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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34节

  “我不评价你的前女友和你分手是对是错,但你也明白,她是个独立的成年人,她只是做了她应做的抉择。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不要让它再影响到现在的你。”

  “而我,”楚瀛笑着说,“我觉得你的顾虑,仅仅是因为你还不够喜欢我。所以流言蜚语、他人的眼光、缺乏安全感等等的这一切,都能成为横在你面前的阻碍,影响你接受我。”

  丁厌不否认楚瀛说的对。他喜欢过人,知道“喜欢”和“爱”是种什么样的体验,是赴汤蹈火、舍身忘死。他对此刻他面对的这个,尚未产生那么炽烈汹涌的感情。

  “但你不喜欢我,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我只有再接再厉,争取让你早日喜欢上我。”楚瀛眼睛里并无气馁或沮丧之意,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有一个问题……”丁厌扬起脸问,“你执着于让我喜欢上你的原因是什么呢?成就感吗?”

  “第一个原因是,你好看。这世界上好看的人很多,但你恰好长到了我的心尖上,所以那天晚上你喝醉了缠着我,我没能推开你。”

  “第二个原因是,你的个性不可思议。你几乎从不掩饰情绪和心中所想,我想象不出你是怎么长大的,你身边一定有很多人爱你,这很吸引我。我是不缺少逢场作戏的对象,但我周围的大部分人被虚伪做作贯穿了一生,很无聊。”

  “第三个原因,在熟识的过程中,我发现我们的性格很互补,很契合;你想要的,正好是我有的。所以……我找不到我不喜欢你的理由。”

  丁厌噗嗤笑出了声。不是因为这番话使他感到可笑,而是他们俩还坐在瓷砖铺就的走廊上。

  有家不回,狼狈地坐在家门口互诉衷肠,好滑稽,好蠢哦。

  丁厌越想越好笑,笑得倒去楚瀛身上,反正对方能稳妥地接住他。

  他像是回到了小时候,还能肆意随地打滚的年纪,被纯粹的快乐包围了。楚瀛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但看到他的笑容也不觉被冒犯,托着他的手不经意间碰到他的腰。

  丁厌怕痒,笑声遽变为尖叫。

  突然电梯门开了,上楼送餐的外卖员循着门牌号找来,不慎与他们面面相视。空气乍然凝固,他们拍拍灰尘爬起来,灰溜溜地进了屋。

  第35章 连衣裙35

  试用期一过, 丁厌立马给家里人打了电话,告知爸妈自己找到新工作了。

  得知新东家比他上家高端大气上档次,岗位也有晋升空间, 说出去好歹是有名有姓的大公司,他爸妈甚感欣慰;爽快地转了他一个月生活费, 让他好好表现, 工作稳定了、能在社会上立足, 比什么都强。

  丁厌回归了过去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日常中多出的变数是他点外卖的机会明显少了, 楚瀛时间充裕就会为他准备一日三餐,要么两人约着出去吃饭。

  以前他好奇的“有钱人到底怎样生活”这一谜题, 终于在楚瀛身上解开了。一句话概括即是:想干嘛干嘛。

  楚瀛每天早起后, 会留出2个小时处理电话和邮件, 全是讲英文和粤语, 丁厌是半个字听不懂,这期间还能顺手为两人做顿简易的早餐;接着是看看书,中午想吃饭就吃饭,没饿就一杯咖啡,下午会运动健身,游泳、长跑或攀岩。

  晚上自由安排, 在k市没几个熟人,也就不必参加推不掉的聚会。

  等丁厌下班后他们会干些适合两个人做的事, 像是散步、喝酒、看电影。假如丁厌想窝在家里打游戏, 楚瀛就会在旁边盯着线上拍卖会, 或是写写东西。

  这种像朋友般相处是丁厌的舒适区, 楚瀛既像会做饭的室友(尽管厨艺马马虎虎), 又像饭搭子(对吃很在行), 还不吵不烦人,抽烟自觉去阳台;总的来说他是满意的。

  但远在榆城的父母并不知晓他已经和男的过上了同居生活,还在为他找对象的事发愁;好说歹说地劝他有空多约赵玥出来玩儿,问问她喜欢什么、爱吃什么,要积极进攻。

  丁厌哪里好意思再主动去联络赵玥,他直觉人家女方对他没好感,再说他现在被楚瀛缠得脱不了身,也不可能去招惹别的女孩啊。

  何以解忧,唯有穿小裙子了。

  春寒料峭,他不想穿出门,就在家里换装自娱自乐,拍了n套穿搭图发到微博上。

  他久久没有动态,这些天突然活跃,评论区也跟着热闹非凡。

  网友的眼睛多尖呐,看出他这次的时装价格不菲,与他以往穿的衣裳价位不同,在一片“姐姐好美丽好富有”的溢美之词中,还掺杂着几条不同的声音。

  -身材这么好,穿山寨就有点low了吧,料子仿的这么假,也不嫌掉价。

  -po主身上这条裙子我好像在哪个时尚博主那里看过,不是还没发售的新品吗?这么快就有高仿了?

  -我记得是@ukuraaaaxxx 发过这系列

  -惹,关注你的初衷是觉得你身材好很会穿,为什么要为了虚荣穿假货啊

  -你们好逗,美女爱穿什么穿什么,月薪3k还当起奢侈品牌的精神股东了,笑死。

  -怎么就隔着屏幕鉴定出人家穿假货了?就不能是有钱自己买的或男朋友送的?

  -???po主不是拉拉吗?

  丁厌翻了翻,并没有想回复ta们或澄清的冲动,他只是记录漂亮衣服,没有想宣扬什么;况且他又不是网红,不必在乎名声。

  他对众星捧月的名人生活毫无向往,他精神抗压性挺薄弱的,一受气就掉眼泪;而走红意味着挨骂,大众可喜欢侮辱和糟践“不男不女的变态”了。

  异类只能夹着尾巴做人,这是生活教给他的。

  不过世界上的好人也不少,比如学长。有天中午,学长特地给他们小组的同事们都送了下午茶,拜托大家多关照他。

  丽娜姐打趣道:“你是他哥还是他爹啊,我亲爸都做不到这份上。”

  为了报答学长的恩情与好意,丁厌下决心请他吃饭,并且叫上了楚瀛。

  他的想法很单纯,学长帮了他这么大的忙,请吃饭是应该的,都在同一个公司,又是老熟人,日后来往的时候多着呢;而人际交往最重要的是真诚,他骗过学长一次,既然都被看穿了,那不如早些坦白。

  不过怎么向他人介绍楚瀛,这是个难题。

  广告公司学设计搞艺术的人多,作风氛围并不古板,可出柜是要深思熟虑的事,他还没有做好准备被人盖上“傍大款的小0”这种标签。

  于是当晚三人在餐厅一见面,丁厌向夏天灏介绍楚瀛道:“这是我的邻居,就住我对门,有时会顺路接送我什么的。”

  然后和楚瀛说:“这是跟你提过的,我大学的学长。”

  这一顿饭吃的平淡如水,他们聊天的内容很寡淡,一是没熟到无话不谈,二是个性都偏沉稳,丁厌可算有机会亲自去结账,拿到小票,在柜台抓了几颗薄荷糖,分给他们俩。

  和学长说了再见,他和楚瀛并肩走在初春的月夜下,街边树枝抽芽,叶子青嫩娇俏。

  他们特地打车来的,为了饭后能走一走。

  楚瀛一张嘴就煞风景道:“你真的没看出来他喜欢你吗?”

  丁厌:“你不要乱讲!”

  “我没乱讲。”

  “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

  “他的眼神,每分每秒都黏在你身上。”

  丁厌被他说得直害臊,“你以为人人都跟你似的见色起意……”他立即扇自己嘴巴,“呸呸呸,我才没那么自恋。学长是直的,我大三的时候,还和他跟他女朋友一块儿吃过饭呢。”

  楚瀛刁钻古怪地提问:“你那会儿是不是也有女朋友?”

  丁厌被问懵了,绞尽脑汁回想,点头道:“是有啊。”他大学时代的空窗期是很短的,但正经谈过的不多,多数是过家家。

  “所以你看到的他女朋友,未必是他的女朋友。”

  “可你这不是根据结论推导原因吗?因为他喜欢我,所以他就算有女朋友也成了假的——这是你的假设和妄想。”

  “你不信?”楚瀛蓦地站定,提议道,“要不然你试试,现在跟他发我喜欢你,看他会怎么回复你。”

  “我为什么要用这么低级的游戏来破坏这段来之不易的友情?”丁厌道。

  楚瀛:“你怀疑和试探我的时候,想必从没犹豫过。”

  “那不一样,你是陌生人!还蔫坏蔫坏的……我能不试探你吗!”

  “我不高兴,”楚瀛说,“你的差别待遇让我很不高兴。”

  丁厌:“我觉得你在无理取闹。”

  一声来自深巷里的猫叫打断了二人无意义的斗嘴。

  在默契的静默中,丁厌寻着叫声传来的那方望去;那是条位于繁华街区罅隙里的小巷子,破旧不堪,摇摇欲坠的筒子楼已经搬空,只剩一扇扇黑洞洞的门窗。

  那只长毛的狸花猫孤伶伶地蹲坐在黑暗与灯光的交界处,眼珠闪着玻璃球般的幽绿清光。

  “猫咪……”丁厌蹲下去,朝它摊开手,“快过来。”

  小猫的叫声倏地拔高,变得嘹亮尖锐,它起立弓背,抖着尾巴朝暗处退去;却并未逃跑,而是游离在原地,将走不走。

  “我们去看看它。”丁厌抓住楚瀛的袖子,带着人往巷子里去。

  小猫的叫声绵软细弱,急切得令人心焦。当手机电筒光一开,它瘦小羸弱的身影受惊跳开,却不敢走太快,依然步伐游移地等待他们跟上。

  两人尾随着猫咪越走越深,来到一座无人的空楼房前,而后被立在那里的施工牌拦住——

  小狸花猫轻车熟路地跑进楼内,叫声在空旷的楼道里尤显凄厉。

  “你们俩干什么的!?”一声怒喝震得丁厌肩膀一抖,揪着楚瀛袖子的手指猛然收紧。

  持着手电筒的保安拿光束扫射着他们,想是看他们打扮还算正常人,告诫道:“这儿早拆迁了,马上要施工,外人不能进。”

  丁厌正当不知如何是好,楚瀛竟开始飙起英语;而这招果真管用,一段流利的长句音落后,保安无话可说,装作没瞧见他们,打着灯往别处去了。

  “哇哦……”丁厌小声地惊呼一句,然后抛开楚瀛,跑进楼里追猫咪。

  搬空的旧屋里满是灰尘和废报纸的味儿,丁厌在弃置着破烂床垫里发现一窝奄奄一息的小猫幼崽,原来那只瘦得像四个月大的狸花猫已经是猫妈妈了。

  这其实很罕见,流浪猫是警惕性极高的生物,不大会带人类靠近自己的窝。

  手机灯光的照射下,狸花猫焦急地在床垫和那窝小猫身边徘徊,猫崽子们绵软的叫声让丁厌乱了阵脚。

  “我们要怎么办啊,既没有笼子又没有箱子,也不能直接上手抓啊……”

  “它们都生病了。”楚瀛借着光观察道。

  小猫幼崽们的眼睛都被粘稠的分泌物糊住,毛发脏脏的,一看就不健康。

  “都这么晚了,我也不知道什么救助组织的电话……”

  “直接动手抓吧。”楚瀛脱下外套,铺在了脏污的地面,然后轻巧地拎起那一只只耗子大小的小猫的后颈,放到衣服上。

  丁厌看得无比紧张,觉得小猫在空中虚弱滑动的爪子正挠着他的心脏。

  假如是茁壮成长的幼崽,一件衣服必定箍不住它们,但这几只太过病弱,打包带走不是难事。

  楚瀛:“把母猫也带上,你敢抓它吗?”

  丁厌试着去捉长毛狸花猫的后颈,而它居然不反抗,温顺地任由人擒着皮毛提到半空中。

  看它没有剧烈地挣扎,他换了更妥善地姿势抱它,也顾不上有无跳蚤寄生虫了;像抱小婴儿,搂着它的背和后肢,让它靠在自己的肩头。

  “这一定是只家猫。”丁厌说。

  “嗯,不怕人,懂得找人求助,是被驯养过的。”楚瀛隔着衣服搂着那一兜弱小的生灵,低头道,“大约是主人搬走,把它遗弃在这里了。”

  这个街区生活设施便利,他们走了二十分钟,找到一家24小时营业的宠物医院,值班医生接待了那一窝猫崽,给大猫小猫分别做了全身体检和驱虫。

  小猫是感染疱疹病毒和营养不良,母猫的体质还算过得去,但有猫癣和跳蚤。两人都没养过猫,带回家也不知怎么照顾,而且家里并没有宠物用品,只好预付了一笔诊金,将它们寄养在医院治疗。

  丁厌抢着把钱付了,这猫是他要救的,他该对此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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