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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乖张 第10节

肆意乖张 小涵仙 6771 2024-06-30 13:50

  拍摄结束后,沈常乐请所有人喝奶茶吃炸鸡,阿喻指挥着外卖员把东西搁在大桌子上。框子里全是香喷喷的网红店炸鸡和奶茶,众人纷纷献上一波彩虹屁。

  “沈老师是仙女吗?是仙女吧!”

  “沫沫,你说你喝了沈老师两杯奶茶,你修图不得拿出三百万的水平来!”

  被cue到的那叫沫沫的女孩哈哈大笑,“你又不是不知道,每次常乐姐的照片都不用修五官!最省事了!”

  棚里热闹的像在过年,很快就把隔壁棚里的人也吸引了过来。

  “常乐。”

  沈常乐正在选片,听见有人叫她,她放下手中的鼠标,转过头去,看见梁楚凡站在她后面。

  梁楚凡今天也在这里拍摄,是给ming旗下的某子杂志月刊拍写真。梁楚凡来之前经纪人就告诉他沈常乐也在这,所以全程拍摄时他都没有休息,就想早点拍完了过来打个招呼。

  沈常乐神色淡淡,并不是很想跟他打招呼,她看到梁楚凡就想到那次澄清申明的事,感觉被人暗暗摆了一道。之后她有问过珍姐,珍姐说她还没来得及联系梁楚凡工作室,对方就发了澄清。

  梁楚凡表情不变,笑着往沈常乐跟前走了几步:“刚刚在隔壁听到这儿欢声笑语的,过来看才发现你在这。”

  “哦,是吗。”

  “常乐,你是不是还在因为澄清的事不高兴?”梁楚凡沉默了一会儿,略带歉意地开口。

  他今天拍摄,也做了造型带了妆,皮肤在灯光下比女人还白皙几分,轮廓流畅俊朗,造型是绅士贵公子风,女生看了没有不心动的。

  可沈常乐不是一般的女生。她看了眼就收回视线,“梁先生想多了。”

  不论那次他半夜来敲她房门是真对剧本,还是别有目的,从照片爆出来的时候,她对他的所有好感就所剩无几,虽然本来就没有多少男女之间的好感,无非是觉得他这人在娱乐圈里,算是少有的规矩又礼貌的男人。而且长得对她口味,纯属她看着舒心。

  梁楚凡还想在说什么,阿喻拿着一杯奶茶蹦蹦跳跳走过来,“姐!要喝吗?这杯是无糖的。”

  经过梁楚凡的时候,阿喻顿了顿,没想到这位居然在这,只好硬着头皮打招呼:“梁老师。”

  沈常乐转过头:“不喝。”

  阿喻尴尬,又不好掠过梁楚凡就这么走了,不然显得姐姐这边的人都对他有意见似的,反而让人觉得猫腻。

  只好转头又问梁楚凡,客气一下而已:“梁老师喝吗?”

  阿喻在心里想,千万别喝,谢谢配合。

  她可不想被姐姐翻白眼。

  梁楚凡微笑:“好啊,谢谢沈老师请客喝奶茶。”

  阿喻把手往后缩了下,可梁楚凡已经伸过手来了,只是还没来得及碰到这杯奶茶,一只更为修长精致的手凭空出现,将奶茶抽走。

  阿喻和梁楚凡同时抬头去看。

  路听野冲着梁楚凡挑了挑眉,唇角噙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笑。冷调的灯光下,他的皮肤愈发白皙,浓颜系的长相容易给人一眼惊艳的视觉效果,锋利的轮廓宛如一把出窍的冷刀。

  路过的工作人员频频去看路听野,都忘了梁楚凡还站在这。

  路听野把吸管插/进去,喝了一口,然后转过头去看沈常乐,无辜问:“姐姐,我能喝你的奶茶吗?”

  沈常乐皱眉,总觉得他在得瑟些什么,语气很淡:“你喝就喝了。”

  问那么多做什么。

  “谢谢姐姐。”路听野神色自若地看着梁楚凡,在他的注视下吸了一大口奶茶。

  梁楚凡深深看了眼路听野。

  梁楚凡在如此卷的男明星行业里已经算佼佼者了,无论是身材、长相还是气质。可他一米八六的标准身材在路听野面前居然被生生压了气场,估算着面前的男孩快一米九了,而且那看似平价随意的衣服之下绝对不是一具廉价瘦弱的躯体。

  年轻,蓬勃,野蛮,张狂。当然,张狂是在沈常乐转过头去的那一瞬间才燃起的。

  梁楚凡皱了皱眉,不知道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一个男人,雄性对于同类之间的气场波动有着天生敏锐的嗅觉,梁楚凡当即就感受到,这男人看他的眼神带着攻击性。

  “常乐,这位是你的......弟弟?”梁楚凡很绅士地问。

  沈常乐终于把自己喜欢的照片挑完,告诉修图师修完后记得发给阿喻一份,然后才慢慢起身,看了眼梁楚凡,又看了眼路听野,心里有了主意。

  “噢,是啊,新认的弟弟,做菜挺好吃的,下次宋太再组局叫我们玩儿,我带听野来给大家烤烧烤啊。”说着,沈常乐踩着高跟鞋款款走过来,身体挨近路听野,很是熟稔地贴着他的手臂。

  看起来亲昵至极。

  “弟弟”“姐姐”的称呼一下子就变得暧昧,像是调情。

  梁楚凡嘴角的笑容僵硬三分。

  路听野耳尖微微动了下,感受着手臂上有一团柔软在若有似无地触碰,他眸色一点点深谙下去。

  忽然,他伸手揽住沈常乐的腰,把人往怀里虚虚一拢,俯身贴在她耳朵边,胸口里荡出笑意:“姐姐,我对跟别人做饭没兴趣。”

  -

  作者有话说:

  路・戴假表・小绿茶・听野:姐姐,我可以喝你的奶茶吗?

  不用怀疑,这句话就是很涩。

  第7章 野蛮火种

  路听野的音量不高不低,刚好让周围的一小圈人都听见。

  沈常乐只觉得被路听野触碰的那一块皮肤要烧起来了,男人的手掌像滚烫的烟火,不停地在她腰上作恶,耳朵里传来他清冷又温柔的嗓音,让她昏聩的大脑处在一种酥软迷醉的状态。

  可他不过是一个小她三岁的男孩!

  她居然有这样不正常的反应!居然觉得他欲!

  她简直是在犯禁。

  沈常乐侧头,瞪了一眼路听野,眼神警告他可别得寸进尺,不然就滚蛋!

  随即稳着气息,微笑:“阿喻,陪我去休息室换衣服。梁先生,不奉陪了。你,收拾东西。”

  最后一句话是对路听野说的,话落,她使暗劲推了一把路听野,好在对方没有继续做什么,只是松了手,放任她离去。

  路听野手指摩挲了一下手心,感受着上面残留的柔软馥郁,眼神还停留在沈常乐的背影上。

  沈常乐走的很快,仿佛身后有什么东西在追她似的,一不留神就踢到了摄影灯的电线插头。

  “小心啊!”阿喻慌里慌张去扶,可手上还拿着一杯奶茶,又怕奶茶泼到沈常乐身上穿的那件高定西装,当下迟疑了一瞬间。

  很自然就让外人钻了空档。

  梁楚凡离沈常乐最近,动作比任何人都快,抬手扶住了沈常乐的腰,焦急问:“崴到了没有?”

  路听野眼里划过一丝暴戾,紧了下手臂上的肌肉,收回冲出去一半的脚步。

  沈常乐惊慌未定,感觉到腰上又突然多出一抹温度,她厌恶地皱了下眉,没多想就推开了梁楚凡,不悦地扫过他。

  “对不起,我只是一时担心你,没别的意思。”梁楚凡温柔地道歉,他今天戴了一副装饰用的金丝边框眼镜,让他看上去更像四五十年代的大都会贵公子。

  见他如此的斯文绅士,沈常乐还是没再说什么。都是在一个圈里混的,更何况梁楚凡的小姑嫁到了宋家,是宋家二太太,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圈里最忌讳的就是当面不给脸。

  “谢谢。”沈常乐客客气气地道谢,又说,“梁先生若是喜欢喝奶茶,我让阿喻再给你拿一杯来。”

  梁楚凡无意识地侧头看了一眼几步开外的路听野,笑着颌首:

  “好。”

  -

  路听野和阿喻跟在沈常乐后面,阿喻频频打量了路听野好几眼。

  “喂,你现在和我家姐姐是什么关系啊?”阿喻小声问。

  路听野一路沉着脸,不说话。

  “你怎么不说话?”阿喻瘪瘪嘴,冷哼了声,也不搭理他了。亏她还觉得他比梁楚凡还帅。明明在姐姐面前表现挺随和的,怎么一下子这么高冷?

  进了休息室,沈常乐似乎也察觉到了路听野有些反常,随口问了他一句,“你怎么了?”

  路听野从沉思中回过神,“没什么,就是有点饿。你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吃什么到时候再说吧。”沈常乐此时对食物并不热忱,思索了片刻,还是决定简单解释一下刚刚发生的事,不然让这小孩误会就不好了。

  “对了,路听野。刚刚那些你也别放在心上,我是懒得和梁楚凡纠缠才那么介绍你的。”

  说完,沈常乐都有些迷茫,她在说什么?拿他当挡箭牌就是了,有必要跟他解释吗?

  路听野听后颇有意思地笑了声,嗓音干净清澈:“我知道,工具人嘛.....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

  沈常乐皱了下眉,并不喜欢这男人话里有话。

  说话间,阿喻已经把沈常乐的衣服熨烫好,挂在了更衣室,路听野见沈常乐要换衣卸妆,很识趣地找理由避开:“我出去一会儿,马上就来。”

  沈常乐淡淡嗯了声,也没管他出去要做什么,转身进了更衣室。

  路听野轻轻把门阖上,手里还拿着那杯没喝完的奶茶。出来后,他随便拦了一个工作人员,礼貌问:“请问梁楚凡的休息室在哪?”

  工作人员见他是跟着沈常乐的,也就没多问,指了指走廊深处最里的那一间:“走到头,左边那间就是。”

  路听野吸了一口奶茶,抬步朝走廊最里面走去。

  到了门前,敲了两下,很快就有工作人员来开门,“你好,请问你是?”

  路听野眯了眯眼,一眼就看见坐在化妆镜前的梁楚凡,一个助理弓着腰在给他取胸口的领结,一个助理蹲在地上在给他换鞋。

  路听野扯唇,冲着梁楚凡的方向扬了扬下巴,“我找他。”

  梁楚凡正在闭目养神,忽然听到有个声音嚣张又不善,他循声望过去。

  路听野用舌尖抵了下牙背,表情未变,唯有一双冷沉的眼睛看着梁楚凡,“有话跟你说,你让他们都出去。”

  梁楚凡静默了两秒,随后让工作人员都出去。很快,休息室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路听野低头看了眼门锁,抬手一拧,外面的人就进不来了。

  梁楚凡有预感他会来这一遭,但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不过转念一想,他能做什么?

  梁楚凡继续保持平常的表情,只是雄性天然的领地意识让他很心下有些不爽,被一个无名小卒找上门,这事儿说出去就跌份。

  “来这做什么,是常乐让你给我送奶茶--”

  梁楚凡一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完,路听野快步走过来,一把扼住他的喉咙将其从椅子上硬拽了起来,一个反身,压着他往化妆镜上狠狠贯去。

  青筋贲张的手背带着野蛮的性张力。

  梁楚凡脸色顿时因为缺氧而涨红,生理本能让他不是攻击回去,而是去掰掐他的那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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