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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琉璃锁(民国) 一只小火腿 5706 2024-06-2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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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琉璃锁(民国)

  作者:一只小火腿

  文案

  丁绍芸留洋回来,学了一身西方做派。在男人堆里玩来玩去,坏了名声。

  家里着急,上赶着安排了一出婚事――嫁给前朝遗老宋二爷。

  天津城里有头有脸的都知道,宋二爷是有点疯的。

  他行老规矩,下人见面作揖,礼节一个不能少。连同那座阴涔涔的三进宅子,自顾自的活在旧时代里。

  丁绍芸要跑――在琉璃搭成的塔里被锁一辈子,她是断然不甘心的。

  “跑吧。”

  男人修长的指头碾碎了檀香沫子,漫不经心的说。

  “只是有一条――别被我抓到。”

  *逃离玩偶之家,做独立自主的人,he

  内容标签: 欢喜冤家 边缘恋歌 天作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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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简介:月亮和你,都是诗

  立意:月亮和你,都是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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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琉璃锁(1)

  《琉璃锁》

  文/一只小火腿晋江文学城

  1.

  1913,天津。

  夏日天光长――不过六七点的功夫,已经大亮了。法租界的一片白色洋房被拢在晃眼的光里,明灿灿的,看着倒有些分不清彼此。

  丁家的下人起得早,比平日里还要忙碌些。因为今天有件大事:赵公子邀请三小姐去舞会。

  这件天大的喜事让活泼的空气里带了丝紧张――用先前那个差点被打断腿的碎嘴婆子的话来说,“赵公子可是咱家小姐最后的机会了。”

  对于眼下的情况,三小姐丁绍芸自己比谁都清楚。不然也不会为了下午一点的舞会,现在就从柔软的席梦思上爬起来。

  此时此刻,她正坐在公馆二楼卧室的妆镜前,细细的勾勒眉眼。

  镜中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四五,头发理得极短,烫成了时下最流行的文明卷。藕荷色的暗纹旗袍料子很是体面,摆明是店里的高档货,平白掐出一副好腰身。

  日光透过玻璃窗子洒进来,在丁绍芸上挑的丹凤眼上留下一抹琉璃似的红,整个人漂亮的像个瓷娃娃。

  大抵月份牌上画着的摩登美人,比她都还要逊色几分。

  丁绍芸涂完了艳而丽的口红,对着镜子抿了一抿,甚是满意。

  ――如果可以的话,她是很想嫁给自己的。

  至少比嫁给那个人强。

  想到那门悬而未决的婚事,她的胃像是被人用手捏住,几欲作呕。只能强迫自己站起身来,走了两步,好像这样就能缓解心中的焦虑。

  果然好多了。

  丁绍芸再一次向镜中细细看去时,突然觉得脖子间有些空荡荡。她翻了一通首饰盒,试了钻石和红宝石项链,却没有一样心仪的。

  妈咪倒是有一串海珠,很适合今天的场子,她想。

  但丁绍芸很快就收了去找母亲的心:因为她们前几天的那次讨论,多少有些不欢而散,直到现在也谈不上和解。

  ……

  两天前。

  丁公馆虽然是幢小洋楼,但顶层改建成了佛堂,把“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贯穿的有始有终。

  二夫人跪在蒲团上蹙着眉,为女儿的婚事求了一遍又一遍菩萨。

  官瓷的菩萨冷着悲天悯人的眉眼,是不会应声的。

  所以二夫人转身质问丁绍芸:“好不容易有人肯求婚,为什么不应?”

  丁绍芸支吾起来――总归是安排的婚事,她太不满意。

  单是想到那个男人的脸,那颗泪痣,她都感觉胳膊上涌起一层鸡皮疙瘩,怪不舒服的。

  世间那么多男人,难不成非得嫁给那个人?

  “玩了两年,名声都坏了。现下终于有人主动来提亲,还由得了你么?”二夫人唱大鼓出身,即使说正事,也带着一股子媚劲儿。

  对于自己亲闺女留洋,她一向是不赞成的。

  自己就吃了抛头露脸的亏,因此争不过大夫人,做了小。丁绍芸可好,不光抛头露面,还和洋人打起交道了。

  女人就应该老实在家,长了见识,那还是女人吗?

  但她拗不过丁老爷。

  丁老爷做洋行买办发了家,因此很是瞧不上那些没剪辫子的。更何况生意做多了,女儿也成了资产。一个有见识的漂亮女儿,总归比没有见识的,卖的价高些。

  只是他没想到,丁绍芸学了一身西方做派回来,在男人堆里玩了两年,没混出大的成绩,名声倒有些堪忧了。

  “妈咪,你就别管了,此事我自有办法。”丁绍芸低眉顺眼的说着,心里不大以为然。

  “有什么办法?提亲的那人哪点不好?论出身、论门第,比丁家强了不止一处半处……”

  “这都什么时代了,宫里那位去年都被赶跑了,难不成还有皇亲国戚一说?”丁绍芸忍不住顶嘴,“天津城里谁不知道,那个宋二爷是个疯的?你们就这么希望我嫁个疯子吗?”

  “你嘴里都是道理,我说不过你。”女儿的一连串问题,让二夫人气得手里的檀木佛珠都跟着打颤,“纵是你不应这门婚事,你父亲也会应的。”

  “不会。我说了有办法,就是有办法。”丁绍芸语气虽然肯定,但心里实则是虚的,多少有些茫茫然。

  当天夜里,她用钢笔在德凯纸上端正的写了几封信,特特洒了自己最爱的香水,晾干后托人捎了出去。

  里面的话很简单,无非是请几位男士看在往日情分上,英雄救美一次。

  焦灼的等了一天一夜,没有任何一个人给她回信。

  丁绍芸坐不住,第一次放下身段,挨个打电话去求。

  而和她一起打壁球的高公子、请她看电影的魏营长、和她一起吃牛排的董部长,不是生了病、就是害了疮,统统拒而不见。

  大抵男人们都愿意和她处朋友,但结婚又是另外一档子事了。

  “狗东西们!”丁绍芸愤恨的把胭脂盒子砸在地上,殷红沫子碎了一片,腾起血似的雾。

  ――幸好还有赵公子。

  他在最后一刻回了信,邀请丁三小姐去府上一叙。

  “还记得卿卿那身藕荷色旗袍,甚是好看。若是能穿来舞会,怕是最好不过了。”他在信里说。

  丁绍芸原是半个眼也看不上赵公子的,总觉得他少了几分男子气概。如今他却成了自己逃脱婚事的救命稻草,何其可笑。

  咚,咚,咚。

  三声简洁有礼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丁绍芸不堪的回忆。

  “密斯丁,有你的信。”佣人小柳在门外说。

  她陪丁三小姐留的洋,因此还保留了□□惯,唤丁绍芸做密斯丁。

  “进来吧。”丁绍芸说。

  一封薄且透的信封落在了她手上。

  “邮差今天来的早了些,特意嘱咐我,把这封信在舞会前给您带到。”

  赵公子竟然这么一夜不见、如隔三秋么――一忽儿就要见面了,还特特写封信过来诉衷肠。

  这倒让丁绍芸记起来一件事。

  她对小柳说:“你收拾一下,一会儿和我去起士林,买一磅鲜奶油蛋糕给赵公子带上。”

  赵函青赵公子全然没有成熟男人的做派,最喜吃甜食。

  如果需要,丁绍芸是很体贴、很能讨男人欢喜的。

  “是。”小柳答应着,退了出去。

  房间里登时就剩下丁绍芸一人,她拿起信封,才发现上面并没有寄件人和邮戳。

  不知为何,丁绍芸的右眼皮开始猛跳,心里好像晃着根弦,总归没落定似的。

  她盯着那个没写名字的封子,用涂了蔻丹的长指甲一下下敲击油木桌面,默默出神。最后终于拿定主意,长吸一口气,操着纸刀,拆了开来。

  一页浅蓝色纸张忽悠悠的飘落。

  墨迹已经透过纸背洇了出来,想来是因为写信的人用的不是新款自来水笔,而是老派的毛笔。

  字迹遒劲有力,不过短短一行:

  “玩够了,就早些回来。”

  丁绍芸像个木头人似的,一动也不能动了。

  她几乎听见了男人的呼唤,像一根细细的鱼线,缠住自己的脖颈。

  怕是再用一分力,就能把自己脆弱而美丽的脖子勒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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