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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12节

  丁厌妈妈的嗓门儿洪亮,他坐旁边听得很清楚,丁厌给人家发了假照片;再联想上午那个认错他的女孩,事情经过就完整串联起来了。

  “对呀。”丁厌自暴自弃了,想着:你有本事就把我扔路边,我一个人走路回家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怎么会有我的照片?”楚瀛不解。

  丁厌:“你亲嫂嫂发的咯。”

  楚瀛:“那你今天约我出来的目的,其实不是给elsa选礼物,而是替你挡住这次相亲?”

  “是的。”丁厌斜睨着人,“怎么?你也想跟我算帐?你至于吗?不过是用你一张照片,我已经删掉了,反正这件事也没对你造成什么损失和伤害,你就当助人为乐好了。”

  “你还真是恃宠而骄啊。”楚瀛有感而发。

  “什么恃宠而骄?我说的不是事实吗?”丁厌情绪又上来了,气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我爸妈非要答应那个我讨厌的介绍人安排的相亲,我又没法拒绝……我不想勉强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我有错吗?难道我直接跟女孩子说「我不喜欢你,我们不要见面了」吗?那还不是要被骂……啊我活的太难了!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怎么可能懂!”

  楚瀛的手没空,只能分出些许视线安慰他道:“我没有要责怪你。我不介意你用我的照片……你可以先不要哭了吗?”

  人不管是幼小还是成熟,难过时一被人哄,就想要寻求更多安全感、释放更多情绪,所以丁厌的眼泪越掉越多,他全抹到卫衣袖子上,好在布料绵软不剌眼睛。

  他强忍着哭泣的冲动,憋着气道:“我才没有做错……我只是做得不够好,做不到更多……”

  他不想相亲没有错,抗拒这次相亲更没有错;错的是他没本事不能彻底经济独立只靠自己生活,错的是他脾气还不够强硬,不敢直截了当地说不。

  “别哭了……”楚瀛鲜少地感到手足无措,无奈道,“我没想让你不高兴……”

  “你想!你早看出我是男人、早知道我是丁厌,但你什么都不说,你还故意捉弄我,问我有没有姐姐妹妹……你比他们都过分!”

  “……对不起。”

  “对不起有什么用啊?轻飘飘一句道歉我也会说!你们都觉得我笨,总是欺负我。”丁厌回忆起从小到大受过的欺压误解和委屈,恨不能撕心裂肺痛哭一场。

  楚瀛把车暂时停靠到路边,取出抽纸扯了两张给他。丁厌固执地别开脸,不接。楚瀛按住他的手,帮他擦掉脸上的泪珠,温声道:“我不知道你这么敏感,惹你伤心了,对不起。怎么样才能让你开心呢?你能告诉我吗?”

  丁厌自尊心受挫,一把将人推开,“谁要你哄了!离我远点!我恐男!”

  ***

  带着红肿的双眼,丁厌回到自己家,他坐在地板上哭够了,去卫生间洗了把脸。

  随着眼泪流出体外,抑郁难堪等负面心情也一扫而空,他平静地躺到沙发里,看手机屏幕干净空白,还疑惑着怎么没人找他,陡然醒悟自己开了飞行模式,立马关掉连上wifi。

  微信和未接来电通知接二连三地弹出,他没管短信,先去检查微信的未读讯息。

  他爸他妈连带他堂姐都给他发了消息,他不想看,点开了楚瀛头像上的小红点。

  坏蛋:裙子试了吗?

  :还没

  坏蛋:先试试,不合身还要改。

  :我觉得应该没差多少,将就吧,改了别人就穿不上了

  坏蛋:……没有别人会穿,这是你的衣服,还是改成你的尺寸最好

  :?这条裙子是我的?

  坏蛋:嗯

  :你为什么要把它送给我!

  坏蛋:希望你开心

  丁厌抽噎着吸了吸鼻子,揉着干涩的眼睛,疑心眼花看错了。

  :我不能要啊,这太贵了

  坏蛋:可是你穿过,其他人也不会要了

  :你可以拿去中古店卖掉啊!

  坏蛋:……

  这下丁厌意识到说错话了。普通人购置价格昂贵的衣物,可能会考虑二手转让的因素;但楚瀛能不眨眼地买下六位数的裙子,哪里是会在乎闲置不闲置的人。要是全新也就罢了,他穿都穿过了还退还给人家,不合情理,也很冒犯。

  :我只是觉得太贵了……

  坏蛋:就当是你明天出席elsa的生日会的答谢礼。

  :我哪儿值得起那么多出场费……

  坏蛋:比起你带给她的快乐,这并不算多

  话说到这里,再拒绝就不识好歹了,丁厌默不作声地把对方的备注改回了全名。

  :谢谢你

  楚瀛:不客气

  :那我去试试啦,嘿嘿

  楚瀛:嗯

  丁厌眼睛浮肿,便没化妆,只是选了一顶和白裙子最搭的假发戴好,脱光衣服,然后满心欢意地拆开包装,捧起衣裙如获至宝地贴到胸口,感受衣料材质与肌肤相贴的轻滑、细腻。

  他的烦恼来得快去得也快,当穿上那条裙子、走到镜子的前的一刹那,他只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灵魂都被浓烈的欢愉挤到飞升出窍了。

  站在镜前转来转去地自我欣赏了好一会儿,丁厌回过神来,举起手机对镜拍了张不露脸的全身照,原图发送给楚瀛。送衣服的人当然有权利先睹为快、第一个评价上身效果啦。

  他搂着会往下滑的前襟,打字道:胸围和腰围有点大,但总体合身。

  丁厌试衣服的时间里,楚瀛放了手机去阳台抽了半支烟。回到客厅时,试衣照正好发来。

  照片中的人纤腰长腿,没露脸,但黑发垂肩,一绺绺发丝淌在玉白的肩头,那件衣裙像绕着细颈白釉玉壶瓶的轻纱,可忽略不计;任何目睹这张图片的人,都无法不被这具美好的身体吸引。

  楚瀛的手指动了动,忽然想起指间的烟已经被碾灭在了阳台上,他回复:裙摆还能再短点。

  这不是轻佻的玩笑或性暗示,是真挚地提出意见。这条裙子对中等身材的女性而言是中长裙,但丁厌太高了,只能当短裙;裙子的长短丝毫不影响衣服衬身的美观程度,他之所以提出要再短些,是因为他见过丁厌完整的双腿,最美丽的那段线条不该被裙摆遮住。

  他买的裙子,他有资格从私人审美角度评价。

  :我觉得不改也可以,已经非常好看了

  楚瀛:改短点

  :好吧……但我不知道哪里能改衣服

  楚瀛:明早我去接你

  :麻烦你啦!(>人<;)

  楚瀛独自坐在空荡荡的客厅,倏然笑了笑。

  送礼物是需要看准时机的,他今天的运气显然受到眷顾。

  第14章 连衣裙14

  丁厌难得起早,却没有打扮,他又不是去和楚瀛约会,改个衣服罢了,不值得他画全妆。

  裙子上身才能量体裁衣,于是他努力把自己装扮成不那么精致的女人。

  上身一件松垮的丝质黑衬衫,套着做旧的破洞牛仔外衣;低腰长裤,箍紧小腿的纯黑漆皮长靴。短款假发、深色贝雷帽,以及一副闪亮的流苏耳夹,随着发尾摆荡;再戴上口罩,只露出细挺的鼻梁和顾盼有神的秀美双目,俨然一位随性洒脱的中性风美女。

  楚瀛到点在小区门口接他,全靠身高和走姿认出了那是他。

  丁厌一上车,对方却并未多说,他摘了口罩问:“你怎么没反应?我这么穿不好看、不亮眼吗?”

  他是真诚询问。因为每次曲荷都会点评两句他的女性化穿搭,他被夸习惯了,觉得人人都应该赞美他。换做是楚瀛以外的人,他也会这样问。

  “好看,很靓。”楚瀛话是这么说,目光却不在他身上。反倒更关心别的方面,比如:“你吃饭了么?要不要先去喝点什么?”

  ——他都不看我了!丁厌赌气地不吭声。

  前两次他扮作lily与楚瀛碰面,对方还是会多看他几眼;那种眼神并不声张,但包藏着被美色取悦的赏心之意。可是他作为丁厌的身份摊牌后,楚瀛眼中的兴趣就淡了。

  可见普通男人还是更爱看真美女,而不是假人妖。

  明明是人之常情,但丁厌却想不通,他的怏怏不乐全表现在脸上——美丽是超越性别的,因为不辨雌雄,不计年岁,所以才是美。怎么能因为我是男人就不欣赏我了!

  偏见!赤裸裸的性别偏见!

  “怎么又不高兴了?”楚瀛察言观色的能力出神入化,只读空气就能参透他的心情。

  “没什么。”丁厌的烦扰在一地鸡毛的现实里无足挂齿。他顺着台阶下了,缓和道:“我吃过了,我们直接去找裁缝吧,你今天估计很忙,我也不叨扰你太久。”

  裁缝店是由李琰推荐的,她还多嘴了一句“最近也没看你买衣服啊”;楚瀛则回她三个字:你别管。

  李琰离婚前,他们叔嫂关系还行,他二哥那堆烂摊子哪样不是丢给他解决的,所以李琰对他既有憎恶也有怜悯。

  品牌的改衣服务需要寄回总部,等待周期长,还不如送到手艺值得信赖的老裁缝店里,尽管排单也慢,但付钱就能加急。

  姓吴的裁缝一拿到丁厌那条裙子,就说这牌子的衣服他改过,最贵的那件皮草能值一套房。丁厌说劳烦您下午之间改出来,我晚上急着穿。

  吴裁缝老花镜片下的眼珠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转,一瞅楚瀛,对丁厌道:“这是你男朋友送的新裙子?要订婚啦?”

  首先那裙子是白色,可做小礼服;其次光看衣服面料也能判断他们的消费层次不同,所以收礼的可能性最大。

  “不是……”丁厌哭笑不得,没搞懂现在怎么连老年人都这么八卦。他先扫码把加急和改衣的工钱付了,催促道:“您就快点帮我改啦,我们真的着急有事。”

  “那你也得先换上,我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改嘛。”吴裁缝给他指了指试衣间。

  丁厌没化妆不想露脸,他换完裙子出来,仍戴着遮半脸的黑口罩,不过帽子取了,齐颈根的黑色短发扫着锁骨。长靴裹着光洁的小腿,鞋带没系,皮面不如先前服帖板正;但凌乱的下半身没能破坏掉整体的美感,那条白裙子穿在他身上,犹如冰峰雪莲找到了可栖息的玉枝,浑然一体,美得炫目。

  要不是考虑到穿着的实用性,楚瀛觉得宽松些也蛮好的,一剥就脱掉了。

  “喔唷。”吴裁缝连连称赞,“选这条裙子的人眼光好啊,小姑娘你是模特吧,这漂亮的嘞。”

  终于被夸了,丁厌收敛着洋洋喜气,说:“只是腰和胸围大了,其他的不用……”他没说完,朝楚瀛看去。

  对方提起他的裙摆,往上叠起两道褶皱,“裙子长了,改到这里。”

  丁厌口罩下的嘴唇努了努,嘀咕道:“这样会不会有点太短了……”

  “不会,你腿长。”楚瀛说。

  “就这个长度啦?”吴裁缝用手指捻着楚瀛折过的那寸布料,待他点了头,从袖套抽下一根大头针穿过那里做好标记。“腰身也要改……哎哟你这小姑娘瘦得快没骨头了呀,年轻人要好好吃饭,不要一心减肥,免得以后身体出问题,晓得吧。”

  “我是天生就瘦……”丁厌小声辩驳。

  只是他的确体弱多病,小时候频频发烧过敏,输液吃药打针,没少被父母背着往医院跑;成年后抵抗力增强,饭量变大,从96斤增重到110斤,总算步入健康的行列了。

  “行了量好了,脱下来吧。”吴裁缝推了推眼镜道,“下午两点来取,准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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