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 给我喝一口你的。”
--“你自己不是有?”
--“我这杯不好喝。”
--“路听野,我俩一个口味!”
--“啊?是吗?你拿来我尝尝。”
男人仗着自己个子高力气大,不由分说偷走她手里的奶茶, 把自己手里的换过去, 笑眯眯地喝光她剩下的奶茶。
沈常乐深吸一口气, 将储物格里一盒烟抓过来, 抖了根咬在嘴里。这车是沈常西的, 烟估计是他留在这的。
沈常乐飞快地抽出车载点烟器, 烟点燃的瞬间,她急切地抽了一口,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尝试这玩意。
浓涩的烟味让她大力呛咳起来,一边呛着一边痛苦地皱着眉。
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矫情吗,还是感动自己,让自己不那么有负罪感?
她告诫自己,不能想。不能想的。做了决定就该往前走,忘了该忘的。可越是强迫,脑海里越是涌出两人相处的画面,像一场堵不住的山洪。
会所里她先招惹他,游艇上他像忠心耿耿的守卫者,再到港城的时光,他一点点走进她的心里,她生病时他分分秒秒的照顾,安排她的一日三餐,给她送花,送一期一会的蜻蜓胸针,把母亲留给他的遗物拿来做新年礼物.....
她不会再遇见比路听野更爱她的男人了。
她知道的。
沈常乐自嘲地笑了笑,灰白色的烟雾在车内缭绕,很快就充斥了整个车厢,人犹如困在迷雾里,不知所以。
唯有无名指上的戒指在迷雾中依然闪着璀璨的光,那光几乎烫热了她的眼。
铂金的戒指,嵌着无数小碎钻。
沈常乐呼吸着呛人的烟雾,正准备再学着抽一口,搁在一旁的手机振动起来。
来电显示是齐特助。
若不是重要的事,齐特助绝不会大晚上给她打电话。
沈常乐怕是父亲那边有不好的消息,稳住心中慌乱的心情按下接通,一边掐了烟,“怎么了?”
对面的语气很激动,“二小姐!找到了!找到了!”
沈常乐倏地坐直:“找到我爸了?”
特助重重点头:“是!董事长目前很安全,我这边已经安排飞机去接了!”
沈常乐长长呼出一口气来,突如其来的大悲大喜让她有些承受不住,手激动地在打颤,“好....好....我父亲有受伤吗?飞机什么时候过去?”
“董事长很好,秘书说董事长为了救一个孩子被灯砸到了肩膀,但没有大碍,没有伤到骨头,回来需要安排一次检查。飞机这边已经去报空管局了,批准后立刻就能飞。最迟不超过明天八点。”
“好,这段时候辛苦你了。年终奖我额外给你添一倍。”
挂电话后,沈常乐立刻打给妈妈和奶奶报平安,通完消息后的她几乎快虚脱了,是一种解脱的无力。
爸爸没有危险,集团没有危险,一切的一切都朝着正常的轨道行驶,她应该高兴啊!
应该高兴的!
沈常乐强迫自己笑,可笑起来的样子比哭还难看,她甚是恼恨地把遮阳扳扣上去。
-
三天后。
房车内,沈常乐坐在沙发里,整个人无精打采,阿喻正给她上妆。
看着沈常乐眼下的乌青色,阿喻没敢多问,默不作声给她多上一层厚重的遮瑕膏,可遮瑕膏再厚也遮不住眸色里的疲倦。
此时是清晨七点,车子驶向沈家在上京近郊新建的温泉度假村,电影《花束》剧组转到这里进行拍摄。今天还有媒体来做采访。
涂口红之前,阿喻问:“姐姐,先吃早饭在涂口红吧,给你带了小笼包和粥。”
沈常乐看了眼早餐,提不起胃口,刚要说算了,耳边好似出现了幻听,隐隐有一道温柔又迷人的低嗓。
--“不吃早饭怎么行?你好歹尝两口,要不我给你拿保温盒装着,你带去剧组吃。”
--“乖,多吃点,不然我抱着都硌手。”
阿喻连连唤了沈常乐好几声。
“祖宗,您这是怎么了?”阿喻满脸关切,自从两天前,沈常乐回了剧组就开始不对劲了,时而恍惚,时而发呆,时而冷如冰霜,让人心里犯怵。
沈常乐回过神来,“没什么,我吃点吧。”说着就把保温盒打开,拿起包子咬了一口。
不是他做的,难吃。
沈常乐无端有种极委屈的情绪在心口里揉成一团。
阿喻收拾完化妆包,余光扫到沈常乐发红的眼圈,她差点惊出声。
好端端的,这大祖宗怎么哭了?
度假村是前两年开发的,去年五月份才试营业,开业一年以来生意很火爆。在自己家的地盘拍摄,各方面都很方便,吃的住的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剧组上下都喜气洋洋,更加卖力的工作,等电影上映,还能免费宣传一波度假村,简直是一箭双雕。
车子从贵宾入口进度假村别墅群,有三栋靠边的别墅被剧组征用,拿封条绕着,不让外人进入。
一大早,封条外就有不少人围着,肩上架着长枪大炮,大约是粉丝知道剧组在这拍戏,想来拍路透。
沈常乐拿余光往人群里扫过,眼睛被倏地烫了下,她屏住呼吸,侧过头。
高瘦挺拔的男人永远鹤立鸡群,耀眼得忘乎所以,以至于一瞬间就抓住了她的视线。
沈常乐心脏突突一跳,飞快收回目光。
路听野怎么来了?
他清瘦了不少,但还是那么招眼。
沈常乐感觉心脏被小虫子蛰了下,仓促收回视线,“让司机别走这条路,从后面绕过去。”
-
媒体采访拍照过后,到了中午。中餐由度假村提供,虽然还是盒饭,但不论是菜色还是味道都很不错,每人还能领到一杯奶茶和水果盒。
休息室里,沈常乐在给向存喻讲戏。
向存喻是一个好苗子,科班出身台词和镜头表现能力都不错,就是太年轻了,很多复杂的情绪他无法感同身受。
今天这场戏很关键,讲的是男女主十年之后再次相遇。
“沈导,我不是很明白,男女主明明很相爱,分开的十年里也曾各自后悔当年没有坚持这段感情,既然十年后他们能够重新选择一次,为什么还是要放弃?这也......”向存喻在为戏里的角色叫屈,他实在是不理解。
沈常乐无声笑了笑,声音低沉:“因为这个世界上喜欢不是最重要的事。二十七岁的他们已经过了喜欢就一定要拥有的年纪。”
向存喻似懂非懂,拧着眉头看着剧本上那几句台词。
--“十七岁的我们战胜不了这个世界,二十七岁的我们依然做不到。所以这十年光阴,我们都做了些什么?还能做什么?”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结婚,不一定要厮守,不一定要白头。”
向存喻才十九岁而已,十九岁的少年,喜欢就是最大的事。没有什么能拦住一颗年轻的冲动的心脏,他们一无所有,所以输的起。
看着向存喻,沈常乐不免想到路听野。对路听野来说,喜欢也是最大的事吧。
可她不是,她可以为喜欢买单,但不能为了喜欢赌上一切。
她输不起。
就在沈常乐陷入深思时,阿喻匆匆走过来,附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两句。
沈常乐怔住,“他还在外面等着?”
阿喻点头,难为情:“要不然,让安保把他放进来吧。姐,今天太阳好大,小路哥一上午水都没喝一滴。”
沈常乐感觉一颗心在被人用力揉碎,揉碎一朵干花般,能听到清脆的咔嚓声。
她静静闭上眼,想着傅砚泽那句半威胁半玩笑的话。
--“若是沈小姐不忍心,我不介意帮你清理门户。”
傅砚泽这样一个雷霆手段的男人,为了两家联姻的稳固,什么事都做的出。
若是她心软,若是给路听野任何希望,那就是在害他,把他往深渊里推。
思及此处,沈常乐拿指甲掐着手掌,狠下心来。
“阿喻,你去假装路过,把他带进来。别让他知道是我让他进来的。”
阿喻不知道沈常乐要做什么,还是按照吩咐行事。
一旁的向存喻还在琢磨这场相遇的戏,从沈常乐的话语里听出来等会儿有人过来,他很自觉地起身,“沈导,您等会还有事,要不我先回避?”
沈常乐:“不用,你就坐着。”
向存喻点头,重新坐下。
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沈常乐看了眼时钟,五分钟过去了。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存喻,会拍借位的吻戏吗?”沈常乐忽然出声。
向存喻一怔,“丽嘉啊....前几场戏演过,会。”
休息室门口,那脚步声止住,停了几秒后,传来几声咚咚的敲门声。
那咚咚声仿佛敲在她心上。
沈常乐面朝向存喻,表情冷淡且严肃,不容商榷的命令:“你现在站起来,吻我。借位。”
向存喻抽了口气:“.....沈导?”
许久没有人回应,那敲门声开始焦躁,开始变重,酝酿着一场暴雨。
“现在。马上。”沈常乐来不及跟向存喻解释,左手将嘴唇上的口红揉花,右手去拿他手里的台词本,拽了下。
随着靠近沈常乐,向存喻心跳剧烈加速,鼻腔里满是一股奇异的昂贵的幽香,房门被人暴力推开的那一刻,沈常乐抬手勾住了向存喻的脖子。
两人的距离近到只剩下一张薄薄的纸,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来,都能看出两人在接吻,吻的很投入。
路听野呼吸在打开门的那一刻停滞了。
女人穿着华美的高定连衣裙,细腰向里弯折,两只如白玉的胳膊藤蔓一般勾着男人的脖子。男人俯身低头,闭着眼,吻住女人的唇,忘我而投入。
向存喻大脑已经宕机了,只能紧张的闭着眼睛,直到有人狠狠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掀翻在地,给了他下颌一拳,他也没有缓过神来。
路听野胸口剧烈起伏,就这样死死地看着沈常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