?认识些老乡也挺好的,美不美故乡水,亲不亲故乡人。”沈旭跃感叹说,“我也想去参加同乡会呢,可惜我就在自己家乡,到处都是我的老乡。”

  赵明月想了想:“那我就去看看吧。”大家不可能都跟边红玉一样势利吧,这也算是拓展人脉的一种方式,这几届的学生,将来都成为了社会的中坚力量,尤其是能考到北京来的人,以后的发展基本都不会太差,“你陪我一起去吗?”

  “时间好像是下周六晚上,我到时候过来,陪你去走走。”沈旭跃在月亮湾插队多年,对那片土地还是有很深的感情的。

  “好。”

  星期六下午,沈旭跃上完课就过来了,他和赵明月一起吃了晚饭,然后去参加老乡会。聚会地点在图书馆西侧的草地上,那而周四时是英语角的集会地点,光线有点暗,不过又不是相亲会,这就无所谓了。

  赵明月过去的时候,那边已经摆了一张书桌,有两个男的坐在桌子后面,对方看见他们:“你好同学,你们是来参加x省同乡会的吗?”听口音就有些x省腔。

  赵明月点点头:“对,你们都是x省的?”

  “是。我叫……”对方先是自我介绍了一下,然后递上钢笔来,“签个名吧,把你的籍贯还有系别班级宿舍号都留下来,以后我们老乡要是有什么活动,好方便联络。”

  赵明月接过笔,将自己的信息都写上了。一个留着平头戴眼镜的男生接过赵明月递回去的纸笔,看了一下名字:“诶,你是不是就是上次的表扬信上那个赵明月?”

  赵明月愣了一下,然后点头:“对,是我。”

  对方伸出手来:“你好你好!太荣幸了,你是我们x省的骄傲啊。”

  另一个头发稍长点的人看着沈旭跃:“那位同学呢,把你的信息也写一下吧。”

  沈旭跃笑着摆手:“我不是x省的,不过我之前是在金南插队,也算半个老乡吧。”

  “那真是有缘啊,那也留一个吧,交个朋友。”对方热情地要求沈旭跃留信息。

  沈旭跃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是你们学校的,没关系吗?”

  对方一听他不是自己学校的,就不再坚持了。

  看样子师大x省的人并不多,赵明月他们到了十多分钟,都没看见第二拨人。他们俩已经和那两个负责人聊上了,那两个也是这一拨考上来的新生,不过年纪都比较大了,有一个还在学校教了五年书,是数学系的,还有一个是中文系的,就是那个平头眼镜。

  数学系的老乡说:“该不会就咱们这三个人吧?”

  赵明月说:“我还见过一个,她是政法系的,是个女生,不知道会不会来。”

  正说着,边红玉和一个女生过来了,看见赵明月和沈旭跃,略显诧异地看了他们一下,然后又恢复了正常,还笑着和沈旭跃打招呼:“真巧,又碰到你了。这不算你们的同乡会吧。”

  沈旭跃呵呵笑:“是不算,我陪我对象来的。”

  和她一起来的那个女生诧异地打量了一下沈旭跃和赵明月:“你们认识?”

  边红玉说:“火车上正好一路过来的。”

  “那还挺巧的。”这个女生也是省城的,叫胡玉,是外语系的。赵明月好奇地打量了一下胡玉,满腹狐疑,去年根本都没考过外语,外语系也招生吗,那是通过什么渠道招的?

  又过了一会儿,来了两个男的,这估计就是他们师大所有的x省老乡了,一共七个人。赵明月因为救人事件,名声在外,一说起来,大家就都知道了,再说起沈旭跃,表扬信上也是有名的,原来就是他们两个一起救的人。大家知道沈旭跃是清华的之后,非让他也把联系方式给留下了,好歹是个北京本地人,有个什么事还能求助一下。负责人又现场将大家的联系方式全都抄了七份,每人发了一份。

  大家聊了一会天,然后各自就散了。沈旭跃和赵明月也没回图书馆去看书,两人坐在校园内的一处长椅上聊天,三月的北京已经有了一点春天的气息,不像冬天那么寒气袭人了,夜里在外面还能小坐一会儿。

  赵明月笑道:“我原本以为认识些朋友,以后有什么困难好能找个人帮忙,结果倒好,他们对你的兴趣更大。别到时候有什么事都来找你帮忙吧?”

  沈旭跃笑笑:“应该不至于吧。如果真找上来了,那也没办法,我尽力而为吧。”

  “也别什么事都答应,要学会拒绝别人。”沈旭跃有着这个年代人共有的特性,太实诚,又热心肠,万一人家大小事都找上来帮忙,确实也挺麻烦的。

  “好,我知道。”沈旭跃突然感慨地说,“明月,我有时候觉得,你像个小女孩一样纯真,但有时候又觉得,你又是个特别成熟懂事的女子,善解人意,深谙人情世故。”

  赵明月心头一跳,嘴上说:“有吗?”

  沈旭跃悄悄地将她的手抓在手心里:“我觉得有吧。这样挺好的,你不用想着去改变什么。”一个女人,能把纯真和成熟融为一体,对男人来说,本身就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赵明月暗暗松了口气,说实话,这件事一直压在她的心头,并不轻松,总觉得自己这颗沧桑的灵魂有点配不上他,有种在欺骗他的感觉,如今听到他这么说,心头感慨万千,那就这样吧。

  作者有话要说:鲨鲨扔了一个地雷,非常感谢亲的地雷╭(╯3╰)╮

  第四十九章 情敌

  四月份的时候,赵明月收到了三封信,家里的、三哥赵明朗的、于有清的,带来了两个重磅消息,赵明月看完信后,半晌都没回过神来。

  第一个应该说是好消息,是父亲信里说的,赵明刚说上媳妇了,秋天的时候就能成亲了。对方是个冲里的姑娘,身体有点微恙,患过小儿麻痹症,走路有点跛,长得倒还算周正,人也不笨,关键是彩礼要得少,只要两百块钱。

  另外还有一个姑娘,家里兄弟姊妹多,穷,姑娘人很漂亮,但是要求一千块钱彩礼,好给自己两个哥哥说媳妇,这简直有点像是在卖女儿了。一千块钱,这在农村那是天价了,王招娣无论如何是不肯出的,也出不起。那个有点小儿麻痹症的姑娘,生活能够自理,还能够做家务,种菜采茶都可以,就是不能干重活,王招娣出不起一千块钱彩礼,便选了那个患小儿麻痹症的姑娘。

  赵明月看着这个消息,也不知道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不过不管怎么说,算是解决了王招娣的心头大事,儿子总算是娶上媳妇了。赵明月也暗暗松了口气,以后明秀就不会被逼着去跟人换亲了。

  另一个消息是于有清带来的,赵明月觉得特别讽刺,是于有芬要嫁人了,对方居然是成永刚的弟弟成永强。赵明月在自己拒绝成永刚后,觉得总算是可以摆脱这个王八蛋了,至于上辈子的仇,将来有机会,一定要报复回来的。但是她没想到,自己身边的人,居然还会和成家扯上关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成永强是个蔫了吧唧闷不吭声的人,个子非常矮,不超过1米65,跟自己和于有芬差不多高;而且长相特别显老,赵明月头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她还以为这是成永刚的哥呢,没想到跟自己同龄,二十岁的人跟三十岁似的;话也特别少,一整天都听不见他说上五句话;看人的时候,眼睛直勾勾的,但是你要是对上他的眼神,他就立即闪避过去了,不跟人对视,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于有芬怎么会看上成永强呢,现在唯成分论已经逐渐在取缔,从这两年的高考政策都可以看出来了啊,于有芬该不会还是把这个当成自己的枷锁吧。而且成永强比于有芬小了三岁,这怎么看都不般配啊,难道是她哥跟于有芬提分手了,所以她才找了成永强?

  但是赵明朗的信里似乎并没有提到这件事,是不知道,还是不愿意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有清也不说清楚,只是告诉了她这件事。赵明月简直心如乱麻。

  她赶紧写了信给赵明朗,还寄了挂号信,追问他这件事的原因。

  沈旭跃过来找她上晚自习,顺便邀她们宿舍的同学周末一起去爬长城,发现赵明月情绪不好,便问怎么回事。赵明月如实说了。沈旭跃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你觉得于有芬不该嫁那个人是不是?”

  赵明月说:“嫁谁都比嫁那个人好。”

  沈旭跃看着她:“为什么?你认识那个人吗?”

  赵明月犹豫了一下:“我认识,他跟我以前在一个学校上学,是隔壁班的,特别阴沉的一个人,跟个哑巴似的,不说话,长得又矮,跟我差不多高。况且他年纪比有芬姐还小三岁,他会懂得照顾人吗?”

  “撇开性格这些不说,从家庭条件来看,那个人是村支书的儿子,家里条件应该比于有芬家里好,于有芬嫁过去,倒也没什么损失。”沈旭跃就事论事。

  “可是,有芬姐不能嫁给那个人!”赵明月心里急得很,她现在就算是反对,也跟于有芬通不上话。

  沈旭跃说:“你干嘛这么急啊?”

  赵明月扭头看着沈旭跃:“她是我哥的女朋友,怎么突然一下子就嫁给那个家伙去了,简直太想不通了。我哥比那人难道不强一百倍一千倍!于有芬她是怎么想的?”

  沈旭跃说:“这里面肯定有你不知道的原因。这是她和你哥之间的事了,况且嫁给谁,是她自己选的,没人强迫她。你也不是她什么人,做不了她的主。”

  赵明月没好气地说:“没准就是被逼的呢。”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觉得她有点太过激动了:“明月,你冷静一下。这是于有芬的事,我知道你是喜欢她,想她做你嫂子。但是很多事情,不是我们能够左右的。”

  赵明月长叹了口气,将脸埋在手里:“其实我也未必要她做我嫂子,但是我觉得她不能嫁到成家去,成家人太恶心了,我讨厌成家!”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从来没有见过她对谁表现出如此强烈的憎恶感:“明月,是不是因为成永刚曾经纠缠过你,所以你讨厌他们?”

  赵明月一时语塞,看着沈旭跃,不知道说什么好,她怎么能够说得清楚,上辈子她被成家人坑得那么惨,这辈子,又怎么能够眼看着跟自己关系好的姐妹去跳那个坑呢。她无奈地捧着脸,满脸愁苦:“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特别讨厌他们,反正就是一见就觉得气场不对,特别反感。”

  沈旭跃停顿了一下,然后突然说:“成永刚没有对你做过什么吧?”

  赵明月一听,完了,他怀疑自己了,她怎么一着急就忘了,成永刚说起来和自己还有点渊源,对沈旭跃来说,几乎都算得上是情敌,自己反应这么激烈,他肯定会怀疑什么吧,赵明月连连摇头:“没有,没有。就是这个人特别死缠烂打,我都明确拒绝过他了,他还三番两次跑到我家来,一点廉耻心都没有,特别烦人。当然,我都没让他进过门。”

  沈旭跃看着赵明月,脸上没什么表情,心里不知道在想什么。赵明月心里打着鼓,后悔得要死,为什么自己要这么纠结呢,为一些已经不相干的人让两人之间生出间隙来。

  过了一会儿沈旭跃说:“嗯,不让他进门是对的,你是个姑娘家,要学会保护自己。”他换了个话题,“关于于有芬的事,你得先冷静一下,问问你哥,把事情弄清楚,他们俩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否则于有芬不应该这么快就嫁人了。于有清的信里,是不是完全没有提到你哥的事?”

  赵明月点头:“对,他没有说过我哥的事。我在想,是不是我哥提的分手,他不好意思跟我指责我哥,才不说这个事的原因?”

  沈旭跃不以为然地摇头:“我倒是觉得这事应该跟你哥没有关系,以我对你哥的认识,他不会是那么寡情的人。而且就算是他跟于有芬提分手,于有芬也不至于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自己嫁出去,而且照你说的,还嫁了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人。那个男的和你岁数一样大,那就是还不能结婚,但是信上说,她下个月就过门了,真是犯不着这么着急的。对,我越推算越觉得不对劲了,必定发生了什么我们不知道的事情。”

  赵明月点头说:“对啊,我就是觉得这事不太合常理,所以才这么着急。希望有芬姐不要有事,一定要幸福啊。”

  沈旭跃拍着她的手背:“你别那么担心,你离家千里迢迢的,着急也使不上力。赶紧写信回去,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赵明月叹了口气:“当初我让她跟我们一起参加高考,要是一起考上了,那该多好啊,可是她死活不愿意去考。”

  沈旭跃说:“每个人的人生道路是不一样。积极一点的人,总是不肯安守现状,会努力改变自己的生活,悲观一点的人,不肯努力去争取,于是就被他人左右自己的生活。用宿命论的观点来说,这就是命,所以你看,命运是真的掌握在自己手里,不管如何,你去争取了,那才是真正的属于你自己的命运,这样才会无怨无悔。”

  赵明月颔首。沈旭跃说:“我们可以乐观一点去想,也许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坏。可能是于有芬自己觉得和你哥差距越来越大了,才选择嫁给别人。而且我觉得,成永刚是成永刚,他弟弟是他弟弟,你并不了解他,他也许还会是个不错的人呢。”

  以赵明月对成永强的了解,这人跟不错沾不上边,蔫坏蔫坏的,不过汪秋兰狠,制得住他,要是换了于有芬,不知道又是怎样一个结局了。

  赵明月又立即写了一封信回去问于有芬,而且表示反对她嫁给成永强,发的是加急挂号信。因为心里惦记着于有芬的事,赵明月跟着大家去爬长城都有点没精打采的。

  两个宿舍的人一起出去玩了两次,差不多也算是熟悉了,那六个单身人士中,有两个似乎看对了眼,就是二姐高东方和沈旭跃宿舍一个来自河北秦皇岛的同学,姓秦,那个人年纪和高东方差不多,戴一副黑框眼镜,长得瘦瘦的,个子不高,1米73的样子,话不多,但是说出的话特别有水平。高东方私下里赞过他,说他有点大巧若拙、大辩若讷。赵明月觉得有戏。

  这年头爬长城的感觉跟后来的不一样,难得清静,这种清静是相对的,爬长城的人也有,但是不会像后来那样摩肩接踵,起码还能看得见长城的板砖和箭垛。毕竟这年头跑到北京来旅游的那是极少数,大部分人都没有旅游的概念,而且经济上也不允许,除非出差到了北京,或者路过北京,慕名前来朝圣。

  四月的北京相当美丽,春风和煦,阳光灿烂,从长城的垛口瞭望群山,群山披上了新绿,还有一些斑斓的野花,开得非常娇媚,将整个春天点缀得活泼俏皮,生机勃勃。沈旭跃还特意跑到宋伯伯那儿借了个相机回来,给大家拍照留念。中国人说,“不到长城非好汉”,现在到了长城,那就得证明一下自己到过长城了不是。

  沈旭跃给自己女友拍的照片自然更多一些,还让人给他们拍了两张合影,等到洗出来后,拿着寄回去给赵明月的父母看看,让他们也炫耀一下,女儿和准女婿到长城去过了。

  赵明月拍完一张照片,说:“旭跃,我来拍一张。”他总是忙着给别人拍照,自己却没什么机会拍独照。

  “好,你从这里看见我,然后按这个键就可以了。”沈旭跃拿着相机教她。

  赵明月当然知道怎么拍,她点头:“好。”

  拍完照,两人慢慢往上走,好几个同学都爬到前头去了,不过他们不是落在最后面,最后面的是高东方和老秦。赵明月回头看了一眼正在一个垛口边高谈阔论的两人,笑道:“他们两个很谈得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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