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常乐不由笑了下。
“姐姐,你笑什么?”路听野忽然凑过来,在她耳边低低问着。
沈常乐顿时收敛笑容,斜眼乜过去。
两人同时开口--
“关你什么事?”
“关你什么事。”
沈常乐:“............”
“路听野,你就非要惹我生气?”沈常乐拧着眉,头都快大了。一双潋滟斑斓的眼睛里透着小姑娘被调戏后的羞恼。
和她平时乔张做致的模样大相径庭。
很可爱。
路听野笑了笑,屈起手指敲了敲她的脑门心子,“笑得那么累,我让你发发脾气缓解一下。”
沈常乐抿唇,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着他,“什么叫我笑得很累?”
路听野耸肩,随手拿了一只干净的玻璃杯,开始调饮料,“就觉得你对不喜欢的人也要笑,有点累。”
沈常乐:“你怎么看出来我不喜欢谁?”
路听野舀了一勺草莓丁扔进杯子里,又选了一瓶草莓口味的无酒精气泡水,语气有些漫不经心:
“那个穿粉色裙子的女人,你俩说话的时候真的挺像塑料姐妹花,我看你都快烦了,还得和她寒暄那什么江城的新项目。还有那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你喊叔的,我想若不是你看着你爸妈的面子,应该早一杯酒泼上去了。”
“我怎么烦了?”
“大小姐,你不知道吗,你每次烦的时候就喜欢拿手去抠裙子。你想杀人的时候,就会抠手心。”
“.............”
路听野最后舀了一勺草莓酱扔进去,拿搅拌勺慢条斯理地搅均匀。
沈常乐一时无语,手指狠狠地扣上手心窝。
路听野有点太聪明了。
男人不该这么聪明。
沈常乐冷哼了声,挑着眉,语气颇为嘲讽:“那你知道我不高兴还在一边看戏?这就是你说的--嗯,说的什么?要做可以保护我的黑骑士?”
“就你?”
空气沉默了下来,即使周围还是那么的吵闹。
路听野在心里叹气。
他其实很懂她,懂她的性格里存在着格外别扭的成分,既专治又柔软,既骄傲又慈悲。她就是不可控地会说一些伤害人的话,对别人不会,单单是对他。
有些人就是喜欢把坏脾气留给恋人,而他们往往察觉不到。
沉默得有些久,久到沈常乐觉得挺难熬的。
她心里还是有一点后悔。她总是对路听野恶语相加,久了,他也会伤心吗?也会烦躁吗?陈嘉岁就是这样被她推走的吧。
沈常乐清了清嗓子,“我去那边打个招呼,你--”
“如果我说我现在带你走,并且告诉你,无论你做什么都可以,我就是能保护你。你会不会从此以后听我的?”
“...............”
沈常乐没反应过来,只是凭本能反驳:
“不要。凭什么要听你的。”
沈常乐咬了咬唇瓣内的那一小块软肉,瞪他一眼。这假设根本就不成立。就算是成立,她也不会听一个男人的。
路听野咧嘴笑了起来,尖尖的小虎牙白得晃人眼,“瞧,大小姐就是这么骄傲。”
“不过没关系。”路听野把刚刚调的饮料递过来,一双漂亮的眼睛灼灼地看着她。
“骑士的宗旨就是忠心耿耿跟随你,你即使不信我,打我骂我,我也受了。谁让我就是贱。”
“我就是喜欢你,沈常乐。喜欢你喜欢的要死。”他凑近她耳廓,低声说着。
他语气又像是认真又像是开玩笑,有几分玩世不恭地味道,沈常乐还是怔了怔,唇瓣动了两下,不知道该怎么回,他总是能把她弄到哑口无言,弄到心脏发麻,弄到完全不是她自己。
沈常乐紧紧地扣着手心。
路听野笑了下,趁着她思绪神游,抽走她手里的白葡萄酒,把自己调好的草莓味饮料递过去,就在她抬起头的那一刻,他用身体挡住旁人窥探的视线,温热的唇瓣流连在女人的耳廓,压着一种极低的气,不紧不慢说:
“大小姐,我只愿你这一辈子风光无限,所求必是所得。我就在你身后,你只要回头就能看见。”
即使你不相信我能保护你,即使我现在的能力的确不够。
但我也不需要你为我俯身,因为我会垫脚去够你。
沈常乐忽然鼻头发酸,她恨死路听野了,恨死他无缘无故说这些让她变得好狼狈。
她一点也不想在一个男人面前狼狈。
即使她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他。
“你好烦啊。”沈常乐后退两步,喝了一口路听野调的酸甜可口的草莓饮料,心里有点暖,嘴上还是厌烦地说着,“行了行了,别在这碍我眼。”
路听野:“那我去那边呆着,你若是想我就发微信。”他扬了扬下巴,示意甜品台那边。
想个屁。沈常乐在心里哼了声,可脸上还是不可控地泛起热。
相处这么久,该有的默契还是有,见路听野往甜品台看,就知道他肯定是饿了。好吧,才二十一岁的男孩是容易肚子饿,吃得也多,但他也太爱吃了一点。
沈常乐又是觉得路听野可爱又是觉得路听野讨厌,心里各种情绪拧成一股麻花,最后只是摆摆手,随他。
“别吃多了。免得别人说我把你饿坏了。”沈常乐一边说,一边笑着对一个珠光宝气的老妇人招手,随后也不管路听野,走了过去。
路听野顺着沈常乐的视线望过去,见到那老妇人的瞬间,眉宇里浮现出一丝厌恶,迅速偏过目光,面无表情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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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稀客啊,般般,算起来我这也有七八年没见到你了吧?你奶奶身体还好吗?”
说话的老妇人是方家方董事长的夫人,和沈常乐的奶奶曾是大学同学,曾经关系挺亲密的,只因为她嫁到了方家,去了港城,这才慢慢不走动了。
沈常乐在长辈面前总是格外乖,笑容满面地答:“好着呢,跟您一样精神,就是没您显年轻。”
方老太太笑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儿地夸沈常乐可真漂亮,比在电视上看她还要漂亮,又说沈常乐这几年拍的电影她都有看,每次都是让孙子订票,陪她一块儿去看,说着就把站在她身后的年轻男人拉过来。
“般般,这是你珩哥哥,你还记得吗?小时候你俩抢鱼食,最后洒得满池塘都是,差点把你奶奶的鱼都撑死。”方老太太笑得灿烂极了,催促着她的孙儿赶紧跟沈常乐打招呼。
年轻男人颇有些无奈,朝沈常乐投去一个温和的笑容:“常乐,好久不见。你应该都不记得我了吧。”
沈常乐确实不记得了。什么小时候一起抢鱼食她也全忘得一干二净。
“是没什么印象了。”
“那我重新介绍也不晚。”男人笑了笑,伸出手来,“方知珩,今年二十七。”
沈常乐不想和他有肢体接触,但又绕不过人情礼节,干脆把手里的杯子送过去,轻轻碰了下他的酒杯,就当是握手了,“你好,方先生。”
方知珩没料到是这么“新颖”的打招呼,稍稍挑了下眉,不动声色地收回手。
路听野正在吃海盐奥利奥巴斯克,好巧不巧看见了这一幕,沈常乐一脸娇笑着拿酒杯去碰一个男人的酒杯。
“............”
牙齿咔哒,咬碎了一块奥利奥。
她不可能不知道这娇滴滴地去碰人酒杯对一个男人来说杀伤力有多大吧?
路听野觉得嘴里的芝士甜得发涩,这就是做她男朋友会很惨的意思?
如果是的话,那是挺惨的。
他好歹五分钟前才给大小姐声情并茂地表了白.......
他好歹半小时之前才和大小姐在楼道里吻的醉生梦死........
草。
只有把她在床上弄死,她才会知道她是有男朋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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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这是你一个弟弟该说的话吗?
第26章 糜烂水果
宴会厅里吊着很多盏水晶灯, 一眼望过去琳琅满目,少说也有数百盏了。很快,场内响起一阵悠扬的小提琴声, 是现场的管弦乐团在演奏。
厅内中央被开辟出一片空地,已经陆续有不少人在其中跳舞。
方知珩招来服务生, 笑着把酒杯放在托盘上, 随后伸出手向沈常乐发出邀请,“沈小姐,肖斯塔科维奇的second waltz, 不知是否合你心意?”
这是要邀她跳舞的意思。
沈常乐没有立刻接受邀请, 下意识地抬头往甜品台望去,就想看看路听野在做什么。
某人不是吵着闹着说喜欢死她了吗?怎么见她被别的男人缠了这么久也不来找她?
甜品台这头,路听野刚想去找沈常乐,还没走出两步就被人拦住了。
一个打扮得甚是仙气的少女站在他面前,笑盈盈地望着他。
“好久不见啊, 二哥!大哥说你今晚会来, 我还不相信,没想到你真的来了。还穿得这么帅!”傅砚染很开心, 这几年里最开心的就是今天了。
“我今晚真的好开心!”她展露着天真的笑颜, 神色雀跃极了,引得旁边往来的宾客纷纷往这边望过来。
路听野只是冷淡地退后两步,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 不咸不淡地说:“若是没被你们俩兄妹死缠烂打, 我今晚也会很开心。”
傅砚染瘪瘪嘴。
她可是港城里风头最劲的千金, 被人捧着宠着, 更何况有傅砚泽这么一个宠妹狂魔在, 她从小到大可以说没受过一点委屈。现在被路听野这么冷淡对待, 小姑娘总是受不住,很是委屈地红了眼睛。
“你欺负我,小心大哥削你!”傅砚染把眼泪憋回去,上前一步,凑的更近了,差一点勇气就要挽上路听野的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